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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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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法制不断完善,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与此同时,"恶意诉讼"式案件在司法实践中也不断涌现。特别是随着《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全面扩大了检察机关民行检察部门监督的范围,如何处理和解决申请抗诉阶段"恶意诉讼"式案件成为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检察机关民行检察部门研究的重点和难点。本文拟通过分析天津市检察机关民行检察部门司法实践中处理的典型"恶意诉讼"式案件,力求总结出该类案件的定义,总结其造成的不良后果,分析其特点及产生的原因,并对检察机关民行检察部门司法实践中如何妥善处理该类案件提出一些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2.
论查处民事司法职务犯罪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依法查处民事司法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民事检察监督的重要内容。从检察权配置的科学与合理、协调与高效的原则要求出发,我认为民事司法职务犯罪的查处权应归属于检察机关的民事检察部门,而不宜划归职务犯罪侦查部门行使;民事检察部门要善于将查处司法职务犯罪与办理民事抗诉案件有机结合,以有效地推动民事检察工作的发展。  相似文献   

3.
前苏联时期,检察机关可以毫无期限和案件范围的限制而提出抗诉.而今在司法独立和当事人处分主义的影响下,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中的权能逐渐受到限制,检察机关只能对其参加一审程序的案件提出抗诉.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民事抗诉制度不断进行改革,如何完善和协调检察院和法院在民事诉讼中的关系,已成为民事抗诉制度改革中不可回避的问题.  相似文献   

4.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深入推进,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实现有了更高的期待和要求,顺应这种要求,检察机关面临体制、机制改革。从民行检察监督看,单一的民行检察监督方式抗诉已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民行检察监督面临突破和创新,需要转变职能定位,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相似文献   

5.
我国检察公益诉讼中检察机关既是诉讼监督者又是诉讼当事人,此双重角色具有法理冲突。我国《宪法》将检察机关定位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权发挥着法律监督功能。检察机关通过检察权的执法监督权能、司法监督权能、守法监督权能实现其各项职能,且每类监督权能由检察机关若干职权构成。检察权的三类法律监督权能无须在检察机关的每项活动中同时实施,构成权能的具体职权也应随着法律实施的需要而动态调整。在检察公益诉讼中,为解决双重角色的法理冲突,检察机关应主要实施执法监督权能和守法监督权能,谦抑地实施司法监督权能。故可取消司法监督权能中的抗诉职权,并转隶司法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的立案侦查职权至监察委员会。  相似文献   

6.
《民事诉讼法》中民事抗诉制度的缺陷及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有关民事抗诉制度的规定过于原则,导致司法实践中审判权与监督权互相冲突.为促进检察监督工作的有效进行,必须加强民事抗诉立法、规范民事抗诉案件的范围、细化民事抗诉的法定事由、健全民事抗诉的程序、限制民事抗诉的次数、明确规定民事抗诉案件的审限等.  相似文献   

7.
抗诉权是检察机关公诉权的一项重要权能,该项权力体现着检察机关对法院审判活动的监督,具有诉讼监督的属性.与抗诉权密切相关的是刑事审级制度尤其是二审制度.两大法系国家在二审制度的规定上有较大的差异,由此决定了其抗诉权设置的不同.检察机关上诉权的规定是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相博弈的结果,各国应结合各自实际和诉讼传统,对检察机关的上诉权作出规定.我国检察机关的抗诉权与两大法系国家相比有自己的鲜明特色,但从现代法治的要求以及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来看,我国检察机关的抗诉权配置并不完善,还存在诸多缺陷,有必要进行优化配置.  相似文献   

8.
韩成军 《河南社会科学》2012,20(12):42-46,107
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拓展了检察监督的范围,明确了检察建议的法律效力,完善了检察监督的权力结构,强化了检察机关民事抗诉及提出检察建议的实效。同时,虽然检察机关行使民事抗诉权将使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裁判暂时中止执行,但为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的监督并非可以无限扩张。在完善检察监督的同时,为实现审判权与检察监督权的动态平衡,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公平审判权,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检察监督也要受到期限、事由、程序等方面的限制。  相似文献   

