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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人工智能的意识问题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议题,也是关于人工智能其他讨论的前提性问题。历史上关于意识的讨论很多,我们目前能够得到意识的两个确切定义:第一是主观体验,第二是信息。当我们探究机器意识时,生物自然主义从内在体验的角度去论证机器意识不存在,而技术乐观主义则将意识体验归于计算,以此来说明机器意识的存在。不过,即便是在超人类主义视域下,也没有科学的论证方法能够证明机器意识的真实存在性。我们只能发现,人工智能拥有意识仅可以算作是一个文学性的想象性命题,而人工智能意识问题的重点应该是一个实践性命题,即去探索人工智能的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2.
"后人类主义"的繁复性与不确定性,在给理论提供广阔生长空间的同时,也让人陷入迷惘。由此,美学等人文学科作为人类能够坚守的最后一块阵地,其"元理论"的思考价值逐渐凸显。我们认为,"后人类主义"本质上是对人类生命形态的技术化研究,是一种身体存在范式的思考。后人类时代的身体审美图景主要体现为"人-机合一"的赛博格和"具身化"的人工智能两种形态,体现了审美范式从"对象性"向"非对象性"的过渡。因此,后人类时代理应坚持回归"元身体"的美学理论。这是人类尝试打破二元对立传统,走向意识与物质、身体与心灵、人类与机器和谐共存的美学愿景,也是未来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新起点。  相似文献   

3.
4.
人工智能伦理研究最根本的目的是增进人类的繁荣福祉,但是,学界存在着不同的理论主张:“人工智能体中心论”主张应当使人工智能体符合人类伦理规范,有必要对它们进行伦理设计、监管;“关系情境主义”主张人是人工智能伦理的中心而非智能体,人工智能伦理应当是关于“人类善的伦理”;马克思主义道德学说的“语境主义”则从唯物史观的高度将生产力、道德、人的自由联系起来,从而从新的高度奠定了人工智能伦理范式基础。  相似文献   

5.
置身于人工智能时代,当代写作已无法以限度之名逃避与人工智能作者的竞争,写作的主体性问题进入反思领域。透过主体论诗学的人性神话与后人类主义的激进想象,人工智能写作在人机交互的间性主体和机器的他者维度得到重新思考。人们需要警醒自身的人类中心主义与技术主义的乌托邦幻想,在通向行动的道路上不断适应智能的发展,承认主体性的媒介性存在方式,与机器、赛博格、人工智能在内的生态圈保持互生关系,才可能在新的历史境遇中激活人工智能时代写作的主体性。  相似文献   

6.
综合工业革命、机器革命、自动化革命三种视角来看,当今人工智能与物联网等新技术正在引发一场"超工业化革命",作为现代机器的智能自动化革命,标志着人类社会生产"智力"器官开始发育,并将锻造出"物联网+人工智能"这种终极性生产范式,它是在工业化、机器动能自动化革命及生产的"体力"器官发育成熟之上锻造出的"机器体系+电能"范式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现代科技及其在物质生产上的工艺应用等革命性、累积性、体系性发展的新成果,将进一步加速资本主义及其生产关系自我扬弃的进程。重构马克思生产工艺学批判,对于在实践上抓住这场超工业化革命发展机遇、推动中国理论自主创新等具有多方面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7.
乔丽英 《天府新论》2007,(5):97-101
结构化理论是吉登斯学术研究当中最具原创性的理论,它是立足于日常生活世界的本体论研究。作为行动主体的行动者具有一种能动性。这种能动性是一种"所做"而不是一种"所欲"。能动性与权力逻辑地关联在一起,权力是一种转换能力。具有能动性的行动者是知识人,有意图行动的意外后果表明行动者的能动性是受限制的。  相似文献   

8.
9.
人工智能生成物的独创性标准直接影响到其作品资格的认定,具有重要意义.应该以"独立创作、源于本人"和"最低限度创造性"作为独创性构成要素,采用独创性主观标准,以人类干预引领和保障科技向善.司法实践中,构建人类干预评价模型,将案例抽象为人类干预情形组合,可解决独创性主观标准之客观化问题;构建人类干预条件模型,归纳人类干预情形组合与著作权保护之间的关系,可解决独创性主观标准之门槛问题.  相似文献   

