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 毫秒
1.
婚约并非以结婚而是以婚姻关系为目的,是未婚男女对婚姻关系的预先约定;而彩礼是男女双方按照婚约习俗以婚姻为目的由一方交付给另一方的财物。《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对彩礼返还进行了规定,但其法理根据不足。彩礼返还以婚约解除为条件,但应考量两个因素:一是过错因素,对婚约的解除或不解除有过错的彩礼给付方丧失彩礼返还请求权;二是婚约期待期,婚约期待期以结婚后八年为宜。  相似文献   

2.
婚约作为一项悠久的习俗,在我国社会生活中大量存在,而由于立法、司法解释均无明文规定,导致因婚约解除后引发的各类纠纷,尤其是财产纠纷的解决缺乏法律依据。因此,探讨婚约纠纷解决机制,完善我国的婚姻立法和司法,就显得尤为必要。  相似文献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对彩礼的返还做了规定。我国现阶段一些地区特别是农村地区基于婚约给付彩礼的现象仍十分普遍,很多人举行了结婚仪式后便开始同居生活,同居关系解除便产生彩礼返还纠纷。司法实务中,对同居关系解除中彩礼返还问题的司法解释并不符合实际情况,难以有效解决纠纷。因此,需要对同居关系中的彩礼返还问题作理论梳理,本文通过实务案例分析现行法律的漏洞所在并提出完善立法的建议。  相似文献   

4.
婚约问题在我国被视为道德问题 ,而基于婚约关系产生的“准夫妻关系”和“准姻亲关系”又非常密切 ,因此形成种种社会关系错综复杂 ,需要法律调整  相似文献   

5.
彩礼返还纠纷司法裁判的“法”与“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当前彩礼返还纠纷司法裁判的混乱、同案异判等现象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作为裁判“法据”的彩礼返还法律规则粗糙含混,与民间习俗不一致。法官不得不将目光更多地转向作为裁判“理据”的法律原则。但因为法官对各法律原则的理解与优位排序不同,又因为与彩礼密切相关的婚约制度的缺位,法官常在裁判中加入诸多权衡,从而加剧了彩礼返还纠纷裁判依据不明、裁判尺度不一的现象。应重建婚约制度,特别是婚约解除损害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6.
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对婚约没有明确的定性,这种情况造成了司法实践中对婚约引起的种种民事纠纷判定的混乱。本文认为,婚约是确定男女未来身份关系的合同,在婚姻法对婚约未作规定,而合同法又排斥对婚约进行调整的情况下,应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对婚约进行调整。本文还提出了关于婚约问题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7.
婚约作为一种民间习俗由来已久,在古代社会婚约具有极高法律地位.尽管我国现行法律未对婚约作出明确规定,但婚约在现实生活中仍大量存在.鉴于因婚约的解除而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婚姻家庭立法或未来民法典有必要对婚约进行规范.  相似文献   

8.
本文从保护订立婚约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出发,针对我国现行婚约制度相对滞后,公力干预消极被动以及目前因婚约引起的恶性事件不断发生的现实状况,借鉴西方国家婚约制度的实践经验,建议加强国家公力对婚约的干预和监督,并对我国的婚约立法进行初步设计,以弥补现行婚约制度的不足和缺陷.  相似文献   

9.
婚约法律问题初探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婚约问题在我国被视为道德问题 ,而基于婚约关系而产生的“准夫妻关系”和“准姻亲关系”又非常密切 ,因此形成的种种社会关系错综复杂 ,需要法律调整。婚约性质从本质上说应属特殊的契约。处理婚约关系的首要任务在确定婚约成立的时间。婚约关系的存在会产生特定的诉讼法上的效果 ,并使婚约当事人负有特定义务。婚约解除后相互赠送的财物因失其基础应当返还 ,因婚约解除而受损害的一方也应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相似文献   

10.
从婚约的历史发展研究入手,借鉴国外相关立法,探讨了我国婚约立法的可行性及必要性,以期建立体现婚姻自由原则的社会主义婚约制度。  相似文献   

11.
12.
婚约作为婚姻关系成立的前置程序,界定其法律属性应以正确认识婚姻的法律属性为前提。通过法理学与民法学理论分析,可以得出婚姻契约性质的结论。而婚约作为婚姻缔结过程中相对独立的阶段,其性质应属于婚姻契约的预约合同,故认为违反婚约的法律责任应纳入违约责任的范畴。  相似文献   

13.
网上银行法律监管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网上银行的兴起在带来银行金融创新的同时,也凸显了目前我国网上银行监管制度的缺陷。为了更好地对网上银行进行监管,发挥其优势,可以在建立和完善我国现有的法律规范和金融认证体系的同时,积极参与网上银行监管的国际合作,借鉴国外的先进立法和实践经验。  相似文献   

14.
我国现在对婚约采取一种既不提倡又不禁止的态度,但其实婚约制度在我国有非常悠久的历史,并且现在许多国家都有关于婚约制度的详细规定,本文主要通过对外国法以及我国以前有关婚约规定的分析从而论证我国现阶段有无对婚约进行立法规制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15.
从当前婚恋关系双方当事人互赠的财物在婚恋关系结束时应否返还的一般认识着手,指出婚恋中互赠财物行为虽然是目的赠与,但并非只要目的不能实现,赠与人都有权请求受赠人返还所受赠之物。着重论述在赠与方非正常婚恋,即违反法律或违背社会道德的婚恋情形下,赠与财产不应返还或至少不应全部返还的具体情形及其法理依据,强调应对受赠人在违法或违反道德的婚恋中身心健康及其他合法利益受到的损害予以合理的补偿。  相似文献   

16.
通过对一起因房改产权房赠与产生纠纷的案例进行解剖和辨析,厘清该类案件的法律关系和解决办法.  相似文献   

17.
婚约是具有订婚权的人以当事人双方将来结婚为内容所订立的具有确定性和社会效力的约定。婚约是一种不同于一般契约的特殊民事契约,即一种准身份性契约。它虽不具有强制执行之效力,但婚约解除后产生的财产纠纷的解决往往涉及婚约的效力界定。  相似文献   

18.
确立婚约的法律拘束力,构建以违反婚约的损害赔偿为核心的婚约制度有助于我国关于婚约的立法与司法合理化,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民法典不应当漠视之.  相似文献   

19.
特殊标志用于识别和区分特定的公益活动、宣传特定公益活动的价值和精神理念,以促进和提高国家和政府的声望和软实力。特殊标志需要大量公共财政投入,兼具公益性和财产权属性。当前,我国特殊标志的权利性质不清晰,《特殊标志管理条例》内容粗糙、过时、缺乏可操作性,实践中违法使用特殊标志的“搭便车”行为层出不穷。将特殊标志与商标、官方...  相似文献   

20.
政府作为购买主体利用财政资金,采取市场化、契约化方式向购买对象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该行政行为属于行政合同。这种行政合同具有合意性、双务性和非权力性特征,由此决定了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合同的缔结、履行、变更、中止或终止应适用《政府采购法》,在《政府采购法》没有相应规定时应适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缔结合同,民法中的意思自治原则应受限制;当事人履行合同,须本人履行,并不得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购买主体享有指导、监督管理权;当事人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必须是出现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但遭遇不可抗力的当事人在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可以终止合同的履行,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须购买主体的认可。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