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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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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杨华  邓涵 《江汉论坛》2022,(12):114-119
渔业权制度是渔业资源的根本法律制度,完善的渔业权制度有利于保障传统渔民的生存权利和渔业发展权,有利于促进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对养殖业与捕捞业分别作了单章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了养殖权和捕捞权的用益物权性质,但当前立法并未规定渔业权,也未解决养殖权、捕捞权以及海域使用权之间的权利冲突。应当在总结我国渔业权制度演变的历史进程的基础上,结合目前我国渔业权制度中养殖权和捕捞权的落实方式与渔业发展结构,强化渔业权理论研究,通过修改法律明确渔业权的内容,界定渔业权的范围,完善相关渔业权制度,切实保障渔业权利。  相似文献   

2.
本文从<物权法><渔业法>的相关规定入手,分析了现行渔业权流转立法的不足,在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渔业权流特制度的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3.
内水和领海之上可以竖立渔业权 ,我国法律允许捕捞权在毗连区、专属经济区海域存在 ,捕捞权可以竖立于大陆架海域之上 ,渔业经营者在获得公海或者他国海域的捕捞许可证 ,取得捕捞权 ,可以在公海或者他国海域从事捕捞作业。  相似文献   

4.
自20世纪初年开始,列强觊觎中国沿海渔业资源,在中国近海侵渔,侵害了中国领海渔业权,这引起了中国社会的关注。在反对外人侵渔的过程中,清末中国社会催生了领海渔业权意识。当时日本对华侵渔最明显,引起中国朝野抗议。除日本对华侵渔外,德国亦在胶州湾租借地开设渔业公司。这引起了部分中国人的警觉。为抵制外人侵渔,在张謇等人倡导下,清末中国社会兴起创办新式渔业公司的热潮。这对中国领海观念的形成具有重要影响,促使部分官员形成比较明确的领海渔业权观念。之后不久,张謇等人又在商部积极支持下参加了意大利米兰渔业赛会,试图向世界展示中国渔业界自保利权、维护海权的形象。尽管未能真正有效维护海权,但当时中国社会维护渔业权的努力仍值得肯定。  相似文献   

5.
关于渔业权的探讨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养殖权和捕捞权均属于渔业权,不宜把它们分成两项法律制度。渔业权是独立于水权的准物权,在客体、权利构成方面具有复合性,带有公权色彩。其取得既需要水域所有权这个母权,又需要行政许可予以"催生"、"准生"与确认。  相似文献   

6.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44条规定了一般性的个人信息拒绝权,从法律中拒绝概念的内涵、《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4条3款、第27条中所规定的两种具体拒绝权来看,个人信息拒绝权就是在选择退出的逻辑下,由个人所享有的针对法定权限、无溯及效力的终止形成权。这一内涵理解也与比较法上个人信息拒绝权的内涵特征相契合。个人信息拒绝权的外延则不仅包括了《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4条3款、第27条中的具体拒绝权,而且包括了针对第13条(四)项下无因管理型合法权限的具体拒绝权。此外,第13条(二)项下是否存在具体拒绝权也有解释的空间。个人信息拒绝权作为形成权,其生效时点的认定应当采取到达标准,其行使原则上不得附条件和期限。拒绝权的例外实际指明了限制个人信息拒绝权的三种思路和方法,但这三种方法的适用本身也受到限制。在第24条3款、第27条下具体拒绝权适用的特殊问题则主要体现为特别的构成要求。  相似文献   

7.
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是被公认为在低碳经济下削减二氧化碳排放最有效的手段之一,其立法问题已成为法学领域研究的重点问题之一。为了保障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制定《碳排放权交易法》势在必行。我国已有的碳排放权交易法律制度为制定《碳排放权交易法》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应在原有的理论和实践基础上,从交易原则、交易制度、交易主体、交易客体、交易内容、交易程序、法律责任、救济途径等方面展开立法研究,从而为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蓬勃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8.
集体林权改革中林地流转规范的冲突与协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为了加快林业的发展.国家和地方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关于集体林权改革的政策和文件,其中关于林地流转的规范是最重要的内容.<森林法>缺乏对林地流转的具体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不能反映林地的特征,有关集体林权改革的国家政策和地方政策在规范林地流转方面存在较多冲突.本文主要从林地流转的范围、参与主体和流转期限三个方面梳理了我国林地流转规范的冲突,并分析和提出了协调这些冲突的合理建议.  相似文献   

9.
文章利用VOSviewer、CiteSpace和Bicomb等文献分析工具,对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相关研究文献进行分析,动态分析了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基本特征,挖掘当前宅基地“三权分置”的研究热点和重点研究方向。研究发现:自2018年以来,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逐渐成为一个受欢迎的研究领域,相关研究成果数量在2017—2022年呈现出高度的波动性;研究机构主要以高校为主,大多研究者主要从事农业经济学、民商法学、行政法以及地方法律制度的相关研究专家;目前或今后研究重点主要集中在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宅基地资格权保障、宅基地确权登记管理、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与乡村振兴战略等主题。未来,新一轮中国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典型案例的研究应结合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权分置”的法理逻辑、乡村振兴战略、城乡统筹发展、农民的资格权保障机制以及使用权流转机制等进一步探讨。  相似文献   

