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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章运用刑法理论,从界定国际犯罪的内涵出发,阐释了国际法上海盗犯罪的行为特征。为有效行使国际公约所规定的对海盗行为的普遍管辖权,从法律价值层面上分析了制裁海盗犯罪国内立法的必要性及其内在合理性。在此基础上,认为我国刑法应当与国际刑法全面衔接,并提出应根据我国已经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中所规定的国际罪行,在刑法分则中增设新罪名,建立一个完整的惩治国际犯罪的国内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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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世界,海盗的存在造成了对国际社会的严重威胁,各国建立了对海盗犯罪的普遍管辖权,但是现行国际法中对于海盗罪的规定却存在着许多“空白”,普遍管辖权不能涵盖所有的海盗行为,而且国际法还为跨境打击海盗的护航设置了许多障碍,因而国际法应该进行相应的变革以应对海盗的威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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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世界,海盗的存在造成了对国际社会的严重威胁,各国建立了对海盗犯罪的普遍管辖权,但是现行国际法中对于海盗罪的规定却存在着许多"空白",普遍管辖权不能涵盖所有的海盗行为,而且国际法还为跨境打击海盗的护航设置了许多障碍,因而国际法应该进行相应的变革以应对海盗的威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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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海盗犯罪呈现出与以往海盗犯罪不同的特点,因而仅适用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对海盗罪的相关规定来对海盗罪进行打击会显得力不从心,结合当代海盗犯罪的特点,比较借鉴相关国家关于海盗罪的规定,具体应做到以下两点:一是海盗罪行为对象的拓宽。由于现代海盗罪作案方式的特殊性,为了有效地惩治海盗犯罪,可适当参照英国1700年补充法令的规定,"同船谋反以及对船长采取拘禁行为或限制自由以阻止船长对海盗行为的抵抗都可视为海盗行为",将海盗罪行为对象予以拓宽,不再局限于另一船舶或飞机,或另一船舶或飞机上的人或物,而拓宽至任何船舶或飞机。二是海盗罪行为领域的延伸。由于目前海盗犯罪不仅仅发生在公海领域,海盗犯罪亦正呈向领海发展的趋势,因此如果一味地遵循《公约》所规定的只惩罚发生在公海或不属于任何国家管辖范围的行为,就会使相应的海盗犯罪无法受到惩罚,故为有效地打击相应犯罪,应取消对海盗犯罪行为领域的过度限定。随着当前海盗犯罪的日益猖獗,海盗作案手段的更加凶残,只有将海盗犯罪进行作案特点的归纳、立法上的重新审视以及立法完善措施的思考,才能顺应当前制止海盗犯罪的国际化趋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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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海盗罪规定了超普遍管辖权。这种管辖权明显区别于普遍管辖权,对于打击海盗罪非常便捷、有力。但是,如果对行使地域不加限制,就会严重侵犯国家主权。因此公约严格将海盗罪的行为地限制在公海或任何国家管辖范围之外的地方。这种限制是非常合理的。对于不在限制地域发生的海盗行为,不能行使超普遍管辖权,而只能行使其他管辖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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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军武 《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2)
近年来,海盗案件频发,且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对我国的海洋安全产生了重大影响。我国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承担着对海盗犯罪进行刑事追究的国际义务。因此,我国应当通过制定刑事单行法,对海盗行为进行规制,以明确海盗罪的构成要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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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盗罪及其犯罪构成条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秋玲 《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5(2):24-27
通过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的海盗罪的概念及构成条件与当今海盗罪案发特点的比较,提出现行国际公约中海盗罪的构成条件已明显不适应惩治此种犯罪的实际需要,应将此罪的犯罪主体、行为对象以及犯罪地点等要素重新予以界定,并对如何放宽海盗罪的认定条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相似文献
8.
罗朝辉 《重庆交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6(2):29-31,35
我国现行刑法对文物的保护主要体现在对妨害文物管理罪、走私文物出口罪、盗窃文物和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流失罪的规定上。纵观刑法对文物保护的规定,在体系、罪名、法定刑等方面存在一些不合理之处。针对我国刑法对文物保护的不足,建议调整妨害文物管理罪的结构,增加过失损毁名胜古迹罪,将过失损毁文物罪改为过失损毁珍贵文物罪,修改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和故意损毁文物罪的法定刑。 相似文献
9.
罗朝辉 《重庆交通大学学报》2006,6(2):29-31,35
我国现行刑法对文物的保护主要体现在对妨害文物管理罪、走私文物出口罪、盗窃文物和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流失罪的规定上。纵观刑法对文物保护的规定。在体系、罪名、法定刑等方面存在一些不合理之处。针对我国刑法对文物保护的不足,建议调整妨害文物管理罪的结构.增加过失损毁名胜古迹罪,将过失损毁文物罪改为过失损毁珍贵文物罪,修改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和故意损毁文物罪的法定刑。 相似文献
10.
