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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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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莉  陈泽锋 《理论界》2006,(1):106-107
民法理念是对调整市民社会的民法的应然状态所持的理念。西方的人文主义传统、民主政治传统和古典自然法学是其滥觞。在中国培育民法理念有助于中国民法的良性发展,民法典的制定将成为民法理念培育和传播的标志性产物。  相似文献   

2.
我国民法的基本性质探讨   总被引:8,自引:1,他引:8  
本文从民法的性质入手,认为民法是私法,是规范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也是市民社会的基本法.民法作为保护权利的法律,应当以民事权利为中心构建私法的体系,并且应当在民法中贯彻私法自治的基本理念.  相似文献   

3.
民法原则是民法规则的本源和基础,它可以弥补民法规则的不足与局限,甚至可以直接作为法官裁判个案的法律依据。在全无民法规则的情况下适用民法原则裁判系争案件,实质上是裁判者依据民法原则所内涵的价值、精髓在自己内心里形成包含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的民法规则,然后将之适用于系争案件。虽然存在民法规则,但当适用其裁判系争案件会产生极不适当的后果时,需要放弃该规则而改用民法原则裁判案件。其他的情形是,运用民法原则补充不完全法条,或者限缩或扩张民法规则的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4.
柴荣 《河北学刊》2007,27(1):210-213
民国时期的民法思想是中国近现代民法思想形成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环节。本文对民国时期的民法思想进行了分析,指出:其以三民主义为指导,体现了世界民法社会本位的新思潮;其继承清末变法修律的传统,凸显了西方民法理念与中国传统民事习惯进一步磨合的价值追求。  相似文献   

5.
随着人类生存环境的日益恶化,环境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环境问题的产生,既要考虑自然因素,也要考虑人为因素,而法律制度尤其是民法制度更要引起重视。我国传统民法在环境理念、权利、制度、原则等方面存在一些缺陷,需进一步改进,才能适应现代化社会的生态环境保护需要,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本文将对当前环境问题中民法弱化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有针对性地提出环境问题的民法应对策略以及未来发展。  相似文献   

6.
自然法作为一种价值判断体系的法律哲学,理性是它的核心,平等、自由和正义等价值则是其基本理念,并成为其渗透至民法领域的主要表现形式.在民法发展与进步的历史进程中,自然法思想是其价值判断的调节器,特别是在近代欧陆民法法典化运动过程中,自然法的理性主义法典编纂思想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一度成为法典编纂的指导思想与哲学基础.我国的民法典制定也可以从近代民法法典化过程获得有益的启示.  相似文献   

7.
民法基本理念的历史渊源及其在我国缺失的成因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法基本理念是指民法所体现的深层次的人文价值追求和内在的人类基本精神意蕴,它以主体平等、意思自治和追求公平为最高理念诉求,调整着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市民社会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民法基本理念的形成和发达在西方具有悠久的历史,而在我国,由于缺乏其存在和发展的经济和法律环境,它们从来没有成为社会政治和民众生活中的主流意识,因此,中国正在制定的民法典必须予以足够重视。  相似文献   

8.
柴荣 《江海学刊》2007,(4):159-165
在清末变法修律的大背景下,学界、舆论界开始引进、传播西方民法理念。在此过程中,各国民法被翻译介绍,清廷逐渐确立了模仿大陆法系国家的立法模式。经过比较,沈家本等人认为德国社会情况和法律传统心理与中国最为相似,中国几千年制定精细法典的传统与德国法的系统缜密也不谋而合,加之日本有成功学习德国法的经验可供借鉴,于是直接聘请日本学者参与民法典的编撰。同时,清廷在制定民法典的过程中,对民商事习惯调查活动高度支持,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民商事习惯调查,所以,清末民法的制定既有继受性又有本土性。总之,清廷官方在制定民法时,体现了兼顾中国传统礼教与融合西方民法理念的指导思想,这就是所谓的"斟酌中国古来之习惯与近世之学理"。  相似文献   

9.
环境问题与民法的生态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传统民法的理念与制度是环境问题产生的一个重要因素;社会的变革和可持续发展观推动了民法的转变,民法应当在理念与制度层面做出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生态化拓展,但民法的生态化不能背离民法的私法属性。  相似文献   

10.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之后,我国正从法治的立法时代迈向司法时代。作为成文法国家,我国法治的基本要素包括维护法律的稳定性和保障法律的正确施行。法律规范是法学研究的核心,也是司法裁判的基础。针对我国转型时期的法治现状,我国现有理论对民法规范本身的研究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对民法规范的性质、类型尚未形成共识,对违反强行性规范的法律后果界定混乱,由此影响了司法适用的准确性与有效性。强化民法规范的研究,合理厘清民法裁判规范的地位与类型,注重民法规范方法论的研究,正确把握公法规范对民法规范的影响,这对我国民法理论研究与司法适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1.
法的价值是法基于本位的追求。法的价值主要包括自由、平等、公平、秩序等理念形态。法价值的体制是法价值理念的载体。法的价值主体主要是个人与社会。市民法之价值核心是私主体个人本位性的自由和公平。在近代法典化时期,自由理念表现为完全之契约自由,并得以进一步蓬勃发展,成为整个法律正义哲学的核心。在当代,自由理念虽然受到一定的限制和削弱,但在市民法中仍保持着最初的重要价值。随着社会的发展,对自由意志的更新规范只能在对法律行为本身适法规格上,并非对自由理念的否定,且可通过公平之价值理念和原则来调适。法的本位价值取向决定法律制度作用的方向。民法以私主体个人权利为本位,所有规制旨在保证个人权利和利益充分实现。尽管从现代民法的发展趋势看,民法也朝着社会化做出努力,但是,民法关怀的仍多是私主体个人,民法所做的努力多是尽力避免个人本位和社会的矛盾冲突。  相似文献   

