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75 毫秒
1.
由于历史原因 ,长期以来人们对于私有财产和私营经济有着强烈的排斥歧视倾向。但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使得个人私有财产的数量和内容日益增多 ,对私有财产法律保护的滞后明显阻碍了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本次宪法修订案首次将私有财产纳入宪法保护范围 ,使私有财产权从一般的民事权利上升到宪法权利。本文论述了宪法对私有财产保护制度完善的主要表现及其现实意义 ,并对保障该制度实施的配套法律、法规的完善提出了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2.
刘黎佳  喻阳 《天府新论》2005,(Z1):162-163
在一个逻辑上完整的经济权利中,私有财产权居于最为核心的地位.同时,财产是保障人的生存所必需的,因而它也是其他人权的基础.因此,如何对私有财产权进行保障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第四次宪法修正案对私有财产权的宪法保障具有重要的意义,该宪法修正案对公民私有财产做出了更加明确和具体的规定.  相似文献   

3.
私有财产权的人权底蕴--论私有财产权的性质与意义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财产权可分为私有财产权和公共财产权。私有财产权是人作为人的一种权利,是人的生命权和自由权的必然延伸,也是它们的一种保证。私有财产权作为人权是市场经济发展和现代化的原因而不是结果。  相似文献   

4.
最低生活保障被称之为社会保障政策中的“最后一道安全网”,其实施效果如何直接影响到公民福利权。如果保障对象认定出现偏差,不仅削弱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效力,也会造成福利权的旁落和滥用。为此,要正确彰显公民的福利权、回归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基本目标、明确和落实低保对象认定中的责任并借助先进的技术手段,避免低保对象认定的偏差,确保公民福利权落实到位。  相似文献   

5.
王祎  尚铮铮 《理论界》2006,(9):57-58
财产权是宪法赋予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世界各国普遍以宪法的形式加强对公民财产权的保护,我国对保护公民财产权问题的研究也随着宪政理论的发展而逐步深入。我国宪法改变了过去我国私有财产保护范围过于狭窄的状况,并且增加了关于征用、征收补偿的规定,但是仍然存在着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笔者提出应该进一步完善私有财产权宪法保障的机制与程序,完善私有财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6.
巴于茜 《江汉论坛》2024,(2):120-126
个人破产失权制度与复权制度是现代国家个人破产立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破产失权制度是现代破产法中为数不多的破产惩戒主义余音,发挥着调节债权债务双方利益冲突及警戒、威慑债务人的政策性作用。破产复权制度的正当性依据为人权至上的理念,是为保障破产人的生存权、发展权等基本权利而存在的权利救济机制。我国个人破产失权制度与复权制度应当在参考国外立法和考虑本土传统文化观念及现实国情的基础上,选择裁判形成主义的破产失权模式和混合主义的破产复权模式,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与破产免责制度相适应和衔接的具体规则。  相似文献   

7.
社会权是现代宪政国家基本人权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失地农民社会权最为有效的宪政保障机制是国家的良好宪政秩序。失地农民社会权宪政保障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要求,也是衡量国家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对失地农民的社会权予以宪政保障,就意味着国家、他人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失地农民社会权宪政保障是人权维度的确证,是法律人文主义和实现社会正义的内在要求。失地农民社会权宪政保障应坚持四项原则,即完善制度,依法进行;因地制宜,适当允许地区差别;保证公平,兼顾效率;逐步完善推进。同时,需要主体层面、政府层面、社区层面、社会层面四位一体联动来保障失地农民社会权的实现。  相似文献   

8.
李华丽 《理论界》2006,1(3):44-45
宪法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已成定局,物权法草案也已公布,公民财产权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意义重大。本文从保护公民私有财产权可以激发人们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积极性;保护公民私有财产权是“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体现;保护公民私有财产权是实现“共同富裕”发展战略的前提;保护公民私有财产权是同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终极目标相一致这四个方面,讨论了社会主义条件下保护公民私有财产权的意义。  相似文献   

9.
刑法学领域大体上存在着德日、英美和中苏三种定罪模式.从被告人辩护权行使的机会和定罪模式对法官定罪过程的制约程度进行考察发现,英美定罪模式比中苏定罪模式有利于被告人人权保障的实现;而德日定罪模式比英美定罪模式又更有利于被告人人权保障的实现.  相似文献   

10.
宋鹏霖 《兰州学刊》2004,3(4):86-89
财产权观念是人类文明最古老的信条之一,其制度体现即私有财产制度是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制度.私有财产权的合理性是西方政治哲学一直关注的重要课题,从古希腊的哲人到现代的马克思主义者对此都有精辟的论证.笔者拟在此基础上,探析私有财产制度建立的必要性及其对当代中国政治发展的意义,以澄清部分人对私有财产权与私有制之间关系的模糊认识.  相似文献   

