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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18 毫秒
1.
清朝宗室辅国公载澜是清代流放新疆的身份最显赫的官员,1901年被革去爵职,流放到新疆乌鲁木齐。辛亥革命后,载澜携眷借道西伯利亚回东北老家,后病死于沈阳。  相似文献   

2.
李銮宣是清代中叶一位在政治上颇有建树,在诗坛上颇有影响的历史人物。嘉庆年间由于官场黑暗,他被清廷流放西域。他在乌鲁木齐一年间,写下百余首有关新疆风土人情的诗歌,为边陲新疆留下了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  相似文献   

3.
周轩     
周轩,男,汉,1953年出生于吉林长春,1976年毕业于新疆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多年从事社科学报编辑和出版工作,1999年获得编审职称。曾任新疆大学出版社副总编辑,现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新疆大学西北少数民族研究中心研究员。研究方向为新疆文史、西蒙古史、清代新疆流放研究等。出版著作(独著与合著)十部:《清官流放人物》(紫禁城出版社1993年)、《清代新疆流放名人》(新疆人民出版社1994年),《林则徐诗选注》(1997年,获新疆第四届社科优秀成果著作二等奖)、《林则徐在新疆》(2003年,获第十四届中国图书奖)、《清…  相似文献   

4.
战国时期是严格的父权制社会,女子的地位普遍低于男子,而且从属于男子。所谓女子“从人者也。妇人在家制于父,既嫁制于夫,夫死制于子”①这一状况在战国时表现得非常明显,体现在夫妻关系上,是妻子完全隶属于丈夫,为妇之道是“以顺为正”。以顺为正的为妇之道是战国...  相似文献   

5.
《辞海》中“丈人”的第四条注释说:“丈人,古时女子称其夫。”古乐府《妇病行》:“妇病连年累岁,传呼丈人前一言。”一般注释均认为丈人指病妇的丈夫。 我认为这种说法值得商榷。 一、丈人本来就没有丈夫的含意。 翻开各种工具书,“丈人”的注释均为  相似文献   

6.
清代新疆流放名人的诗作,在对新疆自然风光、人文风情的赞美中,融汇了诗人浓厚的诗情和传统文化意识。他们情系祖国统一,表达了对边疆美丽风光和各族人民的热爱及自己深厚的爱国热情。  相似文献   

7.
洪亮吉对西域壮美山河的吟唱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清代乾嘉年间著名学者洪亮吉,在流放新疆期间,以其强烈的情感,豪迈的气派,丰富的想象,生动的语言,尽情赞美了西域壮美的山河.  相似文献   

8.
清代新疆自乾隆朝统一之后的一个半世纪内,一直是重要的流放地。本文主要依据流放官员的诗文·从吟咏新疆各民族风情、赞同各民族友好交往、重视加强与协调民族关系这三方面论述清代新疆流人与民族关系。意在阐发新疆自古以来就是我国的一部分,是多民族与多宗教并存的地区,是各民族共同开发建设的。特别是清统一之后,更是促进了民族友好交往,获得了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  相似文献   

9.
目录学作为一门"辨章学术,考镜源流"的学问,向被称为读书治学的门径之学。清代戏曲研究之能在20世纪取得重大成就,与一大批为发掘、整理"新材料"的学者们的辛勤劳作密切相关。尽管20世纪并未见一部独立的清代戏曲目录学的专著,但我们仍能感受到学界为清代戏曲目录学的建构所做的不懈努力。  相似文献   

10.
竹枝词是产生于南方的文学形式,到了清代,随着边塞诗第二次兴盛开始关注新疆民俗风情,它由南入北的前提是清廷一统、官员流放到新疆。同时,传统文化思想观念如宗法性和泛政治性对创作者有着深远影响。新疆竹枝词可以分为兴起期、发展期和定型期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鲜明的特征。但总体来说它们与新疆民俗有着不解之缘,具有很高的文化价值。  相似文献   

11.
囚犯享有人权是囚犯主体资格的内在表征。囚犯作为人类成员享有人权:人权是一个“人”仅仅因为他是“人”便应当享有的权利,具有无条件性与绝对性;囚犯作为社会成员享有人权:人权产生并存在于社会之中,犯罪人作为社会中的犯罪人,享有基于社会成员的身份而享有基本人权;囚犯作为国家成员享有人权:囚犯虽受刑事处罚,但公民资格并未被剥夺,享有基于公民资格而应享有的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权利。  相似文献   

