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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是我国当前法律职业教育所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英国、美国、德国和日本的大学法学院在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和具体实施机制设置上都各具特色。我国政法类、综合类、理工类和其他类型的高校也都根据自身特点建构了相应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大庆师范学院法学院在2012年成立了"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实验班",并通过建立和完善各种机制积极探索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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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是在对法学教育模式僵化、单一导致法科学生实践能力不足进行反思的基础上形成的,其目标意在加强对法科学生的职业能力培养;作为国家法律职业准入制度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对当前的法学教育模式产生了深远影响,其与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目标之间具有内核上的一致性;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与司法考试制度应分别通过不同层次的培养模式以及考试内容、方式等的改良,以法律思维的培养为基础进行有效融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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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普通法系法律教育的典型代表,英国的转法系课程的设置,法学理论教育与法律职业培训各司其职,层层淘汰式的"司法考试"注重实务能力的考查,行业组织对法律教育全方位介入式的监督和管理等四个制度设计保证了其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紧密衔接。受此启示,在我国目前法律人才培养中,要求非法学专业毕业生报考司法考试前修完法学本科的核心课程并考试合格,在司法考试后开展职业培训课程,相应增加对学生法律实践能力的考核制度,举办第二次司法考试等是解决法学人才培养与法律职业脱节问题的重要改革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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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国法律教育是在中西法律文化的碰撞与交融中发展起来的,经历了一个由传统向现代的历史转型。这种转型一方面体现了以西方法律教育模式为范本的政策创新和文化借鉴,培养了大批法律人才;另一方面也导致了对新式法律教育人才培养认知上的扭曲与错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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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以中国高等法学教育的现状为切入点,对中外法律教育进行深层分析,比较中外法律教育的制度差异,研究国外法律教育的先进经验,探讨了我国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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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理工学院以建设高水平理工科大学为目标,以智能制造技术与工程为主攻方向,因此,在制造业发达,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珠三角地区,文理交叉、商法交叉的复合型法律人才、知识产权人才需求旺盛。由此随着东莞理工学院办学定位与发展目标的明晰,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也必须不断创新。本文分析了理工科高校法学专业的定位和东莞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法治人才的需求特征;总结了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特别是举办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和知识产权辅修专业的经验,明确适应学校建设高水平理工科大学的法学专业培养复合型法律人才的人才培养定位,探索面向复合型人才培养的法学专业与工科专业交叉融合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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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瑞琳 《河北工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31(3):65-67
法律人职业素养是法律人职业应具备的综合素质。法学教育的根本目标在于培养学生法律职业素养,成为优秀的法律人。现有法学教育在法律技能培训、法律思维培养及司法伦理教育等方面存在严重缺失,需要在课程设置、实践教学、师资队伍等方面进行相应变革,以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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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法律人才成为法治市场的"热销品",对法律人才的要求与质量更是成为关注的热点.自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提出以来,作为一种新的教育模式引起各地高校的关注,其最终目的在于培养复合型、实践型的卓越法律人才以适应市场发展需要.从现实角度和改革意义来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方案的提出将有助于我国地方法律人才培养的改善与发展,从当前地方高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中来看仍存在一些问题,为更好实现地方高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教育计划不致误入理论歧途,有必要对当前地方高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教育模式予以探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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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比较陈铁水我国法律人才培养模式与日本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不同之处是显而易见的,笔者试就两种模式作比较,以探讨对于完善我国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有所裨益的东西。一、双重模式概要在日本,学生在法学本科接受教育后,并不是当然地从事法律职业,必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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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正在通过创新培养机制、强化法律实践教学和优化法学师资队伍等方式推动和深化中国法学教育模式的整体转向与深刻转型。具体体现为:法学教育的国际化;关注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培育机制的重构和更加关注方法论的学习与传授等。“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必将对中国今后的法学教育模式变革产生深远影响,并最终推动中国法学教育模式和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特色化和本土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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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实践教学探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王春燕 《高等函授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16(3):15-18
法律是一门经世致用的学科,传统的法律教育由于注重法理知识的传授而忽略职业技能的训练,造成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相脱节的弊端。改革教育方式,强化实践教学,加大职业技能训练,提高职业意识和执业能力势在必行。判例教学和法律诊所等教学方式正是一种颇具特色的实践教学方式,在诸多方面根本区别于我国现行的法学教育模式,对我国的法律实践教学极具借鉴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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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共同体是以法官、检察官、律师和法学学者为主体的法律职业群体,以共同的教育背景、职业培训方法和职业准入资格为前提,以知识共同体为基础,以统一的评价机制为保障,在统一的解释标准下,通过对话和交流,形成同质一体的观念上的自主体.法律职业共同体在法治的孕育和发展中起到主体性作用,科学地阐释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特性,充分关注法律职业的培育,对我国法治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的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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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信仰是主体对社会法的一种神圣的体验和情感,它指引着主体的法律行为模式。法学高等教育培育的是整个法律的守卫者和传承者,一般将之统称为法律职业人。他们对待法律的态度和行为模式不但对法律公平正义价值的践行至关重要,同时也影响着其他非专业法律人对法律和法律现象的评判。因此,在法学教育中要正确认识法律信仰的价值,强化法律信仰的培育目标,并改革现有的教学手段和方式以实现上述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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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塑法律思维是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目标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吴俊明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0,28(2):26-29
法学专业以实践性强为其专业特色,因此,它应当以对人才的从业技能,至少是依法行为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之培养为不可或缺的重要目标。然而,我国法学教育长期以来缺乏对学生法律思维养成的自觉,导致法学教育型塑法律思维功能的失却。由之,我们必须努力变革现有的法学教育模式,实现法学本科教育教学观念由偏重知识传授向注重学生职业法律思维养成的转型。这种转型虽难度较大,但必须为之努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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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治已成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的“法治中国”时代,客观上需要建构一个强大的法律职业共同体。法律职业共同体对法治实践的主体作用突出表现在法律制度的建构、法治信仰的生成、法律权威的树立、法治秩序的维护、法治政府的建立等方面。当前,我国法律职业面临法律职业主义的弊端凸显、现代法律职业伦理的丧失、法律职业主体的合法性何在的困境。建构法律职业共同体,一要树立法律信仰———建构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精神基石;二要重塑法律职业伦理———建构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伦理依据;三要坚持与完善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建构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制度根基;四要建立法律职业内部的任职交流制度———建构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必要举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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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法律人才的培养与法学教学方法的革新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在加入世贸组织、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与统一司法考试机制的建立及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构建背景下,检讨并反思我国现行法学教育理念、目标、法学教学方法中存在的问题,认为法学教育应定位为法律职业教育,培养法律人才的法律知识、法律技能与法律职业伦理;为培养职业法律人才,法学教学方法的采用应认真对待“讲授式教学法”(LectureMethod)、案例教学法”(CaseMethod)“本土化”、推广“诊所式法学教育”(ClinicalLegalEducation)。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