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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定之否定作为事物发展的基本规律,是事物自身矛盾运动的结果,矛盾的解决形式,这种解决是在对以往一切发展优秀成果继承基础上进行的。中国土地制度的双重"否定之否定"昭示了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深刻把握,代表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方向,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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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利希的法社会学的课题是对法规、法律制度的形成、法的发展以及法的结构和功能同社会的关系进行理论性的研究,客观地观察分析法领域中促使法形成的各种社会现象,认识法律结构、法律发展的规律性。日本小林直树教授的宪法社会学的课题是对一定的社会条件以及国民意识怎样支持和否定宪法、对解释宪法的价值和条规、对宪法功能等进行实证分析。每个国家、每个时代的政治和社会条件不同,因而宪法根据国家和时代的不同而各异。在本质上决定政治的社会条件是经济条件,人们是根据生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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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化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法律文化传统的国家、地区在相互借鉴、相互影响的基础上继承与发展,并最终形成自己的法律体系。我国民事诉讼法产生与发展的过程也反映了这一规律。一、产生之初的法处于民事、刑事法律不分,实体法、程序法不分的状况法是阶级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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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认知中国法院案例指导制度的价值和功能,应该聚焦于“同案同判”及其内含的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要求采把握.“同案同判”的确切含义是“同样案件同样判决”.“同样案件”是指在定性分析上确定待决案件的事实与指导性案例的事实在整体性质上是否涉及相同的法律问题,以及在定量分析上看两个案件的具体情节是否可以视为相同;“同样判决”则是指相同的法律认定以及相应的肯定或否定的法律后果.指导性案例是适用法律的成例,并在此基础上具有生成裁判规则的“法律续造”意义.对指导性案例的价值,不应该在克服所谓的制定法局限以及否定甚至消除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意义上来认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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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庭结构的变化战后,随着新宪法的制定和民法的改正,日本的家庭制度发生了巨大变化。战前一直施行明治民法规定的家庭制度。明治民法的家族法于1898年颁行,其家族法规定,家由家长统治,家长和家产由长子继承;婚姻须经父母同意,女子在家庭中没有法律地位。这种家庭制度是以德川时代的武士家族制度为样板而制定的,所谓武士家族,就是父权制大家庭。明治政府把德川时代的以忠孝为本的父权制大家庭制度承袭下来,以强化天皇制的政治体制。战后颁行的新宪法和改正的民法,从法律上否定了战前的家庭制度。1949年颁布、1947年施行的新宪法第24条规定,尊重家庭成员个人的尊严和男女本质上的平等。基于这一新宪法的规定,1947年改正了民法,1948年开始施行。新民法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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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现代知识观其非确定性的理论来源,在古代、近代、现代等传统知识观中都有迹可循,特别是继承和张扬了现代知识观中一些主观性和相对主义等非确定性的思想.它并非完全摒弃了以往的知识观,对近代知识观有一定程度上的继承,不仅在发展中出现的建设性后现代主义中较多的吸收了现代主义中的因素,在早期以否定性面目出现的后现代主义对现代主义也有继承性一面.后现代主义思想家们的共同倾向是对力图构建一种有着确定性和统一性的理论和知识大厦的基础主义进行批判.后现代知识观和传统知识观之问是一种否定性的继承关系,在否定的基础上进行某些继承,继承的结果是远离了现代性,表现为一种断裂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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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非凡的诗歌成就是世人所景仰的,而成就的取得,与其对建安风骨的继承、创新有着密切联系。作者从李白的个性风貌及其所处的时代特征入手,分别从四个方面论述了李白对建安风骨的继承与创新,即“感时”、述志”、“尚情”、“唯美”。指出建安与盛唐虽相隔数百年之久,而时代总精神相通,诗人的思想倾向相近,因而李白对建安风骨“转益为师”而又大胆创新乃是必然的。文章最后认为,文学同任何其他事物一样,是遵循“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这一规律发展的。作为唐代代表诗人李白,便是自觉地遵循了这一规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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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行政法原则的地位——走出法源学说之迷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主流行政法学中包含的"原则亦法论"和"单一法源论"存在着内在的紧张.