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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46 毫秒
1.
家事纠纷是发生于家庭内部并以家庭成员为争议当事人的民事纠纷,其具有的非理性因素多、隐私性强、对未成年人的危害重、社会公益性大和证据证明难度高等特质性决定了调解机制是解决家事纠纷的最优选择。家事调解包括法院外的家事调解和法院内的家事调解两个方面,故对家事调解机制的构建主要是指对家事纠纷民间调解机制、家事纠纷行政调解机制和法院附设家事调解机制加以相应的制度化和完善化。  相似文献   

2.
在一定意义上,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是一种追求和谐的和合文化,古代中国人更多地选择调解方式来解决纠纷,从而形成了颇具特色的通过调解解决纠纷的机制和文化.通过调解还是诉讼解决纠纷,取决于对诉讼效益大小的权衡.人们"厌讼"而乐于"调解"实在是当事人权衡利弊的结果,也是社会文化影响的结果.文章以传统调解制度为研究文本,从法社会学、法经济学两个不同的视角,揭示该制度得以传承的社会文化与内在因素.  相似文献   

3.
烟花三月,清明时节,回故乡农村扫墓。来去匆匆,只是顺道寻访了心仪己久的徽州两处古村“文会”旧址。古代徽州乡村文会组织很普遍,它既是文人结社,研讨诗文的聚会,又是文人出面在本地及时调解宗族间、乡民间纠纷,消除人民内部矛盾,构筑农村和谐社会的自治组织,在徽州社会文化史上是浓墨重彩的一笔。  相似文献   

4.
在市场经济和农村改革的双重背景下,民间纠纷也越来越纷繁复杂,不断呈现新的特点,传统的纠纷调解模式已不能满足需求.必须建立多元化的纠纷调解机制,在政府自上而下进行推动的同时,开启公众自下而上参与的拉动力.要重视发挥政府、社会、民众在民间纠纷调解中的积极作用,不断培育社会和个人力量,将纠纷调解中的公共参与机制作为治理手段发挥作用,促进政府与社会达成良好互动,以有效化解纠纷,推动乡镇治理和地方善治,维护乡土社会稳定.  相似文献   

5.
民间调解在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发展中曾起到重要作用.但受体制缺陷和“诉讼至上”等因素影响,民间调解的空间被挤压,功能被弱化.随着“诉讼爆炸”和人民调解制度“乏力”等影响,学界和社会公众开始重视包括民间调解在内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有必要对其在实践中的运行进行研究.  相似文献   

6.
潮汕侨批是侨批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家族文化的沁润奠定了潮汕侨批产生的基础,衍生了潮汕侨批民间法规则,也为侨批纠纷的调处提供了保障。家族文化中的商业诚信理念和规则为纠纷预防提供了特有的文化资源;自力救济、侨批行业公会调解、公堂调解、盟神查案、适用无过错赔偿原则等调处纠纷的方式,在当下仍有一定的借鉴价值。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之际,坚持德法共治,弘扬侨批文化,发挥其在基层治理中化解纠纷的功效,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7.
有清一代,随着社会经济的变迁和人口的大量流动,在闽粤两省人口密集地区及经济较为落后的开发地区,社会冲突不已.由于清政府吏治腐败,调处社会纠纷不当,致使宗族械斗、分类械斗和土客械斗等各种类型的民间械斗频繁发生.为凝聚力量,加强战斗力,械斗一方或双方往往歃血结盟,誓同生死,这样导致各种名目会党的滋生.既然清代闽粤会党是民间械斗的产物,民间械斗也就促使它在发展过程中具有较强的暴力性质,并进而加剧械斗的发展.这一点,我们从会党的名称、组织结构和隐语暗号以及会党挑起的暴力活动可以看出.  相似文献   

8.
余钊飞 《理论界》2010,(3):194-196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转型,在乡村社会中民间纠纷的种类和数量也产生了诸多变化。通过对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镇村两级人民调解组织对民间纠纷的调解档案分析,可以发现目前乡村社会中民间纠纷主要集中在婚姻家庭纠纷、房屋宅基地纠纷、劳动纠纷、损害赔偿纠纷、轻微刑事案件纠纷等几大类上。镇村两级人民调解组织在不断完善组织结构和工作机制的同时,为处于急速城镇化的乡村化解了大量纠纷,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  相似文献   

