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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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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赵清文 《江汉论坛》2005,3(12):64-66
道德转型是社会变革的必然要求。当前,改革和市场化的深化,民主法制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和和谐社会的构建,以及世界一体化的趋势都要求道德转型。但是,道德自身存在的转型缓慢难题、标准多元难题和积淀困难难题给道德转型造成了障碍。因此,如果要顺利实现道德转型,就应当借助法律的力量,以法促德。  相似文献   

2.
关于道德与法律的辩证思考王良云道德和法律都是调整人们之间关系的社会规范,二者从来就是相辅相成的,我国历史上就有“以德辅法”、“以法彰德”的传统。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的今天,探讨社会主义道德与法律之间的关系,从而加强道德建设和法制建设...  相似文献   

3.
以法佐德:加强道德建设的一条重要途径牛乃喜白一汐“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则是隐蔽的法律”。法律带有强制性,不管人们的行为意识是否与之相一致都得执行,否则要遭到不同程度的制裁。当然,只要存在着躲过此类法则制裁的可能,也会有一些人往往敢冒危险触犯法律去获...  相似文献   

4.
法律和道德的关系,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和重要的现实问题。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原则,需要正确认识和处理法律和道德的关系。道德和法律既是相互区别和冲突的,同时也是相互作用和相互转化的,要正确认识和处理法律和道德的关系,需要着重处理好道德教育、法律制度的伦理化、道德法律化和德与法律的价值冲突及补救等问题。  相似文献   

5.
莫伟凌 《南方论刊》2001,(12):31-32
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是一个紧密结合的整体,二者相互渗透、相互支持、相互转化,共同构成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两种重要资源。法律和道德作为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都是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们思想和行为的重要手段。社会主义法治是建立、维护、实行社会主义道德的法律保障。为此,党中央明确提出:在坚持依法治国的同时,要坚持“以德治国”,为贯彻这一方针,我县做了一定工作,取得一定成绩。  相似文献   

6.
关于行政道德立法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朱岚 《兰州学刊》2004,(6):58-58,49
行政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的辩证关系决定了它们只能相互补充,相互支持,却不能相互代替。行政道德立法在短期内对于治理行政道德行为失范会起到立竿见影的作用,但从长远来看,却可能会带来对法律和道德的双重危害。所以,不能把行政道德建设的希望寄托在行政道德立法上。如何实现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的良性互动,才是我们在行政道德建设过程中应该正视和重视的问题。  相似文献   

7.
在现实生活中,矛盾着的各方当事人的法律主张以及这些主张所涉及到的法律与道德的对立,表明了婚姻生活中“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两个道德原则与法律原则之间是有冲突的,体现了现实生活中道德与法律关系的复杂性。通过探讨夫妻间相互忠实的法律底线,可以说明个人的法律权利如果超越了婚姻所应共同遵守的道德原则和规范的界限,这一婚姻将面临解体,在这一背景下,为了维护婚姻生活中的共同道德原则和规范,个人的法律权利只能作出必要的牺牲。  相似文献   

8.
在新世纪伊始召开的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江泽民同志强调指出:“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正确认识和处理好法治与德治的关系,对于我们更加自觉地加强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设,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加快全面推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重要意义。 一、法治与德治,是辩证的统一 法律与道德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们思想和行为的重要手段,它们相互联系相互补充…  相似文献   

9.
在我国历史上,不论哪一个朝代的统治阶级,都把道德看成是维护其政治、经济利益的工具。一方面,他们用统治阶级的道德信仰为法律制度辩护;另一方面,又利用统治阶级确立的法律制度去推行和维护他们所推崇的道德规范。从夏商的“德主刑辅”,到春秋战国时的“礼刑并重”,到西汉统治阶级“以法诛恶,以德劝善”的治国思想,无不体现了他们的用心。汉朝初期的政治家和思想家贾谊认为:“德治”和“法制”具有不同的作用,他把“德治”比喻为“人主之芒刃”,而把“法治”比喻为“人主之斤斧”。所谓“芒刃”是指  相似文献   

10.
阎嘉陵 《河北学刊》2002,22(5):40-41
市场经济的商品交换性质决定了诚信的基本内涵首先在于诚实履约。 诚实履约是市场经济的联系纽带。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商品交换,奉行的是等价交换原则。要使这一原则始终发挥着积极的导向作用,既取决于“无形的手”,也取决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规范。而法律规范的制定与执行又以个体的道德内化与群体的道德共识为基础。显然,一个缺乏诚实履约等一系列道德与法律规范为基础的市场,一定是个无……  相似文献   

11.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需要法律与道德相互配合,相得益彰。法律与道德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两者在功能上相互支持,实施中相互配合,内容上相互吸收。同时,两者的调节范围不同,依靠力量各异,控制的重点有别。法德并济,能够不断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实现社会治理事后惩处与事先预防的统一,宏观调控与微观规制的统一,低成本与高效率的统一,他律性与自律性的统一,现实性与前瞻性的统一,社会整体环境净化与个体道德境界提升的统一。  相似文献   