10.
孙中山研究为学人百年来接力耕耘的重点领域,曾于20世纪80年代至21世纪之交被誉为"显学"。本文在分析显学"困惑"因由的基础上,提出几点思考:未来的孙中山研究,既要拓展孙氏"个体身份"的多重维度,又要深化孙中山"不同团队"的复杂层面,以还其人之本原;既要研究其"中国式"路向的独特建树,又要深化其对世界的贡献,以表其功之辉煌;既要将孙氏的思想接载当今的"地气",又要发掘新史料以升华"底气",还要恢复学术争鸣之"元气",以彰其"用"之价值。甚者,学人的学德、学风与学品之升华,诚为孙中山研究深化之关键。  相似文献   

11.
王子威 《东岳论丛》2024,(1):125-135
以ChatGPT为代表的大语言模型由于其在自然语言处理方面展现的强大能力而引起多方深切关注。人工智能能否“理解”自然语言以及这种“理解”与人类的理解有何不同?从这一问题出发,需要详解基于人工神经网络架构的大语言模型的语言处理技术过程,深入探寻人与语言的关系,揭示在人工智能将语言视为工具性数据和人类将语言视为存在性中介二者之间有着根本区别。语言作为工具所带来的客观性闭锁和语言作为存在所展开的生成性活力之间的区别决定着人工智能的“理解”和人类的理解完全不同。人工智能将语言视为工具性符号是基于科学的认识论而欠缺一定的时间和历史维度,对数理逻辑的依赖和与事物现实的割裂极易导向一种为适应标准化人工语言而损害创造性自然语言的技术异化。面对得益于巨大算力而飞速发展的人工智能,人类的出路是在安全利用工具的同时依然保有着对个体有限性的自觉,依靠语言和经验的连接,坚守理解和时间的统一,也正是在这种语言和理解的存在性中显现着一条可从容应对技术异化的路径。  相似文献   

12.
“问题与主义”之争触及到一些时代关注的焦点,反映出“五四”前后中国思想界异常丰 富而活跃的动态。与那次争论相关的一个后续发展,是“空谈”成风导致“实行”的凸显。一旦实干成为 主导的倾向,思想和知识都可能退居二线,甚至连“知识”本身的含义都可能转变。这样一种双重的转变 可能意味着读书人在整个社会中地位的下降,而那些欲追赶时代的读书人或不得不进行某种程度的自我约 束,甚至自我否定。  相似文献   

13.
人工智能训练数据制度的构建,应置于“智能涌现”的观察视角之中。“涌现现象”和“涌现论”在不同学科都是传统命题,而在人工智能时代“智能涌现”又成为新的关注焦点。对于训练的数据,应注重著作权保护和个人信息保护,但同时亦应在合法框架之下尽可能采集大体量数据和高质量数据,多元数据采集主体负有一系列义务。对于数据的训练,则旨在突出数据的利用规则,通过价值嵌入与技术支撑,防止“智能叛变”,实现数据训练目标,并直接影响人工智能的“输出端”。训练数据制度的构建内嵌于人工智能治理之中,在遵循人工智能伦理准则的基础上,“好的数据”原则应成为一个新视角与新范式,通过涵盖“伦理”之内与之外的实践,使人工智能中的数据制度超越抽象性而更具实践性。  相似文献   

14.
李荣海 《青海社会科学》2003,(3):115-118,114
20世纪是文化多形态发展的世纪 ,尤其是其后半叶 ,一种“后”性思潮更是接踵而至。后现代主义、后政治学、后文学、后历史学、后社会科学…… ,一道道缭乱的理性之光闪烁于文化星空。这一奇特的文化景象虽然已引起了学术界的研究兴趣 ,但其整体价值在分散的研究领域却被消蚀了 ,人们获得的是“只见树木而难见森林”的破碎印象。“后”性思潮出现的原因是什么 ?其表征的时代精神如何 ?它是否隐示着文化的未来趋势 ?对此 ,只有在通过对这一总体文化景观的研判之后才能作出回答。一、“后”性思潮形成的原因“后”性思潮在西方社会大面积出现决…  相似文献   

