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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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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本权利存在位阶秩序。基本权利位阶秩序对私法立法和司法具有效力。基本权利位阶秩序要求私法立法不得与其相悖,当其变化时,私法须及时调整。实践中,私法立法可能滞后,导致二者间的矛盾,并产生法院依据基本权利位阶秩序衡量私权利冲突的必要性,这是晚近宪法私法适用的根本原因。实质上,宪法间接适用是普通法院对私法原则或不确定概念所作的合宪性解释或控制。权利位阶秩序上,我国宪法与私法不相一致,面临着在宪法和私法上对权利位阶秩序双重调整的任务。在此期间,人民法院可以在私人诉讼中采用宪法间接适用模式,进行个案救济。  相似文献   

2.
基本权利应受限制有其法理层面的原因,其理论原点是作为权利主体的人是有其人性缺点和弱点的,直接原因是解决基本权利之间的冲突,内在法理是基本权利自身具有受制约性和限定性,现实性因素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与国家公益从而最大化地保障基本权利,从权利主体自身缘由而言滥用基本权利也应当对其进行限制。当然,限制基本权利的目的是为了使国家更好地保障基本权利,而且国家限制基本权利也应遵循一定的原则。  相似文献   

3.
在古典宪政主义时期,基于自由主义以及由此形成的“国家—社会”二元关系,宪法基本权利体现为公民与国家的关系,民事权利体现为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二者在权利客体上有重合部分,但在请求权内容上则是相异的。在现代,出现了宪法基本权利适用范围膨胀的趋势,其典型代表“宪法第三人效力”已涉及到传统的民事领域。对此,宪法学一方面要对相关理论与制度进行调整,以适应社会需要;另一方面也应谨守宪法规范的界限,确保宪法和宪法基本权利能够在适当的范围内发挥出最大的效用。  相似文献   

4.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其本质内容就是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自宪法颁布以来,我国公民权利宪法保护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与此同时,我国宪法在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方面也存在着不尽完善的地方,有必要对我国宪法中公民基本权利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适当论述,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相似文献   

5.
在社会转型时期,宪法与社会变迁之间经常会产生冲突,使得一些改革措施面临违宪性争议。宪法与社会变迁之间产生冲突的原因主要有:宪法的滞后性与社会的发展性之间的矛盾;宪法至上理念与宪法工具主义思维之间的背离;宪法形式上的至上性与实质上的非至上性之间的割裂。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宪法与社会变迁之间的冲突,需要将当前宪法由"总章程"式的宪法模式转变为原则性的宪法模式。  相似文献   

6.
“国际人权宪章”生效后的近40年中,受到国际人权法的启发和影响,各国宪法基本权利制度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基本权利的主体从公民逐步扩展至所有人;基本权利的内容从公民及政治权利扩展到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基本权利的保障从传统的公权力保障扩展到有专门人权机构参与的保障;基本权利的救济途径从普通的司法救济、宪法救济扩展到国际机构的救济。国际人权法日渐增强的监督机制、各国对国际人权法的普遍接受、宪法对国际人权法的高度定位等因素,为国际人权法促成基本权利制度的变迁创造了条件。  相似文献   

7.
公民基本权利脱胎于近代自然权利,它是以防范政府权力为其根本功能的.以自然权利为内容的基本权利谱系至19世纪末20世纪初又增添了新的权利内容,即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随着资本主义的高度发展,社会中出现了拥有巨大社会性权力的法人组织,而它们虽从属于私法主体,但却有别于一般个人私法主体,它们所具有的社会性权力实际上类似于国家权力,它们实际上形成了一种"私人政府",能够支配和影响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对于这些能够影响公民基本权利实现的私主体,仅仅运用私法手段进行调整显然无能为力,所以公民基本权利效力即达及这些"私人政府"组织,但不能延及一般私法个人.所以公民基本权利作为抵抗与防御政府的基本功能没有改变;因而,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还主要依仗宪法.通过建立宪法诉讼与宪法救济机制得以实现;其次私法法人主体侵害了基本权利的案件,对这类案件单靠私法自身体系是无法得到解决的,因为它超越了私法领域而进入了公法领域,所以这类案件还主要通过宪法得以解决.  相似文献   