12.
路遥作品中,塑造了一些贤妻良母式的女性人物形象。她们生儿育女、相夫教子、无私奉献,是符合男权观念的女性形象。在女性主义的审视下,这些贤妻良母过的却是丧失了自我与个性的生活,并没有真正的幸福可言。  相似文献   

13.
18、19世纪,英国中产阶级妇女在社会和家庭地位上发生了重要的变化,在经济和人身上依附于男性家长,同时在家庭中承担着更大的道德教育责任.因此,中产阶级人士开始将家庭安置在远离工作场所即远离城市中心区的郊区,一方面让女性脱离生产活动而投入家庭当中,另一方面让她们远离城市生活的罪恶,在郊区住宅中建立起道德纯洁的世外桃源,由此推动了英国城市郊区化的进程.  相似文献   

14.
养老保险金是绝大部分人在晚年时期的基本生活保障,而对处于社会中弱势地位的犯过罪的人尤其如此.犯过罪的人包括以监禁方式执行的服刑人员、以非监禁方式执行的服刑人员和服刑完毕的刑释人员,他们的养老金被全部或部分地予以剥夺,也即在养老保险制度中他们遭到了社会排斥.这种社会排斥合法不合理地客观存在着,不利于罪犯的教育改造、社会的秩序稳定、人权的社会保障以及法治的建设发展.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中对犯过罪的人的这种社会排斥,对犯过罪的人是一种非刑罚惩罚,并且是一种过量的惩罚,从而导致与现代刑法中"罪刑相适应"原则的理念的背离.  相似文献   

15.
解读警嫂报道中的性别意涵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从女性主义的独特视角出发 ,借助话语 -权力理论 ,以“警嫂”的新闻报道为分析对象 ,具体分析了“警嫂”的家庭和社会职业角色 ,“警嫂”的选择标准 ,进而挖掘出“警嫂”话语背后的社会性别规范和社会权力关系  相似文献   

16.
古希腊的娼妓业始于宗教仪式中。妓女是古希腊社会中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阶层。妓女有三个等级。最低等级的妓女是一种女奴,面向社会大众;第二等级的妓女是一种歌妓,服务于贵族的宴会;第三等级的妓女是艺妓,活动于上流社会。艺妓素质高雅,经济富有,影响了许多显赫人物。但是,妓女受到社会的歧视,其地位低于妻子和妾。希腊社会为妓女们提供了宽裕的存在的空间。雅典男性公民既离不开妓女,也离不开妻子。  相似文献   

17.
Relying on a structured survey of 117 wives in four rural villages in the Midnapore District of West Bengal, this article investigates the influence on the intra-family status of wives of variables that may increase the bargaining power of wives in their family. Saveral indicators of status are considered and investigated using the ANOVA technique and probit analysis. The main hypothesis considered is whether the results support bargaining theories of the intra-household status of wives or the view that gender status is primarily determined in Indian society by social customs and the patriarchal structure of society. Given the overall patriarchal structure of Indian society, the results indicate that bargaining theories are at best only marginally relevant. Situations that result in greater bargaining power for wives in Western societies do not necessarily do so in north India given the total pervasiveness of its patriarchal society. Research for this paper benefited from a grant by the Australian Research Committee  相似文献   

18.
敦煌词中的“征妇怨”类作品较易引起人们感情上的共鸣,研读敦煌词中与征妇有关的词作,透过征妇这种社会角色的生活与情感世界,可以了解战争给当时的人民生活带来的影响,也可以对当时的社会生活、文化背景有一个更为详尽的了解。  相似文献   

19.
在元末王道失坠、纪纲不振、教化凌夷、吏治腐败、风俗颓废之际,广大士人的卫道精神、拯世情怀骤然升腾,更趋强烈。他们或入仕为宦,拯时济世;或评论时宜,建言献策;或务求实学,引领学风。虽然迫于时势,士人的经世意图屡遭摧抑,极难如愿,但他们的经世努力,无疑彰显了其浓郁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针砭时政、排难解纷、矫正世风的重要历史作用。  相似文献   

20.
对刑释人员回归社会中的社会排斥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前,我国每年有大量刑释人员回归社会。虽然我国政府一直以来重视这个问题,有专门的安置帮教部门来负责回归工作,但刑释人员在回归的过程中仍然遇到了很多排斥,这些排斥体现在就业、家庭、人际交往等各个方面,严重影响了刑释人员的回归进程。正如社会排斥本身是多维度的一样,导致社会排斥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既有法律政策上、思想观念上的,也有刑释人员的自身因素。减少社会排斥,应该完善相关法律政策、更新观念、并注重对刑释人员自身素质及能力的提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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