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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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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史哲》2017,(4)
近世儒家把握到了政治社会演变的强烈法度化特征,提出"以法为治"的典型概括。他们熟用的"法"、"法度"等概念涵盖了礼乐政刑、纪纲法度。法被视为基于天理人情的体现公共实践理性的规则集群,并依据文明演进经验衍生出了一套法史观,以三代之法与后世之法的张力显示出传统根基上的因承损益机理。而基于礼与政刑的辨析,叶适等人为礼乐优先的儒家法传统强化了社会理论的阐释维度,推进了社会秩序与政刑之治的反思。依据治人与治法的关系,近世儒家还更新了对于政治类型的理论概括,承认"以法为治"、"以法为定"的客观性,从礼法与共治双重主体意义上强调治人的积极性,警惕"任法"模式的偏颇。这种法度中心、礼法本位的儒家治道论,追求一种优良的法治型态,为我们重新理解中华法系的法治资源提供了重要视角,也有益于清理现代国人片面理解法治而产生的迷思。  相似文献   

2.
我国文化的道统,是以儒家的思想为主流;且以孔子、孟轲,荀卿为代表。唯所谓之法家,虽然是以管仲、申不害、商鞅,韩非为代表;但是向来并未得到世人的重视。他们所谓的法,乃是指使用刑赏权力的君主,藉以控制人民的手段而言。唯儒家所讲的法,是以法为治道的根本;唯有治者始能平也。治字的本义作“理”解,循着一定的途径,使它畅顺的意思。“不以尧之所以治民治民,贼其民者也。”而法字的本义作“刑”解,要律令如水之  相似文献   

3.
李静 《天府新论》2017,(3):23-34
公元前513年,晋国铸成刑鼎,将宪法成文化,孔子对此作了严厉批评。孔子谈到了晋国历史上的四种法:唐叔之法、文公之法、范宣子之刑和铸刑鼎。前三种法为不成文法,最后一种法为成文法。从唐叔之法走向范宣子刑书,晋国从内容上抛弃了传统的礼法,走上了刑法治国的道路;而从范宣子刑书到铸刑鼎,晋国则进一步从形式上抛弃了传统的不成文法,开启了成文宪法治国之路。梳理这一不成文法向成文法转变的过程,分别其间的得失,是实现今日良好法治的必修课题。  相似文献   

4.
传统中国之治平天下的途径有四 :礼乐刑政 ,而礼为首。在先秦 ,主要以礼为法 ,其后法逐步从礼中脱离出来 ,但礼是立法的基本依据 ,礼法成为传统文化中至高无上的行为规范。中国虽有着悠久的法制史 ,但与西方的法律制度不同 ,其独特性表现为所谓法不是统一性的行为规范而是差别性的行为规范 ;法本身不是至高无上的 ,而是被置于礼之下 ,是礼的延伸 ;更为重要的是 ,法律体系主要由“礼”与“刑”两部分构成 ,失礼即可入刑。礼之所宜是最重要的行为准则  相似文献   

5.
梁涛 《江汉论坛》2023,(3):5-12
中国古代国家是在家族血缘组织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家国同构的形态,宗教和刑罚是维护国家统治的重要手段。礼最初是指祭祀的礼仪,由于中国古代国家是通过宗教的力量实现社会分层,进行政治统治,宗教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故后来也泛指氏族内部的习俗、习惯等,反映在意识形态上便是德。刑最初是指对待战争俘虏的刑罚,其用于治民,便要与典、彝也就是德相结合。法最初是指刑罚,后衍生出法令、法度、法律之意。中国古代“兵刑合一”,故最早的法律形式乃是军法,体现的是君王的意志。在中国古代,宗教变革及其由之带来的德(礼)与刑的政治工具化,推动着国家的形成;而二者之间关系经过不断调整优化,最终确立起周代德主刑辅的治国理政思想。  相似文献   