8.
作为宪法客观价值秩序的人性尊严和自由民主秩序,作用于基本权利和国家机构两个部分,形成了国家机构与基本权利的内在联系,以此价值秩序为判断标准,可以构建基本权利保障的内核与外延的"发散"型评价机制,进而实现对基本权利宪法保护手段强、弱的确定.这一发散型评价机制又称基本权利辐射模型,主要包括"核权利"、"质子权利"和"电子权利"三个具有包客关系的方位,"控制力"是联系三者的桥梁,控制力的大小是对基本权利外在表现权利定位与定性的标准.以此辐射模型为基础分析"隐私权",可以较为清晰地厘清隐私权错综复杂的相关问题.其他基本权利的研究亦可以此模型为基础.  相似文献   

9.
本文采用比较分析和价值分析的方法,介绍公民基本权利具体化应遵循由抽象到具体、由概括到明确、由静态到动态、由确认到交互的基本原则。在对宪法进行修改时,应对基本权利的内容予以必要的扩充,对基本权利内容的规定也要明确,从而体现宪法限制权力、保障权利的宗旨;应使基本权利在一般法中均得到明确、具体的规定;应在宪法中确认宪法的直接效力,同时赋予人民法院对宪法的解释权;在宪法中增加未列举权利的条款,确立公民基本权利全面保护的原则。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 ,随着我国社会政治生活的发展变化和人民权利受到侵害而产生的纠纷不断涌现。有的能用普通法律救济可以解决 ,而有的在具体的普通法律中却找不到相应的法律根据。在这种新的形势下 ,法官如何突破以往的惯例 ,直接运用宪法规范作依据来断案就显得尤为迫切 !由此引发了本文的旨意“宪法如何救济或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 ?”一、理论误区 :宪法保障等于宪法司法化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需要通过双重保障才能具体化 :一为宪法保障 (宪法救济 ) ,一为普通法律保障 (普通法律救济 )。前者表现为抵制国家权力侵犯公民权利 ;后者通过立法机关制…  相似文献   

11.
1982年宪法颁布以来的宪法实践证明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取得了显著成就。1982年宪法在公民基本权利方面因为吸取"文革"教训而规定得充实、明确、具体,之后的宪法修正案有关人权、私有财产等的规定使得公民基本权利的内容更加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使公民基本权利通过立法被具体化,公民权利意识得到增强。宪法有关公民基本权利的30年实践有行政主动推动、先权利后自由、违宪问题自我纠正三个特征。面临的挑战主要表现在:法律法规甚至内部文件违宪的问题还没有很好地得到解决;宪法中所规定的权力关系在实践中的表现并不理想,这种状况严重影响着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公民对宪法保障基本权利的要求日益增强,而宪法却未能很好地满足这一需要。  相似文献   

12.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现代宪法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国家制度民主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现代世界各国宪法(包括资本主义类型宪法和社会主义类型宪法)对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都比早期宪法更为重视。所谓公民权利是指受宪法和法律保护的公民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享受的权益和行使某种行为的可能性,公民义务则是法律规定的公民对国家和社会应该履行的一种责任。由宪法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被称为基本权利和义务,它对于其他各项权利和义务说来,具有首要的意  相似文献   

13.
冲突管理     
“冲突”在组织运行过程中是必然存在 的事情。处理得好坏与否,将对组织内部人与人之间有效合作关系产生不同影响。因此,有必要对冲突进行管理。 所谓冲突管理, 就是指只要冲突没有实际妨碍有关各方正常关系,冲突就算是得到了管理。冲突并不都是有形的现象,相反,它还存在于当事人的头脑之中。所以,要对冲突进行  相似文献   

