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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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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江南素为人文渊薮之地,清代科举世家之现犹如雨后春笋。吴县潘氏祖籍安徽,清初以业鹾迁徙至苏。经过数百年由儒贾立身,到专力举业的晋身之阶取换,在乾隆时期崛起为吴中著名科第艺文之家。潘氏子弟兰茁其芽,秀彩竞发,对清代中后期政治、社会、文学、文化及学术影响深巨。通过梳理吴县潘氏世系及其崛起的天命人为因素,将家族崛起置于清代中后期历史文化发展演变的景深中,探究家族文化与文学典范性成长的动力与过程。  相似文献   

2.
自乾隆中期以后,各种层面的社会问题不断加重,至咸丰末年终于形成了全国性的严重后果。这些问题涉及层面之广、影响之深,都为历朝所不及,其中既有直接原因,也与传统社会的结构、体制、组织以及社会形态有关。  相似文献   

3.
宗韵  吴宣德 《人文杂志》2007,4(6):140-146
以明代科举制为例,文章从科举的内容、影响范围和考试程序三方面的分析入手,探讨了科举对传统中国社会结构的影响,认为科举不但不能消解社会等级阶层,反而会以其极强的操作优势成为维护既有社会分层秩序稳定性和柔韧性的最有效方式。  相似文献   

4.
韩芳 《理论界》2009,(11):99-100
清统治者非常重视科举落第政策。本文从重视落第言论、允许阅看落卷、加恩年老落第者、举人大挑等方面对其略作探讨。  相似文献   

5.
清代社会乡绅势力对基层社会控制的加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清代不同的历史时期,乡绅势力对基层社会的控制,呈现出逐渐加强的趋势,形成了前所未有的绅权大张之势。在清王朝精心设置的基层社会控制组织中,乡绅阶层由原来的控制对象变成控制主体,这个历史变动是随着清代社会结构的变迁而形成的,是清代社会结构变迁的历史特点之一。  相似文献   

6.
周蓓  张研 《学术界》2012,(1):189-201,288
聚众案件是基层社会矛盾的集中体现,关涉社会秩序的稳定.本文以清代发生在县及县以下基层社会的聚众案件为分析样本,尝试对聚众案件的时间分布、空间分布和类型变化等方面作量化分析,以便进一步思考清代基层社会的聚众案件发生的原因、特点及官府的控制策略.  相似文献   

7.
清代福建科名与明代相比总体上有较大的滑落,但尚能继续保持科举大省的地位。而台湾的科举也取得可喜的成绩。清代福建科名的地理分布特点,继续呈现出东南沿海地区兴盛以及西北山区衰弱趋势。但局部地区却发生了显著的变化,而且地域性集聚现象更为严重。福州府一花独秀而沿海的兴化、泉州、漳州三府也出现下滑趋势,其中尤以兴化府最为严重。其原因,除了当地政府与民间对文教事业重视不够,重商意识浓厚外,清初的海禁政策与迁界政策是非常重要的客观因素。  相似文献   

8.
《夷坚志》中有不少科举梦兆故事的记载,对于揭开宋代士子心态和社会现实具有特殊价值。科举梦兆的内容多是试题、报榜人、科名、登第时间、因果报应等与科举密切相关的事物,并对士人产生了不小的影响。在发生人群、时间和空间的分布上,科举梦兆呈现出集中的特点。作为科举社会的产物,科举梦兆表现了士子在科场沉浮中的复杂心态,是宋代"科名前定论"的重要阐释和补充。  相似文献   

9.
清朝统一新疆之后,积极鼓励内地人移民新疆。为适应内地人增多而给新疆带来的变化,清政府逐渐在新疆部分地区实行了科举制度,以进一步吸引内地人前来新疆,并增强他们对新疆的认同和凝聚力。在此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本文主要论述科举制在新疆部分地区的实施和发展,以及其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及清政府对此之认知与解决。  相似文献   

10.
清代中期赋役制度改革以后 ,地方基层组织及管理体制也相应发生了变革。保甲组织逐步取代里甲组织。国家不仅对农民的编户方式发生了改变———从注重管理为国家提供赋役的“在籍”人户 (即编审册上的人户 )变为注重管理乡村中实际居住的人户 ,而且对乡村实施更严格和更直接的统治。清代中期以后 ,在保甲体制下 ,村庄负责人———乡保、牌甲长从普通的中等农民中产生 ,保证了州县政府能够顺畅地对乡村行使职权 ,并通过对乡村负责人严格控制与压榨 ,实现对乡村的统治。乡—村结构构成了地方基层的主要组织形式 ,村庄成为国家管理农村基层社会的基本单位 ,国家政权透过乡和村庄的职役 ,掌控村庄和农户 ,乡村职役出现行政化发展趋势。国家政权与基层乡村社会结合比以前更加紧密。  相似文献   

