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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7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首届<罗马规约>审查会议通过了<罗马规约>修正案,明确规定侵略罪的定义和对于侵略罪行使管辖权的条件,赋予联合国安理会对于侵略行为的部分认定权.我们应当正确理解国际刑事法院对于侵略罪行使管辖权的条件,选择适当时机早日加入国际刑事法院.  相似文献   

2.
国际刑事法院的建立及其基本文件《罗马规约》的通过,标志着对于国际性刑事犯罪的管辖和处理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这个证实正义理论的尝试性突破在国际司法正义实现的进程中起到积极作用。由正义与司法正义两者之间的联系凸显司法正义在实现正义过程的重要地位,而承载着实现国际司法正义重要使命的国际刑事法院及《罗马规约》其成立目的、机构运行的司法独立性质、法学理论视角下矫正正义与程序正义的充分结合使其在体现司法正义方面更优于以往国际刑事审判机构。  相似文献   

3.
国际刑事法院的设立,对惩治和威慑严重的国际犯罪、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具有积极的法律意义。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必然涉及主权国家国内法院的刑事管辖权,归根到底与国家的主权问题密切相关,因而,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问题,一直是国际刑法学界争议的焦点问题之一。中国应结合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的性质特点,完善相应的国内立法。  相似文献   

4.
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分为属人管辖、属时管辖、属地管辖和属物管辖四方面。国际刑事法院管辖的是整个国际社会关注的最严重犯罪。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与国家主权有着内在的、必然的联系,但国家主权先于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  相似文献   

5.
随着中国加入国际刑事法院的呼声见涨,如何实现中国刑法与《罗马规约》的协调已成为当下我们需要研究和探索的问题。排除个人刑事责任事由是直接影响刑事责任有无和大小的重要因素,因而《罗马规约》用几个条文对其做了系统和明确的规定,而在我国刑法中,排除个人刑事责任事由的规定则分散规定在不同的章节中,不仅系统性和明确性不够,而且有些内容与《罗马规约》的精神亦不尽一致。毫无疑问,排除个人刑事责任事由如何适用、其涵盖的范围如何都直接影响刑法的效力范围和适用效果。因此,对此问题进行比较研究对全面贯彻《罗马规约》精神,有效维护国家主权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应以合法性原则为基础,以国际刑法的二重性为线索,综合大陆刑法与英美刑法的法律观念合理确定排除个人刑事责任的基本范围。并以此为前提,通过完善我国刑事立法努力实现我国刑法与《罗马规约》的协调。  相似文献   

6.
向国际刑事法院移交人犯问题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国际刑事法院的移交制度有别于国家间的引渡制度,有其独特之处。各国在与国际刑事法院开展移交合作的过程中,既遵循一些共同的规则,也有一些不同的做法。我国虽然尚未加入《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但也可能会遇到与向该法院移交人犯有关的合作问题,因此有必要在了解移交制度基础上,参考借鉴其他国家的做法,研究我国处理类似问题的法律对策。  相似文献   

7.
曲涛  王小会 《阴山学刊》2007,20(3):87-94
国际刑事法院是世界上第一个常设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其管辖权补充性原则直接影响着缔约国和非缔约国的权利和义务,关乎国际义务与国家主权的均衡协调。《罗马规约》对于管辖权补充性原则进行了多层次的规定和要求,但同时也存在有关非缔约国主权、案件不可受理性和“一罪不二审”的例外与冲突。对于检察官重复启动调查、起诉程序以及修改、追加指控或代之以较严重的指控的权力,应当实施限制次数和间隔时间的制约措施。  相似文献   

8.
论建立国际刑事法院的法律意义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罗马规约》的通过及国际刑事法院的建立 ,与《联合国宪章》正义、和平的基本精神一脉相承。在国际社会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下 ,《罗马规约》为国际化法治进程提供了发展契机。对于惩治已然犯罪的实然性、威慑未然犯罪的应然性方面 ,新诞生的国际刑事法院作为国际特设刑事法庭缺失的弥补 ,会成为国际社会惩治严重国际犯罪的最佳法律武器。  相似文献   

9.
国际刑事法院对非缔约国国民行使管辖权,是主权国家让渡部分主权的结果,未对非缔约国主权造成冲击,众多的国际公约中都含有管辖非缔约国国民的条款,实践中也不乏国际刑事审判机构管辖非缔约国国民的范例;《罗马规约》中体现补充性原则的条款为非缔约国维护权益提供了便利条件;《罗马规约》中的个别条款对非缔约国是不公平的.但从总体上讲,法院对非缔约国国民行使管辖权具有合法合理性.  相似文献   

