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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普查是在国家统一规定的时间内,用统一的方法、统一的项目,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服务单位、农村住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非农村住户、行政村和乡镇进行全面调查登记。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普查制度,我国农业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1996年我国曾成功开展了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为国家全面了解农村、农业、农民的基本状况和基础信息发挥了重要作用。2006年将进行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圆满完成这次农业普查任务,必须高度重视以下各环节的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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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元旦是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现场调查登记的第一天。阳泉市市、县(区)及乡(镇)政府领导和各级农普办主要负责同志深入农业普查第一线,对农业普查现场调查登记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现场解决疑难问题,极大地鼓舞了普查人员的士气。元旦伊始,副市民、市农业普查领导组组长邢燕芬,副市长刘建田与市农普领导组成员和农普办的工作人员,一行20人,冒着严寒来到郊区下荫营村,对农业普查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慰问战斗在第一线的普查人员。在听取该村农业普查小组组长对全村农业普查工作准备情况的汇报后,两位副市长对如何切实搞好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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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普查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尤其是县(市)一级农普机构,直接面向农村的方方面面。就富阳市而言,涉及到25个镇乡、612个行政村、5300余个村民小组,55万农村人口、2万余家二、三产企业单位。若要取得广大农村干部和农民群众的热情支持和积极配合。保证农业普查工作的圆满完成,必须做好农业普查的宣传工作。一、做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的必要性1.通过农业普查的宣传工作,可以争取各级领导把农业普查工作列到重要议事日程。农村的基层领导日常工作本来就多,加上各项中心工作和突击性工作,基层领导时常处于被动应付的状态。加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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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统计》2006,(9):48-48,F0003
(2006年8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73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全国农业普查,保障农业普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农业普查的目的,是全面掌握我国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基本情况,为研究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并为农业生产经营者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第三条农业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第四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以及与农业普查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积极参与并密切配合农业普查工作。第五条各级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普查办公室)和普查办公室工作人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以下统称普查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调查、报告、监督的职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人对普查办公室和普查人员依法提供的农业普查资料不得自行修改,不得强令、授意普查办公室、普查人员和普查对象篡改农业普查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不得对拒绝、抵制篡改农业普查资料或者拒绝、抵制编造虚假数据的人员打击报复。第六条各级宣传部门应当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户外广告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做好农业普查的宣传动员工作。第七条农业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足额到位。农业普查经费应当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从严控制支出。第八条农业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逢6的年份为普查年度,标准时点为普查年度的12月31日24时。特殊地区的普查登记时间经国务院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以适当调整。第二章农业普查的对象、范围和内容第九条农业普查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一)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二)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三)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四)村民委员会;(五)乡镇人民政府。第十条农业普查对象应当如实回答普查人员的询问,按时填报农业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农业普查对象应当配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推诿和阻挠检查,不得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普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第十一条农业普查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第十二条农业普查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农业土地利用、农村劳动力及就业、农村基础设施、农村社会服务、农民生活,以及乡镇、村民委员会和社区环境等情况。前款规定的农业普查内容,国务院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第十三条农业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国务院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以决定对特定内容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第十四条农业普查采用国家统计分类标准。第十五条农业普查方案由国务院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订。省级普查办公室可以根据需要增设农业普查附表,报经国务院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实施。