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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06 毫秒
1.
以检察公益诉讼推动企业合规是检察机关积极履行检察职能,深度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创新举措。这有利于实现社会治理“诉源治本”,以高质量法治服务经济社会“稳中求进”。检察公益诉讼企业合规整改的启动形式多样,检察机关以诉前检察建议、签订合规协议、参与行政合规等形式启动。通过检察机关直接评估和审查、企业自我评估与检察机关审查相结合,第三方参与的模式进行企业合规整改,实现纠正违法行为并消除公益风险的合规目的。针对实践中检察公益诉讼企业合规立法缺位,适用规则不明,第三方监督评估不足,合规验收标准不清等问题,未来可以公益诉讼专门立法推动企业合规,规范适用规则,建立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明确企业合规经营验收标准等途径探寻突破与新发展。  相似文献   

2.
刘译矾 《江淮论坛》2021,(6):134-142
检察机关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企业开展合规,是当前我国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中的一种重要方式.企业合规检察建议主要适用于轻微犯罪涉案企业,以推进企业合规为目的 ,通常制发于相对不起诉决定之后,一般也不为企业设置确定的考察期.由于缺乏正向实体的激励手段、怠于合规的惩戒后果以及持续动态的监管程序,企业合规检察建议存在激励机制不足的问题.为了落实严管与厚爱相结合的涉企犯罪司法理念,发挥检察建议促进企业合规不可替代的作用,有必要进一步强化企业合规检察建议的激励性.未来可以从提升检察建议的专业性、建立企业定期报告制度、激活行政处罚激励机制等方面解决这一问题,以推动企业合规检察建议中国模式的进一步发展.  相似文献   

3.
我国的企业刑事合规改革是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开展的,人民法院正积极探索参与改革。企业犯罪暂缓起诉制度作为我国改革的借鉴对象,可以分为法院程序审查模式和法院实质审查模式,二者均以法院司法审查权制约检察机关的自由裁量权。司法为民是我国法院审判权的本质属性,为了实现公诉权与审判权的平衡,应当赋予人民法院对企业合规案件开展实质性审查的权力。构建适用于非轻微经济类企业犯罪案件的“企业合规撤回起诉程序”,由法院进行实质审查,在通过检察机关的延期审理申请并决定中止审理后,合规考察才正式启动,相关工作以“检察主导+法院监督”的方式开展,最终由法院对“真合规”的案件裁定准许撤回起诉。  相似文献   

4.
刘少军  姜雪莹 《学术界》2024,(1):140-154
当前,我国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在审判阶段得到了延伸发展。在各国的涉案企业合规制度改革中,法院的角色分别是涉案企业合规案件的程序衔接者、检察机关合规不起诉案件的程序听证者以及对检察机关暂缓起诉协议的司法审查者。在我国构建涉案企业合规不起诉案件司法审查制度是强化检察裁量权外部监督的实践需要、实现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目的的应有之义以及为涉企案件被害人提供权利救济的必然途径。同时,法院通过对涉案企业合规不起诉案件进行司法审查契合功能主义的检察权与审判权分立原则,符合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职责使命,现有公诉转自诉制度还提供了有益参考。我国应当采取有条件的实质审查模式,从主体、对象、程序等方面对涉案企业合规不起诉司法审查制度进行具体构建。  相似文献   

5.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向商业银行转化过程中,金融风险几乎无时不在,无处不有。能否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直接关系到国家稳定和经济发展。为此,在1996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召开的金融监管会议上,就确立了以防范金融风险为核心,加强金融监管的目标。江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也明确指出:“依法加强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包括证券市场的监管,规范和维护金融秩序,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而在刚刚闭幕的、以贯彻邓小平理论和十五大精神为指导思想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又进一步明确了强化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性…  相似文献   

6.
合规不起诉制度建设已经成为当前刑事合规试点改革的重点内容.但对于这项制度应如何建立,尚处于初步探索阶段.当前,涉罪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在适用范围、不起诉方式的选择、合规有效性标准评价、第三方合规监管、检察机关不起诉权规范等方面仍面临诸多争议.未来立法可以建立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体系,并着重从程序供给与权力规范两个层面,以合...  相似文献   

