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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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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宪法解释是我国宪法运行机制中的一个薄弱环节,至今尚未形成一套完整的应用原则和制度体系。为此,充分认识宪法解释的概念,确立和完善宪法解释制度,是我国法制建设中亟需解决的一个重要现实问题。本文针对学术界关于宪法解释的概念中存在的不同理解,对宪法解释的概念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2.
我国宪法是调整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之间关系的一部部门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原则性、概括性、抽象性的特点,这就不可避免的需要对宪法进行相应的解释来保障宪法的实施,保障其他的部门法不与之相悖,保障我国整个法律体系的一致性及权威性,故而我国《宪法》67条明文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解释宪法。随着我国法治社会的不断发展,我们有必要对我国的宪法解释制度加以研究分析,进而促进我国法治的进一步发展。本文将从宪法解释本义与分权制衡理论出发,对我国宪法解释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浅析。  相似文献   

3.
通过对宪法解释含义的探讨及对宪法解释意义的积极论述,揭示宪法解释对于我国宪法实施的重要作用。但我国的宪法实施的现状始终不尽如人意,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我国的宪法解释制度存在一些问题,对这些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进而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4.
王广辉 《南都学坛》2022,42(1):62-69
在我国的宪法监督体制中,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同样享有宪法监督权,但宪法仅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享有解释宪法的权力,而对全国人大并没有明确规定.依照"法无授权即无权"的公权力原则,应该认为全国人大不享有解释宪法的权力.问题在于,全国人大在行使宪法监督权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对一定的宪法条款作出说明,以此作为判定争议的法律或行为是否构成违宪的依据,实质上是在进行宪法解释.为化解这一矛盾,有必要结合我国的宪法体制,从理论上将宪法解释区分为作为宪法解释制度的宪法解释与作为宪法监督方式的宪法解释两个方面,并对它们之间的联系与区别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5.
一个完善而有效运作的宪法保障体系是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实现其最高法律效力地位的必然要求.针对我国现行的宪法保障制度中存在的诸多缺陷,文章提出应建立一个独立的宪法监督机构--宪法法院,并以此为核心改革和完善宪法解释、违宪审查制度,确立宪法诉讼制度,使我国的宪法监督体系得以重构.  相似文献   

6.
我国立法解释制度由宪法解释制度、港澳基本法解释制度与普通法律解释制度等构成。我国的立法解释制度与宪法中所蕴涵的“人民主权”、“民主集中”、“权力监督”等宪法原则和精神具有内在的关联性。因此。在现行宪法的框架内,立法解释制度之发展与完善必须尊重上述制度原则,否则就会违背制度发展的内在逻辑,产生制度体系内的不协调和不一致,最终使制度在整体上丧失其应有的效力与功能。  相似文献   

7.
世界各国的宪法实施可分为立法审查、司法审查、专门机关审查等模式;中国宪法的实施图景,就深深蕴藏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中,但我国宪法和立法法所确立的违宪审查模式并没有相应践行,"适用宪法规范解决宪法争议"的实践在现实生活中也没有出现,学者们在认同我国现存政治制度正当性以及存在宪法实施的前提下寻求新的研究思路。我国完整的宪法实施制度包括宪法监督制度、宪法解释制度、备案审查制度、宪法日制度、宪法宣誓制度五部分内容。  相似文献   

8.
根据我国宪法 8次修改的现状 ,分析了我国宪法频繁修改的原因。从加强宪法的技术性和规范性、全面启动宪法解释方面探讨了保持宪法稳定的对策  相似文献   

9.
自"齐玉苓案"以来,学界掀起一股探讨中国宪法司法化的热潮。有学者否认中国宪法司法化,但是宪法司法化存在三种形式——违宪审查制度、宪法的直接援用以及宪法的间接性援引,我国现行宪法的权力架构和规范逻辑并不排斥宪法的间接性援引作为我国宪法司法化的实现形式。此外,司法实践中存在着法官运用合宪性解释的可能性与必要性,而进行合宪性解释的过程一般都伴随着宪法的间接性援引。  相似文献   

10.
社会保障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社会保障制度以公民享有社会保障权为逻辑前提。宪法修正案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为我国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依法保障公民享有社会保障权奠定了宪法基础。在实施宪法有关社会保障的规定时,有必要对宪法第四十五条作扩充性解释,以便与宪法修正案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保持一致,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障宪法有关规定的实施。  相似文献   

11.
宪法保障和人权发展二者相互促进。人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 ,各国宪法都有所规定 ,我国宪法从生存权和发展权等方面给予了切实保障。完善违宪审查、宪法诉讼、宪法解释和宪法修改制度以及设立宪法法院都是实现人权的措施  相似文献   

12.
社会权作为基本权利,不仅具有主观权属性,也具有客观法属性,这为社会权可诉性的"司法与准司法"路径提供了宪法依据。宪法诉讼是社会权在宪法层面可诉性的本源路径,我国宪法诉讼应采用"最低限度主义",通过运用宪法明示性条款直接保护社会权、通过审判发现宪法中的默示性社会权等方式缓慢稳妥地促进社会权的司法保护。宪法解释是中国语境下社会权可诉性的路径,我国宪法解释宜采用"原旨主义"解释方式。在宪法层面,通过对宪法条文涵义与国家政策的宪法解释来保护社会权;在民法层面,通过对基本权利的第三人效力的解释来保护社会权;在行政诉讼法层面,通过肯定性行政救济手段与扩大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来保护社会权。  相似文献   