通过否定不成文原则的法律地位或是全面接受不成文法源形式来协调二者的努力均面临困难.这种困难症结在于我们把法的表现形式与法律识别标准混为一谈.解决办法在于从形式的行政法规范识别标准转向实质的识别标准,在接受不成文法源形式的同时,以实质的识别标准确定包括行政法原则的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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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财产继承制度比较浅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继承制度是家族制度的重要内容,对社会的发展起着特定的制约作用。本文拟通过对中日两国财产继承制度的不同形态及其原因的比较,探讨继承制度对中日两国经济发展的影响。一世界各国的家产继承制度各有特色,但基本上有两种:一是诸子均分制,一是长子继承制。长子继承制是西欧封建社会较为普遍的继承制度,中国是实行诸子均分制的典型,日本则是由诸子均分制转而实行长子继承制的。在日本历史上,从律令时代开始,由于受中国法律的影响,曾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实行“二元主义”的继承制度,即断嗣继承和财产继承。所谓断嗣继承是指继承人(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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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的正当性问题是政治哲学和法律哲学的核心问题.拉兹构建了服务性权威观,并将服务性权威观的依赖论、常规证成论和优先论这三个命题运用到法哲学中,倡导一种有限且敏于语境的法律合法权威观念.他认为法律是否具有合法权威以及所具有合法权威的范围因人而异、因具体情形而定.这一理论观点否定了公民服从法律之一般政治义务的存在,其理论旨趣在于捍卫公民的自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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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作为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形式,渊源于古老的罗马法。在十二表法时期,代位继承虽然尚未成为一项明确的法律制度,但已有家子先于家父死亡时,该家子之子(不论人数多少)即可以成为正统继承人,共同继承该家子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的规定。至查帝时期,代位继承不仅已经成为一项明确的法律制度,而且其适用范围已由家子扩大到所有直系卑亲属、直系尊亲属及兄弟姐妹,唯不适用其他旁系血亲。发展至今,代位继承已普遍为各国的民事立法所确认。但因各国情况有别,具体规定则往往各不相同,表现出各国代位继承的不同法律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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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主义、人文主义为线索进行考察与比较,对于认知、理解近代法英两国法治现代化的差异和不同具有事半功倍的效果.原因在于,二者是法治现代化的思想根据,而其他只是法治现代化的制度表现形式.事实表明,受科学主义影响的法国和受人文主义影响的英国在近代法治现代化进路中表现出了明显的差异和不同:法国的法律发展表现为全新性和反传统的断裂性,英国的法律发展表现为继承性和连续性;法国倾向于法条主义的法治模式,英国则倾向于程序主义的法治模式;法国在法制建设中强调国家主义,英国在法制建设中注重以社会自治为中心;法国的法治模式倾向于否定多元和消灭冲突,英国的法治模式倾向于承认多元、包容和平衡冲突.以科学主义、人文主义为视角阐释型塑法英两国法治现代化差异的深层原因,具有较强的解释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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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除了法定继承之外,遗嘱继承是公民私有财产继承的另一种方式,这是不言而喻的。但是,近年来各地编印的民法专业教材,还没有将“公民遗嘱自由处分私有财产”作为我国继承制度的一个基本原则。解放初期五十年代,我国的民法研究工作者中,有人提出着重保护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无足轻重的见解。建国以来,遗嘱继承制在我国没有得到提倡和推行,法定继承的观念在广大群众的头脑中根深蒂固。我认为,公民遗嘱自由处分私有财产是遗嘱继承制度的理论原则,公民遗嘱意志的自由应受我国法律的保护,我国的继承制度应以遗嘱为继承的原则,无遗嘱时,始依法律的规定。因此,认识和研究遗嘱自由处分原则及其局限性,提倡推行遗嘱继承制,对于保障公民的继承权益和减少继承争产纠纷,是有重要意义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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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一直是学术界和实际工作部门讨论的热点问题,遗憾的是,讨论至今尚未形成公论.反对对村委会成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的观点秉承的是一种规范法学的思维路径,主张从消极的否定方面规定村委会成员候选人限制性资格条件的观点运用的是法社会学的思维路径.为了维护法律体系的逻辑性和统一性以及法律权威,同时保证<村委会组织法>实施所要达到的社会效果和社会目的,村民选举委员会可以根据法律、法规,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依法明确一些限制性的条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