7.
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的检察公益诉讼制度须立足于程序运作实际检讨既有的逻辑困境。以环境检察公益诉讼为样本,检察公益诉讼在权力行为属性上呈现出偏离检察权的“行政化”趋势,具体表现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协同执法的“直接行政化”及诉前检察建议异变为行政指令的“间接行政化”。检察公益诉讼运作的“行政化”根因于检察机关自身的行政式工作理念与办案逻辑,解脱之道亦在于此。检察机关应通过调整公益诉讼检察履职方式,借助支持起诉强化公众参与。同时,为弥补社会团体在公益代表性方面较之于检方主导模式的不足,需要明确法官以公共利益监护者的身份主导环境公益诉讼,与之相应,须引入非讼法理以支撑法官主导的程序构造。  相似文献   

8.
许婧 《南方论刊》2008,(4):48-49
我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赋予了检察机关对不起诉的裁量权。但是也必须建立相应的制衡机制。在我国虽然已经对不起诉的监督作出了大量规定,但是随着检察改革的不断深入,不断完善和健全我国检察机关不起诉的立法与实践,也是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9.
在分析金融全球化趋势与金融风险关系的基础上,对金融全球化趋势下中国面临的金融风险问题进行了具体分析,对近年来中国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措施与效果作了回顾和概括。最后,作者提出了防范和化解我国金融风险的对策构想,主要是:把防范国际金融风险当做长期任务;适时、有步骤地进行金融开放;从制度创新入手,重点对现有金融体系进行彻底改造;增强自身实力,改善运营环境;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  相似文献   

10.
马克思在研究资本主义经济运动规律时得出的信用风险理论、虚拟资本理论、金融危机理论和金融监管理论等金融风险理论,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基本遵循。近些年来,在马克思金融风险理论指导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马克思金融风险理论进行了中国化建构,对一系列针对金融风险预警、金融风险类型控制、金融监管强化、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攻坚与金融安全维护等进行了生动实践。对金融风险防范化解的理论探索和成功实践,大大地拓展了马克思金融风险理论,极大地丰富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伟大实践。站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关键节点,积极探索马克思金融风险理论的中国化建构与实践,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与实践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11.
为研究政府审计对我国金融风险、金融监管、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的免疫作用,对现行审计政策、金融审计进行定性研究,对金融审计发挥“免疫系统”功能取得的积极作用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挑战进行具体分析。研究表明,一方面,政府金融审计与金融监管具有紧密的相关性;另一方面,运用政府审计政策,能够发挥国家审计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环境下的“免疫系统”功能,来防范和化解我国的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业安全发展。  相似文献   

12.
金融会计是金融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愈发展,会计愈重要。所谓金融会计风险,就是金融机构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由于会计核算错误或会计信息提供失误而导致的决策失误,以及因为主客观条件恶化或其他情况,使金融机构的资金、财产、信誉等蒙受损失的可能性。在我国经济日益呈现多元化趋势的情况下,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绝不能仅仅停留在信贷与支付的风险上。金融会计风险就是金融风险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其危害程度并不亚于信贷风险。因此,防范与化解金融会计风险,是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逐步建立适应商业化经营特点的管理型金融会计新  相似文献   

13.
利用2011-2017年中国30个省市自治区的面板数据,采用前沿的KMV模型和空间面板杜宾模型,基于区域层面分析了我国金融体系权力结构对区域金融风险的差异化影响。研究发现,金融显性集权能够抑制区域金融风险,而金融隐性分权则抬升金融风险。此外,宏观和经济结构层面的优化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释缓区域金融风险。据此,防范和化解区域金融风险:一方面需要加强顶层设计,重塑中央和地方关系,深化机制体制改革,从根源上规范金融分权;另一方面需要对区域金融风险有全局性的判断和把握,并基于区域禀赋原则,健全区域金融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多管齐下,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攻坚战。  相似文献   

