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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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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川黔湘鄂接壤的山区,有一座群山环抱的小山城,这里漆林密布,满山苍翠,这便是四川省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县城。酉阳,历史上被称为“蛮夷之地”,南宋时改寨为州,从南宋绍兴元年至清雍正十三年,几百年间实行土司制,雍正十三年后“改土归流”。  相似文献   

2.
<正> 清代湘西苗区的碉楼、炮台等军事建筑设施类别多,数量多,历史长。本文根据有关史实资料谈点看法,以探讨统治者对苗区军事统治的渊源和策略。一清初,湘西沅州驻总兵一员,镇竿设副将一员,属沅州镇。镇竿镇左营守备驻乾州,分防麻阳县和镇溪军民千户所,领兵一千六百名。康熙三十九年(1701),亩区改土归流前夕,移沅州镇为镇竿镇,改沅州为协,镇竿驻总兵一员,兵力增至三千。雍正七年(1730),苗区改土归流结束,八年(1731)添设永绥协,驻兵一千四百零九名。还于辰州设协,驻副将,分防泸溪县。此时,苗区总兵力近千人。  相似文献   

3.
恳请改流如果你愿意,请打开《清史稿》,或者《湖广通志》、《施南府志》等官修方志,要不索性去一趟北京,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查查雍正的《朱批谕旨》以及《湖广总督迈柱奏》之类,然后稍稍加点想象,你就看见了270多年前那个早晨(雍正十二年(1734年)五月初八日),在武汉三镇  相似文献   

4.
明代广西的改土归流出现较大的反复性,许多土州、县在改由流官治理之后不久又恢复了土官的世袭统治,个别土州、县在土、流之间反复更替.就其主观原因而言,当属明代封建中央王朝、壮族土官和各族民众彼此间在改土归流问题上出现较大的认同差异所致.广西明代改土归流出现较大反复性的深层意义在于,它在明代广西改土归流条件尚未完全成熟的情况下,为封建中央王朝与壮族土司政权在国家与地方认同关系上提供了持续调校的契机,为清代在广西成功实施大规模的改土改流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  相似文献   

5.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权使者来往的通路是很重要,而且沿途路上怎么防止对方沿途打探消息等政策。准噶尔汗国前往京城或清朝派往准噶尔汗国的使者,从清朝角度来看,基本是分为南路与北路。如今清朝派往准噶尔的所使团中报告发现的有:康熙二十一年(1682)派使噶尔丹内大臣齐他特;康熙二十八年(1689)派使噶尔丹理藩院尚书阿喇尼;雍正三年(1725)和雍正四年(1726)派使策妄阿喇布坦内阁学士众佛保;雍正十二年(1734)派使噶尔丹策零侍郎傳鼐;乾隆二年(1737)出使噶尔丹策零喀尔喀副台吉厄墨根,乾隆三年(1738)派使噶尔丹策零侍郎阿克敦。  相似文献   

6.
广西土官制度的存在是与改土归流共始终的,而明清时期的改土归流又最引人们的注意。本文仅谈明代的改土归流问题。明朝除在桂西土官传统统治区继续推行土官制度外,还在桂东非土官传统统治区设设置了许多土巡检或副土巡检亦属土官之列,但这类土官的设置或革废的情况比较复杂,故这类土官的革废,本文亦不涉及。明代广西土官制度的改流自明初就开始了,直至明后期都断断续续的推行,改流的地方也不是很少。洪武初首先被改流的是钦州七峒长官司;不久,太平府也被改流。  相似文献   

7.
赵心愚 《民族学刊》2020,11(2):1-7, 118-120
清中央政府决定川、滇、藏行政分界并有计划地全面实施,是稳藏治藏,确保川藏大道畅通及地区稳定的重大战略措施,既是康熙、雍正时期西藏、相邻地区及全国形势变化的结果,同时也是维护国家统一的需要,其影响极其深远。雍正二年年羹尧在“青海善后事宜十三条”前所上奏折、雍正三年雍正皇帝所颁藏文谕旨与雍正三年十二月云南提督郝玉麟会勘奏折及雍正皇帝朱批等档案文献,《清实录》《清史稿》及雍正《四川通志?西域》《西域全书》等清代早期西藏方志中均未载。在康熙末年至雍正三年川、滇、藏行政分界的进展研究、行政分界中对格鲁派集团采取的措施与注意听取云南方面意见的相关研究及年羹尧在川、滇、藏行政分界中的历史作用研究中,这些档案文献都具有值得重视的史料价值。  相似文献   

