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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为了有效地实施民事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应加强检察监督机制、规范权力机关的司法监督、注重社会舆论和大众传媒的监督,从而确立、健全和完善民事诉讼的外部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2.
检察机关行使民事诉讼监督权,要在法治框架下实现检察权与审判权、当事人诉讼权利之间的相互协调,遵循检察机关监督民事诉讼法理基础。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使民事检察监督的范围更加明确,从原本的监督“民事审判活动”,扩展到修改之后的监督整个“民事诉讼”,除生效民事裁判之外,将符合条件的调解书、民事执行活动、法官违法行为等也纳入了检察机关的监督范围。界定民事诉讼检察监督的范围,有助于民事检察监督权的有序运行。  相似文献   

3.
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不能成为排斥民事诉讼检察监督的理论依据,惟应明确检察监督的判准并非"可以确证的正确性"而是"可认为正当";基于当事人诉讼能力普遍较弱及关系社会、人情社会的国情现状考虑,当事人主义的诉讼模式与检察监督可以并存,但须强调检察监督的重点应立于保障当事人主义确能发挥作用之上;应肯定判决的既判力以维持其社会功能作用,故民事诉讼检察监督可以说是反向划定既判力作用边界的制度安排。  相似文献   

4.
从法制统一到权利救济,是当代中国民事检察监督制度功能变迁的基本线索。社会转型期凸显的权利救济需求、中国特色的检法关系模式、党政主导的政治统合方式等结构性因素,共同导致了民事检察监督制度功能定位的调整和变化。由于结构性因素在短期内并不具备彻底重构的条件,权利救济的制度功能将在可预见的相当一段时间内延续,应当着眼于权利救济的现实需要,从组织、能力和程序等多个方面改革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运行机制。  相似文献   

5.
信访权利是宪法上公民的监督权,信访制度是保障公民实现其监督权的一项刺度。并没有也无力承担权利救济、纠纷解决的功能。我国信访制度的困境就在于其功能的异化。有的监督功能被弱化,本不具有的权利救济功能却被强化,甚至有代替司法救济成为权利救济主渠道的趋势。因此,要使信访制度的困境得以求解,宪政框架内两条变革思路必须同时并举:一是强化信访制度的监督功能,二是剥离信访制度的权刺救济功能。  相似文献   

6.
论完善我国民事检察监督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目前的民事检察监督制度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人民检察院应对民事诉讼进行全面法律监督,而不是仅仅监督人民法院的判决行为和裁定行为,诉讼参与人的诉讼行为和法院的其他行为,也应纳入检察监督的范围。就民事检察监督的方式来看,人民检察院进行民事检察监督的方式包括:直接提起民事诉讼、参与民事诉讼、抗诉( 包括审判监督程序上的抗诉和上诉程序上的抗诉) 。  相似文献   

7.
民事检察监督制度是民事诉讼的重要制度,在我国的司法改革中,民事检察监督是一个重要环节。目前民事检察监督制度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文章通过分析目前我国检察机关在民事检察监督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完善民事检察监督应从加强立法、法院与检察院的关系、加强检察机关调查举证、建立民事检察公诉人制度、检察建议等五方面来改善民事检察监督制度。  相似文献   

8.
涉检信访因其具有的权利救济功能而成为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重要环节。就实证考察而言,现阶段涉检信访在总量、内容、形式等方面的特点反映出涉检信访过度承载“权利救济”功能的事实;就法治理论而言,涉检信访超负荷的权利救济功能与程序公正、司法权威、规则统治之间存在冲突。因此,综合考察涉检信访运行的制度环境和既有的制度资源,通过弱化涉检信访的权利救济功能,重新确定其功能定位,不断提升其规范化程度,并确立司法救济的核心地位,以不断完善涉检信访制度。  相似文献   

9.
试论高校处分权及其司法监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高校处分权是中国《高等教育法》规定的大学自治的重要内容之一。当前司法实践中高校处分权的法律监督虚设,高校处分权纠纷进入诉讼的案例急剧增多而学生受教育权被侵犯却难以得到法律救济。从对高校处分权司法审查的正当性和司法监督的可诉性的分析中得出,学校对违纪学生实施开除、取消学籍、勒令退学等处分行为,对保障公民受教育权利构成重大影响,应构成司法审查的对象。完善高校处分权制度,必须建立健全司法监督体制。  相似文献   

