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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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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像卢曼这样的世界性思想家的研究和探讨不应大而化之,也不应仅停留在先入为主的意识形态批判层面,而是应该结合中国本土问题意识,以学术共同体集体合作的形式系统地展开精密研究,进入学说继受的新阶段,推动和滋养中国本土问题和研究的进步。卢曼的思想发展轨迹大致分为三个阶段。《法社会学》是卢曼思想第一阶段的典型代表。自第二个阶段开始,卢曼的思想走向转折与过渡,并在第三个阶段完成转向。但是,第二、三阶段的转向发展并非指全盘否定第一阶段。相反,卢曼在其思想发展早期埋下的诸多伏笔在第二、三阶段通过新概念、新命题的展现得到了强调。探讨以《法社会学》为代表的卢曼早期法律思想,对寻找其后续各理论谜语的重要线索以及理论创新的方法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
在卢曼社会系统论视野下,法律是一种规范性期望,采取"不学习"的反事实性态度,从而反向达到对全社会的时间拘束的功能.为了稳定规范性期望,法律系统的功能分化,有赖于组织化的法律决断系统,决断系统通过规范的双重模式化,推动了法/不法二元代码的正式确立,使规范性期望在法律系统内获得稳定的实现,从而克服了一般社会层面的规范性期望的不足.法律系统与政治系统由此形成特定的结构耦合.法律的功能不是促成社会整合或社会控制,而是使规范性期望在时间上获得稳定的确保.法律的功能模式既不取决于主权者,也不取决于社会,而是在法律系统中被反身性地给定.法律在"二阶观察"的层次上调控自身,从而实现其运作的封闭和系统的分出.  相似文献   

3.
软法现象在社会生活中普遍存在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长期以来却为人们所忽视。随着公共治理的兴起,软法的作用愈显突出,必须正视软法及其与公共治理之间的关系以便更好地发挥它的作用。  相似文献   

4.
软法是客观存在的规则,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实际发挥着作用。软法的盛行有其必然性,经济市场化与经济全球化引起的管理权力结构转变、经济领域公共治理模式以及协商民主理念的兴起都使软法大有用武之地。软法的效力有其特殊性,本质上是一种软约束力,某些软法仅有内部效力,而某些软法还有外部效力。软法的运作具有协同性,软法的运行体现了自律与他律的结合,由民间与官方合作实施,硬法与软法协同运行。探索、掌握软法的发展规律并加以运用,可促进经济领域法治模式的变革,有利于中国在国际经济交往中公平受益。  相似文献   

5.
环境危机的严重存在意味着我国急需在该领域进行公共治理,也理应走向善治。软法是硬法的补充,亦能与公共治理模式契合,应是其走向善治的合适路径。故环境公共治理既是硬法之治。也是软法之治。软法不但在国际环境公共治理中具体运用,在我国国内环境公共治理中也有具体实践,还须大力进行完善,以弥补硬法法治之不足。  相似文献   

6.
“软法”概念探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剖析软法这一概念的内涵入手,并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厘清了该概念外延的逻辑范围。以内涵和外延这两个逻辑特征的阐述为前提,软法的概念得到树立和界定,其发展将有助于推动国家法律的完善与和谐社会的构建。  相似文献   

7.
就问题意识和基本立场而言,卢曼前期与后期的法社会学研究之间的内在连贯性远远大于差异性。卢曼学术生涯始终贯穿了对法律的功能和现代法的实证化这两个主题的研究。卢曼前期借助“胡塞尔+帕森斯”的模式,采用功能分析、意义分析、系统分析、决策分析等研究方法,在系统论视角下将法律的功能定义为规范性期望的稳定化。同时,卢曼还将法律实证化看成是法律系统为了克服社会的复杂性和偶在性的不断增长,综合协调“学习与不学习”这一对矛盾关系,以提高结构适应性的历史演化进程。  相似文献   

