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中国的市民社会逐步兴起,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逐渐分离。这种分离为中国走向法治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公权力制约与私权利保护、法治精神的孕育、良法的产生及市民守法精神的培育自此有了深厚的社会土壤。  相似文献   

2.
理性思考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关系   总被引:16,自引:0,他引:16  
人类社会的历史就是公权力与私权利资源在不同阶层按不同方位排列组合的历史,与此同时,不同时期的思想家基于自己的立场对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关系进行了有益的理论探索。目前我国的权利(力)状况是公权力强、私权利弱,公权力经常侵犯私权利,因此我国应当明确划分公权力与私权利的界限,确立私权优位主义的指导思想,运用法律手段协调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关系,并发挥社会组织在公权力与私权利冲突中的润滑剂作用,从而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  相似文献   

3.
法治人性化是现代法治进程的必然趋势。现代法治之途必是以人中心.以人性为依据。以现实人的幸福生活作为核心价值取向的.它要实现从权力本位到权利本位的转变。从权力本位走向权利本位,这是法的本质规定和人性的呼唤。是客观现实的必然需要。转变的关键在于给予公权力与私权利正确定位。  相似文献   

4.
中国社会现代化的基本走向应是建设民主与法治相统一的民主法治社会。建设现代民主法治社会的一个关键条件是独立于政府的社会民间组织的成长,以形成对政府和公权力有效制约和制衡的力量。市民社会就具有这样的特征和社会功能,并且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也为构建市民社会提供了契机和条件。在缺乏民主法治传统的中国,可以在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构建市民社会,为建设民主法治社会奠定基础。  相似文献   

5.
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离,导致了两种不同的法权,一是私权,一是公权,并以此为规范对象分别形成了相对独立的两大法律部门,即私法和公法.(市)民法是市民社会的法律表现形式,它通过认定权利来维持市民社会的秩序,划定政治国家和其他市民不得随意进入的空间.市民社会是一个以市民权利为本位的社会,民法亦当是以私主体权利为本位的私法.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健全、大面积城市化引致了市民社会的逐步形成与成熟,亟须民法高扬市民即私主体权利本位.  相似文献   

6.
文章从汉语词义的角度解释了和谐的含义,指出权利是和谐社会的媒介——只有权利和谐才有社会和谐。文章论述了建设和谐社会最重要的几组权利之间的和谐:社会弱势群体与社会强势群体之间的权利和谐;应有权利、法定权利与实有权利之间的和谐;原权利和救济权利的和谐;基本权利和非基本权利之间的和谐;私权利与私权利、公权力与公权力及私权利与公权力之间的和谐。  相似文献   

7.
我国民法价值取向的演变经历了由义务本位,权利本位,社会本位,到国家集体本位的过程。在此过程中,由于人们误读了西方的权利本位与社会本位。于是在法律移植、法律建设的过程中,走了许多弯路,在修订新民法之际,应正确解读权利本位与社会本位,坚持权利本位兼顾社会各方利益。  相似文献   

8.
我国公立高校管理权具有权力、权利和自主属性,但不是公权力、私权利和大学自治权。所以在公权力与私权利之间,应以私权力(社会权力)为核心定位高校自治权,这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高校管理权转化为高校自治权;(二)高校自治权应是一种私权力,是具有社会权力属性的私权力,一种扩大的私权,也是国家权力的私法化;(三)以私权力为核心建构我国高校自治权。  相似文献   

9.
论经济法的社会本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本位是指法的基本理念、基本目的。经济法的法律本位是以社会为基础的,将社会公共利益作为其法益目标,以社会公平为社会公共利益的核心,合理分配社会资源,维护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所以经济法具有社会本位性。  相似文献   

10.
政治社会是手段,市民社会才是目的,民法、经济法正是繁荣市民社会最重要的法律途径。伴随着法律社会化的进程,经济法应时而生。民法社会利益与经济法社会本位以及民法强制与经济法干预具有不同的功能。在市场加计划的“混合”经济体制下,民法与经济法应探寻彼此和谐与归一的路径。  相似文献   

