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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如今求职不易,劳动者往往对自己的学历、经历极力美化,以求得到用人单位的欢心。假如内容属实,适当加以包装自然无可厚非,但如果是无中生有地伪造学历、编造经历,就有可能在日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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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2002年3月1日,申请人陈某与被申请人某船务公司(劳务派遣单位)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约定总合同期为6年实际在船工作时间;同年6月21日,双方签订了《海员外派合同》,申请人被外派到海外船上工作。2003年2月7日,申请人离船休假后,该公司多次欲为其安排工作,但申请人均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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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原告马某于2007年1月17日入职被告某科技公司,任销售部经理,实际工作至2008年7月11日。2007年12月24日,被告与原告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从2007年12月24日至2008年12月31日,原告担任销售部门的销售工作,每月工资为8000元,并按照销售业绩和公司营销部门激励制度享受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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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2006年2月20日,申请人芮某到被申请人某急救中心从事随车医护工作。5月20日,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从即日起到2006年12月31日止。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于2007年1月1日书面续订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该份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未再书面续签劳动合同,但芮某继续在该单位工作。后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芮某又兼职担任某药房的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2008年4月16日,芮某因车祸受伤住院治疗。芮某受伤治疗及休息期间,该急救中心未支付申请人病假工资。2008年8月22日,芮某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解除劳动关系,某急救中心支付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以及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加倍工资等。仲裁程序中,该急救中心提出确认因芮某兼职致劳动合同无效并赔偿经济损失等反请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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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某公司在人才市场招聘一名信息部门的经理,要求应聘者须具有计算机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王某持某大学研究生文凭前来应聘,被录用后与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月薪定为每月6000元,并在劳动合同中签订了商业秘密保密条款,对于王某可能掌握的商业秘密的范围、具体的种类、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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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刘某是某一中外合资企业的高级技工,2007年1月公司任命他为生产设备部经理,并续签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工作岗位为生产设备部经理;合同的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刘某在协商条款中提出了:未经乙方(指刘某)同意,甲方(指公司)在合同期内不得任意调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岗位。公司对此协商条款没有异议,双方就在合同上签字生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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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法律规定的用工形式之一,劳务派遣当前受到用工单位与劳动者越来越多的关注。从法律角度看,劳务派遣涉及用工单位与派遣单位、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三重法律关系,与直接用工相比更为复杂,也更加难以把握。本栏目将分几期对劳务派遣这一话题展开讨论,通过反映上述三重法律关系的法律文件或运行规则为视角,对劳务派遣中各类法律关系进行解读,从而为广大企业正确适用劳务派遣提供有益参考。本期圆桌谈话将首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及当前劳务派遣运行现实状况,对劳务派遣协议的条款设置进行介绍及阐释。  相似文献   

8.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了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一些条款,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设计了个性化劳动合同,但有些缺少法律规定的必备条款,有些则约定繁杂,这些现象对劳动关系处理大有影响,用人单位切不可小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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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很多用人单位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感到畏惧,由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合同的变更均奉行协商一致的基本原则,这让用人单位在岗位的管理方面很被动,无法适应现实工作的多变性。对劳动合同内容的任何变更,在理论上都可称之为劳动合同的变更,比如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等。但在实践中,最容易引发纠纷的变更主要是工作岗位的变动和劳动报酬的变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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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吴某应聘到东莞一家电器厂工作,与厂方签订2年劳动合同,双方约定了2个月的试用期。1个月后,由于对该厂管理制度不满,吴某提前3日向厂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在请求支付工资问题上,双方出现分歧。厂方以吴某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为由,拒付1个月工资计1750元。吴某遂向人民法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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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一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可以不签劳动合同典型案例张某于2008年10月25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称其自进入某公司以来从未签订劳动合同,2008年9月30日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故要求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按照2倍月工资标准向其支付未订劳动合同期间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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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注定成为这部法律的争议焦点,相对于《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做了重大改变,导致了实施前后用人单位一系列的反抗行为,一时间辞职门、清退门、工龄归零门接踵而来,导致劳资关系一度紧张。为此,我们将在最近两期律师点津栏目中,从实务角度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作一番全面分析,希望能够给用人单位、劳动者以及从事劳动法业务的法律工作者提供一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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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赵某于2009年4月到某物业公司担任保安员,双方于同年5月1日签订了3年期劳动合同,期限从2009年5月1日至2012年4月30日止,约定赵某的工资为每月1000元。赵某工作期间,实行每天工作8小时,每两周休息1天的工作时间。2010年10月10日,赵某以物业公司违法安排加班为由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并于同日离开物业公司。2011年4月,赵某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要求该物业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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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某企业在其招聘广告中要求劳动者承诺终身服务,涉及服务期规则的适用问题。现行《劳动合同法》存在对劳动者过度保护的倾向性,劳动者约束性条款数量较少。而服务期规则作为用人单位长期留用人才的唯一法律依托,存在着可设定服务期的事项范围过窄、违约金条款不具有应有惩罚性的问题。服务期规则的不健全把企业吸引和培育人才的手段引向异端。司法实践中出现了对现行服务期规则进行突破的裁判或未突破现行规则但裁判结果有违诚信原则的情况。针对现状,建议拓宽可设定服务期的事项范围、改进违约金规则使其具有惩罚性来保障企业人力资本投入上的合理利益,同时规定最长服务期限来维护劳动者基本权益,从而最大限度地维持劳资双方利益平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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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维持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容易理解和把握,但何为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则是一个需要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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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劳动法专家、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吴向红近日透露,国家即将出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将明确两次固定劳动合同之间的间隔时间只要不满一年,都算作连续劳动合同,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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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围绕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题的讨论与争议一直没有平息:从订立条件到管理方式.直到最后的解除或终止.无论是用人单位或是劳动者个人.都在高度关注。对此.国务院出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也专门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进行了补充规定。一时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成为劳资双方共同关注的热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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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书面劳动合同是明晰劳动关系双方权利义务的强有力的证据。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罚则是《劳动合同法》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该项立法的亮点之一。其主要是针对用人单位为降低用工成本,不签书面劳动合同之规避法律的行为。对于劳动关系的建立,国外的立法例一般并不强求书面劳动合同,对于无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用工通常作为不定期劳动关系来处理。和国外的相关规定对劳动者和雇主实施平等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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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谢某系加拿大国籍,2009年2月1日,谢某进入某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工作,公司与谢某签订了自该日起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谢某担任公司亚太区域的总经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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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分为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所谓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提法最早出现在我国1995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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