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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18 毫秒
1.
四川美术学院一学生状告母校,由此引发对高校如何依法规范管理学校,如何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新时期如何运用法律调整学校与学生的关系及高校法律地位问题的思考和探讨.  相似文献   

2.
高校管理法律关系性质三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高校管理法律关系包括学校与学生,学校与教师及教师与学生的法律关系,在这三对法律关系中,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是主要的,决定着其他两个法律关系性质。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本质上是一种特别的民事法律关系(教育契约);教师是高校的代理人,学生与教师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基于代理关系下的特别民事法律关系。  相似文献   

3.
高校管理法制化与大学生权利保护刍议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高等学校管理是维护学校秩序、保障学校生活良性运行,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人才的重要条件。随着高校改革的深入,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也在发生深刻的变化,在某些方面出现了过去未有的矛盾和问题。近几年来,高校在其管理中侵犯大学生权利的现象时有发生,大学生状告学校侵权的法律纠纷也呈上升趋势。如何运用法律的观点分析、认识学校和学生之间的关系,如何使学生管理工作走上科学、规范的“法治”轨道,在完善高校管理的同时保护大学生合法权利,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4.
高校惩戒学生行为是高等院校为教育或者管理之目的,依据国家立法和学校规范,对违反特定义务或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在学学生,所采取的致使学生承受不利负担并作出书面界定的非难性或处罚性措施。从法律角度看,高校惩戒学生行为引发高校与学生纠纷问题的实质,是高校缘何能惩戎学生,惩戒行为如何定性。高校在教育法律上存在三种不同身份,其中高校以教育教学组织者身份基于管理目的所为惩戒是高校自治行为,高校以法律法规授权身份行使行政职权所为的惩戒行为是行政行为。  相似文献   

5.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学校享有处分学生的权利.但是,高校处分学生行为的性质应当如何界定,处分学生应遵循什么样的原则,受处分学生不服处分决定时应怎样寻求救济,<教育法>没有做出明确规定.法律规定存在缺失,具体操作中也存在混乱,学生与学校之间的法律纠纷逐渐增多.此外,我国学界对高校学生受教育权问题的探究起步较晚,其中涉及到处分学生的问题较少.探讨高校学生纪律处分行为的法律规制问题能促进高等教育法治体制的完善.  相似文献   

6.
高校教育管理权与大学生权利的冲突解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大量出现的高校学生诉高校的诉讼纠纷案件,其实质是高校教育管理权与学生的权利之间的争议,如何更好地用法律来规范和协调学校的教育管理权与学生权利之间的关系已被提上日程.高校管理权和学生权利之间冲突产生的根源主要为传统学校教育管理的绝对权威,学生权利意识与法律意识的觉醒和提高,教育法制与教育体制存在缺陷.矛盾的表现形式主要是学校管理权与学生实体性权利和程序性权利的冲突.我们应多管齐下,化解学校管理权与大学权利之间的矛盾冲突.  相似文献   

7.
对高校图书馆与学生之间法律关系的讨论由来已久,图书馆学界和法律学界对此问题形成了合同关系、服务消费关系等不同观点。需要明确的是,高校图书馆不同于普通的图书借阅机构,它的非赢利性、非自由选择性、服务对象的特定性、适用规范的强制性等特性都使其区别于合同法律关系和服务消费法律关系的主体,同时,高校图书馆作为学校职能部门,与学校一起担负着学生的培养教育工作,是国家行使教育职能的化身,其权利来源于法律授权,高校图书馆与学生之间形成的是一种行政法律关系。  相似文献   

8.
学生处分权作为高校教育管理中的一项重要权能,与学生权利保护和学校管理有密切关系,对其基本法律问题的廓清是改进学生处分权行使中种种失范现象的前提.学生处分权法律属性以高校与学生间法律关系界定为基础,具有理论和规范两个层面的法律渊源,并表现出授权性、侵益性和救济性等特有的法律属性.  相似文献   

9.
高校校方与学生的法律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高等学校校方与学生的法律关系 ,近年来越来越引人瞩目 ,并引起教育界和法律界的关注。这是基于以下原因 :( 1 )经过 2 0年的努力 ,我国的法律体系已基本建立 ,法律已成为社会、经济和文化生活的行为准则 ,成为一种最重要的社会规范。当人们自身利益受到损害时 ,首先想到的往往是如何运用法律来解决问题 ,补偿损失 ,获得利益。在高校校方和学生的问题上也不例外。 ( 2 )学校与学生家长在认识上不一致。受传统观念的影响 ,家长往往认为把孩子交给学校了 ,学校应对与学生有关的所有行为和结果负法律责任。学生一旦发生事故或牵涉刑事案件 …  相似文献   

10.
试论高校的法律身份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传统的法人分类理论掩盖了高校性质,模糊了教育领域各个主体之间的关系,不符合我国的现实,在实践中引发了很多问题。"授权主体理论"是解决问题的权宜之计。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应当既包括民事法律关系,也包括行政法律关系,高校的法律地位应当具有双重性。借鉴国外"公务法人"理论,宜对高校事业单位的概念予以颠覆,采用新的理论,在明确区分高校与学生之间不同种类法律关系的基础上,确立高校的公法地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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