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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28 毫秒
1.
韩非子作为先秦法家之集大成者,其传播思想对中国古代社会传播体制有着深远的影响。韩非子的传播思想建立在“人性自为论”和“君权中心论”的基本假设之上。为了达到“富国强兵”的政治目的,韩非子建构了一个以“法”、“术”、“势”为核心,“法术之士一国君、国君一臣子、官吏一民众”这三个层次自上而下的社会传播体系,体现出高度一元化的特征。  相似文献   

2.
韩非生活在战国末期。当时,中原各国都早已建成了中央集权制的封建国家,但是,随着由兼并战争向封建统一战争的转变,各国的统治者都迫切需要建立一个效率更高的,更能适应封建统一战争的政治机构。法家学说的推崇者韩非从他的社会历史的进化论和性恶论出发,反复比较和研究了中原各国的政治制度,总结了古今政治之得失,于是提出了“法”、“术”、“势”三结合的法术学说,作为封建君主专制政权的基本政治理论.同时,他又把老子的“弃圣绝智”的愚民思想加以发扬,企图通过愚民政治来保证绝对的君主专制政权.本文拟结合韩非的法术学说以探讨韩非的愚民思想。  相似文献   

3.
西方宪政理论将法治、分权与制衡以及人权保障等原则奉为圭臬,并以法治、权力分制为治道,以人权保障为政治之目的。而先秦法家政治思想的核心是“法”、“术”、“势”,并以“法”、“术”为手段,以加强君主之“势”为目的。二者分别把民主宪政理论和君主专制理论发展到相当的高度,并且在历史上都曾以其理论创新深刻地影响了人类文明的进程。  相似文献   

4.
法家学说是一种古典形态的政治思想体系,法治思想是其政治学说的重要组成部分。政治与法治分属不同场域,并非以任何一端覆盖另外一端的关系。法治不及以及法治脆弱之处,便是政治活跃的地方;法治主常,政治主变。法家学说明确区分了以"君"的"术""势"为核心的政治与以"法"为核心的法治,两者是并行不悖的关系。法家并不寻求以法治完全约束君权,但始终强调君权不得干预法治之公正落实。政治之隐蔽与诡诈,同时伴随着法治之公正与光明,构成人类政治的黑白两面,缺一不可。这不是某种伦理立场或道德倾向所能改变的,这是人类政治的宿命。法家企图通过新君主来缔造法治理想国的理论设想,无法实现。他们的悲剧命运带有历史必然性。  相似文献   

5.
韩非是战国末期新兴地主阶级杰出的政治代表,是先秦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总结了前期法家的历史经验,创建了以“法治”为核心的“法、术、势”相结合的政治思想体系,对反动的儒家学派进行了尖锐的批判。他的学说为新兴地主阶级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专制主义国家,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武器。今天,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研究韩非的思想,对于深入批林批孔,巩固无产阶级专政,防止资本主义复辟,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6.
从儒法治国方略看中国古代政治的人治本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古代儒家的德治与法家的法治是两种不同的治国方略。“德治”笃信“为政在人”重在人之“德”上,其本质是人治。法家“法治”名为法治但仅限于“君下法治”,法对民不对君,君主脱离在法治范围之外,其本质还是人治。儒、法人治方略虽在人性前提(儒家倾向善,法家倾向恶)、哲学依据(儒家找内因,法家找外因)、理论基础(儒家笃信“为政在人”重在人之“德”上,法家笃信“为政在法”重在法、势、术相结合上)、对象考量(儒家针对所有人,尤其是君主;法家针对君下人,排除君主)等方面存在着倾向上的差异和对立,但是二者之间并没有一方消除或代替另一方,而是成为君主专制系统中互补的两翼,这说明中国传统国家权力理论的逻辑出发点是君权,而不是民权。这种只见君权不见民权的传统政治思想正在为近代和现代中国的社会实践所颠覆,追求民权成为中国政治现代化的主流。  相似文献   

7.
在韩非之前,“法”、“术”、“势”并非孤立,这在先秦典籍中多有反映。通过对比荀子与韩非关于“法”、“术”、“势”的思想,发现:荀子以“法”为“治之用”,韩非以“法”为“治之体”;荀子突出“术”之价值理性,韩非彰显“术”之工具理性;荀子重“人设之势”,韩非则重“自然之势”。荀子将“法”、“术”、“势”进行了道德化的改造,而韩非则整合“法”、“术”、“势”,完成了法家学说的系统化。  相似文献   

8.
《淮南子》中“势”的论述,体现出对先秦法家思想的承续和扬弃.在对“势”的来源问题上,同法家类似,《淮南子》强调尊君,肯定“势”的权威性,但同时,对于“势”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也进行了道家式的理论论证.在“势”的运用上,《淮南子》同样运用道家资源,暗示出对于“君势”的节制.由此对君人之道和君臣关系也体现出法家、道家和儒家的融合.  相似文献   

9.
《淮南子》一书综合百家之说,试图为封建国家的长治久安提供一套完备的理论学说,书中对为君之道进行了详尽而独特的论述.它承袭了道家“法自然”的思想,但又反对其纯任自然的消极主张而用儒、法思想中的积极因素进行改造;它吸收了儒家有关道德自律的思想,用以改造法家关于君臣关系、重势等方面的学说,从某种程度上消解了法家的苛酷,从而建立了一套独特的思想体系.主要从君道无为、君臣异道和修身正己三个方面来论述其君道思想.  相似文献   

