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71 毫秒
1.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贵州发展的一次重大机遇,物尽其用是改革的应然目标,但目前贵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仍存在权属纠纷较多、林农利益仍需维护、林权抵押制度尚不完善、森林资源生态效益未全面发挥等问题.以物权理念指导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拓展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完善采伐限额制度、林权流转抵押制度和集体林生态保护制度,有助于贵州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真正实现林农得实惠、生态受保护的预期目标.  相似文献   

2.
林权抵押贷款局限性分析及路径选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配套措施,对于缓解林农资金短缺,提高林业经营水平意义重大。从林权抵押产品设置视角分析抵押贷款期限、贷款比率、贷款利率、还贷方式与贷款对象等产品内容在服务实践中的局限性,提出合理确定抵押贷款期限、适当提高抵押贷款比率、建立公共财政支持的林业贴息贷款制度等优化抵押产品设置路径选择,认为在高贷款利率前提下,以市场机制运作的商业性金融机构并不适合作为林权抵押贷款服务的主要供给方,政策性银行应起主导作用。  相似文献   

3.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绩效评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集体林权制度在"明晰产权"主体改革完成以后,各项深化改革的政策措施对激发农民经营山林积极性,推动林业快速发展显得十分重要。笔者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分析了农户对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各项政策绩效的评价,结果表明农户对各项政策绩效的评价不一。因此,笔者认为,在今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要尊重农民诉求,在林权交易中心建设、林权抵押贷款、林业保险、林木采伐管理、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林业科技服务体系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相似文献   

4.
集体林权改革后的公益林生态补偿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公益林生态补偿制度在实现林业的生态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的目标上高度一致,公益林生态补偿是实现林权改革既定目标的重要途径,同时林权改革为生态补偿市场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现阶段由于我国公益林生态补偿制度明显滞后于林权改革步伐,如公益林的划分和补偿范围的界定不合理、补偿方式和资金来源单一、补偿标准低等,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林权改革的进程和成效.我国应科学合理地界定公益林补偿范围,导入市场机制完善公益林生态补偿方式,提高生态补偿标准实现合理充分的补偿,更好地为林权改革保驾护航.  相似文献   

5.
随着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林业生产快速发展,营林者积极性空前高涨.然而,由于受集体林权资产特殊抵押品特性、借款人实力单薄、贷款人缺乏激励、相关政策法规不配套等因素的制约,集体林权抵押贷款业务还不能满足林业发展的要求.促进集体林权抵押贷款健康发展的对策:完善集体林权抵押贷款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加强金融机构的改革和业务创新;提高借款人资信水平;科学、公正地评估林权价值;疏通林权抵押物变现渠道,消除抵押物变现的制度瓶颈等.  相似文献   

6.
林权出资合作社之后,合作社取得了林权。但合作社行使财产权存在三个问题:一是林木采伐的法律限制及合作社的采伐策略;二是合作社利用林权抵押融资存在的法律障碍;三是现行法律制度下林农与合作社的权益博弈。为解决好林权出资合作社的财产权问题,建议完善林权登记制度、林木采伐制度、林权抵押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相关规定和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相关制度。  相似文献   

7.
林权改革本质上由两个环节构成,一是确权,二是流转,以盈利为主要目的,注重林业经营中的经济效益.林权改革后,随着商品林经济效益的提升,如何通过利益驱动机制即生态补偿制度调动林农对公益林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可持续发展时代背景下意义重大.公益林生态补偿制度解决了公益林生态外部经济性的市场失灵问题、公共物品属性的非排他性问题,体现了公平正义价值;消除了林权改革给生态安全带来隐患的消极影响,维护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秩序,体现了秩序价值;以较少的投入,实现了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的最大化,体现了效益价值.  相似文献   

8.
论林权抵押之法律障碍及其解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满足林农的融资需求是集体林改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各地在实践中探索开发了多种以林权为担保的融资模式,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它们还不能被称为法律意义上的债权担保.由于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对林权为标的物的抵押权设定及其实现都有一定的限制,导致其在实践中的操作空间受到极大影响,效果并不理想.但实际上,林地及林木作为森林资源,与耕地等不动产在性质、功能及经营方式上都有着较大的差异,为发挥其所具有的担保融资功能,推进集体林改的顺利进行,法律上应当放宽限制,允许商品林的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自由抵押,并通过相应配套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发展林权抵押贷款,为林业生产融资服务.  相似文献   

9.
促进林农增收是本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目标和归宿之一.通过广泛的调研发现,林改之后,林农林业收入增长加速,林业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提升,林业收入结构不断优化,林业税费得以大幅减免,林农增收成效显著.同时也发现不同的林业经营模式对林业经济发展和林农收入产生不同的影响,林业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是今后林业经济发展的方向.  相似文献   

10.
林权是一个政策上的概念,集体林权改革的目标是明晰产权。科学的林权制度安排,有利于激发林业经营者植树造林、管护林业资源的积极性,实现森林资源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我们应明确林权的法律内涵;坚持生态林与商品林分类经营,确定不同的林权制度;完善林木采伐和林权流转制度;保障林权人的生态补偿权,建立基于森林碳汇的生态补偿制度。  相似文献   