6.
几千年来 ,中国民众视公门为畏途 ,一旦发生纠纷讼事 ,不是依靠体现国家王权的法律 ,而是依靠持续稳定的乡规民约调整解决 ,这种心理状态便是“无讼意识”。无讼意识作为中国古代法律文化的价值取向和传统 ,有它的社会、文化、经济根源。1.社会根源。这可以追溯到儒家的治国方略。儒家强调等级伦常 ,重视道德教化 ,通过确立名分 ,以使社会尊卑有序。即所谓“君君 ,臣臣 ,父父 ,子子 ,兄兄 ,弟弟 ,夫夫 ,妇妇”;认为“道之以政 ,齐之以刑 ,民免而无耻 ;道之以德 ,齐之以礼 ,有耻且格。”如果有人为了一己之私利而去打官司 ,那便是道德教化不…  相似文献   

7.
控制作为管理活动的一个基本要素和环节,有其特定的内容和涵义,其对象也包括对于人、事、物和行为等因素的控制.儒家管理哲学指向的乃主要是对人的控制.孔子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这实际上一语道出了儒家管理哲学的核心和基本原则就是“德礼之治”,而其社会政治控制则亦由此演绎而来:(一)注重德礼引导教化的事前控制,而不十分重视以政刑惩诫为内容的事后控制;(二)强调以“德”为内容的内在控制与以“礼”为内容的外在控制的相互结合运用;(三)以“克己复礼”为工夫的个体控制和以社会教化为功用的群体控制的相互参照.  相似文献   

8.
刘淑梅 《中州学刊》2006,(5):171-174
孔子、孟子认为道德重于政治,政治要“以仁为本”,通过个人的修身养性、君主的“德政”,社会秩序就会由乱到稳,从无序到有序;荀子注重的是“礼为法用”,以“礼”约束人的欲望,只有“隆礼重法”,人才能向善、仁义。荀子弥补了孔孟思想中政治弱化的一面,把道德与政治结合起来,仁、礼并用以定天下。先秦儒家思想中的治政观虽偏于理想、完美,但在道之崇高与世之污浊的两极中,是在力求找到政治与道德相统一的治政方案。  相似文献   

9.
中国古代地方治理的儒家化及其历史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无讼"是先秦儒家法律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儒家的司法价值追求,是儒家德、礼、政、刑综合为用的社会治理模式的最终归宿。在西汉复兴整合先秦政治法律文化的社会思潮中,先秦儒家的"无讼"理想成为地方治理中一些地方郡守县令的政治法制理想,从而使儒家"无讼"思想由理想的殿堂步入具体的政治法制实践,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开创了中国古代地方治理儒家化的历史。地方治理儒家化在汉代的开创及其具体实践,对后世的地方治理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对今天的社会治理也有启发意义。  相似文献   

10.
孔子的政治理想大致经历了“以礼救时”、“以仁匡世”、“以无为治天下”三个发展阶段。其中,“以无为治天下”的政治理想是孔子政治理想不断发展、不断扬弃的结果,是在更高起点上对于“礼”和“仁”的复归。  相似文献   

11.
什么是法制?法制就是依法办事。但是在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历史发展时期,有不同的内容。封建社会实行君主专制,也有过法制。较为典型的是诸法合体,以刑为主。那时的法主要指刑法,法制即刑罚之治。老百姓都能避罪远罚,就是升平之世。刑法之外,则附之以礼教、族规和家法等。那里虽然也有依法办事,但是,君主是统治阶级的代表,君主的意志就是国家意志,  相似文献   

12.
曹操尚礼重法思想述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曹操思想的主旨可用“治定礼为首,拨乱刑为先”一语概括之。曹操的思想受儒家影响很深,其根基属于儒家思想范畴,尚仁义礼让,并试图以仁义、道德、礼让教民和行政,即“治定礼为首”。另一方面,曹操重法尚术,严刑峻法,史载甚明,这构成曹操思想的另一重要侧面。此即“拨乱刑为先”。所以,曹操的思想是一个矛盾的统一体。处于乱世之中的曹操既强调刑法,也没有忘记礼教之用。他始终尚礼重法,两手俱用,并在礼法并举、两手俱用中表现出了特有的谲诈之能。学术界以往将曹操视为法家的代表人物,是片面之论  相似文献   

13.
从治政策略来看,深受儒家思想熏陶的汉代循吏崇尚德治,以仁爱教化治民,以化人心为务,治理效果显著,深得民心;受法家思想影响的汉代酷吏则崇尚刑法,以严刑峻法治民,对于维护社会的安定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无法赢得民众的亲近感和认同感.循吏的德治和酷吏的法治在实践中都有不足之处,因此最有效的治政策略是德刑相济,将道德和法律两者结合作为统治手段.  相似文献   