9.
民间调解作为传统社会解决纠纷的重要方式,在现代社会也越来越受到重视。研究民间调解由传统到现代演进的过程、特点、趋势以及存续和演进的原因有其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0.
民间私怨是民间人际冲突的心理积淀,多发生在婚姻、家庭和邻里之间,并具有情感性和私隐性特征。民间私怨不仅恶化人际关系,而且会演化为重大刑事案件。对近年几起灭门案的深度访谈表明,由于失败的社会化、家庭功能缺失和农村社会调解力量的薄弱,灭门案多是民间私怨长期积累、疏于疏导和防范的结果。农村治理中的政府复位、赋予村干部纠纷调解责任、建立农村社会工作组织和人员,是化解民间私怨、避免灭门案发生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11.
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背景下,西藏地区刑事纠纷——作为社会矛盾最激烈的表现形式,呈现出新动态、新规律.而传统的用藏族习惯法解决刑事纠纷这一巨大的历史惯性,与国家《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存在不可回避的冲突和矛盾.将国家法中的刑事和解制度引入西藏刑事司法中,规范和引导藏族习惯法中“民间调解、经济赔偿解决刑事纠纷”的做法,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对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解,减少社会对抗,促进西藏长治久安建设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12.
回族民间调解属于我国传统的制度文明和调解方式.这种具有鲜明的民族内蕴的调解制度对于解决回族内部纠纷和维护社会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与人民调解相比,回族民间调解具有民族性、宗教性和民间性.宁夏回族自治区在回族民间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调适方面取得了积极的社会效果.在实行依法治国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如何把这种宗教性质的调解与我国的人民调解制度进行更好的衔接和协调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3.
通过对江苏省调查数据的分析,揭示当前农民选择纠纷解决方式的特征及影响因素.实证分析结果表明,农民在选择纠纷解决方式或策略上,优先选择村委会,而传统家庭及其它传统权威在纠纷解决中的作用逐渐减弱;调解依然是农村纠纷解决的主要方式.人们之间的关系距离、教育水平、家庭收入水平对纠纷解决方法的选择存在影响.  相似文献   

14.
随着社会转型的进一步深化,我国利益格局处于急剧的调整之中,随之而来的社会矛盾和社会纠纷处于高发阶段,而传统的人民调解组织在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纠纷解决能力方面不断下降,各种新型调解组织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浮现,调解工作室则是传统调解组织社会化的代表之一。调解工作室是以调解为主要活动内容的工作室,作为新型调解组织,调解工作室在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组织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对当前我国典型调解工作室的比较研究,分析典型调解工作室的运行模式和机制特点,从而探究我国调解工作室制度运行的社会结构,深化对我国新型调解组织在转型期社会的独特社会功能和价值,从而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和谐社会构建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参考。  相似文献   

15.
沈凌 《兰州学刊》2014,(7):82-86
从传统民事调解制度着手,在传统民事纠纷解决过程中采用了调处息讼,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同时,西方法律文化也在不断渗透,对传统的民事调解制度带来了巨大的冲击,确立了近代民事调解体制。这种变革和转型与传统法律制度的转型是相伴而生的,又具有自己特点。  相似文献   

16.
人民调解作为我国化解民间纠纷的传统方式,在预防和调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独特而重要的作用。但随着社会发展变革,人民调解制度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自身的发展和社会功能的发挥,需要从体制机制上加以改革完善,以适应新形势下维护社会稳定的客观要求。本文就有关问题及产生原因进行阐述,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相似文献   

17.
调解在纠纷解决中常被运用,从乡村纠纷解决的个案实践中,可以看到基层调解具有化解纠纷的良好效果。基层调解通过实现情境相对正义、权威与信任以及妥协与共赢调解策略等机理而达到有效化解乡村基层纠纷的功能。从本质上看,基层调解之所以能够取得化解基层纠纷的良好效果,关键在于其具备法礼融合的纠纷化解机制。当前的乡村社会秩序可以说是由法治力量和礼治力量混合、共存的法礼秩序,要更好地化解纠纷实现秩序,就需要将法治与礼治两种力量融合起来,形成合力,将会促进乡村社会的“善治”。  相似文献   

18.
乡村社会结构的变迁对民间调解功能实现的影响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尽管调解是一种在充分尊重当事人个人意愿前提下进行的纠纷解决方式 ,但纠纷的有效解决需要有权威的介入。在1949年以前和1949至1982年这两个时期 ,由于调解人员的权威均具有制度上和个人素质上的双重保障 ,民间调解功能得到了较好的发挥。但在1982年以后这个时期 ,由于无论在制度上还是在个人素质上都难以确保调解人员拥有足够的权威去从事调解工作 ,乡村社会的民间调解制度未能充分有效地实现其社会功能。  相似文献   

19.
土地权属争议不同于其他涉地纠纷,依法由人民政府处理.土地权属争议的调处在范围、主体、性质等方面都具有自己的特征,必须与土地登记、土地确权和行政调解等相区别.在实际调处中,应遵循现有利益保护、从现实出发尊重历史和行政处理先行等原则.  相似文献   

20.
《江西社会科学》2016,(1):110-117
清末民初时期的商会调解主要有"官批民调"和"邀请调解"两种基本模型,官批民调是在传统民间调解和官府调解之外生成的一种特殊的调解形式,其包含了官府(审判机构)和民间在纠纷处理上的互动,呈现出半官半民属性,邀请调解同样蕴含了官方与民间的互动合作关系,但二者在主导方式和调解程序方面存在明显差异。通过历史考证得知,促成官商(会)互动合作的主要因素有:"调解偏好"的社会治理结构与理念为官商(会)互动提供了前提条件;"重刑轻民"的司法体制为官商(会)互动提供了切入机会;商会调解优势为官商(会)互动提供了现实基础;统治压力驱动下的"振商"运动是推动官商(会)互动向制度化方向发展的直接因素。清末民初商会与审判机构互动的制度创设和实践样态,可为当前的法院与商会联动调解实践提供有益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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