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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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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六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已经李先念主席明令颁布,自今年十月一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成就,标志着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由于自治法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因而得到了各族人民的衷心拥护。《民族区域自治法》的颁布实施,对于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自治权利,加速自治地方经济、文化事业的发展,加速祖国四化建设和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发展各民族间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进一步巩固祖国统一和边防建设,必将发挥巨大的作用。  相似文献   

2.
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实施保障问题是关系到党的民族政策能否真正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能否巩固的重大问题。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民族区域自治法在处理国家和自治地方、汉族同少数民族及少数民族相互之间关系中的重要作用,必将日益突出,对维护祖国统一、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就实际工作中如何保障民族区域自治法贯彻实施的问题,谈谈自己的粗浅体会。  相似文献   

3.
民族立法是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完善各项民族立法,对于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推动民族自治地方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有着重要的意义。 立法是法制建设的重要环节,完善民族立法是健全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是切实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前提。一个民族自治地方有了完善的立法,才能将《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的权利进一步具体化,制度化、法律化;才能使民族区域自治——这一社会主义的民主制具有较大的稳定性,严肃性,权威性;使之不会因领导人的改变或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完善民族立法,还可以进一步把自治地方和非自治地方的  相似文献   

4.
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指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体现了国家充分尊重和保障各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权利的精神。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权利,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内部的少数民族对于在民族社会发生的、能够凸显本民族成员之间文化联系和情感认同的内部事务所享有的自主管理权利,具有法律原则和法律权利的双重属性。权利的主体是民族自治地方的聚居少数民族,客体是本民族内部事务,包含自由权和请求权两方面内容。要坚持统一和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通过民族区域自治的规范路径实现对本民族内部事务的管理。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在权利保障的过程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相似文献   

5.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国共产党依据马列主义的基本原理,确定在国内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国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序言中明确规定:“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指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体现了国家充分尊重和保障各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权利的精神,体现了国家坚持实行各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的原则.”这就是民族区域自治的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以下简称《民族区域自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84年5月31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李先念发令予以公布,自1984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继承和发扬共同缔造祖国的历史传统,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切实加速少数民族聚居区社会主义经济和文化建设事业发展,逐步达到各民族在事实上的平等,  相似文献   

7.
试论变通权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族法制是世界上多民族国家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随着我国民族法制的不断完善,我国的民族法制工作逐步纳入了法制轨道,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加强了民族法制工作,1982年制定了现行宪法,1984年又制定了《民族区域自治法》(以下简称《自治法》)。一个以宪法为基础,以民族区域自治法为主干,包括各项调整民族关系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在内的社会主义民族法体系已经初步形成。所有这些法律、法规对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深化民族地区的改革开放,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都起了积极的作用。但是,我国的民族法体系还很不完备,其内容、结构和数量都与我国的社会发展和民族工作的实际需要不相适应;五大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均未出台,带有变通内容的单行条例更是少而又少;许多民族自治地方在立法、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公布与实施,标志着我国民族区域闩治制度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这一基本法律的制定,对于完善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障少数民族行使自治权利,对于维护国家的统一,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将产生巨大而深远的作用,是各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的一项根本的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9.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都是祖国大家庭中的重要一员,肩负着建设祖国、维护祖国统一的共同历史使命。因此,做好民族工作,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的共同进步,始终是关系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重大问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民族区域自治得到了落实,平等互助、团结合作,共同繁荣的民族关系得到了加强,实现了各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政治、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我区各级党政组织带领各族群众,认真贯彻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各项民族政策,为发展各项事业,谱写了新的篇章。  相似文献   

10.
民族法制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新时期民族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当前民族法制建设中仍然存在缺乏配套的法律制度和有“法”难依等问题。因此,必须加紧制定并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配套法规,加快民族立法的步伐和采取加强执法、完善监督机制的各种措施,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落到实处。只有这样,才能正确处理民族问题,作好民族工作;才能贯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治国方略。  相似文献   