11.
民法本位问题在我国当今声名鹊起。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是现代民法社会本位论、权利本位兼社会本位论等。民法社会本位说中的“社会”,难以找到合适的利益承载主体,决定社会本位不能作为一种立法标准和本位价值取向。民法本位是民法的中心任务和价值标准,我国民法应当坚持私主体权利本位,不必牺牲自己本份的私主体权利本位而代之以社会本位。  相似文献   

12.
素质教育是以主体为本位的教育,实施素质教育,必须树立主体本位教育观.本文从教育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内在联系论述了提出主体本位教育观的历史必然性;从主体本位教育与社会本位教育的区别与联系揭示了主体本位教育的本质内涵;从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角度论述了如何确立主体本位教育观.  相似文献   

13.
民法本位观探正——质疑民法社会本位说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民法本位问题在我国当今争鸣雀起。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是现代民法社会本位论、权利本位兼社会本位论等。民法社会本位说中的“社会”,难以找到合适的利益承载主体,决定社会本位不能作为一种立法标准和本位价值取向。民法本位是民法的中心任务和价值标准,我国民法应当坚持私主体权利本位,不必牺牲自己本份的私主体权利本位而代之以社会本位。  相似文献   

14.
我国公立高校管理权具有权力、权利和自主属性,但不是公权力、私权利和大学自治权.所以在公权力与私权利之间,应以私权力(社会权力)为核心定位高校自治权,这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高校管理权转化为高校自治权;(二)高校自治权应是一种私权力,是具有社会权力属性的私权力,一种扩大的私权,也是国家权力的私法化;(三)以私权力为核心建构我国高校自治权.  相似文献   

15.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行政的价值取向应由过去的政府本位转向符合现代社会发展的社会本位。我国的公共行政必须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贯彻到其运作机制和运作过程中去。这样才能建立起一个高效、廉洁、以人为本的现代政府。  相似文献   

16.
民法本位是民法典编制的灵魂,即民法的指导思想和根本任务,出发点和归结点.我国民法本位应坚持人的本位,即民的本位、市民本位、个人本位.社会本位应在社会法和经济行政法的份内,不应僭越.  相似文献   

17.
权利与义务是法学理论中一对最基本的范畴。权利和义务哪个是本位的问题,在中国和西方社会有着不同的演变和发展过程。文章通过对古代中国和西方社会公民法律角色的比较研究,指出中国义务本位法的形成与血缘关系、家族宗法制度以及特有的“礼”对中国古代社会的长期统治有着密切的关系;而西方社会城邦政治的确立、法律的发达和人本主义的兴起对西方社会权利本位法的形成有着直接的影响。权利本位法和义务本位法互为条件,辩证统一。中国当代社会应以权利法为本位,以义务法为补充,以趋早日实现“法治”。  相似文献   

18.
经济法是社会本位之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经济法是社会本位之法,以维护社会利益为基准,属于社会法。首先,可以从西方法律思想的视角认知法的社会本位理念;其次,可以从法律理性的视角审视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特征;再次,可以从毗邻学科的视角探索经济法的社会本位内涵。社会本位是经济法的根本性质,也是经济法区别于传统的民商法和行政法的根本标志。经济法只有坚持社会本位的价值理念,才能完成时代赋予它的历史使命。  相似文献   

19.
本文在概述高校图书馆公权力与学生读者私权利内涵的基础之上,分析了高校图书馆公权力与学生读者私权利之间博弈的实例。  相似文献   

20.
教育目的的个人本位论与社会本位论在教育发展史中,任何一方从未因另一方的盛行而消失,而是一定历史阶段一方从属于另一方存在。二者在此消彼长的状态下保持着平衡,是对立统一、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统一体。理应在个人本位论与社会本位论的杠杆中找到适切的契合点,使二者合理并容,达到和谐统一。这对于人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