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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美国的女博士石嫣,借鉴美国的经验,在京西创办一种新型农场——“社区支持农业”,社区居民跟农场合作,农场为社区居民提供安全新鲜的食品,社区居民在农场劳动,承担农场的风险,目前此农场吸引近400会员加入,收入过百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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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旅游者的新天地 在弗吉尼亚州农民乔尔·萨拉丁居住的谢尔南多山谷,发酵肥料的气味随风飘荡。51岁的萨拉丁,是波利费塞农场的第二代业主。他发展的一种两小时的“陪同农场旅游”,在美国的家庭农场中声名远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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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11岁开始买股票,现在觉得还是开始得太晚了。14岁时他用卖报赚得的钱买了一个小农场。他现在仍住在50年前买的3居室的房子里,他说这里有他需要的一切东西,房子周围没有围墙和篱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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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茜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2):116-123
家庭农场是我国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已经成为乡村振兴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与民事人格不同,商事人格需要经过法律的拟制和确认才得以成立。然而,商事主体法律规则的缺失,造成了家庭农场主体资格认定标准混乱,财产要素、劳动力要素和责任承担要素认定模糊等一系列现实问题,阻碍了家庭农场制度功能的发挥。因此,对家庭农场商事法律主体地位的明确就成为应对其他问题的先决条件。从目前陕西省家庭农场的规范文本和实践的角度审视,家庭农场商事主体需要从营业能力和注册登记两个层面进行制度构造。在不同形态的商事主体制度比较中,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能够满足家庭农场规模经营需求,有助于健全农村信用体系和促进家庭农场制度可持续发展,保护农民个人财产利益,是理想的家庭农场商事主体制度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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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产生于土地规模流转的基础上,是现代农业的一种表现形式。本文基于皖南平镇粮食家庭农场的调研,总结了家庭农场的三种生成路径:资本大户分包、返乡青年创业以及农村种植大户转化。现阶段家庭农场呈现出主要劳动力来自家庭内部,原始积累来自农业之外,规模具有伸缩性及促进分工细化的特征,其实践体现出农业生产“无雇佣化的商品化”过程,即家庭农场一方面显著提高了农业商品化的程度,另一方面依然以家庭劳动力为基础,少雇佣且无雇佣经理人。家庭农场是小农经济发展的高级形态。现阶段家庭农场的发展宜注重小农经济的连续性,政策上给以家庭农场规模弹性的空间并促进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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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大勇 《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41(5):72
近年来,以规模化和集约化为主要特征的家庭农场发展迅速,以服务家庭农场和农户农机作业为主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农业机械化服务能显著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增加经济效益,实现了家庭农场规模报酬递增;国家通过出台宏观政策培育和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直接或间接促进家庭农场的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以中观供求市场合理的价格机制,调节家庭农场与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协同发展,实现共同利益最大化;农业机械化服务对生产经营成本、产量、利润等基本要素的直接影响,从微观上实现了对家庭农场的传导作用。只有制定系统的宏观支持政策,改革市场供需结构,重视要素传导反馈,引导农机装备产业优化结构,加强农业科技创新补贴支持力度、加强农机化服务队伍建设,才能达到农机社会化服务供需的最大匹配度,实现互促共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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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家庭农场认定标准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家庭农场作为一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迅速,具有强大生命力。但我国家庭农场认定标准存在缺陷的问题制约着家庭农场进一步快速发展。在阐明家庭农场内涵、特征基础上,从“家庭农场经营者、家庭农场经营规模与土地流转期限、劳动力结构、农业收入构成和其他认定标准”等方面进行认定,完善我国家庭农场认定标准,以期能够促进我国家庭农场法律制度的完善,为我国家庭农场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基础支撑和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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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理论,搭建“组织建构-契约治理”分析框架,考察集体合作农场能否成为保障粮食规模化经营的重要手段,并以太仓市永村为典型案例①,阐释集体合作农场对粮食规模化经营的作用效应及其限度。结果表明,集体合作农场通过发挥产权激励、降低交易费用、农业规模经营和专业化分工的效应,缓解了粮食生产的交易费用约束和协调激励不足的问题,有效保障了粮食生产的数量和质量。但集体合作农场在内生发展可持续性、缔约主体权利地位保障、市场资源要素流动方面存在一定局限,对集体合作农场经验的推介还需全面考虑区域适用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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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土地流转集中的困境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灵辉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2):109-115
现阶段实现家庭农场土地适度规模集中的主要途径是土地流转,但是通过土地流转集中起来的规模化土地对家庭农场生存和发展的适宜度还有待考量。该适宜度可采用片数和质量、速度和持续时间、用地成本、权利清晰度、规模大小等关键性指标来衡量。基于以上指标,在家庭农场前期介入、集中土地阶段,会遭遇到集中连片土地难、农户不愿意转出土地而形成的“钉子户”、农户选择性流转土地、土地流转期限短等问题;在家庭农场正常运营阶段,会遭遇到农户单方面提高土地流转价格、农户选择中途违约或期限届满不续约、农地权利不清晰所造成的家庭农场土地被征收时补偿分配混乱等问题;在家庭农场退出、破产而放弃土地规模化经营阶段,会遭遇到家庭农场经营者违约退地、家庭农场规模化土地的再转让、家庭农场资产清算与债务清偿等问题。破解家庭农场各阶段在土地集中上遇到的瓶颈和障碍,应从明晰农地产权、创新农地权利流转模式、构建家庭农场经营者与农户之间的利益共同体等几方面着手,以达到降低家庭农场土地集中交易成本、用地成本,缩短交易时间以及提高农户流转农地权利期限等综合效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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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桂娟 《河北建筑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11-14
以厦门同安竹坝华侨农场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研究为标的,成文过程查阅了竹坝农场1960年以来四十多年的相关档案资料,并做了深入细致的实地考察,在此基础上进行了探讨、研究。首先对农场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路径进行了总体描述,揭示了不同阶段不同的特征表现,尤其突出了现时特征;其次提出了改革至今仍存在的问题,诸如历史旧帐不清、政策落实不到位、管理体制不顺等等,并揭示其原因;最后对于农场的社会保障制度的进一步健全与完善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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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夕法尼亚州是美国开发比较早的州之一,这里的农场普遍是小型农场。乔伊斯.伊比女士住在宾夕法尼亚州兰开斯特市以南,她经营着一个80公顷的奶牛场,是这个农场的第五代继承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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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孔东菊 《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41-46
家庭农场是我国一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有自身的法律特征。家庭农场的设立应具备一定条件。法律地位上,规模较小或单业经营的家庭农场可登记为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规模较大或多业混营的家庭农场可登记为企业法人。家庭农场在经营过程中存在农产品安全、加剧环境污染及骗取国家农业补贴政策优惠等问题,有关部门可依法进行执法监督。家庭农场解散时必须依法进行清算。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