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担保物权的存续期间,一直是学术界争议的焦点问题。新颁布的《物权法》在这个问题上的规定也略显不足,有碍担保物权功能的发挥。本文区分占有担保物权与非占有担保物权,分别论述了我国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的存续期间制度。  相似文献   

2.
《物权法》这样一部秉承宪法精神,进一步完善中国的物权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嗣度的具有重大而深远意义的法律,如何处理与“其他相关法律”尤其是与《担保法》的规范冲突关系,如何处理《物权法》担保物权编与《担保法》中有关担保物权的规定,如何处理《物权法》条文本身看似矛盾的条文,透彻地理解立法本意和法条背后所蕴含的法理,是司法实践者在法律适用的过程中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相似文献   

3.
2007年《物权法》构建的我国担保物权制度在实践中遇到了一些因社会经济发展而出现的新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离不开对"担保物权"部分的具体解释,而解释工作依赖于对担保物权制度的深入了解。这些又都离不开对罗马法中相关制度的理解。巴克兰是18世纪末19世纪初英国的罗马法学家,对他作品中物的担保部分的参悟,是了解罗马法中物的担保制度的捷径。  相似文献   

4.
中国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将留置权置于第四编“担保物权”之下,继“抵押权”、“质权”之后设专章加以规定.留置权在罗马法中虽经历了从程序性制度到实体法制度的发展,但始终未曾被赋予对债的“物的担保”的性质.《意大利民法典》采用优先权性质的留置权制度,中国《物权法》采用的则是担保物权性质的留置权制度.前者产生于交易快捷性和安全性的需要,威慑相对人履行义务,其通过司法程序执行仅是偶然;后者具有迟延抗辩和物的担保的双重功能,在不履行时允许权利人从留置物获得满足.但《物权法》把债务人迟延设为行使留置权的条件,其有关条文在执行主体和债权人延迟“接受”的效果上令人疑惑,进而使留置权失去了其应有的威慑功能.可行的解决办法是取消留置权的担保物权性质,重构该制度内部的有机性.  相似文献   

5.
《物权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定物的归属和利用关系的民事法律,其实施对我国将产生深远影响。《物权法》条文中的亮点体现在物权的定义、物权法定原则、不动产登记制度、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善意取得制度、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续期问题、担保财产范围等。  相似文献   

6.
《物权法》是确认和保护所有权关系的法律,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的法律,与我们个人利益息息相关,与银行业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据权威部门统计,涉及担保物权的事项90%以上与银行业直接相关。因此,认真研究好《物权法》,对银行业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业务健康发展具有深远意义。纵观整部《物权法》,笔者认为不动产抵押登记、抵押物财产范围、浮动抵押、最高额抵押等制度在原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有较大的突破,对现行金融市场的融资担保制度影响最大,是本文主要讨论的问题。  相似文献   

7.
构建和谐社会的特征之一就是要求民主法治。《物权法》正是从平等原则、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以及自然资源使用权等方面体现了对和谐社会的不懈追求。  相似文献   

8.
我国物权法规定了动产抵押制度,并采公示(登记)对抗主义。动产抵押制度突破了传统民法对典型担保的设计,因而在理论上产生了许多难以克服的障碍,公示对抗主义则直接导致同一物上物权的冲突与对抗,因此造成物权法中出现了结构性矛盾。将动产抵押制度纳入到物权法典中仍值得商榷,在今后的民法典编纂中应结合相关制度(如让与担保制度)的考察对该制度之取舍进行慎重考虑。  相似文献   

9.
物权法确认让与担保制度的几个疑难问题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我国有必要在担保法或民法典债的担保方式部分 ,以“让与担保”的名称统一规定让与担保和按揭制度 ,而不宜将让与担保作为一种担保物权规定在物权法中 ,理由是 :让与担保既有物权性质又有债权性质 ;作为物权规定 ,其公示方式问题无法解决 ;现行担保法禁止流质契约。  相似文献   

