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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18 毫秒
1.
贫民小本借贷,是由国家为贫民提供小额、低息贷款,帮助贫民依靠自身力量来摆脱贫困的一种社会救济制度。这种贫民救济的方式,符合近代以来社会救济领域变"消极救济"为"积极救济"的发展潮流。但是,贫民小本借贷在推行过程中,却遇到了种种问题,取得的救济效果也差强人意。为此,民国政府在将贫民小本借贷纳入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同时,也积极进行了一系列关于贫民小本借贷的制度变革,最终在扶助农工商、救助贫困方面,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相似文献   

2.
论苏维埃时期中共的社会救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共依据苏区的实际,成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并从失业救济、难民救济、贫民救济和流民救济着手,采取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措施进行社会救济,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苏区的社会救济对巩固新生的工农政权,恢复和发展苏区经济起了积极的作用,为中共在抗战时期的社会救济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相似文献   

3.
民国时期华北地区初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教育援助政策。各界积极兴办慈善学校以救济贫寒失学的儿童,或捐助资产,或为慈善学校提供运转资金;面向贫民以及所收养的贫民等开展职业教育,实施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谋生的能力;设立奖学金和贷学金等以鼓励贫寒学生的升学深造,促进社会公平和造就国家建设人才。  相似文献   

4.
国民政府迁都南京后,北平社会发展遭到重创,粥赈依然是北平社会救济的重要手段。1928至1937年,北平的民办粥厂数量多于官办粥厂,且集中于某些区域。这一时期粥厂有了常设的官办组织,粥厂的制度化建设得以进一步加强,官方组织与民间组织之间的互动灵活多元。从救济功效来看,粥厂的设立在有效解决贫民问题、补近代化救济手段之不足、缓解政府救济资金匮乏之窘境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粥厂毕竟属于积极救济理念下的消极救济,因此其救济的局限性颇为时人所诟病。  相似文献   

5.
在近代活跃异常的天津中华基督教青年会积极投身社会慈善救济事业,无论日常的医疗、助学救济,还是灾年的急赈、工赈,都展示了强烈的服务社会意愿。其慈善救济活动也有着鲜明的特点:一是更新传统救济理念,将教养兼施、以工代赈等慈善理念传入中国;二是注重对灾民进行教育、卫生、安全、管理等善后工作;三是以"爱人"、"救世"思想指引社会慈善救济事业,动员社会精英与社会分享财富、造福社会。  相似文献   

6.
民国时期,社会救济和社会保障事业交织在一起.当时,四川的社会保障工作主要包括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三个方面.其中,社会救济包括灾民救济、难民救济、贫民救济和职业救济;社会福利包括收养社会孤老残幼、救济福利生产和残疾人救济福利;优抚安置包括优待、抚恤和安置.由于当时有关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不力,社会长期动荡不安等原因,致使社会成员从中获益甚微,真正完整而独立的社会保障制度始终没有建立起来.  相似文献   

7.
贫民工厂,又称平民工厂,是在近代出现的旨在为失业贫民提供收容与教养、具有社会救济性质的生产单位。贫民工厂是贫民习艺之所,因其慈善性质,故与一般生产工厂管理不同。近代以来,贫民工厂曾在全国范围内广泛设立并引起强烈反响,而贫民工厂"养教结合"的救助理念和普及生产知识、提供职业培训的救助方式,也一度引人关注。但是,处于特殊社会背景下的贫民工厂,终因种种原因而走向了衰落。  相似文献   

8.
清代是传统中国社会救济事业发展的繁荣时期,京师作为"首善之区",社会救济事业尤其得到统治者的重视。清代统治者的社会救济措施中,开设粥厂、煮粥赈济是清代京师救助贫民的重要举措。清代京师粥厂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官办粥厂,主要由政府投资并管理;一种是官督绅办粥厂,由士绅创办,官府监管。清代京师粥厂对于救助贫民、安抚流民、挽救民生以及维护社会秩序具有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9.
受近代西方市政理念影响,民国各大都市相继建设了一批平民住宅。但中央政府除一纸训令外无分文资金投入,在政治中心城市,政府投入平民住宅的资金具有偶发性,使住房救济缺乏持续性。汕头的案例说明在沿海商业城市,平民住宅建设是一项整合了政府、商人阶层和贫民群体三方共同利益的社会工程,虽然官商合作建设平民住宅取得一定成效,但政府与商人阶层利益的分化使这种模式也不能长久持续,因此政府必须真正承担住房救济的历史责任,那些所谓调动社会各阶层建设平民住宅积极性的计划和方案,并不能真正建立起实施住房救济的长效机制。  相似文献   

10.
晚清以降,随着贫民数量的与日俱增,热心慈善的人士不断提出新的救助贫民的慈善主张。对于安分贫民,这些人士建议创设无息借贷的借钱局;针对乞丐,他们提出设立乞丐公所或警惰院收容、惩戒并教养;面对流氓与匪盗,他们主张设立迁善局进行惩戒和救助。这些救助贫民的慈善思想突破施善与教化的传统慈善观,认为济贫是富国强民甚至是实现宪政的手段;而且从单纯救济观念转变为教养兼施的思想;还主张创设新型的专门的慈善团体救济贫民。  相似文献   