8.
“改土归流”,是封建中央王朝在少数民族地区进行的一种政治改革,它在中国历史上历时甚久。对此,论之者不少。但是,与之背道的“改流复土”,论之者往往数语而罢,未予深涉。现不揣浅陋,献芹于识者之前。一、“改流复土”概况改流复土,顾名思义,指中国封建时代中央王朝对少数地区原实行的羁縻制或土官制改流官制后旋复由民族土著世袭首领统治。封建王朝中央对广西少数民族地区进行改土归流,一般认为始于明洪武初年对忻城  相似文献   

9.
爱新觉罗·允禄,康熙皇帝玄烨第十六子,号爱月居士。生于康熙三十三年(1694)六月,卒于乾隆三十二年(1767)二月,享年73岁,谥恪。康熙六十一年(1722)十一月,任内务府总管。清太宗皇太极第五子承泽裕亲王硕塞,于顺治十一年(1654)十二月死后,由长子博果铎袭庄亲王爵。雍正元年(1723)正月,博果铎死无子,宗人府题请以圣祖子承袭。世宗胤禛请于皇太后,以圣祖第十六子允禄为之后,袭爵。雍正年间曾掌宗人府,任正  相似文献   

10.
清代是广西土官制度的衰落时期,衰落的标志是多方面的,而且是比较明显的。 清朝对土官承袭的规定,基本是沿袭明朝的,但也有新的内容。顺治初规定土官承袭由有关总督、巡抚“具题”,并把将要承袭的土官的“宗图、亲供、司、府、州邻印信甘结及旧敕、印信、号纸送部”,由中央政府部门核实无误,方得承袭。康熙十一年又规定,土官子弟年满十五岁的才能承袭。其年未满  相似文献   

11.
年羹尧     
年羹尧,满族,系清朝的名将。生年不详,卒于1726年。清汉军镶黄旗人,字亮工。康熙二十九年为进士。康熙五十七年任四川巡抚,授总督,办理松藩军务,配合入藏各军,平定乱事。康熙六十年任川陕总督,率兵击败青海郭罗克部。雍正九年,青海和硕特部首领罗卜藏丹津出兵进攻邻部和军政重地西宁,企图  相似文献   

12.
1932年我生于湖南省永顺县老司城一户贫农家庭。老司城位于永顺县城东15公里处,在湘西历史上曾是彭氏土司统治“五溪蛮”的首府,也是我国独一无二的土司“小王国”的古都。这里原设“溪州”,唐末五代改称“永顺府”,宋元置羁縻州,明清改称永顺军民宣慰使。从公元910年的梁开四年到公元1728年的清雍正七年“改土归流”,废除土司制度,这座都城迁移到今猛洞河畔的灵溪镇新置永顺郡府为止,老司城历经唐、宋、元、明、清五个朝代,彭氏土王沿袭35世28代,前后共589年。在鼎盛时期,土王曾管理20州范围,故有“城内三千户,城外十八家”的繁荣景象。“…  相似文献   

13.
清廷平定罗卜藏丹津叛乱后,在借鉴康熙朝遣官办理青海事务的基础上,于雍正三年(1725年)正式设立了“钦差总理青海蒙古番子事务大臣”,代表中央政权全面统管青海民族地区军政.其后随着青海社会的逐渐稳定,乾隆在雍正设立西宁办事大臣的基础上对这一重要的民族地区管理建制多有调整,其间既有员额、人选、任期、养廉银等具体内容上的不断规范和充实,也有过两次临时裁撤西宁办事大臣的动摇决定;乾隆时期对西宁办事大臣建制的调整使西宁办事大臣建制渐趋完善,同时也折射出清廷对青海统治政策发生大的微妙变化.  相似文献   

14.
金秋10月,驰名中外的藏传佛教格鲁派寺庙——雍和宫,举行了近百年来最为隆重的一次弥勒大佛开光庆典。雍和宫是北京最大的喇嘛庙,建于康熙33年(公元1694年)。原为清朝第三代皇帝雍正即位前的府邸,乾隆就是在这里降生的。雍正三年(公元1725年)升为行宫,改名雍和宫。乾隆九年(公元1744年),乾隆为缅怀雍正皇帝的业绩,维护西藏、蒙古  相似文献   

