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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礼、夏官、叙官、服不氏注:“服不、‘服’不服之兽者。”贾疏:“在此者,以其‘服’不服之兽,象王者伐叛‘柔服’之义,故在此也。”又、服不氏:“掌养猛兽而教‘扰’之。”注:“猛兽,虎豹熊罴之属。‘扰’、‘驯’也。教习使之‘驯服’。王者之教无不服。”释文:“扰,而小反,刘音饶。驯,似遵反,一音胥。”孙疏:“说文:猛、健犬也。引申为野兽健者之称。……列子黄帝篇云:‘周宣王之牧正有役人梁鸯者,能养‘野’禽兽。委食于园庭之内,虽虎狼雕鹗之类,无不‘柔’者。’“‘柔’与‘驯’、‘扰’义同。”又、职方氏:“河南曰豫州。……其畜宜六‘扰’。”注:“六‘扰’、马、牛、羊、豕、犬、鸡。”释文:“扰、而小反,徐、刘音饶。”贾疏:“注云六扰……者此与尔雅六畜及周礼六牲一也。”○春秋昭公二十九年左传:“古国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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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寅同志的《‘享’乎?亨也》(载本刊1981年第二期)认为,《典论·论文》中的“家有弊帚,享之千金”(语出《东观汉记·光武帝纪》)应解释为“家里的破扫帚,(看得)和千金一样”,此见甚是。然而蒋文又据胡克家《考异》“‘享’当作‘亨’”,称此“享”字“为后世改也……此处作‘享’实难解。”对此笔者则不敢苟同。近人黄侃曰:“‘享’、‘亨’古皆通作亯。”今查“享”一般写作“亯”,然亦有写作“(?)”的,下面正是“子”。又见《集韵》:“亨……古作‘亯’、‘(?)’。”隶变以后则统一写作“享”。“亨”字的出现是后来的事。对此,清代王念孙在《读书杂志》七《墨子·叙》中曾作过较为详细的阐述。他说:“‘享’字隶字作‘享’;又省作‘亨’,以为亨通之‘亨’;又转为普庚反,以为亨煮之‘亨’。今经典中‘亨煮’字皆作‘亨’(俗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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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语出《论语·微子篇》:“子路从而后,遇丈人,以杖荷篠。子路问曰:‘子见夫子乎?’丈人曰:‘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孰为夫子?’植其杖而芸。子路拱而立。止子路宿,杀鸡为黍而食之,见其二子焉。”注家一般认为“四体不勤,五谷不分”是丈人斥责孔丘好逸恶劳。这种解释是不大妥当的。其一,“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一语为褒义而非贬义。关键在于其中的两个“不”字。人们大都认为这两个“不”字均为否定词,其实不然,它们均属于语气词。“不”字作语气词的现象不仅在《论语》中有,而且在《诗经》、《易经》、《左传》等书中也屡见不鲜。正如清代训诂学家俞樾说的那样:“古人有用‘不’字作语词者,不善读之,则以正言为反言,而于作者之旨大谬矣”(见《古书疑义举例》)。“四体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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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崪”,一作“崒”,《说文》收。“嶀”、“(山虖)”,《说文》无。《广韵》等收“嶀”,而“(山虖)”不见于古今字书。《说文》:“崒,危高也。从山,卒声。徐铉注“醉绥切。”段注以为大徐反切误,当从《广韵》作“慈恤切”。段注又云:“《释山》曰:崒者,厜(?)。厜(?)亦作嵯峨。按《小雅·十月之交》笺曰:崒者,崔嵬。是郑所据《尔雅》‘厜(?)’作‘崔嵬’也。惟土山戴石,故易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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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籍整理中,校勘是一个重要环节。校读《管子》,觉得有两个问题,特别需要注意。第一:由于对古字古义的训解有所不察而发生误校。略举数例,加以说明。如《轻重戊》:桓公问管子日:“民饥而无食,寒而无衣,应声之正,无以给上,室屋漏而不居,墙垣坏而不筑,为之奈何?”王念孙的校勘是:“‘居’当为‘治’,字之误也。《齐民要术》一,《太平御览·木部一》引此,并作‘治’。下文‘室屋漏者得居’,二书‘居’亦作‘治’。”(见《读书杂志》)大概王氏以为“居”是居住、居处的意思,在这里讲不通。而《齐民要术》、《太平御览》引此正作“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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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高亨同志的《诗经今注》,把《郑风·狡童》“不与我食兮”释为“不和我在一起吃饭”,把《陈风·株林》“朝食于株”释为“吃早饭”,似觉不甚妥当,实有商榷之必要。《诗经·陈风·株林》“朝食于株”,是谓陈灵公与夏姬相淫于林,非是吃早饭的意思。闻一多先生指出:“这诗的本意是灵公淫于夏姬,古今无异说。我以为‘朝食’二字即指通淫”。“朝食”二字即通淫之意,在屈原的《天问》里已有见证。《天问》中的“禹之力献功,降省下土方。焉得彼嵞山女,而通之于台桑?闵妃匹合,厥身是继。胡为嗜不同味,而快鼌饱?”其“鼌饱”二字即是通淫之意。王逸注日:“言禹治水道娶者,忧无继嗣耳。何特与众人同嗜欲,苟欲饱快一朝之情乎。故以辛酉日娶,甲子日去。”聂石樵《楚辞新注》云:“鼌,即朝。饱,与上文‘继’不协韵,可能是‘食’的错字。朝食,是古代人关于男女会合的隐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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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氏文通》受动字一章里,把受动式归纳为六,第一种就是“以‘为’‘所’两字先乎外动者”,其例析如下: 《汉·霍光传》:“卫太子为江充所败”。一“败”,外动也,“江充”其起词。