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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论和谐侦查之法律话语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法治国家,法律具有无上权威,侦查也必受其规制.侦查具有动态性和冲突性,其法律尤其需要体现以人为本.以人为本的"人"包括警察、当事人和社会大众,"本"包括基本权利和特定权利."为本"则应该构建并完善侦查相关法律的自生机制,并重塑其现实内容:警察的合理自由裁量权,当事人充分的救济途径和社会大众相应的知情权.  相似文献   

2.
在当下正在进行的中国自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急剧转价值,但我们对公民法律权利的理解并不一致,这极大地影响了权利的实现.为了求得对法律权利的合理而具确定性的理解,本文通过对法律权利的规范表述形式"可以P"与"可以不P"的意义及其逻辑关系的分析,阐明了不同法律权利的基本界限,澄清了对法律权利理解中的一系列误区.权利之于人的生命与尊严的构成性意义,决定了我们必须努力追求权利并善干分析和把握权利.  相似文献   

3.
权利是被社会认可的自由,自由是被认识和正确利用的必然(规律)。社会认可权利的方式有道德和法律两种,因而道德和法律也就成为衡量权利合理性与划分权利种类的标准。权利不是天赋的,而是社会赋予的。它因人的降生而生成,随着人的能力的增长和社会的发展而变化。权利的历史可分为等级特权和平等人权两个阶段。在现代文明社会里,人权是最基本的权利,其他权利都依附于它,所以背离人权的"权利"是值得怀疑的。近现代社会是一个人们权利意识觉醒的时代,人的任何行为都会以权利为理由,几乎一切社会运动都会喊出"为权利而斗争"的口号,而且也往往会提出一种新的权利要求。因此,我们必须冷静地思考权利的本质,区分其种类,找到判断其合理性的标准。这样,我们才能不陷入"权利的迷宫",正确地区分真假权利,也才会正确地行使自己的权利。  相似文献   

4.
"以人为本"与"和谐社会"的关系是复杂的,和谐社会的存在形式也是多样的,有传统的和谐,也有现代的和谐,这取决于和谐社会的标准与目的.现代和谐是以人为主体的社会系统的自组织有序、优化发展,以非人为本的目标指向不是和谐社会,抽象的人本主义也不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逻辑前提,正确的"以人为本"才是和谐社会的根本指针.  相似文献   

5.
在现行法理学的理论中,法律关系是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并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障。然而,这一理论却存在着明显的缺陷。法律关系并不是单一的权利—义务关系,甚至权利—义务关系在法律关系中并不占主要地位,更为重要的法律关系是权利—权利关系。由合法行为建立的法律关系是一种权利—权利关系,它会受到法律的肯定和相应的保障,并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障;而由违约或违法的行为产生的法律关系,是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它会招致法律的否定,可能会(不排除私法领域的合法"私了")由国家强制力介入将其解除。  相似文献   

6.
彩票是国家为筹集社会公益资金而发行的供人们自愿购买并据以取得获奖机会的凭证。汇集闲散资金,造福社会公益事业,是彩票的本质特征,也是彩票的道德生命和法律生命所在。彩票具有国家性、财产性、合同性、社会性等法律性质。彩票运作中包含着多重法律关系,其核心问题是发行人与购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如何配置。  相似文献   

7.
赋予人工智能以法律人格,也就是赋予人工智能以法律规定的权利与义务。现代民法中,法律人格并不局限于生物学意义上的人。"生物人"与"法律人"分离的立法技术肇始于古罗马法时代。法人、国家乃至河流等均因"更有效地实现特定社会需求"而获得了法律人格,成为法律上的"人"。随着机器学习等新技术的兴起,人工智能已突破辅助性工具的角色,拥有了一定程度的自主性。现行法律体系无法解决人工智能自主行为场景中的权利、责任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衔接问题。一条可能有效的建议是赋予人工智能以法律人格。人工智能的法律人格应该是一种以法人制度为参考,以限定性、工具性为特征的电子人格。人工智能法律人格的设计,应以人类利益为中心、符合社会伦理规范,并以民法制度稳定性、社会秩序与安全为主要考量因素。源于自然法的伦理性要求不必然成为人工智能法律人格的绝对阻碍,技术局限性也不妨碍法律分析的前瞻性视角。  相似文献   

8.
"以人为本"法律观的理论传承与现实解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精神实质.它是以唯物史观为基础的马克思主义法律理论的发展延承,是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中国化的重要成果."以人为本"的法律观强调人是法律的目的与实践者,人是法律的主体与评价者.在当代中国,践行"以人为本"的法律观,必须实现法律观念的更新,同时在制度变革中切实发扬民主,保障人权.  相似文献   

9.
法律、利益与权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利益作为推动社会进步的动力,对经济的发展和法律的进步起着巨大的影响乃至决定性的作用,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作为上层建筑的法律对利益又具有能动作用。承认人们的利益,就必须承认人们需要权利。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首先要承认追求利益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并且不能将权利和利益混为一团,只能将权利看作主体为追求利益而可以采取的行为。为了保障公民权利和利益的有效实现,既要以法律规范的方式赋予人们追求利益自主性的权利,也要以法律的方式规范人们参与市场的行为,同时,法律还应协调好公民个人利益、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关系,并且少数人的权利和利益也应得到法律的保护。  相似文献   

10.
请求权概念被"发现"以来,在大陆法系国家产生了重大影响.然而,有人批判其为非严谨的概念.其实,批评者并没有抓住问题的实质.请求权不是对权利本质的误解,也不违背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而且请求权的逻辑构成并不与法律关系的划分标准相混淆,也并未造成概念的分裂.在民法上,请求权概念非为已被"证伪"的概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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