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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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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未经审批的合同仅具备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并未具备合同的特别生效要件,应被认定为合同未生效。报批义务系促进合同生效之程序义务,与合同生效履行之实体义务性质有别,故合同未生效不应影响报批义务的效力。报批义务不是先合同义务,而是合同义务,故违反报批义务承担的是违约责任,而非缔约过失责任。  相似文献   

2.
论后合同义务与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从后合同义务的产生依据和其与合同给付义务的区别方面,分析了后合同义务的性质是法定附随义务,探讨了违反后合同义务的责任内容。  相似文献   

3.
论后合同义务与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从后合同义务的产生依据和其与合同给付义务的区别方面,分析了后合同义务的性质是法定附随义务,探讨了违反后合同义务的责任内容.  相似文献   

4.
先合同义务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合同义务,其产生于缔约双方产生合理信赖之时,终止于合同生效。先合同义务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与相关的合同义务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文章将先合同义务与法定义务、附随义务等概念进行比较分析,较为全面地揭示了先合同义务概念的内涵与外延。  相似文献   

5.
经营者或其他社会活动者怠于采取合理的防范措施而使他人人身或财产受到侵害时,既可以从合同法也可以从侵权法路径为受害人提供救济。但比较而言,合同法上的安全保障义务的保障力度是很有限的,要求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者承担侵权责任具有更强大的保障功能,保护范围也更广泛,更能体现对人的价值的尊重,彰显人文主义的关怀,填补侵权法关于侵权行为类型的空白。  相似文献   

6.
当事人在合同的成立前负有先合同义务,它是指缔约人在为缔约而互相接触后从要约生效时到合同成立前依法负有的诚实信用和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其内容包括诚实信用的义务和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产生的原理在于诚实信用原则,存在的期间是要约生效后到合同成立前的期间内,性质是明确的法定性,缔约人违反先合同义务的法律后果,就是缔约过错责任的承担.  相似文献   

7.
经营者或其他社会活动者怠于采取合理的防范措施而使他人人身或财产受到侵害时,既可以从合同法也可以从侵权法路径为受害人提供救济。但比较而言,合同法上的安全保障义务的保障力度是很有限的,要求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者承担侵权责任具有更强大的保障功能,保护范围也更广泛,更能体现对人的价值的尊重,彰显人文主义的关怀,填补侵权法关于侵权行为类型的空白。  相似文献   

8.
合同义务来源多元化是指合同当事人所承担的义务不仅限于当事人意思表示合致,而且源于诚实信用原则、法律的强行性规定以及法官解释等。现代合同法形成了合同义务来源多元化的态势,其原因在于现代民法对实质正义的要求,是诚实信用原则的体现。合同义务来源多元化对现代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和具体制度产生了重要影响。  相似文献   

9.
诚实信用原则是民商法的基本原则 ,它要求人们在市场活动中恪守诺言 ,诚实不欺。在合同领域诚实信用原则的作用显得更为突出。合同法是交易法 ,是调整当事人在市场经济交换中权利义务的法律。一方面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 ,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市场的秩序 ;另一方面 ,市场经济也是信用经济 ,必须用道德的力量以道德觉悟来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法中得以运用 ,促使合同义务走向道德化。由诚实信用原则而导出的诚实信用义务为法定的合同义务。附随义务、默示义务、先合同义务和后合同义务在性质上都属于诚实信用义务。  相似文献   

10.
论附随义务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现代合同法上,传统的合同义务发生了扩张。合同法不只保护合同本身,而且更倾向于保护交易发生发展的全过程,附随义务就是这中间引人注意的现象。文章对附随义务的概念、产生的法理基础、内容及法律责任作了探讨。  相似文献   

11.
损害赔偿是我国民法学中经常被使用的一个概念,然而在立法当中却难觅其踪迹。并且民事责任作为我国现行法的用语,其与损害赔偿之间的关系似也有某种联系。因此,有必要从现行法规出发,并结合我国对于德国法系的继受历史,同时参考台湾地区和德国的有关法条和学说,重新审视损害赔偿之债与民事责任的关系,以求有助于法律适用。  相似文献   