13.
宪法规定的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解释机构以外的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对宪法有关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法有关规定解释的案例 ,尽管为非宪法规定的法律解释 ,但仍构成活的解释案例。经验地描述这些解释案例的地位、性质与作用 ,分析它们在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中的实际地位与作用 ,有助于理解中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过程 ,也有助于理解中国宪法、法律解释制度的实际情况。这些“活的宪法解释”案例的方法、程序、效力 ,在规范的宪法解释、法律解释制度最终确立之前 ,将继续存在。研究这些不为人们了解的“活的宪法解释” ,是研究民族区域自治法律实施与法律解释制度实际情况的重要部分 ,有助于全面的、正确地理解中国法律实施的实际状况和法律解释的现状  相似文献   

14.
职业自由虽未在我国宪法上明确规定,但却是劳动权概念的题中应有之义。因此职业自由是我国宪法上一项"非真正未列举权"。从比较视野观察,职业自由为多数国家宪法所明确规定并载入多部国际人权文献。鉴于我国缺乏具有实效性的宪法解释制度和宪法审查制度,为充分保护公民职业自由,宜将职业自由在劳动权条款中予以明确。  相似文献   

15.
宪法诉讼机构的设置是宪法诉讼制度中最为重要的部分,它是宪法诉讼主体承担者,没有宪法诉讼的专门机构,宪法诉讼制度就会落空。笔者从设置宪法诉讼机构的障碍和原则入手,分析了盲目模仿域外的宪法诉讼机构不适合我国国情,建议在不改变我国现行宪政体制的前提下,由宪法监督委员会和最高院和高院设置的宪法法庭共同担任宪法诉讼机构。  相似文献   

16.
学界提出合宪性解释是实现宪法司法适用的一条新路,但因合宪性解释与宪法司法适用的概念不清而产生了巨大的争论。合宪性解释存在违宪审查与普通诉讼两个层次的概念,前者与违宪审查没有本质差异,后者是指对法律解释的方案做出合宪性选择。宪法司法适用存在解决机构争议、联邦争议和宪法诉愿等宪法问题、处理法律的效力问题和解决法律适用过程中的模糊、冲突以及解释选择问题等三重空间。违宪审查意义上的合宪性解释难以打开司法适用的局面,但普通诉讼层面上的合宪性解释则具备司法适用性,其宪法解释的性质也揭示了我国宪法司法适用的前途所在。  相似文献   

17.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为一切法令的效力渊源,宪法规定的含义,关系着国家宪政秩序的稳定和人民权利的保障。因此,宪法解释对于宪法精神的落实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我国宪法学领域,尚没有形成关于宪法解释的完整、系统的理论体系。但宪法解释在我国有其具体运作的必要性与可能性,只要我们高度重视,完善相应程序,就能使全国人大常委会充分履行其宪法解释的职能,维护我国宪政秩序的和谐与稳定。  相似文献   

18.
宪法修改是解决宪法规范与社会现实冲突的基本方式之一,但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对其修改应有所限制.对宪法内容修改的限制是修宪限制之一,世界各国的宪法典明文规定了宪法内容修改的界限,我国宪法对此没有明文规定,但历次修宪也呈现出对人民民主专政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内容修改的限制.借鉴他国对宪法内容修改界限规定的立宪经验,以完善我国的修宪制度.  相似文献   

19.
我国的征收和征用存在理论不能解释现实、制度之间不能协调统一的不足。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对完善我国征收和征用制度提供了宪法依据。宪法修正案第20条和第22条,在充分保障公民财产权的前提下,在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平衡过程中形成、发展,具有很强的宪政精神。但在学界征收与征用这两个概念的界定、使用非常混乱,需要以宪法修正案为依据加以澄清。  相似文献   

20.
从维护宪法权威、充分发挥宪法作为根本法的制度功能角度出发,对传统宪法学所采用的"国家机构"一词在履行宪法制度功能上存在的制度缺陷作了较为详细的理论分析,指出只有使用宪法机构概念才能很好地解释宪法文本中所出现的各类履行公共权力职能的机构的性质,才能有利于建立合宪性审查制度,强化对各类依据宪法履行职权职责的机构的制度约束。对现行宪法文本所确立的各类宪法机构进行了种类划分,并指出不同宪法机构的制度功能。与此同时,结合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所设立的党政混合的机构的性质和功能,指出可以运用宪法机构的制度功能来表述这些党政混合的机构的宪法性质,从而把这些机构有效地纳入宪法的合宪性控制之下。以监察委员会的宪法性质为例,详细地探讨了监察委员会作为现行宪法文本明确规定的国家机构其制度功能上存在着需要运用宪法机构概念进行表述才能加以弥补的价值缺陷,进而指出在宪法学理论上引进宪法机构的概念,可以有效地推动宪法实施,充分发挥各类机构在履行宪法职权职责方面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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