11.
现有法律文本分析表明,《森林法》的林权登记制度符合《物权法》的不动产登记立法精神。但由于立法缺陷,导致实践中林权登记机构办理的"林权证"与《物权法》第127条明示的"林权证"所证明的权利范围不同,即前者是森林、林木和林地权属证书,后者是林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从《物权法》文本的不动产的定义和对不动产的列举来看,森林、林木和林地均为独立的不动产,属于应当登记的不动产范围。因此,林权登记机构办理的"林权证"具有物权证明效力,其权利证明范围及于森林、林木和林地。我国不动产统一登记立法应充分考虑已实际发生的林权变动状况,明确林权登记为不动产登记,并规定在不动产登记簿和"林权证"上记载森林、林木和林地的自然状况和权属状况,从而使"林权证"成为名副其实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权属证书。  相似文献   

12.
林业业态的特殊性,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面临着较其他领域产权改革更为复杂的特点,因而也相对其他领域改革更为困难.该文从集体林权的内涵、林业物品特殊性、林业生产特殊性等角度说明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个复杂的利益再分配过程,分析了公益林林权和商品林林权改革不同的重点难点以及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应该关注的问题.  相似文献   

13.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明晰产权为主体任务,这使得原本隐藏的林权纠纷等历史遗留问题爆发出来,引发了利益相关方政府、公司、集体和村民的诉求,对农村社会稳定构成了挑战。本文以福建永安为例,研究地方政府是如何借用"确权"过程中的民主和监督程序来统筹协调各方利益,建立了一系列的工作机制,维护和保证了农民利益,消除了社会矛盾,维护了农村的社会稳定。这对于研究农村社会管理中的社会稳定问题产生的影响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4.
全面进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就是要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使大山真正成为流动资本,为盘活山区资源,缩短林业经济周期提供可能——项金如先生的文章,向我们作了阐述。  相似文献   

15.
本文从制度根源和制度环境角度对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行分析,提出: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是解决包括林地在内的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困境的有效路径;与土改时期的农民土地私有制、"林业三定"时期的林业生产责任制不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具备了政治、法律与社会的制度环境;本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处理农民与集体、历史与现实关系以及落实村民自治、政策引导与法律规范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成为我国农村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16.
唐钊 《理论界》2012,(11):56-58
我国旅游区的林农极少受惠于林权制度改革和旅游产业发展,且发展受限较多,养护积极性受挫,进而影响旅游发展、生态保护和社会稳定。旅游区的林农为生态环境和旅游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其利益理应受到保障。我国可借鉴国外成功经验,从合理补偿和补贴林农、确保林农养护受益、促进林农分享旅游成果、完善林农权益受损的法律救济制度等方面完善林农受益制度。  相似文献   

17.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不动产理论为基础,通过实行严格的行政许可实施森林经营。这种方法看似简单直接,却限制了林木所有者的积极性,并不利于实现林木的经济价值、生态价值和其他非经济价值。随着社会的发展,仅仅追求森林经济价值最大化的时代已经结束,满足人类对其生态价值和其他非经济价值的需求才是森林法的立法目的所在。因此,应当在生态理念的指导下,以物权法基本理论构建“森林分类经营”的制度和条款,将商品林视为动产,采取较为宽松的制度,以利于实现林木的经济价值;将公益林视为不动产,采取严格的制度,保护林木的生态价值和其他非经济价值。  相似文献   

18.
王威  谢伟民 《东南学术》2011,(5):110-117
根据2011年5月在福建永安洪田村实地调研所获资料,本文系统分析了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新形势下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新动力和新挑战。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例,文章研究了农村基层党组织对制度变迁的作用。作者认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给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带来新的机遇。实践证明,改革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助推器;同时,农村基层党组织应当在制度变迁中发挥领导作用以提升党组织的威信,以进一步巩固我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  相似文献   

19.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顺利推进需要相应变革采伐管理体制.我国现有采伐管理体制过于凸显国家利益和抑制私人利益,注重行政管制和忽视市场建构与公众参与,故必须予以变革.应当将采伐限额制度纳入森林经营方案中予以完善;在分权和分类经营基础上,建立许可与备案结合的采伐审批制度以及不予许可采伐的救济制度.借鉴西方经验,探索行政地役权和生态补偿互补的森林经营模式,以保障国家环境目标有效实现.  相似文献   

20.
我国山区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56%,山区农村的社会管理和社会稳定是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全面稳定的重要基础。①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全国的深入开展,许多潜在农村社会问题和林权纠纷纷纷呈现。为了应对这种挑战,我国南方集体林区的一些地方,以林改为契机,在发挥农村基层组织作用、培育社会组织,提升农民自我管理,化解干群矛盾和林权纠纷等方面做出了有益探索,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推动了农村社会管理的创新。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