10.
我 国《合 同 法》虽 然 设定 了间 接 代理 法律 制 度,但 尚 需进 一 步完 善。通过 对 英美 代理 法的 被 代理 人 身份 不公开 的 代理 与其 他国 家 有关 间 接代 理制 度的 比 较分 析 ,本 文 认为 ,间 接 代理 中 被代 理人 的介 入 权和 第 三人 的选择 权 是一 种法 定权 、形成 权 和救 济权 。 在此 基础 上 ,对我 国民 法典 如 何构 建 完备 的间 接代 理 制度 提 出了 一些建 设 性的 意见 。  相似文献   

11.
农地"三权分置"的制度设计是对农地承包权的继承与发展.基于现代产权理论的视角,分析了农地"三权分置"改革的动因,提出其未来的改革方向,即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制,平衡三权主体的合法利益,强化经营权流转监管,推动农地流转与农地开发,促进农业的现代化发展.  相似文献   

12.
欧盟GDPR在“谷歌案”后逐步确立了被遗忘权的概念,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47条在借鉴GDPR被遗忘权理论的同时对个人信息删除权进行了较为具体的规定,但其在具体内涵上与欧盟被遗忘权的概念存在分野与辨析空间。在司法实践的应用之中,各法院对第47条的理解与适用存在一定分歧,需要在解释论上进行统一。在判断处理目的是否实现以及处理目的必要性时,需要通过公众知情权与个人信息删除权的利益平衡进行判断,并结合不同场景划定信息删除义务主体的范围;对于删除权的实现,实质性的物理删除应优先于匿名化的形式,以最大程度消除个人信息之上可能的信息聚合风险。  相似文献   

13.
胡大武  张莹 《学术论坛》2007,(5):148-153
我国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第七十二条分别按同意转让和不同意转让规定了相关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相应程序。要正确理解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转让中作为限制工具的优先购买权,必须分清退股权、出卖权、同意权和优先购买权四种权利的相互关系。为了合理规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优先购买权,需要从四个方面完善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  相似文献   

14.
我国农村集体土地"三权分置"的目的在于促进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的进一步流转。然而,"三权分置"下的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并非一种独立的权利,因为它不是直接源自于农村集体土地产权,而是派生于农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由于历史和体制的原因,我国农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具有社员权性质,它在某种程度上对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具有一定的制约作用。由此,为实现农村集体土地"三权分置"的目的,除了继续拓展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的内涵之外,还必须淡化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中的社员权属性,使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成为一项独立的权利。  相似文献   

15.
信息网络传播权和信息资源共享都有其存在的必要性,这也是《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所体现的利益平衡思想。《条例》扩大了著作权的保护范围,体现了"先授权、后传播"的原则,与图书馆合理使用空间缩小形成了反差。虽然图书馆对信息的使用在《条例》中得到了法律的保障,但是《条例》也有"遗憾"的地方,这些"遗憾"正是信息网络传播权与图书馆信息资源共享的冲突体现。本文将在分析信息网络传播权与信息资源共享存在的合理性与必要性的基础上,重点探讨和分析二者之间的利益冲突。  相似文献   

16.
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与经营权三权分置是今后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方向,也是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的重要制度条件。“三权分置”背景下,土地经营权流转将成为未来农地流转的基础模式,即通过土地经营权的流转以实现土地的“成方连片”,农户对承包权的保有以实现财产性收益。从法理上,以“经营权流转”为基础的流转方式能够适应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农业股份合作社、土地信托等典型的农业规模化经营模式,也能够化解在农业规模化经营中,土地流转与农民失地这一矛盾。  相似文献   

17.
《南方论刊》2016,(4):112
<正>全体著作权人同意:论文提交给《南方论刊》期刊发表,一经录用,本论文数字化复制权、发行权、汇编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将独家授予《南方论刊》杂志社,并许可《南方论刊》杂志转授权给《中国学术  相似文献   

18.
农地“三权分置”是中国深化农村基本经济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亟需在统筹法学和经济学观点的基础上,完善司法解释和政策设计。法学解释强调所有权优先,经济学解释强调经营权可交易性和相对稳定性,两个学科对农地权利的解释存在差异,也存在平衡点。本文提出农地的“三权”的权利性质可解构为“所有权—兼具成员权属性的用益物权—次级用益物权”,其权利体系安排为:所有权是一种上位权利,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的财产权,用以保护成员按份共有集体土地、享有农地流转和转用增值收益的权利;承包权是兼具成员权属性的用益物权,是农民关于农地共益权和自益权实现的载体;经营权是次级用益物权,应完善其权能并防止过度资本化。  相似文献   

19.
《南方论刊》2013,(4):112
<正>全体著作权人同意:论文提交给《南方论刊》期刊发表,一经录用,本论文数字化复制权、发行权、汇编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将独家授予《南方论刊》杂志社,并许可《南方论刊》杂志社转授权给《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万方数据电子出版  相似文献   

20.
《南方论刊》2013,(7):112
<正>全体著作权人同意:论文提交给《南方论刊》期刊发表,一经录用,本论文数字化复制权、发行权、汇编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将独家授予《南方论刊》杂志社,并许可《南方论刊》杂志社转授权给《中国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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