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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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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以审判为中心对现行诉讼制度进行改革,要求一切诉讼活动都要以审判为中心展开,控辩审三方职能的行使都要围绕审判展开,实现庭审实质化。庭审实质化需贯彻直接言词原则,要求将证据裁判原则深入到庭审过程尤其是认定被告人有罪的过程中,而证人和鉴定人出庭便是落实庭审实质化的重要前提。随着审判中心诉讼改革的加深,有效利用出庭证人和鉴定人在庭审中的证言,保证被告人的辩护权得到充分有效的行使,是谈审判中心改革的重要内容。美国证据法的证人弹劾规则中有部分内容不仅有利于庭审双方形成良性的对抗态势,更有助于对事实认定者证人证言的可信性进行判断,促进事实认定的准确性。  相似文献   

2.
交叉询问是法庭审理过程中一项重要的证人询问方式。交叉询问应该作广义(交叉询问)和狭义(反询问)两种理解。完善我国的交叉询问制度面临的是如何继续扩大被告人庭审中的权利,同时又对新引进的制度和原有诉讼模式进行整合的问题。  相似文献   

3.
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中国当前刑事司法改革的方向,庭审实质化是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必要组成部分。《刑事诉讼法》对关键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做出了相应的规定,但是对被告人对质询问权保障的规定还需要进一步的细化。《欧洲人权公约》第6条第3款(d)项和美国宪法第6修正案都规定了对被告人对质询问权的保障,并且在这两个地区都产生了具有指导意义的判例。欧洲人权法院对质询问权的保障经历了从“唯一、决定性规则”向“三步检验规则”的转变,美国对质询问权的保障也经历了从“可靠性标准”向“证言性陈述标准”的转变,对被告人的对质询问权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中国对质询问权的保障应当在现有关键证人作证制度的基础上进行细化规定,坚持证人出庭作证为原则、不出庭作证为例外,并明确规定例外情形和救济措施,从时间和空间上实现对对质询问权的保障。  相似文献   

4.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与我国实行诉讼阶段论的制度设计并不矛盾,应当确立审前司法审查制度和人身保护令制度,以延展审判职能,并严格遵循法庭审理和裁判一体化的基本要求,发挥好庭前会议的作用,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确立法院的审判权威。  相似文献   

5.
"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推进庭审实质化,但庭审实质化仅单向强化了错案过滤功能,加之审判者的深层认知心理因素、证据信息在诉讼进程整合中的有罪强化趋势等因素的影响,以及实质化的庭审程序仅能适用于少量案件等,其对实体公正的整体保障作用将是有限的。英美对抗式审判仍产生了大量错案即为明证。解说当前改革的两种代表性意见都高估了庭审实质化的作用,提升实体公正水平应贯彻"侦查重心主义"。此概念与传统的"侦查中心主义"不同,可以融入当前改革,并要求深化改革。贯彻"侦查重心主义"要求对侦查行为进行程序控制;防止以虚假供述为主要目标强化辩护人的监督权;并强化侦查录音录像,为还原侦查过程提供可能。  相似文献   

6.
公平是法律所追求的价值目标之一,庭审中的公平竞技则是法律公平的现实写照。庭审中要确保公平竞技有赖于审判的制度背景。陪审团审判制度和对抗式诉讼模式是美国法庭中公平竞技的制度保障。除此之外.公平竞技的贯彻还与美国《联邦证据规则》密不可分。可采性规则为公平竞技提供了基础,交叉询问机制为公平竞技提供了技术规则.被告人品性证据规则为公平竞技设置了合理界限。美国《联邦证据规则》所彰显的公平竞技精神为我国当前的证据立法提供了现实样本。  相似文献   

7.
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废除了全案移送制度,同时规定在起诉及庭审后向人民法院移送证据材料的制度,这就为法官与证据在法庭以外建立直接联系提供了法律依据,从而导致法庭审理效率不高,甚至流于形式,使我国刑事审判方式改革无法实现。取消证据移送制度,切断法官在法庭以外与证据建立直接联系,方能最终实现我国刑事审判方式改革所确定的目标模式。  相似文献   