11.
窦竹君 《河北学刊》2012,32(2):110-114
传统中国形成了一元化的行政管理与多元化社会基层组织自我管理有机结合的社会管理体制。以此为背景,在农村社会管理中,则主要依托家族、乡里等基层社会组织自我管理。基层组织通过制定民间规约,集互助互济、行为规范、调处纠纷、过失相规于一体,寓管理于利益之中,化管理于日常生活秩序,极大地节约了社会管理成本。当代中国农村社会管理应汲取其精华,以村民共同利益为农村社会管理的基础,重视微基层组织建设,并给基层组织自我管理留下一定的必要空间。  相似文献   

12.
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是刑事法领域的一项重要制度,中国知网(CNKI)数据表明,我国对该制度的研究呈现出阶段性和不平衡性,研究初期成果较少,近年呈现爆发式增长。其原因有三:一是被害人救助制度缺失引发的被害人困境引发了社会及学界对该制度的关注;二是被害人救助制度的实践探索推动学术研究的发展;三是“和谐社会”政治语境的指引和导向。我国对该制度的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也客观存在一些问题,表现为研究持续性不够,研究视角比较狭窄、研究方法比较单一,“学术跟风”比较严重。  相似文献   

13.
邹翔 《齐鲁学刊》2007,4(6):54-59
医疗救助是近代早期英国政府施行社会救助的一项重要的措施,从它的具体内容来看,既反映了社会的进步,同时又体现了转型时期的过渡性特点。医疗救助对当时的社会救助以及后来英国福利制度的形成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4.
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是我国高等教育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在改革的过程中,高校后勤必须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起一种新型的既按市场规律运作,又具有教育特点的后勤保障体系.为此,应指定相应的制度和管理措施.  相似文献   

15.
高校贫困生心理状况调查——以厦门某高校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高校贫困生作为大学生群体中的特殊群体,他们的心理问题更应该引起全社会尤其是高校教育工作者的关注和重视。在此通过对厦门某高校贫困生心理状况的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与研究,积极探索解决高校贫困生的心理问题。  相似文献   

16.
论社会保障对社会公平的保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同理想,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就是社会公平,也是社会保障追求的目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虽然得到不断完善和发展,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不仅要树立社会公平的价值理念和政策取向,要弥补社会保障制度的漏洞和缺陷。逐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而且还要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发展慈善事业。只有这样,才能保障社会公平的进一步实现,也才能最终实现和谐社会的目标。  相似文献   

17.
论宋代义仓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许秀文  阎荣素 《河北学刊》2006,26(5):115-118
义仓是宋代救荒仓储制度的主体之一,虽历经多次置废反复,管理体制和救荒职能仍在前代基础上有所发展与完善。在宋代救荒活动中,义仓发挥了积极作用,对社会稳定、民生安泰做出了贡献。  相似文献   

18.
覃婷婷 《兰州学刊》2009,(6):218-223
1937年,贵州旱魃肆虐。该年旱灾的发生与贵州的自然环境和社会背景密切相关,它使社会遭受了巨大损失和破坏。贵州政府对此施行了一系列救济措施,体现了救灾活动的近代化方向,但仍存在诸多缺陷。民间救济团体的努力参与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政府赈灾的不足(如财政困难、吏治腐败、效率低下等)。此次旱灾救济启示世人:大力发展经济以增强抵御灾害能力;政府须提高行政效率,建立规范的监督体制;充分调动民间救济力量。  相似文献   

19.
孔妮妮 《学术月刊》2012,(2):133-139
南宋一朝,在理学内因和社会政治两方面的作用下,理学士人居乡化态势日趋明显。朱熹是南宋杰出的理学大儒,也是南宋居乡士人的典型代表。他行道乡邑,积极参与地方事务,努力构建理学框架下的基层秩序。以朱熹为中心,其亲友弟子中逐渐形成了一个规模较大的居乡士人群体,在乡闾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社会作用。对地方政府而言,他们是稳定地方、和谐乡里的优佳辅翼者;对基层民众而言,他们是下情上达、济贫恤困的有力护翼者。作为持道秉义、代表时代发展趋势的"第三种力量",他们不断扩大着自身对基层社会的影响力度,在乡闾间进行潜移默化的改造,将理学家的社会理想落到实处,不仅为理学在基层的深入拓宽了空间,同时也基本定型了居乡理学士人的行为模式和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20.
程龙 《学术探索》2011,(4):55-60
弱势群体作为一个社会分层中处于底层的人群,研究其诉讼和司法救济的现状,对于了解社会整体的司法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弱势群体在目前的中国,其诉讼现状和司法救济的程度并不理想。通过法律援助的工作,在接待并解决当事人问题的途径下,能够获得一些经验上的感知。通过案例的分析以及相关模型的建立,力图展现并分析得到一个并不停留在空洞的宏观话语下的原因把握。并以此作为基础,在实践层面提出解决的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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