14.
全球金融一体化之背景下,金融风险的防控已被各国摆在金融战略的首位。在诸多金融风险防控机制中,制度性机制尤为根本。当下,以金融监管为核心的金融风险防范机制业已受到质疑,传统金融立法思路亟待革新;以金融风险防范为核心要务的金融立法应当被理解为一个以制度确权为基础,以制度控权为手段,以制度维权为保障的有机整体,一项涉及立法理念和立法维度的系统性工程。  相似文献   

15.
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中国面临的金融风险加剧,实体经济健康发展是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的基础.以2000-2019年中国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构建企业金融化与股市稳定性实证模型,结果表明:实体企业金融化降低了股市的稳定性,考虑宏观政策、内外约束机制的调节效应,发现宽松的货币政策强化了实体企业金融化对股市的不稳定性效应,而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与公司治理则弱化了实体企业金融化对股市的不稳定性效应.传导机制检验表明,实体企业金融化主要通过企业透明度、财务基本面趋同性影响股市稳定性.为了提高股市稳定性,应加强对实体企业金融投机行为的甄别与管控;严禁企业信贷资金违规进入楼市;缩小金融、房地产投资与实业投资的利润差;积极发挥货币政策的调节作用;建立良好的内外部约束机制.  相似文献   

16.
以合规为企业出罪事由的刑事法律制度,可以分为事前合规实体出罪和事后合规程序出罪两种。以企业犯罪暂缓起诉制度为核心的事后合规程序在美国、英国、加拿大、法国均具有出罪功能,但各国对是否还应确立事前合规无罪抗辩制度存在分歧。我国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开启事后合规程序出罪的本土化探索,在建立企业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时,应以企业与责任人分离追诉为基础,构筑以立法权和行政权限制检察官裁量权的制度。基于事前合规和事后合规在犯罪预防功能方面的互补性,应在“集体决策责任论”中纳入以事前合规为由判定企业无罪的法解释空间。在合规双重出罪模式的司法保障下,扩张企业犯罪圈和增设强制合规义务可以成为治理企业犯罪的有效立法手段。  相似文献   

17.
党的十五大报告在论述宏观调控的任务时明确提出,要“依法加强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包括证券市场的监管,规范和维护金融秩序,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随后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也把依法规范金融业,建立安全、高效、稳健的金融运行秩序放在非常突出的位置上强调,这是...  相似文献   

18.
民事证据收集的主体包括当事人、代理律师、法院三者,而并不包括检察机关.证据收集主体与对象之间的关系应定位于分工与协作,其中分工是前提,协作是本质与核心.证据收集程序中的协作具有双重内涵,其中证据收集主体与对象之间的协作更具有实质意义.证据收集主体与对象所负协作义务的法理依据各有不同,但其共同的深层依据则在于诉讼各方主体所负的“诉讼协力义务”.诉讼模式从“辩论主义”向“协同主义”转变的历史背景,为各主体在证据收集领域的“诉讼协力义务”奠定了正当性基础.  相似文献   

19.
杨治坤 《江汉论坛》2022,(8):123-130
在宪制结构中,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及其权力配置直接制约着检察职能的发挥。我国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已实现从“一般监督”到“法律监督”的转变,但在法治实践中其却被限缩为“诉讼监督”。这一实践格局严重影响到了检察机关的宪法地位和宪制结构中的权力架构,检察机关的检察职能应当向宪法回归。随着检察制度改革的深入,检察机关的行政检察结构开始分化,逐步从行政诉讼监督向行政执法监督拓展。在此背景下,需要正视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存在的问题,革新观念,健全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确立衔接原则,优化具体衔接制度机制,实现行政检察对行政执法的同步、全过程监督,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保障国家法治统一。  相似文献   

20.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探析□李寿明郭新德目前,金融系统正在大力开展“整顿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年”活动,国务院副总理朱基和中央银行的领导明确提出,要争取在今后的几年里,使银行的不良贷款率每年降低2%。由此可见,大力清收“一逾两呆”贷款,提高银行的信贷资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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