9.
检察机关在量刑规范化改革中,应充分发挥其法律监督的职能,积极参与到量刑规范化改革这一重大司法改革活动当中。检察机关从事量刑监督是其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题中应有之义。检察机关行使量刑监督是其法律监督宪法定位的实际彰显,是其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拓展,是对传统检察监督——抗诉权的补充、完善和延伸。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不会侵害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也不会影响和干扰审判独立,它只是对审判独立及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外在监督、制约,是对法官自由裁量权实施的程序性控制。  相似文献   

10.
陈昌彬  刘燕 《天府新论》2006,(Z1):160-161
检察权即法律监督权,是检察机关在国家政治体制和司法体制中所承担的特定职能和责任.目前,我国检察权的配置还存在较多的缺陷,从立法原则、公诉权和民行检察权等方面完善检察权的合理配置,是当前司法改革和发展的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11.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和矛盾多发期,越来越多的社会矛盾以诉讼的形式进入司法领域,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诉求强烈,特别是对那些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甚至是执法司法人员徇私枉法、徇私舞弊等现象,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民事检察权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的职能性权力。民行检察监督制度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目前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日益显现出其确定性内涵。在此过程中,民行检察监督制度出现了监督范围扩张化、监督关系和谐化、监督模式内在化、监督功能复合化和监督环境趋优化等新动向。明确和把握这些新动向,对深入研究民行检察监督制度的发展规律,并在此基础上理性完善此制度,从而使该制度焕发出新的活力、产生出全面的应然价值,均颇具前提性意义。为了充分探讨这一问题,本刊编辑部特邀一批专家对此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得到了一些对此问题素有研究的学者的比较积极的回应。为了更好地以学术之力审时度势促进司法改革特别是检察改革,本刊编辑部以"司法改革与民事诉讼检察监督制度完善"为总标题进行专题研究,试图从现代司法的基本规律和特点着手,就我国民事诉讼活动监督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本着百家争鸣的态度,本刊对于受邀专家的来稿,只要符合通常的学术规范,不论其所表达的学术观点如何,一律照登,所以,本专题所有观点均不代表本刊之立场。  相似文献   

12.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和矛盾多发期,越来越多的社会矛盾以诉讼的形式进入司法领域,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诉求强烈,特别是对那些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甚至是执法司法人员徇私枉法、徇私舞弊等现象,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民事检察权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的职能性权力。民行检察监督制度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目前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日益显现出其确定性内涵。在此过程中,民行检察监督制度出现了监督范围扩张化、监督关系和谐化、监督模式内在化、监督功能复合化和监督环境趋优化等新动向。明确和把握这些新动向,对深入研究民行检察监督制度的发展规律,并在此基础上理性完善此制度,从而使该制度焕发出新的活力、产生出全面的应然价值,均颇具前提性意义。为了充分探讨这一问题,本刊编辑部特邀一批专家对此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得到了一些对此问题素有研究的学者的比较积极的回应。为了更好地以学术之力审时度势促进司法改革特别是检察改革,本刊编辑部以"司法改革与民事诉讼检察监督制度完善"为总标题进行专题研究,试图从现代司法的基本规律和特点着手,就我国民事诉讼活动监督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本着百家争鸣的态度,本刊对于受邀专家的来稿,只要符合通常的学术规范,不论其所表达的学术观点如何,一律照登,所以,本专题所有观点均不代表本刊之立场。  相似文献   