15.
任景辉  李丹琦 《理论界》2007,(11):158-159
技术的统治作为虚无主义的产物,不仅仅是存在的遮蔽,更是人自身意义的失落,这是技术统治所导致的必然结果。本文正是通过海德格尔对虚无主义与技术统治的关系的分析作为切入点,深入分析了技术统治下的人的意义失落的表现,并且进一步探讨了人的“救渡”在自身方面何以可能,为克服虚无主义提供了一个新的“视域”。  相似文献   

16.
张金荣  彭萧 《学术研究》2023,(5):69-75+187
“创熟”的实质与核心就是通过激活和整合社区治理的各项存量资源和要素,实现社区公共事务的有效治理。“创熟”工作有效实施的背后在于遵循了一条可适的“治理共同体”逻辑链条,即“情感—利益—组织—命运”框架,该框架有效打通了“结构与行动”及“资源结构与规则结构”之间的互动关系,形成了以情感、利益、组织、命运等社区资源结构为逻辑主线,以情感沟通培育、利益矛盾化解、主体合作共治、思想文化塑造等行动策略及其相应的情感联结、利益协作、组织保障、文化引领等结构化机制为内容体系的社区治理共同体“一体两翼”模式。  相似文献   

17.
廖明一 《南方论刊》2020,(7):83-84+102
近代哲学建立的"人本主义"确立了人类看似无可撼动的"主体性"地位,但随着科技发展、资本膨胀,人的"主体性"正不断受到挑战。后人类主义提出人的身体将被技术大幅改变,特别是在赛博作品中,这种假设正在改写人类的定义。本文认为以《银翼杀手2049》为代表的赛博朋克作品颠覆了传统的"主体性"定义,在虚拟现实等技术高度发达的未来,"主体性"的概念将被重新书写。本文将从影片中人的"赛博格化"与"符号化"入手,分析"主体性"面临的挑战与新生,一个打破主客体界限的未来正在敞开。  相似文献   

18.
《江西社会科学》2018,(2):192-200
我国的量刑规范化改革持续推进已十年有余且已取得巨大成效,理性地检视不难发现,在此过程中一直存有量刑机械化之倾向。该种思潮实际上是在挤压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基础上追求所谓的同案同判,不仅不具有可行性,而且本质上是以"机械正义"取代"个案正义"。我国量刑改革对机械化量刑进行扬弃也应从传统非技术性路径与新兴技术性路径两个维度予以展开。尤其是在人工智能逐步走进法学研究及司法审判视野的当下,更有必要在辩证批判机械化量刑思潮的基础之上,探讨人工智能于量刑实践运用的限度及其前景,确立人工智能技术手段于量刑实践积极效能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其无法取代法官的客观现实,进而在合理界定人工智能理论定位的基础上使得裁量化下的个案正义得以实现。  相似文献   

19.
20.
刘鑫 《云南社会科学》2020,(6):138-145+185
洛克"财产权劳动学说"作为证成财产权正当性的重要理论,常被用于论证知识产权制度的正当性,并成为知识产权制度的理论指引。但基于人工智能主体资格的缺失性及其智力创造方式的特殊性,以"财产权劳动学说"中"共有""劳动""需求"三要素为导向而建立起的知识产权法律规则面临着制度失灵的挑战。为此,不仅需要结合人工智能的自主创造特点对传统"财产权劳动学说"进行解释论层面的梳理,更需要立足人工智能的属性,以"财产权劳动学说"三要素为出发点,对既有知识产权法律规则进行立法论层面的改造,以此确保知识产权法对人工智能创造物法律保护与"财产权劳动学说"之间的理论契合,从而化解人工智能对知识产权制度所带来的挑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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