12.
我国《合同法》第42、43条规定了缔约过失责任,第60条规定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附随义务,第92条规定了后合同义务。附随义务理论在我国《合同法》中被肯定下来,是学说继受和法典继受的结果,然而要使其真正衣土化,在我国生根成长,尚有很长的路要走。特别是,违反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附随义务和后合同义务的归责原则,现行法律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给司法实践带来了困难。从法律规定附随义务的立法初衷等因素考虑,违反合同法附随义务的违约责任采用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和过错推定的举证方式具有合理性。  相似文献   

13.
论专家责任的性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专家责任是指具有特别知识和技能的专业人员,即专家在履行专业职能的过程中,违反高度注意义务、忠实义务以及努力完成受委托任务的义务给他人造成不利后果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我国学者普遍认为专家责任是一种侵权责任,其实应定性为合同责任比较妥当.  相似文献   

14.
对违约责任是否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国内外法学理论界与司法界尚有争论。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越来越重视对人格精神利益的保护,为因违约而造成守约人人格精神利益提供司法救济已成为一种客观趋势。文章在考察国外有关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立法与司法实践后认为,违约责任应当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并就如何构建我国的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5.
对违约责任是否应该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国内外法学理论界与司法界尚有争论。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类文明的进步,人们越来越重视对人格精神利益的保护,为因违约而造成守约人人格精神利益损害提供司法救济已成为一种客观趋势。因此,有必要对国外有关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立法与司法实践进行比较,并结合我国的现实,探讨违约责任应当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的必要性,同时就如何构建我国的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6.
违约赔偿责任在性质上归属为民事责任。比较国内外立法 ,结合司法实践 ,从三个方面对其加以阐述并提出看法 :在责任的构成条件上 ,其与损害赔偿责任条件相同 ,要求具有违约行为、损害结果以及违约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 ,不同的是违约赔偿责任实行无过错责任的原则 ;在责任的适用范围上 ,要求“完全赔偿” ,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但设定了“可预见规则”和“减损规则”作为限制 ;在责任的承担方式上为损害赔偿额 ,而违约金须经申请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增减时才能转化为赔偿额而成为责任方式  相似文献   

17.
政府违约责任兼具权力因素和契约精神,从而决定了其特殊性.一些民法学者认为根据现有规定政府违约责任适用<合同法>,所以其性质理应为民事责任;而行政法学者却认为政府作为最为重要的行政主体,其所从事的经济活动及由此引起的违约责任也当然是行政责任.以上两种说法都只看到了问题的一个方面,忽视了政府违约责任所具有的公私兼容的性质,都没有反映问题的实质.只有体现公私交融性的经济法才能为政府违约责任提供正确的法域归属,政府违约责任的经济法属性是其制度构建的基础和前提.  相似文献   

18.
论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赔偿范围问题在缔约过失责任理论中一直颇有争议。本文基于缔约过失责任概念的基本界定,认为缔约过失责任损害赔偿的基本范围为信赖利益的损失。相应地,为契合缔约过失责任理论的创立初衷和平衡当事人的利益,信赖利益的赔偿范围应包括了间接利益、非财产上损失以及第三人等损失,但应以履行利益为限。  相似文献   

19.
性恶论认为,人不是完美的,即人性是存在缺陷的,有不足之处。广义而言,契约属于社会历史文化范畴,体现的是一种人文精神,是对特权现象以及权力或者权利滥用的一种规制。人性恶虽然是对人性的一种形而上思考,但是从一定程度上说,法治理念和契约制度的发展与人性恶的价值判断存在着逻辑上的关系。契约蕴含着自由、平等、合作、协调、诚信等和谐理念,契约及其内含的契约精神,不仅是现代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也是现代法治国家不可或缺的灵魂。  相似文献   

20.
政府采购合同的性质是政府采购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但争议颇多,其中,最具意义的是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之争。文章在否定政府采购合同为民事合同的简单论断基础上,接受一种宽泛的行政合同的概念,论证政府采购合同的公法因素,认定政府采购合同为行政合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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