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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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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条款间接体现出了"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民事诉讼证明标准,这种一元化的民事诉讼证明标准不仅对我国民事审判实务造成了困扰,浪费了司法资源,而且不利于及时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民事权益.根据当前我国民事纠纷的多元化特点及民事诉讼中注重适用调解原则的大趋势,我国应在民事诉讼立法中设立多元化的民事诉讼证明标准,即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证据占优势的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2.
盖然性标准作为西方法制发达国家已经较为成熟的诉讼证明标准 ,它的引入近年来一直是我国法学界和审判实践领域争议较多的话题 ,2 0 0 2年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正式确立“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的地位。本文将从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的理论内涵 ,与英美法系“盖然性占优势”证明标准的比较与分析及这一标准在我国法学界的提出、确立、实践中的运用等方面去论述。  相似文献   

3.
借鉴我国司法诉讼理论和国外行政程序法中的证明责任制度,行政处罚证明责任的内涵可以概括为收集、审查、判断证据和提供证据认定案件事实或者证明主张的责任,以及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证明责任,致使案件事实不明或者事实错误的法律后果。行政处罚证明责任在我国行政机关和当事人之间依据各自的法则进行分配。  相似文献   

4.
略论行政诉讼中的证明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证明标准是诉讼中与推定和自由心证密切相关的一个重要问题 ,而我国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并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笔者认为 ,确立我国行政诉讼的证明标准应考虑诉讼模式、行政诉讼的目的、审理对象、举证责任、审理程度、案件复杂程度以及国际上的通行作法等因素综合确定。据此 ,我国行政诉讼的证明标准应是盖然性优势标准 ,这一标准又可分为一般盖然性、确信盖然性与必然盖然性三种优势等级。对原告与被告以及法律问题和事实问题的盖然性优势要求不同。  相似文献   

5.
民事诉讼法确立的证明标准具有抽象性.民事审判实务中确立的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可操作性不强,因而有必要将民事诉讼证明标准划分为若干层次.在考虑当事人以及法官等因素的前提下,可将民事诉讼证明标准大致划分为极高的盖然性、很高的盖然性和较高的盖然性三个层次.  相似文献   

6.
王秋荣 《理论界》2012,(7):40-4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第73条规定打破了过去的刑、民事诉讼一元制的证明标准,较以往立法更为灵活。从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角度考虑,我国民事诉讼法应区分不同类型的民事争议,构建一个涵盖"证据确实、充分"、"高度盖然性"、"盖然性占优势"等多个层次的民事诉讼证明标准体系,以适应审判实践中解决不同类型的民事争议的需要。  相似文献   

7.
我国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应包括证明责任与推进责任。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的证明由被告承担证明责任,在诉讼中不能转移。对行政诉讼程序的有关事实的证明依具体情况由原告或者被告承担推进责任,推进责任在诉讼中可能随着当事人提供证据的充足程度而在双方当事人之间转移。  相似文献   

8.
在赋予法官证明责任分配的自由裁量权的同时,完善规范说,以之为主导形成统一的证明责任分配标准,并合理吸收消极事实说、外界事实说、危险领域说和盖然性说的合理价值,作为规范说的补充制度,以平衡当事人利益,既是制约法官自由裁量权的保障,也可以为将来构建我国证明责任分配体系积累经验。  相似文献   

9.
在功能论的意义上,证明标准是为裁判者的事实认定活动划定最低终点线,是裁判结论具备正当性、合法性和可接受性的保障。我国统一证明标准的立法规定违背了诉讼认识的规律,忽略了不同程序的差异与功能,削弱了司法判决的权威性,压缩了辩护的空间。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对统一证明标准提出了严峻挑战,使其失去了适用的事实基础和程序基础。审判中心主义之下,证明标准只存在于审判阶段,应明确审前证据要求与庭审证明标准的区别;明确侦查终结、审查起诉的证据要求和有罪判决的证明标准的差异性。证据要求与证明标准差异性的实现,应在审判中心主义背景下,完善证据能力审查规则;细化庭审举证、质证和认证程序;强化阅卷权、会见权、调查取证权等辩护权的行使和保障。  相似文献   

10.
在功能论的意义上,证明标准是为裁判者的事实认定活动划定最低终点线,是裁判结论具备正当性、合法性和可接受性的保障。我国统一证明标准的立法规定违背了诉讼认识的规律,忽略了不同程序的差异与功能,削弱了司法判决的权威性,压缩了辩护的空间。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对统一证明标准提出了严峻挑战,使其失去了适用的事实基础和程序基础。审判中心主义之下,证明标准只存在于审判阶段,应明确审前证据要求与庭审证明标准的区别;明确侦查终结、审查起诉的证据要求和有罪判决的证明标准的差异性。证据要求与证明标准差异性的实现,应在审判中心主义背景下,完善证据能力审查规则;细化庭审举证、质证和认证程序;强化阅卷权、会见权、调查取证权等辩护权的行使和保障。  相似文献   

11.
充分、有效地与当事人沟通,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从而正确运用法官自由裁量权对证明责任进行分配,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促进司法公正。结合审判实际讨论了法官在不同情况下如何坚持一定的原则,根据不同情形,正确运用自由裁量权进行证明责任分配等问题,如在没有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具体规定的情形下,法官在运用自由裁量权进行证明责任分配时应遵守诚实信用、程序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经验惯例、综合平衡等原则。在双方地位不平等,可能导致显示公平的情形下,法官需要结合具体案情,根据相关原则进行具体证明责任分配。  相似文献   