8.
数量众多的行业标准是中国行业治理过程中的软法, 卫生行业标准便在其中。卫生行业标准不符合严格意义上的法的形式特征, 其约束力也与严格意义上法的约束力存在本质差别。卫生行业标准是卫生技术操作的规则依据, 是卫生行政执法者进行卫生执法的重要依据, 是司法者裁判相关卫生操作行为合法性与否的重要参考。卫生行业标准之所以能够在卫生行业治理中发挥类似于法的作用, 其原因在于作为一种软法的卫生行业标准能够弥补硬法之不足, 能够顺应卫生行业公共治理的内在需要, 且能够利用其与硬法之间的关系使自身得以推行。就目前来看, 中国卫生行业标准在行业治理方面还存在一定不足, 需要采取相应对策予以矫正。卫生行业标准是行业标准的一种, 对这类标准的分析可以映射所有行业标准。  相似文献   

9.
卢曼的法社会学有早期与晚期之分。卢曼晚期的法社会学通常被认为代表卢曼理论成熟时期的观点,因此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更加广泛的传播和借鉴。相较于此,卢曼早期的法社会学理论则在全球范围被普遍忽视。然而,卢曼早期法社会学理论具有不可被替代的理论价值和启发意义。卢曼早期法社会学理论可以分为内容和方法两个层面。就研究内容而言,卢曼早期法社会学理论最大的贡献是对法律规范作出了独树一帜的社会学描述,并从新达尔文演化理论的角度阐述了法律与社会共同演化的理论;就研究方法而言,锻造意义的概念作为意识系统和社会系统共同演化的机制和基础,等置功能比较的方法和现象学化的一般系统理论是卢曼早期法社会学方法论的特色与贡献。  相似文献   

10.
"软法"概念是相对于典型意义上的法律(硬法)而言的。对照软法的内涵分析,中国的乡镇卫生院改革是在以"两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为核心的规范指导及规制下进行的,属于"软法"之治的治理模式。通过对软法在卫生院改革中运行状态的分析,认识到尽管软法之治推动并保障了卫生院改革的前期开创性工作,但单一的软法之治无法推动卫生院改革的深化工作。针对此现状,提出了避免单一的软法治理,实现软法与硬法的结构均衡化;促进软法的规范化,避免软法的"人治"趋势等可行性措施,以促进软法规范化发展、保障卫生院改革深化进行。  相似文献   

11.
围绕公共危机治理“何以必要”与“何以可能”这两个问题展开分析与考察,认为在伴随全球化到来的风险社会中,公共危机治理的转型不仅必要,而且可能。公共危机的特性以及传统的政府危机管理模式自身所固有的缺陷,已使得国家单中心治理模式日渐式微,必须向现代的公共危机治理转型。与此同时,公共危机治理的利益相关者模式也为公共危机治理的转型提供了一个可操作性的行动指南,它要求在公共危机治理的过程中充分发挥各利益相关者的能动性与合作精神,实现公共危机的复合治理。  相似文献   

12.
国际金融软法是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却可能产生实际法律效果的行为规范,它的形成和发展,缓和了全球治理与国家主权之间的矛盾,提高了国际社会解决全球性金融问题的能力和效率.它以一种通过共识—共进—协调的方式实现国际治理的规范,是全球金融治理中最主要的治理工具,并且呈现影响力日渐增大、执行力日渐增强即“硬化”的趋势.国际金融软法趋向硬化的原因,主要在于其权利义务主体范围的不断扩大及其内部经济理性的驱使和外部压力的强制.  相似文献   

13.
软法治理已成为社会公共治理的重要路径。在社会转型时期,为能全面反映公民的多元诉求,需要广泛的民众参与以及互动的平等协商。基于对浙江省金华市W村的个案研究,结合对农村软法实施授权的阐释、农村软法资源和软法治理面临问题的现状分析,考量了村规民约、社会团体章程、村"两委"制度和党政机关文件等四大类的农村软法的治理实践。软法治理,弥补了硬法的不足,规范了农村社会治理体系,提升了公民的民主参与意识,更有效地推动了村民自治和农村法治化的进程。  相似文献   

14.
软法治理与参政党民主监督实效性问题的提出基于理论与实践两个维度的考量。我国参政党民主监督应当借鉴西方党际监督的成功经验。西方党际监督具有以软法规范为主体、对抗性规范与协商性规范并存、以程序性规范为主的特征,能有效揭示执政党的错误,但不能保证党意与公益、民意的一致性。我国参政党民主监督规范是典型的软法规范,其法治形态是典型的"软法之治"。影响其实效的因素大致有规范的合目的性、科学性、完备性、可操作等。从软法治理视角来看,提高参政党民主监督的实效,应当提高参政党民主监督的政治文化认同、提高参政党民主监督规范的科学性、补充参政党民主监督机制运行和保障参政党监督权利的程序性规范、设置参政党民主监督的激励规范、明确规定相关责任规范。  相似文献   

