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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在当前的网络犯罪治理进程中,仍存在诸多理论和实务问题,较为典型的即"重定罪、轻量刑"的趋势。中国网络犯罪治理所采用的违法/犯罪二元区分模式,意味着在证明过程中需要整体考量纯正的量刑事实和不纯正的量刑事实,而当前的量刑证明理论无法有效指导实践,亟须更具包容性的证明模式破解理论和实务困局。在"整体主义"证明理论的支撑下,能更有效地运用"全链式"综合认定、把握证明过程的整体性并且以更为灵活的方式坚持法定证明标准,进而探索网络犯罪量刑证明的规范化进路。  相似文献   

2.
环境犯罪作为一种新型的犯罪,较之传统的犯罪类型认定面临着一些科技难题,其中最突出的是环境犯罪中因果关系判断的困难。目前世界各国的主流做法是将疫学因果关系原则应用于环境犯罪认定过程中,通过专家证据来证明环境污染犯罪的成立与否。因而,专家证据的采信常常是定案的关键所在。然而,由于复杂系统的科学模糊性特征,专家证据需要与公众意见相沟通,并通过一些证据规则对其进行规制,只有这样才能排除公众的合理怀疑并达到法官内心确信。  相似文献   

3.
我国传统的刑法犯罪理论,罪过是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其主观方面的认定对于罪与非罪、以及量刑轻重意义重大。但环境犯罪主观方面具有不同于普通犯罪的复杂情况,司法实务中认定和证明行为人的主观罪过十分困难。因此,应该在坚持过错责任原则和犯罪主客观相统一的基础上,采用过错推定和举证责任倒置的制度。  相似文献   

4.
风险社会视阈下,环境犯罪影响人类的未来,环境刑法呈现预防走向,环境法益逐渐朝独立化方向发展,危险犯立法呈现扩张趋势,严格责任不断被引入刑事立法。我国环境犯罪的立法模式的方向,应逐步调整单一的刑法典立法模式,建立以刑法典为主、环境单行刑法为辅的环境犯罪立法模式;新型环境风险使现有的罪名设置应对乏力,应不断完善环境犯罪罪名体系,合理增设环境犯罪危险犯,扩大严格责任的适用;在环境刑法的刑罚方面,逐步完善自由刑、丰富资格刑的种类,加大财产刑的幅度。  相似文献   

5.
美国的环境犯罪可分为危险犯和实害犯两种,其犯罪构造设计不仅考虑了环境犯罪的行政关联性,还考虑到了切断行政关联的情形,为惩治环境犯罪构建了严密法网。尽管环境制定法中规定了环境犯罪的罪责要件,但法院却通过判例法免除了控方对部分行为要素的证明责任,从而使环境犯罪演变为严格责任的犯罪。实施环境犯罪的行为人不仅可能面临长期监禁,而且须承担严厉的修复环境责任。研习美国对环境犯罪的刑法规制可从中获得诸多有益启示。  相似文献   

6.
环境犯罪罚金刑制度检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环境犯罪是一种新型犯罪,其在产生原因、危害性、犯罪构成等方面都有别于传统犯罪,对这种犯罪进行处罚的最现实、最有效的措施应当是罚金刑.我国环境犯罪罚金刑制度在运行中存在一系列问题,应当设立环境犯罪倍比罚金制度、环境犯罪罚金刑易科制度、环境犯罪罚金刑执行移送制度等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7.
新时期黑恶势力犯罪呈现出犯罪手段更加隐蔽、犯罪领域扩张、犯罪性质复杂等新的态势,以管制、制裁和运动式执法为特征的传统犯罪惩罚模式已难以有效应对。2018年1月出台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黑恶势力犯罪防控的主体更加多元、方法更加丰富、程序更加规范,取得更好的犯罪控制和预防效果。贯彻中央政策,适应现实需求,应从激发社会力量参与、精准适用刑事制裁手段、重视对犯罪人的社会矫治、消除犯罪滋生的环境等方面构建黑恶势力犯罪治理模式,对处于不同阶段、具备不同行为特征的黑恶势力犯罪予以分层次打击、分情况处理,尤其要将治理黑恶势力犯罪与反腐败双管齐下,切断犯罪的社会情境供给。  相似文献   

8.
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对传统的发展模式提出了挑战,科学发展观要求人本位的内涵进一步深化,外延进一步扩展,将环境的生态价值纳入视野.作为我国刑法体系的基石,社会危害性理论尚不能适应当前社会背景下有效惩治环境犯罪的实践要求.只有实现社会危害性理论由人本位向生态本位的延伸,并以此为指导完善环境刑事立法,才能有效惩治环境犯罪,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目标.  相似文献   

9.
文章认为环境犯罪行为作为现代社会一种新型的犯罪行为,其与传统犯罪行为无论是在认识论还是在价值取向上都有着诸多的不同,而正是这些不同决定了环境犯罪的刑事处罚亦须采取不同于传统犯罪的刑事处罚,以适应惩治环境犯罪的要求,从而促进了现代刑罚理论的发展,其主要表现在未遂犯的从重处罚、法人犯罪处罚的多样化,及特殊主体处罚的加重等方面.  相似文献   

10.
梁静 《河南社会科学》2004,12(1):117-120
举证责任是刑事诉讼中的一个核心问题,它对司法的最终断案和实现司法的目的有着实际的司法价值。由于犯罪的复杂性和刑事证明对象的多样性,在有些刑事案件中出现了举证困难的现象。举证责任的承担,涉及刑事诉讼制度、价值、模式等基本问题。随着刑事诉讼的发展,各国对某些难以证实的犯罪和犯罪中难以证实的情节,作出了特殊的举证责任的规定。针对实体法中某些特定犯罪,我国证据法也应考虑在控方能够证明事实存在的前提下,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  相似文献   