12.
吕志祥 《兰州学刊》2000,38(4):48-49
当前,国企改革面临攻坚阶段,如何深化改革,企业界、理论界提出了许多理论、观点,本文认为借助民法理念重塑国企,真正建立起“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则可以使绝大部分国企以私法人地位,实行“企有企营”。那么,什么是民法理念?为什么只有借助民法理念才能重塑国企?民法源于罗马法(“商品生产者社会的第一个世界性法律”1),是商品社会的“几何公理”、现代市场经济制度的ABC,2其准则“只是以法律形式表现了社会的经济生活条件”3。民法作为私法,主要调整私人关系即市民社会关系,而市场经济社会恰恰就是市…  相似文献   

13.
柳经纬 《社会科学》2006,(10):92-99
在传统的民法里,婚姻家庭关系、劳动关系和土地财产关系的调整,均属于民法的任务,但在前苏俄民法里,这些社会关系的调整都脱离民法而呈独立状态。新中国成立后,由于承袭前苏俄的法律观念,也将这些社会关系的调整从民法中剥离出去;改革开放以后,这些社会关系的调整逐渐呈现出不同程度回归民法的趋势。  相似文献   

14.
法律行为作为《德国民法典》中的核心内容,对于整个大陆法系民法体系的构建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法律行为是民法的核心概念,是潘德克顿法学理论的结晶,是德国民法“总则-分则”模式形成的基础,是实现私法自治的主要工具。但即是如此,法律行为在教学和适用中也仍有抽象与例外的矛盾、理解上的困难及教学方法上的困难等缺陷。  相似文献   

15.
罗马法对现代民法法系的影响是全方位的,民法法系的演变与形成基本上是对罗马法的继受和发展。学界近年来对罗马法的研究多局限于对其精神和具体制度的研究,事实上,罗马法中的形式因素对民法法系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罗马法编纂体制对民法法系的影响;第二,罗马法对民法体系中法律思维模式的影响;第三,罗马法中法学家作用对民法法系的影响。  相似文献   

16.
我国民法的漏洞及其补充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所谓法律漏洞是指法律体系存在着违反立法计划的不圆满状态。其特征为:一是违反立法计划性,二是不圆满性。按不同的分类标准,法律漏洞可分为自始漏洞与嗣后漏洞;明知漏洞与不明知漏洞;明显漏洞与隐藏漏洞及碰撞漏洞。法律漏洞应予补充,应以法秩序的精神为依据补充法律漏洞。具体需要用类推适用、目的性限缩、目的性扩张和法律续造等方式。我国民法的法律漏洞不仅具有上述特征,而且呈如下特性:一是法律漏洞大面积存在,许多法律制度整体性欠缺,或者一项法律制度中的许多重要成份欠缺;二是不明知漏洞较多。所以,我国民法的法律漏洞的补充,究竟适用何种方式,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相似文献   

17.
现代民法人性化问题探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民法与人性是紧密相连的,无论是民法理论还是民法具体制度,都充分体现着人性化的特点。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近代民法赖以建立的民事主体地位平等性与互换性失去了基础,其追求形式正义的弊端开始暴露:对个体人性的实质诉求关注不够。我国近代民法主要是继受大陆法,因而不可避免地带有大陆民法形式理性的弊端。现代社会中民法人所处的窘境以及我国封建社会对人性的长期压抑与扭曲,要求我国现代民法必须人性化,必须肩负起启蒙民众自由、平等的民法理念、关照现代民法人人性脆弱的双重任务。  相似文献   

18.
民法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社会科学 ,如何使学生既能学得真知 ,又能对它感兴趣 ,是民法教师所面临的问题。将“谈话法”、“启发讨论式”教学法运用于民法教学 ,既活跃了课堂 ,又提高了效率  相似文献   

19.
中国古代由于受到社会经济等方面基础条件的制约,完全以惩罚性的思维立法,采用了"刑事兼理民事"的治理模式,加上以道德治国为最终的价值追求,所以当代西方式的民法观念及其民法体系难以见容于中国古代传统社会。此种差异与中国传统的义利观和中国古代对法的谦抑性认知密切相关。中国古代民法结构的这种独特性体现了中国传统"不能与不为"的智慧哲理,正是中国古代民法这样的结构模式才凸显出了中国法律的自主性。  相似文献   

20.
韩国民法的继承与创造大致可以分为五个阶段,并基于特定的时空背景而呈现出显著的阶段性特征。其最重要的成果就是努力摆脱依用(日本)民法的束缚,导入了德国和美国的优秀法理并与韩国的实际情况相结合,由法律实务界和法学家合作提出了民法典修订案。在对民法修订的背景、过程、重点内容及与其相对应的研究方法论进行详细评述的基础上,以国际化为目标,努力将韩国民法与国内法规统一到一起,进而建立韩中日三国民法统一研究小组十分重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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