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执行异议制度的欠缺与完善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矛盾关系认识和处理上的偏差、不设立诉权、执行程序本位、申请执行人利益本位、执行员权力过大等,是现行执行异议制度存在的主要缺陷,严重影响了执行异议制度效能的发挥。设立诉权,明确执行异议程序本位、执行异议人合法权益本位、规范审判与执行行为是完善执行异议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切实保障民事权利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2.
我国商标确权以注册原则为主导,需要最大限度地引入使用在先原则.在商标申请至核准注册阶段,现行商标法缺乏商标核准注册前利益保护的规定,对恶意异议规制不力,同时建议实行商标异议行政-审制,引入异议当事人自行和解制度.商标核准注册后,应引入物权法中的异议登记制度,同时应规范在网络中使用商标的行为,不应将撤销问题与商品质量问题挂钩.  相似文献   

3.
商标法律制度的设计与完善应当以商标权的私权属性为基本导向,商标异议制度也不例外。《商标法》第三次修正对商标异议制度作出了积极却并不彻底的改造。通过比较研究、社会实证研究等方法,遵循商标权的私权理念,淡化商标异议制度的社会监督与自我监督功能,强化其私权救济功能,进一步限制商标异议主体的范围。在具体制度设计上,应当妥善处理公权力运用与私权保护的关系,注重绝对理由审查与异议前置程序的调适,构建真正意义上的“行政一审”审查模式,整合现有的商标异议程序与无效程序,引入冷静期等凸显当事人私权自治的制度。  相似文献   

4.
《南都学坛》2018,(1):64-69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所评价的行为是商标注册人的抢注行为及在先使用人的在先使用行为。商标注册人的恶意抢注行为,因其行为本身的非正当性、抢注人损人利己和投机取巧的主观恶意,该行为损害在先使用人、消费者利益及市场竞争秩序而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因此必须予以严格规制。对在先商标使用人的商标使用行为而言,其使用行为的客体为商业标识,商品使用行为的非法不等于商标使用行为非法,当其使用达到使"相关公众知晓"时,应认定其使用行为具备了"一定影响",可以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启动商标异议程序。  相似文献   

5.
近几年来,商标确权周期长、成本高、异议权滥用等问题的出现,暴露出商标确权程序的法律规定存在着严重的缺陷。实施商标战略,必须重新审视商标确权程序的各个环节,以商标确权程序的法理为指导,合理选择和整合现行商标确权程序,构建公平和高效的商标确权制度。  相似文献   

6.
刑事诉讼管辖制度是刑事诉讼活动承上启下的关键节点,能够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确保诉讼程序合法正当。当前我国配套的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制度尚未形成,制约了刑事诉讼管辖制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一些发达国家的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制度相对完善,其中以英美法系国家和大陆法系国家为两大流派。美国、日本分别是这两大法系国家的代表,两者虽然在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问题的处理方式上存在不同,但其设立管辖权异议制度的初衷则是相同的。我国可以在刑事诉讼法律体系基本框架内,结合司法实践,有选择性地借鉴域外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制度,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制度,实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有机统一。  相似文献   

7.
张媛 《调研世界》2012,(4):62-64
国家的征地行为,通常是基于公共利益的原则和基础上,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并对被征地者给予合理的征地补偿.征地行为在全世界范围内普遍存在,即使是在对私有财产权给予严格尊重和保护的西方发达民主国家,政府仍然拥有对私有土地的征收权力.这些发达国家在征地方面积累了很多成熟的经验,能够对完善我国的征地法律、制度和行为提供有益的启示.我国的征地制度应在明确科学的公共利益的基础上,完善正当的征地程序、健全合理的补偿制度、重构有效的诉求机制,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土地征收制度.  相似文献   

8.
司法实践中,恶意申请公示催告的案件不断攀升,且恶意申请公示催告的形态多样。究其原因,一是由于我国现行公示催告程序本身在具体制度设计上尚不完善;二是我国欠缺恶意申请公示催告的法律制裁,恶意申请人违法成本低。有鉴于此,《民事诉讼法》除进一步完善公示催告程序,明确撤销除权判决之诉的性质外,还须建构恶意申请公示催告的法律责任制度。唯有如此,才能有效防范恶意申请公示催告行为的蔓延,从根源上解决恶意申请公示催告问题,从而使公示催告程序的立法目的得以实现  相似文献   

9.
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东股份回购法律制度重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异议股东股份回购制度又称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制度,是立法者基于衡平理论为防止强势股东利用资本多数决原则恶意侵害弱势股东合法权益而创设的一种股东利益保护机制。我国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借鉴域外国家先进立法经验,正式确立了异议股东股份回购制度,但尚存一些问题。扩大异议股东股份回购制度的适用范围,严谨法律条款、明确权利主体范围、细化权利行使程序、健全债权人保护机制已成为今后公司立法修正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我国恶意诉讼的兴起给我国司法秩序与诚信建设带来严重损害。恶意诉讼是指诉讼当事人故意构筑虚假事实或虚构证据,利用程序来支持自己不当诉求的行为。民事诉讼中存在着立案受理制度不完善、证据审查与撤诉处理不规范、恶意诉讼的行为及后果规定不健全、第三人滥用撤销之诉等问题。总结完善我国恶意诉讼的法律规制的路径包括加强立案中的诉由、证据和法律关系的审查,完善撤诉审查制度,设立诉讼保证制度,建立恶意诉讼之侵权损害赔偿制度,明确恶意诉讼的损害赔偿范围;确立诉讼告知制度等。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