11.
持有型犯罪是一类在构成要件和证明责任上独具特色的犯罪 ,是以行为人事实上支配和控制法律禁止持有的特殊物品的不法状态作为追究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的一种犯罪形式 ,是新刑法新确定的不同于传统刑法的行为表现形式。了解持有型犯罪的概念及特殊的构成特征 ,对司法实践中正确地同犯罪做斗争 ,具有一定的意义  相似文献   

12.
环境犯罪入罪的最大问题是因果关系的认定.从中外各国环境犯罪立法模式及犯罪形态来比较、探讨环境犯罪形态对因果关系的影响,可以得出适当地修正构成要件结果的定义作为归责的基准尺度的结论;借鉴德国将“环境结果犯”跟随环境法益的观点来解释“构成要件”,能确定环境犯罪中复杂的因果关系.  相似文献   

13.
我国已经进入风险社会,它要求刑事立法由传统的罪责刑法向安全刑法转型。后者是一种新的刑法观,其注重事先预防和维护社会的安全与秩序。我国现行《刑法》坚持结果本位立场,恪守传统的罪责自负原则,过度追求法典化,其归责范围过于狭窄,与安全刑法理念不相适应,难以有效规制实践中出现的大量危险犯。由于许多环境污染行为所造成的实害结果一般不会立即出现而是以危险状态长期存在,其最终造成实害结果是一种必然,所以在《刑法》中增设环境危险犯对于环境犯罪的规制意义明显。我国环境犯罪中的环境危险犯设置,应采具体危险犯的立法模式;在罪过形式上,应评价对“行为认识”的罪过而不是对“危险认识”的罪过;在处罚范围上,应当承认单位作为环境危险犯的犯罪主体;在刑罚适用上,应对环境危险犯与环境实害犯进行区分。  相似文献   

14.
过失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之比较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作为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一种类型,过失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立法反映了立法者对环境资源保护的重视程度,以及所采取的刑法抗制措施的强度。环境犯罪所带来的诸多理论问题在过失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中表现得更为突出,因而较为全面地对这些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对于在理论乃至实践中寻找突破提供了基本前提。从各国立法例的比较,可以反观我国现行立法的得失,并由此在立法模式、罪状设计等方面确立更为合理、有效的途径。  相似文献   

15.
《江西社会科学》2016,(4):164-169
犯罪人格、犯罪情境、社会反应三个要素的结合导致了犯罪的发生。情境预防是预防犯罪的最佳模式。民营企业家犯罪生成的情境因素众多,必须多管齐下,通过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完善企业内部激励制度、健全犯罪发现机制、改善制度环境等手段彻底打破滋生犯罪的情境,进而通过优化企业家身处的环境,构造出事实上的犯罪难度大、犯罪回报低、犯罪被发现风险大的情境,以达到预防民营企业家犯罪的目的。  相似文献   

16.
传统环境犯罪的立法悖论与立法创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传统环境犯罪的立法悖论1·传统环境犯罪价值观不合目的传统环境犯罪在伦理观念上是以人本主义为价值理念的,人本主义认为人是自然界的主宰和万物的尺度,因此人类给予自然的道德关注近乎于零。传统环境犯罪的立法目的是以保护人的根本利益为核心,而且主要关注的是当代人的利益,对后代人的利益以及自然的利益却很少关注;没有体现生命物种之间的代内公平和代际公平。纵观我国刑法关于“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几个罪名,都是以“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为处罚标准,它表明:假如没有“造成人…  相似文献   

17.
英国在工业化的进程中,犯罪活动猖獗,犯罪率持续上升,侵犯财产犯罪成为犯罪的主要类型,青少年犯罪不断增长并呈低龄化趋势。贫困、糟糕的城市环境、传统管理制度失效等因素是工业化时期英国犯罪快速增长的主要社会原因。面对犯罪问题的不断恶化及其引发的各种危害,人们开始采取措施对犯罪进行治理。  相似文献   

18.
在证明标准本身概念上,学者们的争论已不多。但在证明标准的具体设计上,却是众说纷纭。从证明标准的三种模式入手进行分析,继而提出盖然性的诉讼证明标准,考虑到我国传统的诉讼证明标准存在的内在缺陷,特别是在对待环境侵权这样特殊的诉讼,必须在我国建立针对不同性质不同对象的有区别的证明标准去实现不同诉讼的公平正义的目标。  相似文献   

19.
《江西社会科学》2013,(9):165-169
在犯罪所得没收的司法实践中,犯罪所得的形态不断变化且随时处于流转中,这些情况增加了证明和判断哪些财产属于犯罪所得的难度。一些国家的国内法和一些国际公约将刑事推定制度引入到犯罪所得没收中,用来判断犯罪人是否从犯罪中获得利益以及所获利益的数额和范围。当然,鉴于刑事推定的风险,其在犯罪所得没收中的适用需要遵循一定的条件。因此,我国可在刑事没收中建立有别于犯罪人定罪的刑事没收的证明体系,将违法所得没收特别程序的证明重心放在甄别有关财产是否来源于犯罪所得的问题上,并引入优势证据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20.
间接反证法在污染型环境犯罪因果关系证明中的运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污染型环境犯罪因果关系证明难度巨大.为了解决证明上的困难,国内外立法和实务开始尝试运用推定方法,间接反证法便是其中一种.间接反证法是由不负有肯定事实存在证明责任的一方当事人反证事实不存在的一种证明方法.环境刑事司法实务运用间接反证法有利有弊,故对这种证明方法应当进行适当的限制,否则会侵犯人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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