11.
顺文 《天府新论》1998,(5):91-94
1984年5月颁布并于10月实施的民族区域自治法,是我国民族法制建设的一座里程碑。它实施十多年来,不仅维护了国家的整体利益,而且保障了少数民族的特殊利益,对于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巩固国家的统一,促进民族自治地方和全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发挥了特殊的积极作用。但随着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发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逐步确立,这部诞生于改革初期,带有强烈计划经济体制色彩的法律,已不能适应改革向纵深发展的需要。199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修改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工作列入了立法规…  相似文献   

12.
新宪法关于民族方面的条款的最显著特点是,彻底贯穿着各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的基本原则。比如: 新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全国人大和人大常委会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少数民族代表。国务院有领导和管理民族事务,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的职权。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  相似文献   

13.
民族区域自治尊重历史,合乎现实,符合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它是民族自治与区域自治、国家的集中统一与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区域自治、经济因素与政治因素的有机地结合.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充分尊重和保障各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普遍推行民族区域自治.我国民族自治地方是在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中,在保障民族团结、反对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中建立和发展的.民族区域自治真正实现了少数民族当家作主,不断促进和保障了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它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我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创举,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  相似文献   

14.
文章以族际政治文明为核心,对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进行政治哲学的分析,论述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政治优势.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现代族际政治制度创新,其功能和特点是在多民族国家中通过制度化和法治化的方式妥善安置和保障民族权益,实现国家的统一和各民族共同的繁荣发展.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国家建构、制度创新、历史合法性、价值理念等方面都体现出科学性和先进性.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世界多民族国家族际政治文明方面引领和涵括了以下重要的理念和经验:族格平等理论下对民族权利的积极承认和预先的制度安排;正义和公正;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的多元文化权利;基于人权保障的区域自治;在宪政制度下构建共同的政治认同.民族问题不能“去政治化”,我国必须坚持建设社会主义族际政治文明,进一步发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政治优势.  相似文献   

15.
我国少数民族按照分布状况,可分为聚居和散居两部分。我国大多数少数民族和大多数少数民族人口,具有相当于县一级以上的聚居地区,并建立了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4个自治县。调整国家同这一部分少数民族的关系,保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已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作出了规范。但是,全国现有约2000万少数民族人口散居在各地,他们的平等权利和各项民主权利也需要用专门法律予以保障和规范。这是健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需要,也是进一步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需要。因此,尽快制定保障散居少数民族平等权利法(以下简称《散居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6.
《民族区域自治法》在30年前的颁行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是中国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里程碑.《民族区域自治法》所蕴含的热爱本民族和热爱祖国的和谐统一、水乳交融的价值内涵历久弥新,在当代及今后尤其值得彰显,这就需要在当前及今后旗帜鲜明地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动摇,并大力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使该法在保障少数民族实行区域自治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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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以来,对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起了巨大的促进作用。今后,民族地区要赶上或超越经济发达地区,同样需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以加速自治地方的改革与建设。《民族区域自治法》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是自治权问题。本文就自治权及其行使与保障问题,作些粗浅探讨,就教于民族理论界的同行。 1 从理论上搞清自治权的定义和特点,是研究探讨自治权行使与保障问题的前提。目前,对自治权的定义和特点有多种表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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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从1952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1954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到1984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标志着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完全纳入法制轨道。《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实施。在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少数民族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一是民族自治地区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二是民族自治地方教育、科技、文化等项事业蓬勃发展,三是少数民族干部队伍不断壮大,四是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进一步巩固发展,五是民族地区法制建设得到加强。四川是个多民族的省份,有14个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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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和谐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体现,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民族地区和谐发展,必须统筹、协调和加快各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夯实民族团结与共同繁荣的经济基础;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切实保障各少数民族地区依法参政、议政、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发展具有中华民族特色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养和提升各少数民族地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在新世纪新阶段,我们必须抓住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建立和谐的民族关系,以民族和谐发展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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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发展的客观现实决定了西藏自治区是我国建设和谐社会的重点和难点区域。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西藏四十多年的实践充分证明,民族法制对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西藏的实行和西藏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保障作用。西藏要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离不开民族法制的强力保障。从重视民族法制建设,树立“依法治区”理念;西藏制定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地方法规规章;加强自治法规建设;加强散杂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立法;普及法律知识,加强民族法规的实施等方面,探讨旨在保障西藏构建和谐社会的民族法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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