12.
法律与道德调整对象的检视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法律与道德同是规范人们行为的规则体系,但法律与道德各有特定的领域.法律是奢侈品,应该存而不用;道德是日常用品,它指导着人们的日常生活.法律的作用在于定分止争,道德的作用在于扬善弃恶.法律的功能必须通过一系列的具体操作才能实现,道德存在于人的心中.如果法律与道德不分,法律侵犯道德的领地,不仅导致法律与道德界限的消失,而且造就大批道德离异者;而道德不借助法律的权威,也会成为空洞的说教.道德与法律应该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相似文献   

13.
耻德是中国传统道德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中华民族弥足珍贵的道德精神财富。建设优良公共文明是适应社会转型、构建和谐社会和树立良好国家形象的客观要求。在现代公共文明建设中,传统耻德具有养成个体文明行为、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涵育良好社会风俗的道德价值。建设以社会公德为核心的公共文明,应大力弘扬传统耻感文化,充分挖掘传统耻德资源,努力提高公民的耻感意识和耻德水平,为此,要开展耻感教育,培育公民耻感意识;加强外在约束,营造尊荣贬耻环境;强化法律作用,严惩可耻行径。  相似文献   

14.
社会生活中一直有所谓“法律是低层次道德”的观点。这种观点不仅逻辑前提虚构,而且在中国还与传统“法刑观”和“德主刑辅”论有着内在的联系,在很大程度上对中国法治建设产生了消极影响。法治文明中的法律是基本的道德。所谓基本道德就是能够也需要转化为法律的道德。基本道德是社会生活有序化和规范化的基础,也是社会生活中最重要的不可忽缺的道德。基本道德的这种性质,决定了基本道德的维护通常不能仅以道德的手段,而且主要以法律的手段,故出现了基本道德向法律的转化。同时,基本道德也是非基本道德得以存在的前提和依据,尊重基本道德是非基本道德的前提。非基本道德不得违背基本道德,更不能破坏基本道德。这是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需要。  相似文献   

15.
孝是基于家庭关系的伦理准则,廉是基于政治关系的道德要求,指向不同的伦理客体,规范不同领域的道德行为,二者所蕴含的价值要素和理念追求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具有深刻的内在统一性,彰显以孝促廉、以廉保孝的正向互动。孝作为廉的伦理基础,廉作为孝的道德提升,二者的互动关系对于社会转型期的价值体系和政治道德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启示。  相似文献   

16.
范进学 《社会科学》2023,(11):181-192
法德相互结合与法德兼治、共治,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极为重视的治国理政之道。法治与德治虽然都是国家的治理方式,但它们各自具有不同的作用与功能,二者各存其局限性。只有把法律与道德各自的功能有机结合起来,以法律调整人的外在行为,以道德教化人的内心,二者相互辅助、相辅相成,才能相得益彰,做到内外兼治,从根本上治理好国家和社会。从历史和实践维度观之,法德结合共治既是中外历史经验的总结,更是中国共产党对治国理政规律的深刻把握,对于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具有重大的历史与现实价值。要真正实现法德结合共治,方法与有效路径有三:第一,发挥道德教化的功能,使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相结合;第二,以法治承载道德,以法治保障道德;第三,强化领导干部在法治与德治中的关键作用。  相似文献   

17.
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重要原则之一。法治不是万能的,法治建设需要道德建设的支撑和辅助;同样,道德建设需要法律的规范和保障。坚持法律的规范作用与道德的教化作用相结合,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具体途径和有效形式。  相似文献   

18.
强化道德监督推进“以德治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以德治国”要求我们充分发挥道德在治理国家中的作用。我们要努力把道德的自律与法律的他律紧密结合起来 ,探索建立健全道德监督机制 ,强化道德监督 ,以他律促自律 ,用外在的力量规范道德观念和行为 ,推进“以德治国”方略的落实  相似文献   

19.
论我国的婚姻法律环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婚姻法律环境是指调整婚姻家庭制度的各种法律规范以及与其相关的法律意识等.建立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有助于婚姻家庭制度的健康运行,有助于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有助于婚姻家庭纠纷的解决.通过对婚姻法律环境的分析和研究,可以看出我国婚姻法律环境还不够完善,法律之间相互冲突和法制不统一,法律意识比较淡薄等.因此,必须完善立法制度,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水准,以建立和谐的婚姻法律环境.  相似文献   

20.
法律道德的核心在于社会正义,法律道德建设的实效在于社会正义的实现程度。社会正义的虚位会引发法律道德的荒芜,只有构建理性的分配制度和司法制度才能真正奠定社会正义的两大基础——分配正义和司法正义。通过制度建设将法律道德的要求落到实处,然后再逐渐演化为内在的自我约束,才能逐步实现真正的社会正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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