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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3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随着经济立法数量增加,经济立法机制中的缺陷导致了对公共利益越来越明显的侵害。《立法法》中规定了立法机关进行立法应听取、征求公众意见的制度,以哈贝马斯的商谈理论为基础,这一制度可以界定为立法商谈机制。经济立法商谈机制的确立,可以从实现立法民主、协调经济利益和普及法制观念等三个方面维护公共利益。同时,借鉴国外的立法商谈制度的实践,我国的经济立法商谈机制应从程序、方式等方面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2.
在改革开放过程中,经济立法数量急剧增加,但是经济立法领域中出现的许多问题已危害到公共利益。为规范经济立法行为,《立法法》中规定了立法机关进行立法应听取、征求公众意见的制度,以哈贝马斯的商谈理论为基础,这一制度可以界定为立法商谈机制。经济立法商谈机制的确立,可以从实现立法民主、协调经济利益和普及法制观念等三个方面维护公共利益。同时,借鉴国外的立法商谈制度的实践,我国的经济立法商谈机制应从程序、方式等方面进行完善,以更好的实现对公共利益的维护。  相似文献   

3.
当代哲学大师哈贝马斯提出以“商谈伦理”实现现代社会的政治认同,罗尔斯则认为公平正义才是现代社会的基本价值。倘若抛却两位大师的理论纷争,以一种融合的视阈来重新审视商谈伦理和公平的正义,重构多元社会的政治认同——商谈伦理为公平的正义奠定并给与了持续的合法性,而公平正义的制度设计则为商谈伦理设置了效力边界,注入实质的价值内核,为防止多数的暴政限定高压线,二者便形成了一种理论的耦合,为实现公平正义的社会秩序提供了规范的依据,并能有效地回应中国当下社会发展中的理论困境。  相似文献   

4.
面对技术理性统治所带来的西方社会的合法化危机,哈贝马斯在其商谈政治观的理论框架下提出了商谈共识的理论思想,试图为解决价值多元社会的发展困境提供一个可行的路径。哈贝马斯的商谈共识在哲学认知论、政治哲学论以及政治实践论三个层次上表现为不同的理论形式。把握商谈共识论的理论形式,可以为建构政治共识论的一般性理论形式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相似文献   

5.
法的正当性问题是法学和实践哲学思想史中历久不衰的理论难题,当代学者哈贝马斯的程序主义法正当性学说针对该问题的探讨则另辟蹊径。通过"商谈规则"、"理想商谈情景"、"论辩原则"等理论设计,哈贝马斯试图以一种程序主义的途径对法正当性与道德的古典联系进行保护。在价值多元的当代社会,该理论的贡献主要表现在开放民主、超越独断论误区、逻辑自洽、坚守实践理性的规范内核等方面。哈贝马斯程序主义法正当性学说存在的问题在于:作为核心设计的"论辩原则"难以充分发挥哈贝马斯试图赋予它的功能。因此,有必要回归康德实践哲学中有关"定言律令"的学说,以便使商谈程序获得更有效的理性预设。  相似文献   

6.
论哈贝马斯的商谈伦理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哈贝马斯(JurgenHabermas,1929─)所建构的交往理论在西方人文社会科学诸领域产生很大的影响,商谈伦理学(Diskursethik)在其交往理论体系中,占据着理论上和实践上的重要地位:从理论上讲,哈贝马斯试图通过商谈伦理学的建构完成他的以理性为基础、视语言为主体间相互理解的中介和交往行为相互协调的机制的交往理论的理论论证过程;从实践上讲,哈贝马斯试图以商谈伦理学的建立,将理论的交往理性扩充到实践的交往理性,完成他在哲学上所进行的“范式转换”。它无疑为走出传统伦理学的困境提供了可供选择的途径。  相似文献   

7.
当代著名的伦理学家哈贝马斯提出了商谈伦理学,认为交往行动实际上是主体间以语言为媒介的商谈关系,人与人之间伦理关系的调整.共同道德规范的认同和维护是通过商谈形成的。这一理论对建构现代家庭伦理关系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相似文献   

8.
哈贝马斯在交往行动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商谈伦理学,指出交往行动实质上是主体之间以语言为媒介的商谈(对话)关系。商谈是其核心概念,普遍化原则和话语原则是其两大原则,认知主义和程序主义是其基本特征。通过商谈伦理学的建构,完成了他的交往理论的论证过程,把理论层面的交往理性扩展到实践层面的交往理性,并将商谈伦理学作为交往行为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共同构成批判的社会理论的规范基础。  相似文献   

9.
哈贝马斯对商谈伦理原则的践行即是如何达到商谈伦理的普遍化以及对现实道路的探索,以秉承启蒙理性的精神。交往理性的现实指向就是商谈伦理与普遍共识,使主体能在没有任何强制和任何约束的环境下进行诚实的交往与对话,以达至相互理解,这是哈贝马斯商谈伦理的宗旨。这种重构的商谈伦理学秉持着两个基本原则,即可普遍化原则和话语伦理学原则,通过商谈伦理所达成的道德共识中,交往理性实现了多元声音中的统一性,从而使道德乌托邦得以可能。  相似文献   

10.
"道德可证立性"概念在哈贝马斯的商谈伦理学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学界对这一概念的阐释又是晦暗不明的,加之在讨论其商谈伦理学时对之不加辨明而草率使用,这就造成了对其理论的片面诠释。于是,对此概念加以辨析、明确其逻辑,从而有效诠证哈贝马斯的道德认知主义立场,以及在此基础上追求道德普遍性之理论旨趣,乃是不可或缺的工作。  相似文献   

11.
哈贝马斯话语伦理学视界下的道德共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哈贝马斯把交往行为理论运用到道德领域,创立了话语伦理学。在哈贝马斯的理论体系中,主体间性是奠基性和表征性存在,就话语伦理学而言,这表达了他对道德共识的强烈诉求。哈贝马斯所说的道德共识可从以下几方面加以理解:生活世界——道德共识的存在界域;交往理性——道德共识的内核;话语——实现道德共识的沟通中介;可普遍化原则、对话伦理原则——实现道德共识的基本保证。哈贝马斯关于道德共识问题深刻且富特色的思考,能为我们的道德建设提供有益镜鉴。  相似文献   

12.
生活世界是哈贝马斯确保交往行为者们达成相互理解的背景假设,在形式语用学和交往行为理论中居于重要地位。目前关于哈氏生活世界理论的研究存在一个明显的谱系学认识误区,即认为他的思想渊源仅限于现象学的生活世界理论而无关其他。实际上,将思辨的欧陆哲学与分析的英美哲学融入一炉的哈氏思想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他的综合性,生活世界的谱系正体现了这一特点。哈氏生活世界理论的思想源泉来自以下五个方面:现象学的生活世界理论;现象学社会学的生活世界理论;涂尔干的集体意识理论;米德的自我理论;波普尔的三个世界理论。  相似文献   

13.
哈贝马斯通过方法论上的商谈模型的建构,区分了影响民主商谈过程的两种不同的社会因素:一种是通过反思地加以调节的文化因素,一种是通过政治和法律控制的社会权力因素。在哈贝马斯看来,尽管社会权力因素受到了政治和法律的控制,它们还会影响民主商谈过程,而自由的、公开的商谈会制约它们的影响力。商议民主和经济学民主、选择民主以及法团主义的差别在于,商议民主把政治权力看作是交往权力转化的结果,而其他的民主理论则把政治权力看作是社会权力相互制衡的结果,从而使民主政治失去了社会整合的功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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