11.
12.
现有的研究在制度层面上揭明了清代摊丁入地改革的基本进程,而对制度落实到地方社会时发生的具体情况则缺乏研究.山西“丁归地粮”的案例分析显示,对摊丁入地的研究,除了要把握制度上的因革,还需要考虑当地原有的赋税体制,以及因户籍身份或职业等所产生的不同赋税利益群体,同时也要注意州县内乡里间存在的差别.摊丁入地在地方上的推行是否顺利,往往取决于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势力角逐.  相似文献   

13.
刘元 《兰州学刊》2014,(3):197-199
文章以清代湖北的交通事业为例,将清前期和中后期交通设施的经费和管理进行了对比,发现:清前期湖北交通设施的修建存在"官民合作"的模式。在这种"官民合作"的模式中,官府处于强势的地位。清中期以后,地方士绅在交通事业中的作用逐渐增强,地位也逐渐开始提高,但交通设施的兴建依然离不开官府的支持,管理上同样要受到官府的监督和干预,并没有完全摆脱"官民合作"的模式。这说明,整个清朝时期的"社会"并没能真正独立于"国家"之外而存在。  相似文献   

14.
论"科举学"的广博性--以福建科举为例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刘海峰 《东南学术》2001,(2):112-116
本文认为"科举学"的研究对象虽然十分专门独特,但研究空间却非常广阔,从福建的科举历史,便能看出"科举学"的广博性.福建文化是受科举考试的推动而崛起的,进士和举人构成了福建历史上政治、文化和教育人才的主体."科举学"的广博性,充分体现在科第人物成千上万、文献资料浩如烟海、影响地城无远不届几个方面."科举学"可以成为研究中国社会历史文化的独特视角,其研究空间要超过大多数专学,因而具有远大的发展前途.  相似文献   

15.
聚众案件是基层社会矛盾和冲突的集中体现,关涉社会秩序的稳定。清代对基层社会聚众案件的立法设计有很强的针对性,使得官员们在审讯量刑过程中,能够直接按例套用,迅速做出判决,及时处理案件,惩治涉案人员。各类聚众案件中,既有因官员行为不端、激变成大案者,也有因地方官办理不善、拖延成重案者,种种流弊若不力为防禁,于吏治民生关系甚大。因而,清朝统治者采取官民同治、官役同治的方法,设置严厉的官员处分制度,这也是其社会控制体系里非常重要的一环。  相似文献   

16.
宗族组织作为中国传统乡村社会控制的主体,大致经历了国家政权的压抑、默许的半合法性到许可的合法性的过程.清代的族权呈现出政权化倾向,徽州宗族组织合法地成为乡村社会控制的主体.微州宗族通过族权的政权化、集体记忆与文化权力的运作逻辑,维护了徽州乡村社会的合作与秩序.这三个方面的运作逻辑既可以独立穿透徽州宗族社会,又相互在内容上有所交叉和重叠,实质上都聚合于清代徽州不断扩大和泛化的宗族权力.  相似文献   

17.
国际社会的和平与发展离不开国际刑事司法,国际刑事司法"惩罚犯罪、保障人权、实现公正"的目标,则需要国际刑事审判机构中的检察官、法官、书记官等内设机构的人员来保障。但《罗马规约》赋予检察官自行调查权的规定却引发了国际社会对国际检察官权力滥用以及可能干涉国家内政的担忧。因此,如何对包括检察官在内的内设机构进行监督和制衡,是国际刑事法院从设计之初便值得反思的一个问题。  相似文献   

18.
清代学政,弊端丛生,导致了大量学政案的频繁发生.尽管统治者历来重视学政制度的建设,不遗余力地推行高薪学政养康制度及改进学政考核制度,但收效甚微.其原因,最根本的就是由于学额所限而给各地学政提供了利益的驱动.在众多清代学政案中,《西域水道记》、《汉书西域传补注》、《新疆赋》等“西域三种”的作者徐松,在嘉庆时期所牵连的“星伯学案”是其中一个典型.  相似文献   

19.
以立法模式观之,基金会的治理结构可归纳为三种样态:以美国法和德国法为代表的"理事会中心"一元结构模式、以我国法为代表的"理事会—监事会"二元结构模式和以日本法为代表的"评议员会—理事会—监事会"三元结构模式。因应基金会私法人地位的回归与组织功能的转变,我国基金会立法需要重塑治理结构,以摆脱目前二元结构模式下内部制衡缺失和外部支撑失灵的制度困境。应当建立以内部治理为主、外部治理为辅的架构,完善监事制度、优化行政监管、加强社会监督,形成交织齿合的制度群和规则束,以维护基金会的独立人格,实现其组织功能预期。  相似文献   

20.
清代对科举户籍制度进行了渐进式改革,至乾隆间渐成定制,为科举“分区取士”下的客民与地方社会互动提供了合法性依据。广西各地为振兴文教,纷纷使用科举入籍捐资创建宾兴组织。至道光以降,“入籍宾兴”渐成制度化和普遍化,捐资方法则呈现出多样性、灵活性等特征,这对促进土客互动、培育地方士子、构建基层秩序等多有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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