10.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公民私权意思自治观念的深入,关于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的监督制度,存在民事检察抗诉权存废之争。笔者认为,民事检察监督是我国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该制度对于保障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具有重要作用,因此现阶段不能废除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相反还应该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本文试图分析当前我国民事检察监督制度存在的缺陷,以构建完整的监督体制入手提出设想,以期对完善我国的民事检察监督体制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1.
现行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检察监督集中体现于抗诉制度上,但抗诉制度仅仅是对诉讼结果的事后监督,具有一定的弊端。知识产权的公益性特征要求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检察监督方式由"事后监督"拓展至"诉中监督",并以"诉讼监督员"的方式实施法律监督职能,更好地保障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诉讼活动合法、规范,进而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  相似文献   

12.
列宁对法律监督的价值意义、制度架构进行了系统的阐发。在他看来,为了保证法律在全国的统一实施,必须建立以专门的法律监督机构为主导的、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监督机制;法律监督机构应该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并享有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平行的宪法地位;为了从组织上保证检察机关独立行使职权、防止和克服地方的影响,检察机关应该保持相对的独立性,在内部实行垂直领导原则;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包括对一般社会主体的违法行为的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的监督;法律监督机关只拥有代表国家行使控诉、检举的权力,而不能行使决定制裁、处罚的权力。这些法律监督思想具有丰富的法治意蕴,对当代中国的法律监督制度的建设以及检察体制的改革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3.
检察权是检察职权的理论概括。检察职权的设置源于社会及政治需要。检察权与法律监督权是概念上的交叉关系,检察权的法律监督主要是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同时还有自身特有的内涵,即刑事诉讼参与权。  相似文献   

14.
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在我国宪法与司法体制中处于重要位置,但其具体范畴在现实中尚未得到明确界定。在加强依法行政建设的过程中,应当重视检察监督权的作用。检察机关对行政权强化监督,从现实的制度框架与分工状态来看具有可行性。进一步加强检察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应当注重完善检察监督权的理论基础,完善监督形式,加强队伍建设。  相似文献   

15.
国家立法者依照一元分立下衍生的国家法律监督理论建构了我国的检察系统,但没有在具体立法中规定其相应的全面监督职能。在设立监察委员会制度的背景下,我国宪制中的法律监督机关的构成将面临重大改革,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必须予以重构,这为检察机关实现地位与职能的一致性和职能的优化提供了契机。在新时代背景下,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重构,应当坚持宪法关于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的性质定位;遵循法治精神,在重构中实现国家权力分权制衡,发挥法律监督权维护人民主权的功能;反映司法规律,把公诉职能作为检察机关的核心职能并对之开展符合司法规律的职能优化。  相似文献   

16.
2012年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确立了我国的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该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制约审判权和实现司法公正,有利于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然而,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对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范围、原则、方式、程序等并没有作出细化和具体规定。针对司法实践中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完善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机制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7.
在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中,民事再审与审判监督的关系被立法的"监督情结"和国家本位主义扭曲,呈现出审判监督权的过度发达和再审诉权的缺失,违背了民事诉讼的规律.修订立法时,应当辨正二者之关系,取消由法院内部职权发动再审的"审判监督",将检察院的抗诉监督地位界定为当事人申诉案件中的"公权发动再审者"和公益再审抗诉案件中的"中请人或原告",在制度上区分当事人"再审诉权"性质的"中请再审"和"检举控告裁判人员违法失职行为"性质的"申诉",以期解决现实中"再审无限"和信访成堆的难题.  相似文献   

18.
法治湖南建设是一个战略性的系统工程。法律监督是我国法治建设的薄弱环节,是维护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保障和法治湖南建设的题中之义,在法治湖南建设中的具有重要地位。湖南检察机关在服务法治湖南建设的实践中,在统一性方面提升法律监督的水平,在地方性方面突出法律监督的特色,在自身建设方面加强内外部监督。从强化法律监督意识、拓展法律监督范围、规范法律监督程序、改进法律监督方式四个方面完善法律监督,促进法治湖南建设。  相似文献   

19.
健全民族地区的法律监督体系是我国民族地区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监督,实现法治社会,促进经济发展。在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中,由于种种原因,使法律监督作用在立法和社会实践中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和重视,民族地区法制监督体系尤为滞后。本文通过从党的监督,立法机关监督,司法机关监督,社会团体、新闻媒体监督等方面入手,阐明完善民族地区的法律监督体系,从而保持法律监督体系与法律体系和民族地区经济的同步、协调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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