8.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试图让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的问题在庭审过程中得到解决,以摆脱审判形式化的诟病。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改革中,应构建“侦审分离”的证据采信机制,降低立案环节的证据标准、将审判环节中“重侦查证据”的形式化的证据采信机制转变为“一切证据以经庭审质证为准为先”的实质化的证据采信机制,同时不应因程序简化而弱化审判时的证明标准,而更应以审判时所坚守的证明标准去规范审前程序中证据的采集过程及程度。  相似文献   

9.
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我国刑事书面证言在法庭审判中存在着滥用的情况,并给诉讼带来了很大影响。因此,需要改革和完善我国的刑事书面证言制度,采取相关措施将刑事书面证言的庭审使用限制在合理范围内,以促进诉讼公正和提高诉讼效率。  相似文献   

10.
证据交换制度作为我国民事审判方式改革进程中的重要内容,对于完善审理结构、提高诉讼效率和质量、实现集中审理具有重要意义.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背景下,针对司法实践中证据交换制度适用率较低的现状,需要进一步完善证据交换制度的程序设计,明确证据交换的实施主体、组织方式及法律效果,从而更好地发挥证据交换制度的作用.  相似文献   

11.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须立足我国现存法律框架与司法实践,对审判中心的内涵及其延伸功能进行重新诠释,再从审判中心出发,认真审视检察权的定位与运行。检察机关应进一步规范行使公诉权、扩张不起诉裁量权、强化侦查监督职能,以实现刑事裁判主体地位回归法院、控制进入审判程序的案件数量以及发挥诉讼流程终端控制机能等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基本要求,同时应以犯罪分层为标准,对进入审判程序的案件进行繁简分流,不断优化司法资源配置。  相似文献   

12.
论有中国特色的新审级制度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实现诉讼公正与效率的双赢,是我国司法制度改革的主要目的,要达到此目的,必须从审级制度改革这一关键问题入手。我国应改革现行的两审终审的审级制度,将事实审与法律审分开,并将其恒定为第一次上诉审法院和第二次上诉审法院的专属职权,废除审判监督程序,以此构建有中国特色的三审终审制度。  相似文献   

13.
审判方式改革是我国司法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新的审判方式即是以诉辩式庭审方式取代传统的纠问式庭审方式,对行政诉讼新的庭审方式中如何认证、质证及其具体的操作方法文章作了探讨。  相似文献   

14.
现行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控辩双方享有质证权,其目的是为了加强它们之间的对抗,在对抗中澄清争议,发现案件真相,使庭审不走过场。然而,审判实践中质证大都以书面形式出现,往往流于形式,与立法初衷相去甚远。其症结在于:我国缺失有关质证权实现的保障措施。该保障措施来源于:交叉询问规则之完善和相关配套措施之构建。  相似文献   

15.
民事庭审中的质证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从理论上阐述了质证的概念,剖析了质证的构成要素;通过对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质证范围和质证方式的比较分析,指出应对我国质证程序现状进行反思,从而提出我国质证程序的模式选择。  相似文献   

16.
证据制度是刑事诉讼中的重要法律制度。取证、举证、质证和认证是庭审的基础。我国现行刑事证据立法仍存在很大的不足。借鉴美国的先进经验和制度,确立直接言词原则、交叉询问原则、被诉人享有沉默权原则、律师阅卷权原则及正确运用非法证据排除原则对我国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健全具有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7.
我国目前的刑事审判法庭布置已经不适应现代司法理念和诉讼制度原则和精神的要求,应当进行适当的改革和调整。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保证法庭布置充分体现诉审分离、控辩平等对抗、法官独立裁判等现代诉讼制度的基本要求,为法院公正司法营造一个具有人性化的审理空间。  相似文献   

18.
一个国家行政诉讼法治建设的发展进程,直接体现着其社会法治建设水平。我国现行的行政诉讼在司法审查、权益保障范围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缺陷和弊端。应该从完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构建专门行政法院、完善行政诉讼立法原则等方面对行政诉讼制度进行调整和重构。  相似文献   

19.
一个国家的审判权力配置是受社会、政治、经济等多种因素影响。从日本古代、近代以及战后审判权力配置的演变过程可知,日本一方面通过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ADR)以解决审判带来的弊端,实现繁简分流,另一方面改革了传统的民事审判权力配置,使大量的家庭纠纷案件和小额纠纷案件得以向专门法院或专门程序分流,缓解了法院的诉讼压力,这对优化民事审判权力配置、促进诉讼效率的提高具有积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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