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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随着董事会地位的上升 ,如何确保股东会董事罢免权的行使已成为股东会与董事会制衡的关键 ,在此背景下 ,美国与日本在董事罢免的立法上呈现出了引人注目的一致性 ,都强调在立法上为股东会行使这一权力提供更宽松的条件与更充分的保障。 相似文献
2.
我国现行公司法律制度与操作上存在独立董事与监事会职能的重叠与交叉.对独立董事职能的架构,要从立法层面、行业层面和公司层面由实体到程序进行完善;对监事会职能的架构,要重点解决监事会的财务检查权、股东大会的召集权、公司代表权、对独立董事的提案权等制度的完善与补充.对于这两者的结合,还需要完善产权制度的改革和公司治理结构的设计;建立良好的外部法制环境.独立董事与监事会各自的优势和不足决定了两者的有机结合是我国未来公司监管模式发展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3.
现代公司经营模式由原来“股东大会中心主义”向“董事会中心主义”的转化,导致公司股东权力的弱化和董事及董事会权力的不断膨胀,需要通过立法来解决董事和公司之间的权益冲突,强化和规范公司董事的信托义务与责任。我国公司法对董事信托义务的规定很不具体。文章通过介绍美国公司法上的相关判例,对董事注意义务进行分析和探讨,进而提出完善我国公司立法中关于董事注意义务规定的思路。 相似文献
4.
自从19世纪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公司所有者和管理者职能第一次分离以来,人们就一直在探讨如何促使管理者对股东负责的问题。美国通过立法,使股东拥有最终控制和监督权来监督管理者,具体措施是通过公司内部的权力分配使股东具有选举、罢免和监督董事的权力。同时把董事作为信托义务关系的一方,使其代表股东行使选举、罢免和监督管理者的权力。董事会的主要作用是为维护股东的利益而监督管理层的活动。从法律意义上讲,董事负有两个责任:谨慎和忠诚。谨慎指董事在制定决策时必须保持应有的勤勉。当问题出现时,他必须尽可能地获取有关信… 相似文献
5.
独立董事制度产生于美国,目前被许多国家所效仿。我国《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证监会于2001年规定上市公司必须设立独立董事。但由于独立董事制度本身的缺陷、我国公司制度的特点和实际国情,目前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实行的效果不够理想。因此,我国暂时不宜强制性地规定上市公司必须实行独立董事制度,而应当强化和完善监事会制度,对独立董事制度宜作任意性规定,是否设立独立董事,由公司股东大会决定并载于公司章程中,同时完善具体规定。 相似文献
6.
我国上市公司引进的独立董事制度,是建立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避免内部人控制、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举措。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无论在立法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是刚刚起步,许多方面亟待完善。必须切实从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完善独立董事的选任与监督机制等方面进一步规范独立董事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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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监督机制失衡症" 和独立董事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高旭军 《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1):106-114
我国股份有限公司普遍存在监督机制失衡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我国<公司法>关于股东大会的运作程序和监事会的监督权限及督促监事会履行职责的制约机制不够完善.目前在现行<公司法>框架下实行的独立董事制度并没有消除<公司法>的上述缺陷.而在实践中独立董事实际上又难以保持其独立性,尤其难以独立于公司的大股东和董事会,同时,独立董事既缺乏勤勉履行其职责的内在动力和外在压力,也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手段.因此,独立董事难以承担起监督制约公司董事会和经理的任务,独立董事制度并非医治"公司监督机制失衡症"的良方.要根治这一顽症,必须从消除、弥补我国<公司法>的缺陷入手,修改、完善<公司法>有关股东大会和监事会的规定,强化股东大会和监事会的法律地位,充分发挥其监督制约作用. 相似文献
8.
信息技术的发展及网络的普及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变革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为网络虚拟股东大会的召开奠定了技术基础.虚拟股东大会可以促进中小股东参会,有利于股东独立行使表决权,大大降低了股东大会的会议成本,必然成为股东大会发展的方向.国外已经有网络虚拟股东大会的立法与实践,我国股份有限公司也已具备了召开虚拟股东大会的条件,相关立法应适时确认这一方式. 相似文献
9.