12.
在刑事诉讼中,由检察院承担证明责任,法院不承担证明责任,是控审职能分离、强化公诉职能的必然要求。但是,我国目前仍然有观点认为法院是证明责任主体,法院应当承担证明责任。针对这种观点,笔者认为,法院的查明和判定行为不等于证明责任行为,更不同于证明责任。从证明责任的实质分析,证明责任的实质和目的在于解决解决案件事实真伪不明时,法官如何下判的问题。法官不仅不具有产生证明责任的前提条件,同时也不可能承担提供证据不足,证明不力的败诉风险。无论是从诉讼证明的性质和诉讼程序正当性的要求看,法官都不应当承担证明责任。  相似文献   

13.
王建民 《文史哲》2005,1(1):129-134
实践经验是认识的基本来源 ,但不是唯一来源 ;直观经验也是认识的来源。实践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真理的标准是认识与经验事实的符合 ,而实践经验是经验事实中最基本的 ,作为真理标准也最具说服力。马克思把实践范畴引入认识论 ,主要是为了解决主观能动性与唯物主义的基础相协调的问题  相似文献   

14.
司法文书送达程序是诉讼程序重要的组成部分,送达的有效性直接影响案件审理的效率.而我国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域外送达司法文书的周期一般较长,送达效率低下.通过电子邮件进行域外送达能极大地缩短送达时间,降低司法成本,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送达难的问题.这一送达方式已为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国家的立法和司法实践所接受.  相似文献   

15.
美英的辩诉交易制度引起了法学界的极大关注,但其存在与发展是有条件的。当事人主义的诉讼模式、检察官的自由裁量权、完善的辩护制度以及沉默权是其产生与发展的条件。系统论与拉卡托斯的哲学观点为我们全面认识辩诉交易制度提供了新的视角。辩诉交易是当事人主义诉讼制度下的衍生物,作为当事人主义在新的社会发展背景下的新表现,它与公正标准并不矛盾。  相似文献   

16.
在西方,以国家权力为视角研究司法存在的局限性,故有必要发现并承认体现司法平等、公开、公平、廉洁、观念更新等诉求的司法商品属性,这对于深化对司法运行规律的认识具有重要意义。司法价值取决于法院制度机制是否健全及法官是否专业清廉高效,其交换价值受供求关系、诉讼当事人主观意愿、司法产品实际效用的影响。而司法使用价值的大小则受制于诉讼当事人收入水平、人们对司法评价的扩散效应以及司法与相对物的比较情况。  相似文献   

17.
司法解释具有与成文法相似的局限性,如何克服司法解释的局限性,实现司法个案正义便是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判例制度得以存在并得到接受在于其存在着一定的合理性,这种合理性之一就在于其能克服成文法的局限性,实现个案公正和司法统一。现阶段要保留司法解释制度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在现阶段司法解释制度不宜取消,而应通过建立其他制度来弥补其不足,以实现制度的良性互动,促进司法公正和司法统一,最终实现司法权威的确立,并为司法判例制度的最终建立积累相应的司法经验。  相似文献   

18.
郜元宝 《学术月刊》2012,(5):117-125
周作人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周氏在北京沦陷时期思想演变与心理内容的复杂性关注不够,零碎片面的事实考辨取代了心理活动的整合,以致将这个时期的周作人当作道德僵尸进行居高临下冷面无情的解剖。周作人研究遭遇瓶颈,并非周氏吞吐曲折的文风或泛滥无归的"杂学"所致,而是来自研究者心境的不自由。《北京苦住庵记》显示了木山英雄理解的"阅读周作人的自由心境",乃是将周的悲剧放在真实的历史舞台考量,明白怎样的历史合力将他推向道德深渊,因此不必让他独自承担所有罪责。"失败主义式的抵抗"原是木山英雄描述附逆之前周作人的心态,但也可以扩张为刻画周作人"作家之相"的画龙点睛之笔。  相似文献   

19.
司法效率是指司法资源如何配置,而非司法投入与产出之比.司法效率是现代司法公正的基本构成要素,司法资源的稀缺使得司法必须追求效率,否则不足以完成其实现法律公正之价值使命.及时审判规范是司法效率的规范依据.审判及时与否直接决定着当事人能否获得公正审判.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审结案件的无效率司法,必将侵犯到当事人的公正审判权.提升司法效率的可行之道在于像西方国家那样实行案件管理.案件管理要求承审案件的法官完全主宰案件的审判过程,且能权威地调动其它司法资源为其案件审理服务.我国移植案件管理制度面临的最大挑战是法院行政管理和案件管理如何分工明确,尤其是使前者不能干扰和影响后者.  相似文献   

20.
"角色伦理学"与"生活儒学"及其伦理层级上的"中国正义论"之间颇有相通之处,但也存在着重大差异。一个人的"角色"是由其所居之"位"规定的,因此,可以从儒家《易传》"位"或"定位"观念来切入这个问题:1、"正位"并且"当位"指的是恪守既定的位置及其角色,这是行为正义问题,角色伦理学与生活儒学对此都有基本的确认;2、"得位"指的是获得一种新的位,即对原有之位置与角色的超越,角色伦理学与生活儒学对此的理解有所不同;3、"设位"指的是对社会角色秩序本身的设置或重置,这是制度正义问题,角色伦理学未触及这个问题,而生活儒学则通过中国正义论的重建来探索这个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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