10.
战国百家争鸣,法家力主君主专制集权。韩非揉杂法、术、势,集法家学说之大成,主张绝对的君主专制,深为秦始皇所倾慕,韩非的思想学说事实上成了我国第一个专制主义封建王朝实施统治的理论指导。我国封建社会的历史表明,秦王朝在仪文制度上为其后两千多年的专制主义封建王朝奠定了基础,但韩非的理论体系在政治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却随着秦王  相似文献   

11.
通过对战国时期法家学说的集大成者韩非法、术、势思想的具体分析,指出韩非之术是驭臣之术,韩非之法是僵死之法、刻薄寡恩之法。这种法术思想与专制主义有密切的联系。在现代社会,如果鼓吹和倡导韩非的法术思想,只会给人民带来无穷的灾害  相似文献   

12.
<正> 贾谊的历史论著《过秦论》上篇,从先秦儒家的仁政主张和法家关于势的学说出发,分析总结了秦王朝短期灭亡的历史教训,归结到一点,认为是“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这在西汉初期思想政治领域里具有典型的意义,而且其描写很富有文学的色彩,历来脍炙人口。《过秦论》上篇陈述并分析了秦国八世兴亡的情势和教训。文章的主要篇幅用于述  相似文献   

13.
韩非所处的战国末期,正是我国封建制战胜奴隶制这个社会大变革的决战关头。新兴地主阶级的政治思想家韩非,在这一历史转变时期,“观往者得失之变”,对比五霸七雄的兴衰历史,研究先秦法家的理论与实践,总结了复辟与反复辟的经验教训,“远见而明察”地提出了以法为本的“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思想体系。这一思想体系的核心,就是巩固和加强新兴地主阶级的专政,打击和镇压被推翻的奴隶主阶级的复辟势力,发展新兴的封建制。这一思想体系给秦始皇实现“帝王”之业提供了理论、路线  相似文献   

14.
论孟子民本思想的内涵与仁政学说的本质杜建民,胡炳林仁政王道学说是孟子政治理论体系的核心,而这一学说的思想基础,则是先秦儒家代相承传和弘扬的民本思想.对于国家、君主和人民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和相对地位,法家宣扬君主至上的君本位主义,鼓吹“权者君之所独制”...  相似文献   

15.
轻重学说是一种政府理财的经济学说,它集中体现在《管子》一书的"轻重"篇中。纵观西汉以前轻重学说的理财历史,其实施多为法家人物。就轻重学说本身来看,它不仅借鉴了法家的法、术、势思想,其内含的利出一孔、重农抑商等内容也与法家相近。从治国的角度讲,轻重学说与法家缺一不可。  相似文献   

16.
韩非是先秦法家理论体系的完成者.这一体系中,法、术、势是三位一体、有机结合的.韩非关于“势”的理论,学术界认为是对慎到“势治主义”的接受,“韩非赞同慎子的势论”(《中国思想通史》第一卷,侯外庐、赵纪彬、杜国庠著),“韩非在新形势下发展了前期法家慎到……的思想”(《中国哲学发展史》先秦卷,任继愈主编).可是,有关慎到势观念的时代特质及韩非对势作出了怎样的发展,惜乎语焉  相似文献   

17.
:韩非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 ,但他的思想与儒家学说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他在对儒家学说进行猛烈批判的同时 ,也以如下两种方式对其进行了吸收与改造 :一是借儒者之口阐明自己的观点 ,如轻罪重罚 ,“平法”、“持势”等 ;二是借儒家概念阐明自己的观点 ,对“仁”、“义”、“礼”等或直接继承与延伸 ,或对其本义进行改造 ,赋予其新的含义。这都是为了提高自己学说的影响力 ,为树立自己学说的独尊性与权威性服务  相似文献   

18.
慎到的学术思想是从春秋末、战国初的学说林立走向战国末期思想大融合的中间环节之一.其学说以"尊君"、"贵势"、"尚法"为主要内容.人之"自为好利",是其理论的逻辑起点;社会的至治、至安是其理论的终极目标.与商、韩一派法家不同是,慎到的思想具有浓厚的道家色彩,也吸收了儒家的一些思想,表现出道、儒、法的初步融合.  相似文献   

19.
《韩非子》是一部产生于战国后期的法家集大成著作。它集中反映了韩非的“尊君”思想,并影响了中国封建社会。它充分体现了韩非对前人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并以“法”、“术”、“势”为手段给君王独尊做了思想上的准备。它本质上是一种“帝王”学说.作为一种帝王统治手段的依据,它对后世中国社会的影响,客观上弊远大于利。  相似文献   

20.
刘志平  李珊 《南都学坛》2007,27(1):36-38
礼与法在先秦时期的发展脉络是:礼与法在春秋以前的夏、商、西周三代处于混一状态,在春秋战国时期出现分离。在春秋以前的夏、商、西周三代,以“周礼”为典型代表的三代之礼是一个严密完备的社会控制体系和政治文化系统,整合了礼与法,处于整体化、系统化的礼法混一状态;春秋战国时期的儒家和法家在“礼崩乐坏”的社会形势下,对传统的西周“礼治”体系进行了不同方向的扬弃,形成了“法家之法”和“儒家之礼”的分离对立。于是,无所不包的西周“礼治”体系就分解为“法家之法”与“儒家之礼”,礼与法在制度实体和思想理论上都成为两条线索独立并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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