我国刑法应增设破产欺诈罪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徐松林 《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4(4):60-65
破产欺诈行为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 ,但我国刑法却未规定破产欺诈罪。现行刑法中的妨害清算罪、徇私舞弊造成破产亏损罪、私分国有资产罪、诈骗罪等均不能涵盖破产欺诈犯罪行为。破产欺诈罪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司、企业的破产管理秩序和债权人的财产所有权 ,主体是一般主体 ,主观方面只能是直接故意。刑法应在第16 2条中增设一款 ,规定破产欺诈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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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01条将海盗的行为地限定在公海或任何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地方,但是根据此公约第58条第二款之规定,发生在专属经济区、毗连区内的暴力、扣押、掠夺行为仍然是国际法的海盗,各国都可以根据此公约第105条、第107条之规定行使登临、扣押和逮捕等司法管辖权。在领海内发生的暴力、扣押、掠夺行为,属于国内法的海盗,沿海国根据属地原则来行使管辖权。外国经沿海国同意、联合国授权,也可以进入他国领海打击海盗,但此授权不能成为国际习惯法规则。 相似文献
12.
我国网络犯罪的刑事法对策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武喜涛 《湖南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16(1):115-117
网络犯罪是高科技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一种新型犯罪。高科技的特征主要是发展快更新快,而刑事法的特征是相对的稳定性,这就必然导致刑事法的发展必然落后于高科技的发展,使网络犯罪对刑事法产生诸多冲击。解决这一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利用刑事法对网络犯罪进行规制,弥补立法滞后的不足。在我国现行刑法关于网络犯罪的规定分析的基础上,指出我国网络犯罪刑事立法的不足之处,提出规制我国网络犯罪的刑事法对策。 相似文献
13.
社会学旅游犯罪学说的缺陷主要在于没有将旅游犯罪置于刑法学或犯罪学的视野下进行综合考量,有失偏颇.从理论与实务上来看,将旅游犯罪置于刑法视域的框架内来关注应该是较为理想且可行的研究方式.从刑法的层面来探讨,应该将旅游犯罪视为法理上的类罪,其所侵害的是旅游法所保护的特定法益,界定旅游犯罪时应充分尊重并遵循一定的法律原则.在此基础上提出构建旅游刑法的设想,为旅游活动中严重违法行为的刑事解决机制提供理论与实证支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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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构成是我国犯罪论及刑法学的基石性理论范畴.从原初的意义上考察,犯罪构成兼具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双重功能属性.由于外在观念和内部构造的双重因素,长期以来犯罪构成被仅从实体刑法的角度加以研究,从而导致其程序机能的弱化.由此,应对现行犯罪构成体系进行结构性改进,建立犯罪构成的实践模式,恢复其对刑事司法实践的导引功能,并推动刑事一体化理念在实践层面的展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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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云端服务提供者侵犯著作权罪具有犯罪主体新颖、犯罪方式独特、犯罪情节复杂的特点。刑法学界关于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需承担刑事责任问题以及网络中立帮助行为是否成立帮助犯问题未能达成共识,使得网络云端服务提供者侵犯著作权罪的认定面临着理论上的困境。我国关于侵犯著作权罪的刑事法律规范大多形成于网络云端技术诞生之前,网络云端技术的出现给网络侵犯著作权罪的认定带来了新问题。在侵犯著作权罪刑法规则尚未作出更新性应对之前,应当积极发挥司法的自我适应功能,对于网络云端服务提供者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可以基于实质解释论的立场,在不违背罪行法定原则的前提下,对“复制发行”、“以营利为目的”、“犯罪主观”等犯罪构成要件进行扩大解释。 相似文献
16.
齐明 《甘肃联合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2(6):34-36
牵连犯、吸收犯均是刑法理论、司法实践中难以界定的处判一罪形态概念.牵连犯应界定为行为人出于直接追求一个犯罪目的,而犯罪的方法或结果行为又必然构成其他犯罪的犯罪形态.吸收犯应是数个犯罪行为因一个被另一个所吸收而失去独立意义,仅按吸收的犯罪行为处断的犯罪形态.两类犯罪形态的区分以罪质数为准.牵连关系和吸收关系分别是准确认定牵连犯和吸收犯两类犯罪形态的核心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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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学术成果的借鉴与剽窃之间的界限原本就不十分清楚,反映在学术论文上就更加模糊。近年来,屡有学术论文抄袭、剽窃的事件曝光,但当事人极少认理服输,心悦诚服的承担侵权责任,通过对剽窃标准的认定及责任的探讨,认为这是涉及到中国著作权法立法、执法以及著作权人能否有效维权的至关重要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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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冬梅 《长春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7(3):24-26,46
论述了打击证人罪的解释涉及宪法,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本文以此为基点对本罪的保护法益,犯罪行为侵害的对象及犯罪行为实施时间等问题进行分析论证。通过对本罪的相关问题的分析力求使对本罪的解释与其立法设定价值相合,同时倡导法律工作者在刑法解释中应当使刑法更加安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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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立科 《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4):95-99
性犯罪作为一种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形式,在刑法中应具有重要地位。但由于我国传统观念的影响及立法技术落后等原因,我国现行刑法中有关性犯罪的规定存在严重问题。首先是现有罪名规定的不合理性,主要体现为相关犯罪的犯罪对象和犯罪主体的范围过于狭窄,无法满足保护人权及惩罚犯罪的需要;其次,许多严重的性侵犯行为没有被规定为犯罪行为,从而导致法网出现严重漏洞。本文在分析我国刑法中有关性犯罪的规定情况及其造成的一些实际问题的基础上,对完善我国性犯罪的刑法立法提出建议,以其对立法及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