15.
食品安全监管国际软法因能弥补相关硬法的缺陷,而为国际社会所关注和重视,并成为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的主要治理形式。现有的食品安全监管国际软法在监管标准、主体、方式和路径等方面均无法达到食品安全全球治理的期待和要求,亟需变革。由于软法的作用和效力仍存有争议,且不同国家的利益差异较为明显,其变革之路必将困难重重。在人权规则的持续发展和南南合作与区域合作的深入推动下,食品安全监管国际软法的变革方向逐渐明晰,或将在理念、制定和实施上有所革新。中国已经开始探索并明确了食品安全监管国际软法的国内转化路径及其范围与重点,在全球治理的框架下,为了食品安全国际法治的早日实现,建议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并扩大国际影响力。  相似文献   

16.
国际金融软法是用以规范国际金融关系、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在实践中具有某种实际效果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突出表现为国际金融标准制定机构制定和发布的各类国际金融标准。既有条约规则作用有限、金融监管实践复杂多变、关涉敏感主权问题、缺乏争端解决机制,是软法在全球金融治理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原因。软法在全球金融治理中的价值,既体现为中转价值,即作为向硬法演进或转化过程中的过渡阶段;更表现为独立价值,即凭借自身特点和优势长期稳定存在并独立发挥作用。在相当程度上,软法在当前全球金融治理中发挥着比硬法更为重要的作用,使得全球金融治理呈现软法之治的面貌。  相似文献   

17.
软法研究的勃兴在于国家与社会之于公共治理学说的理论共识以及公共治理现实的实践探索。作为国家治理场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社区治理与软法不仅在概念层面具有一定的逻辑关系,而且在现实层面发生了有效互动:软法的灵活易变性与城市社区治理的动态复杂性相协调、软法的整合功能与城市社区治理的多元合作特性相契合、软法的认同性约束与城市社区治理的互动协商相配合。这对于城市社区治理机制的建构提供了有益的启示,表现在健全规则供给机制、创新信息沟通机制、构建主体协同机制、建立协商对话机制、完善实施保障机制等方面。  相似文献   

18.
在多元共治的治理结构下,乡村治理的主体拓展至包括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农村社会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内的政府、农民、市场、社会等四维治理主体。随着治理环境多样、治理主体多元、治理关系多维,各主体间的利益协调关系也会变得更为复杂。多对利益关系间的交互形成了多种利益矛盾:社区自治与政府管理间的博弈、个体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抵牾、乡村治理文化与法律规则间的冲突。协调这些利益,单靠法律治理是不够的,需要将软法治理引入到乡村治理的实践中,选择自治、德治、法治相统一的治理价值,进而形成软法治理的双重参与机制、效力约束机制与耦合衔接机制,用以弥合多元主体参与社区治理的规制困境,进而推进新时代乡村振兴的实现。  相似文献   

19.
相对于硬法之治,软法之治更为注重协商与民主、对话与互动,在本质上同社区治理创新的理念相契合。将软法之治引入社区治理创新中需要培育多元主体共治合作、社区行政管理组织指导服务、社区治理主体民主协商等软法治理理念。社区治理创新中的软法之治具有侧重反映社区多元治理主体共同意志,制定形式多样、简易、灵活、高效,实施依靠“利益诱导-柔性惩罚”机制,制定程序具有更高程度的民主协商性等特征。社区治理创新中法治体系的构建需要从单一的硬法治理模式转向“软硬并举”的混合法治理模式。  相似文献   

20.
以软法深化周边跨界河流合作治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如何使跨界河流成为周边合作的亮点,而非争议点,是考验中国周边治理能力的试金石。在合作共识已经形成,硬法建构短期难以实现的背景下,以软法为切入点,继续凝聚共识,深化互信,是可行的选择。一方面,将已有合作成果制度化、固定化,积累合作经验,巩固合作基石;另一方面,在合作理念的推动下,探讨新的、更深入的合作模式。最终形成一套整体性的周边跨界河流合作战略和策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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