13.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和矛盾多发期,越来越多的社会矛盾以诉讼的形式进入司法领域,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诉求强烈,特别是对那些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甚至是执法司法人员徇私枉法、徇私舞弊等现象,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民事检察权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的职能性权力。民行检察监督制度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目前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日益显现出其确定性内涵。在此过程中,民行检察监督制度出现了监督范围扩张化、监督关系和谐化、监督模式内在化、监督功能复合化和监督环境趋优化等新动向。明确和把握这些新动向,对深入研究民行检察监督制度的发展规律,并在此基础上理性完善此制度,从而使该制度焕发出新的活力、产生出全面的应然价值,均颇具前提性意义。为了充分探讨这一问题,本刊编辑部特邀一批专家对此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得到了一些对此问题素有研究的学者的比较积极的回应。为了更好地以学术之力审时度势促进司法改革特别是检察改革,本刊编辑部以"司法改革与民事诉讼检察监督制度完善"为总标题进行专题研究,试图从现代司法的基本规律和特点着手,就我国民事诉讼活动监督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本着百家争鸣的态度,本刊对于受邀专家的来稿,只要符合通常的学术规范,不论其所表达的学术观点如何,一律照登,所以,本专题所有观点均不代表本刊之立场。  相似文献   

14.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和矛盾多发期,越来越多的社会矛盾以诉讼的形式进入司法领域,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诉求强烈,特别是对那些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甚至是执法司法人员徇私枉法、徇私舞弊等现象,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民事检察权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的职能性权力。民行检察监督制度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目前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日益显现出其确定性内涵。在此过程中,民行检察监督制度出现了监督范围扩张化、监督关系和谐化、监督模式内在化、监督功能复合化和监督环境趋优化等新动向。明确和把握这些新动向,对深入研究民行检察监督制度的发展规律,并在此基础上理性完善此制度,从而使该制度焕发出新的活力、产生出全面的应然价值,均颇具前提性意义。为了充分探讨这一问题,本刊编辑部特邀一批专家对此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得到了一些对此问题素有研究的学者的比较积极的回应。为了更好地以学术之力审时度势促进司法改革特别是检察改革,本刊编辑部以"司法改革与民事诉讼检察监督制度完善"为总标题进行专题研究,试图从现代司法的基本规律和特点着手,就我国民事诉讼活动监督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本着百家争鸣的态度,本刊对于受邀专家的来稿,只要符合通常的学术规范,不论其所表达的学术观点如何,一律照登,所以,本专题所有观点均不代表本刊之立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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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和矛盾多发期,越来越多的社会矛盾以诉讼的形式进入司法领域,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诉求强烈,特别是对那些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甚至是执法司法人员徇私枉法、徇私舞弊等现象,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民事检察权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的职能性权力。民行检察监督制度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目前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日益显现出其确定性内涵。在此过程中,民行检察监督制度出现了监督范围扩张化、监督关系和谐化、监督模式内在化、监督功能复合化和监督环境趋优化等新动向。明确和把握这些新动向,对深入研究民行检察监督制度的发展规律,并在此基础上理性完善此制度,从而使该制度焕发出新的活力、产生出全面的应然价值,均颇具前提性意义。为了充分探讨这一问题,本刊编辑部特邀一批专家对此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得到了一些对此问题素有研究的学者的比较积极的回应。为了更好地以学术之力审时度势促进司法改革特别是检察改革,本刊编辑部以"司法改革与民事诉讼检察监督制度完善"为总标题进行专题研究,试图从现代司法的基本规律和特点着手,就我国民事诉讼活动监督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本着百家争鸣的态度,本刊对于受邀专家的来稿,只要符合通常的学术规范,不论其所表达的学术观点如何,一律照登,所以,本专题所有观点均不代表本刊之立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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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审判权与民事诉讼检察监督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和矛盾多发期,越来越多的社会矛盾以诉讼的形式进入司法领域,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诉求强烈,特别是对那些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甚至是执法司法人员徇私枉法、徇私舞弊等现象,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民事检察权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的职能性权力。民行检察监督制度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目前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日益显现出其确定性内涵。在此过程中,民行检察监督制度出现了监督范围扩张化、监督关系和谐化、监督模式内在化、监督功能复合化和监督环境趋优化等新动向。明确和把握这些新动向,对深入研究民行检察监督制度的发展规律,并在此基础上理性完善此制度,从而使该制度焕发出新的活力、产生出全面的应然价值,均颇具前提性意义。为了充分探讨这一问题,本刊编辑部特邀一批专家对此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得到了一些对此问题素有研究的学者的比较积极的回应。为了更好地以学术之力审时度势促进司法改革特别是检察改革,本刊编辑部以"司法改革与民事诉讼检察监督制度完善"为总标题进行专题研究,试图从现代司法的基本规律和特点着手,就我国民事诉讼活动监督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本着百家争鸣的态度,本刊对于受邀专家的来稿,只要符合通常的学术规范,不论其所表达的学术观点如何,一律照登,所以,本专题所有观点均不代表本刊之立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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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和矛盾多发期,越来越多的社会矛盾以诉讼的形式进入司法领域,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诉求强烈,特别是对那些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甚至是执法司法人员徇私枉法、徇私舞弊等现象,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民事检察权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的职能性权力。民行检察监督制度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目前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日益显现出其确定性内涵。在此过程中,民行检察监督制度出现了监督范围扩张化、监督关系和谐化、监督模式内在化、监督功能复合化和监督环境趋优化等新动向。明确和把握这些新动向,对深入研究民行检察监督制度的发展规律,并在此基础上理性完善此制度,从而使该制度焕发出新的活力、产生出全面的应然价值,均颇具前提性意义。为了充分探讨这一问题,本刊编辑部特邀一批专家对此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得到了一些对此问题素有研究的学者的比较积极的回应。为了更好地以学术之力审时度势促进司法改革特别是检察改革,本刊编辑部以"司法改革与民事诉讼检察监督制度完善"为总标题进行专题研究,试图从现代司法的基本规律和特点着手,就我国民事诉讼活动监督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本着百家争鸣的态度,本刊对于受邀专家的来稿,只要符合通常的学术规范,不论其所表达的学术观点如何,一律照登,所以,本专题所有观点均不代表本刊之立场。  相似文献   