第三章农业普查的组织实施第十六条国务院设立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国务院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领导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国务院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统计局,具体负责农业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第十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国务院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一规定和要求,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业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作为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成员单位,参与农业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村民委员会应当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做好本区域内的农业普查工作。第十八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参与并密切配合普查办公室开展农业普查工作。军队、武警部队所属农业生产单位的农业普查工作,由军队、武警部队分别负责组织实施。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农业普查工作,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第十九条农村的普查现场登记按普查区进行。普查区以村民委员会管理地域为基础划分,每个普查区可以划分为若干个普查小区。城镇的普查现场登记,按照普查方案的规定进行。第二十条每个普查小区配备一名普查员,负责普查的访问登记工作。每个普查区至少配备一名普查指导员,负责安排、指导和督促检查普查员的工作,也可以直接进行访问登记。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主要由有较高文化水平的乡村干部、村民小组长和其他当地居民担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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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在我省取得了园满成功,但笔者认为在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具体操作中,尚有几个问题,需要注意和解决。一、普查方案中存在的几个问题1、普查时点标准时间的确定与农村实际情况有一定矛盾这次农业普查的时点指标的标准时间是1996年12月31日(访问登记和复查从1997年1月1日开始到1月31日结束),从黑龙江考虑,一方面,这一时期,正是农民忙着准备过年(每年春节一般在2月初,1997年春节为2月7日),事情较多,心里因素较复杂,而且乡、村忙着收益分配工作等阶段;另一方面,农户的农业生产结束时间较长(一般10月末),不利于对调查表中有关项目的回忆,易产生提供误差。2、普查登记的范围不够全面,没有囊括所有农村住户和生产单位按照《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办法》中第一条所述,普查是要准确掌握“我国农业生产要素的规模与结构的变化情况,进一步查清农村和农民的基本概貌”,而在实际普查中,则只对农村住户(指在农村长期居住、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住户,不包括五保户、非生产经营户)、非农村住户类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行政村、乡镇、非农乡镇企业和农业用地等进行填表普查。还有一部分居住在农村的非农业户如职工户、寄居户(居住在农村、不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五保户和非农、非乡镇企业的生产企业(在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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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全国农业普查杨州会议之后,为了及时总结交流经验,推进农业普查工作,华北五省市区决定定期召开地区间研讨会。8月10~12日,继北京、山西会议之后,华北地区第三次农业普查研讨会在呼和浩特召开。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农普办负责人和主要业务人员参加了会议。与会代表认真交流了前段农业普查工作经验,并就农业普查数据与农业年报数据的衔接与使用、农业普查数据资料的开发利用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会议认为,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已进入了关键阶段,各级政府和农普办还要继续加强农普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二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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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业普查的对象和范围开展任何一项统计调查工作,其调查的对象和范围是需要首先确定的一个最基本问题,不解决好这个问题,调查工作就无法开展。农垦系统的农业普查对象是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是一个种养加、贸工农、产加销、农科教紧密结合的一体化生产经营体系。因此,农垦系统应该以所有直接组织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为普查对象。普查具体的填报单位应确定为生产队这样一级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普查的范围应具体包括:(1)农、林、牧、渔业生产队(包括国营、集体和个体经济);(2)分场级以上直属的各类养殖场(包括养猪场、养牛场以及养鸡场等);(3)机关、团体、学校、科研单位和工矿企业办的附属农业生产单位;(4)外商投资和港澳台投资办的农业企业;(5)集体联办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6)其他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如股份制企业及个人以盈利为目的的农业生产活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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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为了查清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变化情况,掌握农业生产、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等方面的基本信息,为研究确定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各项经济社会政策提供依据。此次农业普查涉及我省402个乡(镇),4174个行政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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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普查是我国第一次有关农村和农民的大型调查,其目的是为了准确掌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生产要素的规模与结构的变化情况,进一步查清农村和农民的基本概貌,为研究制定发展规划和各项政策提供科学依据。调查的主体是农村和农民,所以如何科学的界定农村的范围,确定调查对象是普查的前提条件。一、问团的提出“农村”、“农民”这二个词是经常提到和使用的,但是“农村”和“农民”的概念却是既清楚又模糊的,习惯上“城”与“乡”是对应的,除了城都是乡,“乡”就是农村。过去的乡只有农业,所以“乡下人”就是农民。但是随着社会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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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是我国第一次对农业综合国情国力进行的普查,普查的范围之大(包括全国广大农村的2.3亿元农业资产)、涉及的指标之多(700多个指标)是前所未有的,对这样一个大范围、多指标的普查数据进行计算机处理,难度也是相当大的。在对农业普查数据处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