14.
法和道德都是统治阶级维护社会秩序的有力工具。它们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互为补充。我国古代著名法学家荀况说:“治之经,礼与刑。”就基本内容说来,“礼”包括了道德规范。可见法和道德,对维持社会秩序说来,两者不可偏废,不重视法制建设固然不对,不重视道德教育也不对。  相似文献   

15.
当前我国农民普遍存在着“轻讼”意识。传统历史文化的深刻影响是农民“轻讼”意识的文化渊源,农村“乡土社会”的现实状况是农民“轻讼”意识的社会基础,部分国家法在农村现实中的“水土不服”是农民“轻讼”意识的法律根源,农村经济滞后状况的制约是农民“轻讼”意识的经济基础,司法诉讼的内在弊端是农民“轻讼”意识的制度根源。  相似文献   

16.
学者一般认为,中国古代的礼最初起源于原始图腾祭祀仪式。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作为图腾崇拜祭祀仪式的礼逐渐从单纯的宗教仪式上升为一种以血缘为基础的国家制度以及维护这种国家制度(礼)起辅助作用的暴力工具——法(刑),两者一起构成中国古老的法观念,亦即“礼—法”。中国独特的地理环境和社会背景对这种“礼—法”观念的形成起了促进作用。春秋战国时期,礼崩乐坏,孔子则适应形势对其加以改造,孔子“以仁释礼”的仁学建构为中国传统法文化确定了伦理价值基础,并为礼与法的融合开辟了通道,为秦汉以后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形成和法制建设实践奠定了思想基础。  相似文献   

17.
中国上古时有“礼”、“刑”而无“法”,就是说只有一套评判人们言行是非的标准,没有第二套。出乎礼入乎刑,礼去刑取,便是最理想的境界。自李悝《法经》以后,“法”这一套新的评判标准从“礼”中分离出来,“刑”成为“法”的附设手段。这时便有了两套评判标准。“礼”和“法”的矛盾在春秋末及战国时期表现得异常激烈,以儒家为代表的传统倾向仍主张“为国以礼”、“以礼为教”,竭力贬低“法”的作用;以法家为代表的激进倾向则竭力贬低礼教,主张“以法治国”、“以法为教”。结果是汉以后的儒法合流,外儒内法,霸王道杂之。从汉代开  相似文献   

18.
西汉初年,刘邦集团因农民起义而得天下。他们为巩固政权,探讨过秦亡的教训。各种思想政治派别曾一度活跃非常。陆贾请求事诗、书,奉礼义。贾谊主张定经制,礼法并用,约法省刑,弃法尚儒,显现出法律思想由法向儒的转化势头。陆贾提出:“万世不易法,古今同纪纲。”①要求建立以儒家伦理纲常为指导的法度,继承中国的宗法制,达到“有父子之亲,君臣之义,夫妇之道,长幼之序”,“百姓以德附,骨肉以仁  相似文献   

19.
讼师唆讼、吓财、挠法,几成定论。从清代情况看,讼师有唆讼者,但大部分案件来源于被动收受而出策,所谓“唆讼”不全部是事实;讼师受财取利,多属主动要价,且价码较高,但这与机制上的不存在同业组织纪律约束及缺乏官府的有组织的管理有关,又与市场供求有关,从“义利”分野指责其惟利是图,名之以“赃”、“贿”,不符合事实,也难合情理;讼师颠倒是非、混淆曲直以挠法的情形,确实较普遍,有的甚至很严重,讼师们应对此负责任;讼师具有“不着点墨而生杀人命”的“刀笔”之能,但我们应关注的是,讼师“刀笔”功夫的使用是否符合案情实际,对准确定罪量刑起了何种作用。  相似文献   

20.
作为晚清重臣的曾国藩,在其政治实践中,形成了丰富的法制思想。本文重点探析了其“一秉于礼”、“重典救时”、执法宜慎、清理积讼积案、严以治吏的法制思想和实践。他继承了传统的法制思想,同时有所创新和发展,特别是在清理积讼积案、严以治吏等方面,不乏创见,在晚清颇具代表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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