11.
构建我国刑事诉讼证人拒证权制度的理性思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赋予证人一定条件下的拒证权是现代刑事诉讼立法的潮流,也是人权保障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我国在这方面立法欠缺的实际情况,本文通过分析有关证人拒证的立法例,设立证人拒证权制度的法律理念,并为建立我国刑事证人拒证权制度提出了立法构想.  相似文献   

12.
因近代中国医事制度的缺失,医师的权益往往不得法律之保障,业医者因而有着较深重的职业忧虑.在此种情况下,医师多通过医师公会发出"保障医权"的呼吁.其中,"中华医学会医师业务保障委员会"的运作和"医权保障运动"的兴起是民国医事团体"保障医权"努力的集中反映和具体表现.民国医师"保障医权"活动不仅是民国医师职业忧患的直接表达,同时也深刻地反映了医事团体在近代卫生行政转型过程中的角色和意义.  相似文献   

13.
从治理逻辑出发,城市农民工子女教育保障不仅仅关系到教育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更关系到三农问题和民生问题的妥善解决;而从公民权逻辑出发,城市农民工子女教育保障则关系到农民工子女完全公民权的实现。公民权是现代国家的基石,城市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权是其公民权的内在组成部分,保障城市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权是现代国家应承担的责任,而城市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的根本保障则在于宪政建设。现代国家应当在立足本国国情的基础上加强宪政建设,切实保障城市农民工子女的公民权。  相似文献   

14.
现行税法的出发点是保障国家财政收入,这不可避免地导致现行税法对私有财产权有意或无意的侵犯。本文从私有财产权保护的角度来审视现行税法,彰显其缺陷,探寻其原因,寻找改革完善的出路和对策。  相似文献   

15.
美好生活是一种人人期待和向往的生活状态,但要使得这种生活状态成为一种可测量和可触摸的具体存在,则离不开劳动幸福权概念的出场和引入。美好生活在本质上可以理解为与当前阶段的生产力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最大限度地实现劳动幸福权。只有最大限度地实现劳动幸福权,民生才能真正得到保障。这样的新型民生保障与传统的那种救济型、仁慈型、施舍型民生保障是完全不同的,它属于更加深层的民生保障。这样的深层民生保障的实现需要建立在劳动幸福权理论上才能得到学理支撑。劳动幸福权是每个人皆拥有的不可转让的初始权利,体现的是每个人获得属人属性的天然权利。它既是一切合理性之合理的根据,也是一切不合理性之不合理的根据。每个人都需要在创造性的诚实劳动中实现劳动幸福权。  相似文献   

16.
随着市场的发展,社会财富增加,人们的维权意识提高,在法律上必然提出对私权利的要求.私权利的保障和维护,包括从法律角度对其地位的肯定,也包括对抗公权利的威胁和侵犯.继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后,十六届三中全会做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又进一步强调了协调发展的思想,提出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的方针政策.但如何确立保护私有财产权利的私法文化意识,健全私有财产权保护法律体系,也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  相似文献   

17.
当今世界各国都对私有财产权提供了程度各异的法律保护,但透过法律规范文本予以考量,实质上是对私有财产权根本属性的认识差异所致。实际上,私有财产权已经具有了超越物质本身的价值判断,不仅是个体生命权的延伸,而且是其自由的守护神,因而具有了人权属性;同时,能否有效保护私有财产权则决定了法律正义能否实现。因此,作为调整国家与公民基本关系的根本法,宪法关注私有财产权就有了正当性。  相似文献   

18.
汶川5.12大地震后,灾害移民问题引人注目.灾害移民作为一种具有生存性和发展性双重性质的移民,其权益的识别与保障对于重建与发展、社会稳定与进步都具有重要意义.灾害移民权益与保障主要反映在其生命权、发展权、环境权、知情权、平等参与权、受助权、和谐权等方面,由此,政府在移民权益维护方面应负起法律保障、组织保障、经济保障、社会管理、环境保障、人权保障等责任.  相似文献   

19.
论公民住房权的宪法保障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住房权是宪法确认的公民权利,通过考察住房权的宪法和法律规定,对住房权的含义进行了一般理论分析,在此基础上对住房权的宪法和法律保障机制进行阐释.住房权的保障主要依赖积极的国家财政政策以及政府改善民生的政治合法性理念,而这正是宪法保障公民社会权实现的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20.
李筱永 《理论界》2007,3(10):62-65
传统谈到证人保护,更多的考虑是给证人提供一系列的保障机制,鼓励证人出庭作证。这样做的好处,一方面有利于发现案件的真实情况,另一方面保障了被告人质证权的实现。传统的证人保护的立法目的在于有效地追诉犯罪、保障被告人的对质诘问权,证人保护成为这两大旗帜之下的附带性反射利益。本文试图树立证人非诉讼客体(主体)的观念,弱化过去诉讼中证人义务本位的观念,转而更多关注他们的权利尊重和保障,真正地站在证人的角度思考,为其提供保护。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