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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企业并购与垄断和反垄断的关系分析——兼谈并购反垄断立法的必要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企业并购在中国和全球风起云涌,其正面影响和新特征是显而易见的。并购并不必然导致垄断,但有必要用反垄断法来规制并购活动,它是防止垄断产生和保护竞争秩序的重要手段。 相似文献
2.
华慧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25(3):105-108
对企业并购的控制是反垄断法的一项基本内容.当今世界正处于第五次全球性企业并购浪潮中,本文在分析这一经济现象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对我国反垄断立法中以下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我国是否需要在反垄断法中规定对企业并购的控制,跨国企业在华并购的控制,我国反垄断法关于企业并购控制的立法构想. 相似文献
3.
程宇 《合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19(2):27-30
企业并购是我国企业改革的一种重要形式.加入WTO后,我国经济的发展更进一步融入世界经济大潮,为发挥企业并购的积极作用,抑制甚至消除其消极影响,应立足国情并借鉴外国的成功经验,从程序和实体两方面对企业并购进行反垄断法律控制.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随着外资并购境内企业的力度、广度和深度的不断扩张,外资并购所引起的垄断问题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由此首先分析了外资在华并购的特点和趋势,指出了外资并购最严重的负面影响就是可能导致垄断,在此基础上立足<反垄断法>,介绍和分析了我国反垄断控制制度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最后借鉴其他国家的立法和实践经验,提出了完善我国外资并购反垄断控制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进一步加深,外资并购已成为外商在华投资的一种主要形式,其带来的一些负面影响也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文章分析了外资在华并购的特点和趋势,指出垄断是其产生的最大负面效应,并针对我国反垄断控制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我国外资并购反垄断控制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6.
赵晋 《青岛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20(4):113-116
企业并购有利于企业规模的形成,也容易导致垄断.反垄断法对并购的规制需要借助具体的并购控制政策来实现.中国的市场运行情况、法治发展水平、企业并购自身的特性等诸多因素决定了并购控制政策应该是灵活性的.通过各种合理的途径实现灵活性的并购控制政策,使具体控制政策与反垄断法的原则性指导相互协调运行,更加合理地规制在中国方兴未艾的企业并购行为,不仅有益于中国企业竞争力的培养,而且有利于法律的完善和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 相似文献
7.
封丽萍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9,29(5):33-38
行政垄断是政府和政府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它主要表现为地区垄断、行业垄断、政府限定交易与设立行政公司。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以及利益机制的不健全是行政垄断产生与存在的主要原因。行政垄断与经济垄断不同,在目前我国经济生活中其危害更甚于经济垄断。反对行政垄断,必须加快我国反垄断立法的步伐,在反垄断法中应明确界定行政垄断的确认标准,将行政垄断纳入反垄断法的调整范围,并设立专门的、相对独立的、具有一定权威的执法机构,以保证反行政垄断目标的实现。 相似文献
8.
本文分析了垄断的性质及其三个特征,指出在我国现阶段社会经济生活中存在着两种性质的垄断,即一般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性垄断和在行政权力作用下的行政性垄断。为了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建立和完善竞争机制,尽快制定《反垄断法》。文章从《反垄断法》的立法宗旨和指导思想、调整对象及范围、除外规定、投诉权、管理机关、排除措施、垄断案件处理程序、法律责任等10个方面,对我国反垄断法提出了初步构想。 相似文献
9.
郭宗杰 《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58(2):225-229
中国正在制定的反垄断法应当对行政性垄断的内容予以规制。有关立法内容可以从对行政性垄断的法律定义和对相应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的列举规制两个方面展开。行政性垄断的法律定义应当借鉴俄罗斯等国家的有关立法经验,以综合定义的模式,在正确区别法律定义与逻辑定义和法理定义的基础上展开。行政性垄断行为的具体列举,应当排除按主体划分行为的传统分类方法,而是以行为的性质为标准,结合行为主体、形式、后果等要素,做出简洁、明确的规定。 相似文献
10.
关于行政性垄断的反垄断法律定义与具体规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郭宗杰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58(2):225-229
中国正在制定的反垄断法应当对行政性垄断的内容予以规制。有关立法内容可以从对行政性垄断的法律定义和对相应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的列举规制两个方面展开。行政性垄断的法律定义应当借鉴俄罗斯等国家的有关立法经验,以综合定义的模式,在正确区别法律定义与逻辑定义和法理定义的基础上展开。行政性垄断行为的具体列举,应当排除按主体划分行为的传统分类方法,而是以行为的性质为标准,结合行为主体、形式、后果等要素,做出简洁、明确的规定。 相似文献
11.
为应对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来袭,中国未来的《反垄断法》应当在充分考察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反垄断立法和反垄断政策的成功经验和最新动向的基础上,充分体现法的公平性和权威性,充分体现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要求和反垄断法自身的发展要求.在具体的制度设计方面,应当合理界定反垄断法的适用领域,恰当选择适合于我国的行为主义的垄断控制模式,同时建立明确具体的执法标准,并兼顾经济政策之需求,使反垄断法具有一定灵活性. 相似文献
12.
