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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问:王某等10人于2010年3月1日到某塑料加工厂工作,每天按厂方规定上下班,每月中旬支取上月工资。由于该厂未办理营业执照,于2011年9月30日被取缔。王某等10人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塑料加工厂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厂方代理律师称某塑料加工厂属非法用工单位,与王某等10人形成的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请问: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是否应当支付已提供了劳动的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  相似文献   

2.
案情简介■王某于2003年12月被聘为某型材公司职工,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未参加工伤保险。2004年6月车间停工检修期间,王某在车间二号轧机顶部打扫卫生期间被开过来的行车撞下当场昏迷。某区劳动保障局2005年1月18日作出工伤认定。5月23日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王某为三级伤残,部分护理依赖。王某与某型材公司  相似文献   

3.
<正>案情简介王某于2010年2月28日进入某机械公司工作,从事车工工作。双方签订了期限至2013年3月1日的劳动合同。2012年5月11日,王某在公司工作期间,因车床发生设备故障导致其受伤。之后,公司为王某申报了工伤。王某在伤情相对稳定后于2012年11月申请了劳动能力鉴定,鉴定为七级伤残。2013年3月1日,公司以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订为由与王某终止劳动合同,公司依据有关规定向王某支付了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经济补偿以及相应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工伤待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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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问:王某等10人于2010年3月1日到某塑料加工厂工作,每天按厂方规定上下班,每月中旬支取上月工资。由于该厂未办理营业执照,于2011年9月30日被取缔。王某等10人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塑料加工厂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厂方代理律师称某塑料加工厂属非法用工单位,与王某等10人形成的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请问,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是否应当支付已提供了劳动的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  相似文献   

5.
案情介绍 劳动者王某2005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在广州市某科技公司工作,2008年2月10日发生工伤,鉴定为十级伤残(医疗期至2008年4月10日),6月30日公司以劳动合同期满为由终止与王某的劳动关系.7月20日王某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1.2007年1月至2007年12月30日的加班费8500元;2.2008年6月的工资2000元;3.2008年1月至6月的奖金6000元(月均1000元);4.工伤医疗费6000元,住院伙食费500元,门诊就医路费120元;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200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800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000元;6.停工留薪期工资6000元;7.终止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15000元,额外经济补偿金7500元;8.补缴在职期间的社会养老保险.  相似文献   

6.
案情简介■2010年4月1日,王某进入某服装公司从事检验员工作,双方口头约定月工资为1500元,每月20日发放当月工资,该服装公司一直没有与王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1年12月31日,王某以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办理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辞职。2012年3月10日,王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请求:1、某服装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16500元;2、某服装公司为其办理2010年4月至2011年12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3、某服装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3000元。  相似文献   

7.
案情简介■王某与某拆迁公司签订一份劳动合同,期限为2009年9月16日至同年12月31日,工资标准为1200元/月。劳动合同到期后,某拆迁公司一直未与王某续订书面劳动合同。2010年3月1日,王某因工受  相似文献   

8.
<正>案情简介王某等22人自1982年从事农村电工工作,1982年至1988年由所在村管理并向其发放工资;1989年至2001年归当地乡电站管理,其待遇是通过电价加价形式向农民平摊。2001年2月,当地农村电网改造完成,王某等22人不再从事农村电工工作。2013年9月,王某等22人到当地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王某等人与某供电公司自1986年至2013年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某供电公司支付其2001年2月至2013年的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经查,王某等人的仲裁申请已明显超过1年的仲裁时效,仲裁委遂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王某等人不服,认为仲裁委侵犯了其应当享有的仲裁请求权,要求仲裁委立案审查。该案经多级上访后,仲裁委不得已立案受理,并经开庭审理后,于2013年11月以申请人仲裁请求超过仲裁时效为由裁定驳回其申请请求。  相似文献   

9.
案情简介王某系某矿山企业的生产工人,2002年1月15日王某在矿井地面修补矿斗时,某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服务站(以下简称民爆站)放炮员郭某到王某所在的矿山从事爆破工作,郭某请王某去协助爆破。王某随其前往,在放炮过程中双眼被炸伤。王某治愈后,多次要求民爆站和自己所在的矿山解决其伤残待遇问题,民爆站和王某所在的矿山相互推诿。王某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递交《仲裁申诉书》,要求民爆站支付其因工受伤的相关待遇。劳动争议仲裁委接到王某的申诉书后,对于能否受理,产生了不同的意见。仲裁裁决一种意见认为可以受理。民爆站是经工商行政部门批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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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问:王某于2010年3月20日至某电厂从事电力维修工作,每月工资3000元,签订2010年3月20日至2011年3月20日期限为1年的劳动合同.2010年3月5日经过全体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某电厂规章制度明确规定:"无正当事由拒绝加班进行电力抢修属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应解除劳动关系。"某电厂向王某发放了已经实行的规章制度手册,王某看完手册且在手册上签了字。而后,某电厂在合同书附加条款中也进行了该项约定。2010年10月9日王某下午下班时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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