14.
作为基本权利范畴的"人之尊严"是人的生命尊严与社会尊严的统一,体现为个体生命的人存在于社会之中,获得社会的尊重而区别于其他存在物的高贵与庄严。这种高贵与庄严通过人的自主、自由、自觉的活动得到确证,自主、自由与自觉构成人之尊严的内核。这种作为基本权利范畴的"人之尊严"以三重不同的形态存在着,即作为人权本源的"人性尊严"、作为基本权利价值原则的"人之尊严"和作为个别基本权利存在形式的"人格尊严"。这三种不同的形态呈现出由抽象到具体、由类到个体、由理论到规范的递进逻辑。按照这样的逻辑来构建宪法意义上的"人的尊严",要求我们从宪法的人权本源理念上确立人权源于人自身所固有的尊严的观点,在宪法权利规范上要不断完善人格尊严权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15.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适用条件是:上位法与下位法在客观上处于不同的法律位阶,上位法与下位法之间在内容上相抵触。上位法优于下位法规则的适用主体包括立法者和法院,行政执法者适用该规则存在诸多现实困难。法院适用上位法优于下位法规则的理想方式是直接选择适用上位法,且要处理好和就近适用规则之间的关系。上位法优于下位法规则的适用存在许多难题,该规则在宪法与法律间冲突的适用性、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法律之间的位阶关系是其中的典型问题。  相似文献   

16.
张翔 《浙江社会科学》2023,(9):31-38+157
在中国宪法史上,对于基本权利限制的规定方式,有着从“法律限制主义”到“宪法保障主义”再到“法律保留原则”的“否定之否定”的曲折变迁。旧中国的制宪多采“法律限制主义”,无法为基本权利提供有效保护。受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宪法的批判的影响,中国共产党人早期采“宪法保障主义”或者“绝对保障主义”立场。但在反思1975年宪法和1978年宪法缺陷的基础上,1982年宪法采纳“基本权利可受限制”的务实观念,对基本权利的法律限制作出规定。伴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完善,借由《立法法》等重大立法以及相关的宪法实践,现代立宪主义意义上的法律保留原则得以最终确立,并不断得到巩固。  相似文献   

17.
现代社会中,有一些相互冲突着的社会现象和权利要求,法治的任务就在于协调和解决这些权利冲突和利益平衡。隐私权是近年来获得国际社会普遍认同的宪法权利,新闻传媒负载和体现了表达自由并构成民主法治社会的重要机制之一。两者作为现代社会的基本权利存在着矛盾和冲突,需要对其权利冲突和利益平衡予以高度关注和深入研究。本文在对隐私权权利界定和新闻传媒功能阐述基础上,分析了两者冲突的原因和表现,提出了两者的利益平衡原则和新闻传媒的抗辩原则。  相似文献   

18.
民族与民主的冲突源于多民族社会的文化异质性与民主社会所需要的文化认同之间的矛盾。其集中地体现在三个方面:制度设计层面上,民主制度的多数原则同民族利益之间的冲突;在文化心理层面上,民主的沟通机制同民族文化认同的冲突;在国家制度层面上,政治一体与文化多元的冲突。而要是实现其整合,超越“民族宰治民主”与“民主游离民族”,则需要从削弱民族属性与倾斜民主制度两个方面着手,并依靠政治经验与政治智慧解决多民族国家的民主整合问题。  相似文献   

19.
宪法是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规定的权利叫基表权利,它决定着公民在国家中的法律地位,是公民在社会和国家生活中最主要、最根本和不可缺少的权利。近些年来,虽然国内有不少学者对我国《宪法》中公民的基本权利的规定提出了很多中肯的建议,但笔者以为,仍有一些待完善之处。  相似文献   

20.
"基本义务"与"基本权利"属于不同层次的概念,相对于后者,宪法上的"义务"及其理论尚处在"不成熟状态"。宪法学的难题在于如何在基本权利体系中确立基本义务的位置,并探寻二者之间的关系。基本义务的规范内容及其效力需要立法进一步具体化,"宪法义务"和"法律义务"的二元区分强调对于法律课以公民义务之合宪性控制。正确的立场是把基本义务与整体宪法秩序相联系,考察国家权力、公民基本权利以及基本义务之间的关系,即刷新宪法权利和义务理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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