张骏 《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29(5):83-88
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关涉反垄断法的实施效果.我国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采取了多元标准.本文论证了其中的合理目标,包括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也阐述了需要加以调整的目标,比如将保护公平竞争改为保护自由竞争.尤为重要的是,有些目标,如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并不适当,需要更正.最后,本文认为应对反垄断法的合理目的依据国情作出相机抉择的判断. 相似文献
13.
刘明尧 《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4):104-111
我国规范公司并购的基本法律有《公司法》和《证券法》,以及其后颁布实施的《收购办法》和《信息披露办法》。我国公司并购立法存在三个方面不足:法律制度的设置过于简单笼统,涉及面较窄,缺乏可操作性;某些规定不尽合理,不切实际;立法存在空白点与漏洞。由于立法的不缜密,法律的价值目标出现偏离。公司并购立法应有的价值理念为:公平理念、效率理念;公平促进效率,效率体现公平。我国公司并购立法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完善:完善公司并购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制度;完善公司并购中债权人保护制度;强化信息披露制度;健全民事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14.
蒋德海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5(1):85-91
在一个民主和法治的国家,任何东西的危害都没有"腐败合理论"危害大。与腐败本身相比,"腐败合理论"是一种更深层次的腐败,是腐败从物质向精神层面的扩展。"腐败合理论"表明,腐败的现象已经不满足于单纯的物质腐败和经济上的掠夺,而且还要为之寻求精神和道义的支持,这是腐败现象对人类良知和人民主权的公然挑战。国家必须通过立法对"理解腐败"的言论加以禁止,通过反腐败确立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威,巩固民主的正当性和合理性,进一步推进中国民主法治建设。 相似文献
15.
付琛瑜 《河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6(3):49-51
行政垄断是因特定主体滥用行政权力所导致的垄断,是我国现阶段的主要垄断形式.我国大量的行政垄断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了极大危害.通过对行政垄断危害的分析,揭示了我国现阶段立法规制行政垄断的原因,并结合实际探讨了我国当前反行政垄断立法存在的缺陷,最后提出了进一步完善行政垄断立法规制的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16.
从一般的意义上来说,垄断是对竞争的限制或阻碍.经济学上的垄断主要是作为一种市场结构形式,反垄断法所规制的垄断主要、甚至完全是指一种市场行为,且须同时具备危害性和违法性的构成要件.在反垄断法中区分垄断行为与限制竞争行为是没有必要的.若非从某一特定国家来看,反垄断法所规制的垄断是指企业或其他组织单独或者联合地采取经济的或者非经济的手段,在特定市场实行排他性控制,从而限制或阻碍竞争的状态或行为(某些国家保留了对市场结构或状态的规制).我国目前在研究制定反垄断法过程中所采取的做法同多数国家一样,将垄断仅界定为垄断行为. 相似文献
17.
张卫华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7(1):27-31
所谓行政垄断,也称超行政垄断或法定垄断,是指国家行政权力机关或经济管理部门凭借其经济管理权,违法行使职权,排斥、限制、禁止市场竞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从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来看,行政垄断可以分为地方贸易壁垒、部门贸易壁垒、政府限定交易及设立行政公司等形式。行政垄断的危害性主要表现为:阻碍了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对政治秩序的扰乱;败坏了社会风气。行政垄断之所以在我国得以滋长蔓延,有着深刻的历史和现实原因。要反对行政垄断,就要从立法上、司法上以及执法上建立一整套完备的制度,但更重要的是,要依法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巩固经济体制改革成果,完善分税制,取消差别待遇,培育多元化的可竞争市场,依法保障市场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调节作用,保证国家经济生活、政治生活的法治化。 相似文献
18.
张双龙 《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37(3)
莱布尼茨是早期近代对自由与必然的关系难题做出最集中而系统探讨的经典哲学家,他既要维护人的自由,又要坚持世界中的因果联系以及上帝的预知和预定.莱布尼茨破解这一迷宫的关键是,从逻辑上对必然性和偶然性概念做出澄清,通过把因果联系与必然性区别开来,揭示因果联系的偶然性本质及其与自由的相容性.但是这一破解存在两个根本问题:一是对于决定意志活动的原因缺乏明确的观点,二是没有从理论上明确区分开各种不同性质的原因或理由,尤其是没有真正澄清它们在意志活动中的不同地位和作用.这些问题是由他的形而上学体系的特点决定的. 相似文献
19.
高毅 《河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6(2):50-53
列举了否定论和肯定论学者的主要观点并加以评说,社团性不是公司的本质特征,承认一人公司不会使公司法面临冲突.认为一人公司立法具有必要性,建议我国应早日对一人公司做出肯定性的规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