10.
田小丰 《理论界》2012,(4):55-59
国际刑事法院对非缔约国公民的强制管辖权与国家主权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一直是国际法学界关注的焦点,也是国际刑事法院实践中最受争议的方面。国际刑事法院对非缔约国公民的强制管辖权作为一种补充原则下的普遍管辖权,是有限国家主权理论的体现,是国际法理论新的发展。尽管目前国际刑事法院在对非缔约国公民行使管辖权的实践中遭遇到一些困境,特别是在苏丹达尔富尔案中,受到了涉案人及有关国家的抵制,但随着缔约国的增加,通过与非缔约国的有效合作,其必然会对国际刑事司法的发展和人权保护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相似文献   

11.
关于网络犯罪国际刑事管辖权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在网络犯罪案件中如何适用刑事管辖仍然是国际社会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网络犯罪可分为网络侵害犯和网络工具犯,网络犯罪的无区域性和虚拟性不可避免地动摇了传统刑事管辖的基础。网络犯罪刑事管辖权应当由国家来行使,以犯罪行为在现实空间中的归属而不是以网络空间作为划分刑事管辖权的依据。确定网络犯罪国际刑事管辖权应以传统刑事管辖理论为基础,以“侵害关联性”原则来限制犯罪地。在解决网络犯罪国际刑事管辖权的冲突方面,应确立实际控制和先理为优原则,各国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多边国际公约以及司法协助的双边条约。  相似文献   

12.
从法治的角度看,我国法院管辖范围的欠缺是:法院不管辖宪法案件和抽象行政行为。法院不管辖宪法案件,宪法中的民主、公民基本权利、国家法制的尊严和统一性等就得不到充分的司法保障;仅仅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宪法的实施困难很多,监督难以落到实处。法院不管辖抽象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就成为法律灰区,枉法行政和腐败现象也从而滋长。实际上我国宪法已经为法院管辖宪法案件和抽象行政行为提供了足够的依据,为了弥补我国法院管辖范围的欠缺,可采取以下两项措施:一、由全国人大通过专门立法,授权法院管辖宪法案件,同时确立法院管辖宪法案件的具体形式和程序;二、由全国人大修改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废除其中有关排除法院管辖抽象行政行为的规定,转而明确规定一切行政行为均应接受司法管辖。这对于推进我国法治化进程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相似文献   

13.
李政宁 《阴山学刊》2004,17(5):105-109
咨询管辖权是国际法院的两大管辖权之一。国际法院通过对重大法律问题提出咨询意见,既促进了争端的解决,又促进了国际法的发展。为了进一步发挥国际法院的咨询管辖权,在综合不同改革建议的基础上,认为授予联合国秘书长咨询请求权是扩大国际法咨询管辖权的最佳选择。  相似文献   

14.
论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刑事诉讼中的管辖是指公安司法机关立案受理刑事案件的权力。幅员辽阔、刑事案件种类繁多 ,使刑事诉讼的管辖呈现明显的复杂性。尽管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刑事诉讼的管辖问题作了原则性的规定 ,有关司法解释也尽可能对此作了细致的规定 ,但是刑事诉讼关于管辖的规定具有非绝对确定性。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影响 ,司法机关行使刑事诉讼管辖权时还有一定的功利性。被告人等刑事诉讼主体为追求刑事诉讼程序正义、结果公正 ,在司法实务中已经对刑事管辖权提出异议。故笔者不揣冒昧 ,就确立我国刑事诉讼管辖权的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15.
国际刑事法院在实现国际正义和维护世界和平方面的作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近启动运作的国际刑事法院是国际刑事司法制度发展史上的一个重大突破。但是,受国际政治因素制约,国际刑事法院在借助于惩治诸如战争罪等最严重的国际犯罪以实现国际正义和维护世界和平方面只能发挥十分有限的作用。  相似文献   

16.
我国已正式成为WTO成员国,这意味着我国与国际社会全面合作的深化。与此同时,在处理日趋繁多的涉外民事争议时,应最大限度的扩大以意思自治原则为基调的协议管辖的应用。本文从国际民事诉讼协议管辖制度渊源出发,探究了其具体司法操作及效力问题,并时该制度的完善进行了理性的思考,以期对我国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制度的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7.
国际刑事诉讼中的逮捕与国内法上的逮捕本质并无区别,都是临时性的强制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但有其自身特征:如执行主体的间接性和不特定性;逮捕对象涉罪的国际性;逮捕即时性和逮捕后羁押时间的暂时性;逮捕程序的复杂性和多样性等。国际刑事诉讼中的逮捕主要有持有逮捕令的逮捕和临时逮捕两类。国际刑事诉讼中的逮捕与羁押是两种不同的强制措施,二者的关系是逮捕前置;逮捕后的羁押是常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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