10.
2004年宪法修正案中关于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权的内容,确认了改革开放以来经济领域中的成果。2007年物权法确立了私有财产权的物权地位,丰富和完善了与私人财产有关的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制度,做出了对私有财产权的限制及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11.
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是物权法中一项基本性的制度。本文在对物权登记必要性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得出了“登记天然非不动产物权公示方法,但不动产物权公示方法天然为登记”的结论。并且在揭示了登记行为的本质为行政行为基础上,归纳出物权合意是物权行为的成立要件,登记行为是物权行为的生效要件的观点,并基于此进一步分析了物权合意和登记行为各自是否有效成立情况下,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各种情况。   相似文献   

12.
优先权是一项传统的担保物权,优先权制度起源于罗马法,后经法、日等国民法加以继承完善,逐步发展为一个由一般优先权和特别优先权组成的完整物权体系。目前,世界上很多国家对优先权制度都有规定并不断发展。笔者认为宜将独立的优先权制度规定于物权法中,成为与抵押权、留置权、质权并存的一项担保物权制度。  相似文献   

13.
人格权分为普通人格权和特别人格权,特定身份展示权属于特别人格权。普通人格权和特别人格权的划分是人格权法制度安排的基础。物权法和知识产权法可分别定位为可控制财产法和不可控制财产法。民法典物权法编应分为四部分,即物权法通则、所有权、占用权和占有。知识产权法可被全部纳入民法典,这需要更新观念,并在民法法典化过程中对有关条款进行技术处理,同时,还需要对知识产权进行"纯化",使其成为真正的"财产"权。  相似文献   

14.
海域使用权的客体是能够特定化的不动产——海域,其性质为集合物。海域使用权在我国物权法用益物权体系中拥有了一席之地,标志着传统的物权法理论已经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和发展:第一,不动产的范围扩大,由传统的土地逐渐发展到海域、空间等新类型的物。第二,集合物不仅可以作为担保物权的客体,也应当可以作为用益物权的客体。第三,用益物权是一个开放的体系,其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进行扬弃。  相似文献   

15.
论我国自然资源物权体系的构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自然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建立科学的自然资源物权体系,对于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以及环境保护至关重要。在我国,针对现存自然资源物权体系的缺陷,应借鉴世界先进经验,分别构建土地资源物权体系和与其他自然资源物权体系,重点构建其用益物权体系,土地资源物用益物权体系包括地上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其他自然资源物权用益物权体系的建构应借鉴浮动担保之浮动性,对于可再生可循环利用的自然资源建立浮动自然资源用益权。  相似文献   

16.
对于物权客体的研究是研究物权的逻辑起点,要认识物权必须先理清作为物权客体的物的性质,由于作为物权客体的“物”的范围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逐渐扩大和物权体系的开放性,导致现在出现的许多物的形态已无法为现有的物权客体体系所涵盖。而对物权客体的独立性和有体性的不周延现象进行解释,目的是为“物”的内涵界定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使其具有更强的时代包容性。  相似文献   

17.
物权法视野中的林权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林权虽然不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但已被我国的林业政策和实务部门普遍接受。现行法上的林权制度,具体包括林地所有权、林地使用权、森林或林木所有权以及森林或林木使用权,虽然其中有些权利的法律性质或权利内容在物权法中尚未明确,但是应当认定这些权利均属于物权,具有物权的法律效力,可以适用或类推适用《物权法》的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18.
论物权变动模式的选择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在对各国现有几种物权变动模式进行优劣比较的基础上 ,指出债权形式主义模式是物权变动较为理想的一种模式 ,值得借鉴 ;对法律行为这一概念及相关的几个问题进行了探讨 ,以确立选择我国物权变动模式的理论基础 ;对我国现行有关物权变动的规定作了考察 ,分析了其中的问题与不足 ,并对物权法草案建议稿中有关物权变动的规定作了重点评析。  相似文献   

19.
国内外研究表明矿业权价值除了投资开发的正常收益以外,还包括多种实物期权价值,而在分析了目前国土资源部推荐的7种矿业权价值评估方法以后,我们发现这些方法都存在忽视期权价值的现象.评估与拍卖矿业权的实例进一步表明当前评估方法所得出的价格与实际价值之间存在显著差异,很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而且这种流失倾向不会因为矿业权拍卖制度的建立而消失,加强以实物期权为基础的矿业权评估方法研究与应用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方向.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