15.
冯智 《中国藏学》2005,(1):40-47
迎请、册封和提高达赖、班禅的宗教地位,利用他们的影响力加强对西藏的管理,是清康雍两朝的一项重要的治藏策略.五世班禅深受康熙、雍正两帝的信赖,特别是康熙帝延请五世班禅入京朝觐的事件,历时10余年,涉及面广,虽然最终未果,但反映了清政府在西藏决定重要人选的举措.雍正帝继承康熙治藏策略,也曾以特殊办法,想赋予五世班禅更大的职权加以利用.五世班禅在西藏特殊历史背景下,究其一生在康雍两帝的治藏过程中作用突出,为维护祖国统一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相似文献   

16.
清朝自雍正年间开始在藏驻军 ,驻军费用全由中央财政拨付。康熙至乾隆年间 ,还曾在西藏五次大规模用兵。由于西藏地处偏远 ,交通不便 ,驻军和用兵所用经费数额巨大 ,对清中央财政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花费。从军费开支的角度 ,可见清朝在西藏用兵的艰难和康熙、雍正、乾隆诸帝经营西藏、维护统一、捍卫边疆的决心。  相似文献   

17.
明代吐蕃十八族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武沐 《西藏研究》2010,(2):16-25
"西番十八族"曾长期活跃于宋、金、元、明等朝,是甘、青、川地区著名的吐蕃大族,对当地的政治、文化产生过较大的影响.宋、金、元、明时期的十八族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十八族是指具体的18个部落;广义十八族是一个笼统的称呼,它源于吐蕃六大姓氏之一的"董氏族姓".元代十八族与岷州包家族有密切关系.岷州包家族原本是秦州近边的丁家族迁移而来,不大可能是董氏十八部族的后裔,但这并不妨碍进入元代以后一部分包家族已融入了洮、岷十八族,并成为洮、岷十八族的实际统治者.元朝末年包完卜癿任十八族元帅府元帅,以及洪武年间岷州卫属下十八族军民千户所之千户与大部分百户均由包家族后裔担任便是极好的证明.洪武初年,洮州十八族在明朝的打击下消失了,十八族军民千户所也被中左千户取代,其土官身份也随之成为流官,这在明初西北"土流参治"体制中是一个非常特殊的案例.  相似文献   

18.
试论明代广西土司的置、废、改流及其历史特色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有明一代,中央王朝为了在广西少数民族地区加强直接统治,使各地土官按照自己的意图行事,他们在承袭元代土司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土司制度。为了钳制广西的少数民族,明王朝运用“抚”、“剿”两手,采取以流官辅佐土官,并废一些土府、州、县,在一些土府、州、县改土归流,甚至增设或复设一些土州、县、长官司、巡检司等多种手段,“相机而行,随宜而处”(于谦《议相机抚捕蛮夷疏》,见《粤西文载》卷.5),千方百计不失时机地进行变间接统治为直接统治的各种尝试,以实现其“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大一统的“宏图”。虽然元、明、清、民国时期,土司制度在西南、西北等少数民族地区均有实施,但由于时间上,地域上的差别,政治、经济状况等方面的差异,各地在具体实施、产生的影响与作  相似文献   

19.
<正>一、前言"以柔远人"是康熙年间官员奏折中的用语,意思是对容美土司采取怀柔政策。容美土司,旧为宣慰司,辖盘顺、水浕、源通塔坪各安抚司,椒山、玛瑙、石梁、下峒、下冈、平茶、五峰、石宝各长官司。雍正十三年改置鹤峰州长乐县。①过  相似文献   

20.
大约九年前,我因教学备课的需要,在我校图书馆阅读过入藏的《宫中档雍正朝奏摺》①,其中雍正朝的都督、巡抚对广西土官与知府的内幕分别作过深刻的揭露。1.雍正2年(公元1724年)8月13目《广西提督署都督佥事韩农辅奏陈抚绥劝惩土民管见摺》云:“窃照粤西各土司中其官之昏愚贪暴,民之困居颠连,从来如是,非一朝—夕之故也。……向者皆视土民为异类,痛痒不关,疾苦不问,而土司又皆出于世袭,不学诗书,罔知礼义,每多恣肆于深山密箭之中,操纵于恶目流奸之手,横征暴敛,鱼肉土民。如承袭有派,协理有派,表则吊奠有派,殡葬有派,婚则娶妻有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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