18.
民行检察监督制度发展的新动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和矛盾多发期,越来越多的社会矛盾以诉讼的形式进入司法领域,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诉求强烈,特别是对那些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甚至是执法司法人员徇私枉法、徇私舞弊等现象,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民事检察权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的职能性权力。民行检察监督制度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目前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日益显现出其确定性内涵。在此过程中,民行检察监督制度出现了监督范围扩张化、监督关系和谐化、监督模式内在化、监督功能复合化和监督环境趋优化等新动向。明确和把握这些新动向,对深入研究民行检察监督制度的发展规律,并在此基础上理性完善此制度,从而使该制度焕发出新的活力、产生出全面的应然价值,均颇具前提性意义。为了充分探讨这一问题,本刊编辑部特邀一批专家对此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得到了一些对此问题素有研究的学者的比较积极的回应。为了更好地以学术之力审时度势促进司法改革特别是检察改革,本刊编辑部以"司法改革与民事诉讼检察监督制度完善"为总标题进行专题研究,试图从现代司法的基本规律和特点着手,就我国民事诉讼活动监督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本着百家争鸣的态度,本刊对于受邀专家的来稿,只要符合通常的学术规范,不论其所表达的学术观点如何,一律照登,所以,本专题所有观点均不代表本刊之立场。  相似文献   

19.
建立检察引导侦查取证机制的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李文艳 《学术论坛》2007,30(12):76-79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有权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针对实践当中存在的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的法律监督缺失问题,检察机关通过建立检察引导侦查取证体制,引导侦查机关全面准确收集、固定和完善证据,确定正确的侦查方向,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改善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与侦查机关之间的配合和制约,从根本上保证案件的侦查质量和诉讼质量.  相似文献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监督从完整意义上讲应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具体表现为:检察机关提起诉讼;参加已经开始的诉讼;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的抗诉这样三种形式。但民诉法除以第18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具有抗诉权外,其它无任何具体规定。从性质上来说,抗诉监督只是一种事后监督形式。显然,仅仅依靠抗诉监督是很难发现民事审判中的违法现象的,也不能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不利于贯彻执行民事诉讼法。笔者认为:允许检察机关提起诉讼和参加已经开始的诉讼,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和当事人的诉讼活动进行有效监督,是健全我国民事诉讼检察监督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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