“所” 字指“卫太子”,而为“败”之止词。故“江充所败”实为一读,今蒙“为字以为断, 犹云“卫太子为江充所败之人”,意与“卫太子败于江充’无异。如此,“江充所败” 乃“为”之表词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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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宗元《捕蛇者说》最后一句说:“故为之说,以俟乎观人风者得焉。”《古文观止》云:“观人风,谓观民俗之善恶也。”《辞源》释“人风”为“民风、民情”。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新编初中第五册语文教材则解释道:“‘人风’应作‘民风’,唐朝为了避李世民的讳,‘民’字改用作‘人’字”,广西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新编初中语文第五册注评》亦作如是说。对上述说法,我们未敢苟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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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败北”何以可作“败逃”解? 新版《辞源》“北”字第一义项注曰:“败,败逃。《左传·桓九年》:‘以战而北’《荀子议兵》:‘遇敌处战则必北。’《注》:‘北者,乖背之名,故以败走为北也。’”这里显然是把“败北”之“北”当作“背”的通假字了。准此,“败北”就应该如“败背”;但事实并非如此。既然“败北”之“北”不能照“背”读音,自然也就不宜作“背”释义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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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维英同志《女媭为屈母说》一文(《贵州社会科学》82年第三期,以下简称《屈母说》),力排众议,令人耳目一新。读后于其中数事,尚未涣然,窃陈愚见,就教于龚君。一、《屈母说》以为,“姊”之古义,既谓“女兄”,亦以言母。“《北齐书》的《后妃传》及《诸王传》载,称生母及乳母均为‘姊姊’”,宋高宗亦称其母韦太后为“大姊姊”,又《说文·女部》“姐”字注,蜀谓母曰姐,王逸注:“女媭,屈原姊也。”“姐”与“姊”今已无别,故女媭当即为屈原之母。按“姊”乃王注,非《离骚》本文,不能混为一谈。《屈母说》以为只要能证成“姊”有“母”义,就可得出“女媭”即“屈母”的结论,这样做其实是隔靴搔痒,文不对题。王逸作《楚辞章句》,时在东汉,系统地阐释六书的《说文解字》亦作于此时,《说文》中并无姊兼母义之说,而母字则赫然见于女部。可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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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多能鄙事”见于《论语·子罕》,原文是:“大宰问于子贡曰:‘夫子圣者与?何其多能也?’子贡曰:‘固天纵之将圣,又多能也。’子闻之,曰:‘大宰知我乎!吾少也贱,故多能鄙事。君子多乎哉?不多也。’”何晏《论语集解》引孔注说:太宰之问,“疑孔子多能于小艺”。又引包注释孔子所对:“吾少小贫贱,常自执事,故多能为鄙人之事。君子固不当多能。”此后,注家学者沿袭不疑,均作如是读、如是解。更有甚者,刘宝楠《论语正义》按:“疑孔子多能于小艺者,正以礼乐是艺之大,不得为鄙事。惟书、数、射、御,皆是小艺。”然而寻绎文义,笔者以为旧解未得真谛而附会曲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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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传·昭公二十七年》:“使公子掩余、公子烛庸帅师围潜。”《史记·吴太伯世家》及《刺客列传》、《吴越春秋》“掩余”并作“盖余”。李富孙曰:“《释言》曰:‘弇,盖也。’《释文》:‘弇,古掩字。’《〈周语〉注》《〈淮南·说林〉注》并云:‘盖,掩也。’是掩与盖义同。”又引武氏亿曰:“《韩非·说林》‘将攻商盖’,《书》作‘商掩’,《孟子》作‘伐庵’,此奄、掩、盖字异而义同。”今按:武、李二氏之说实皆本于《史记索隐》。《〈吴太伯世家〉索隐》曰:“《春秋》作‘掩余’,《史记》并作‘盖余’,义同而字异。或者谓太史公被腐刑,不欲言‘掩’也。”武氏、李氏正是据《索隐》前说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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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作者撰文说:“古人对文稿的校对十分重视,把校对称为‘校雠’,意思是说,要把文稿中的错字、别字、多字、漏字和颠倒字当做‘仇敌”,通过校对,一一查出,不使漏网”.显然,作者是根据“雠”,有时同“仇”这一现象,作出“雠”就是“仇敌”这一臆断的.“校雠”中的“雠” 字解释为“仇敌”,是不妥的.最初“雠”字是什么意思呢?东汉许慎写的《说文解字》上说:“(?)双鸟也.”清代训诂学家王念孙说:“(?),与雠同.”这说明“雠”字最初写作“雠”,本义是双鸟.王力先生写的《同源字典》引《尔雅·释诂》道:“雠,匹也.注:‘犹俦也’.”再引《玉篇》道:“俦,侣也”.这说明,“雠”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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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信宿”》(本刊1985年第5期)是在为“再宿为信”作解。它指出信为申之同音假借,申字训重训再。同时提出“再宿何以得日信宿?无有说者”的说法。就是说此前还没有人作过信之为申的解释。但事实并非如此,我见过这么一份材料:“信,古通借为申字,《易》‘屈信相感’,《孟子》‘屈而不信’是也。按《诗·周颂》‘有客信信’,毛传‘再宿日信’。余谓当读为申,申一训重,即再宿义。注家知训为再宿,而不知读为申,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