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普遍存在着国有股权所有者缺位、内部人控制严重、董事未能恪尽职守、董事会工作效率低下、监事会形同虚设的问题,造成我国上市公司整体素质不高,出现了大量的违规现象,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根本利益,侵蚀着市场经济诚信的根基,为此,在上市公司中必须大力推行累积投票制、股东大会公开曝光制等股东大会的创新制度;实行年薪制和股票期权制度,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严格董事的任职资格,增强监事的独立性来逐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逐步提高我国上市公司的整体素质,使我国的证券市场真正成为投资者的乐土. 相似文献
10.
国有公司职工董事制度之不足及其补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职工董事制度虽在我国诸多法律、部门规章乃至自治性规范中都被得以规定,但其被边缘化的倾向极为明显.究其原因,还在于宜"粗"不宜"细"的立法指导思想造成的相关制度的模糊化.为切实实现职工董事制度设计之初衷,立法应从职工董事的角色定位、席位设计、资格确定、薪酬激励、责任规范等多角度进行相关的制度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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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龙杰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1(5):57-60
股东会决议撤销权属单独股东权,凡股东皆为撤销权主体。即股东会决议作出后取得股东资格的股东、未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无表决权股东、赞成股东会决议的股东亦享有撤销权,只不过基于诚实信用的法理,其权利行使可能受到狠制,而不能成为适格的提诉主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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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进入清算阶段需要选任清算人进行清算,根据南京国民政府公司法的规定,清算人的选任方式有董事当然为清算人,章程中预定清算人,法院选派清算人,股东会选举清算人等几种方式。公司清算的主要程序有了结现务、清偿债务、分派剩余财产。股东会在公司清算完结登记之前仍然是公司最高权力机关。在公司实践中,司法院能够根据实践需要及时作出相应的解释,以弥补成文法的不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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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营企业股权结构演化基本经历了具有不同特点的一元化股权结构、多元化股权结构和股权结构社会化三个阶段。在其股权结构演化进程中,创始股东之间、创始股东与投资者、创始股东与职业经理之间控制权争夺问题表现突出。针对这三类控制权争夺的原因,缓解其争夺的对策在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综合评估引进外部投资者风险、完善职业经理人市场制度及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创始股东控制权保护意识等。 相似文献
15.
罗朝楠 《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5(4):58-64
现代公司法作为调整公司组织和行为的规范,在追求效益的同时,也更加注重对处于弱势地位的中小股东的保护。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制度作为一项保护异议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基本法律制度,现已被多数国家所采用。我国在2005年新修订的《公司法》中也引入了该制度,但相比发达国家而言,显得并不成熟,仍存在诸多问题。对该制度的概念和理论基础进行深刻分析,并从比较法的视角对我国《公司法》中存在的不足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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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出资义务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出资义务是股东依照约定和公司法规定产生的特殊合同义务.股东资格和股东权利是相互联系的不同概念.股东资格是依据出资授受协议产生的地位、名义和资格,股东权利是股东享有的各种具体权利.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公司有权限制股东权利,有权诉请股东单独或者连带承担出资补足的责任.为了更好地平衡公司、公司股东以及债权人的利益关系,我国公司法应当明确引入股东除名制度,取消不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的股东资格. 相似文献
18.
胡鹏翔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25(1):37-41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规模较小、股东人数较少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但由于执行董事的职权相对较大,又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一旦股东之间发生冲突,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就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完善自然人公司执行董事制度之有效途径是赋予股东对执行董事的诉讼权利,确立公司解散诉讼制。 相似文献
19.
肖德勇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1,29(3):17-18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要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同时要受到股东优先购买权的限制。股东优先购买权在不同阶段具有不同的性质,其对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具有实质性的影响并对转让股东、其他股东和股东以外的受让人都具有决定性的意义。股东优先购买权平衡了经济秩序和经济效率以及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和开放性之间的法益关系,在现代商法中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