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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编辑同志:我是一个即将退休的专业业务人员,自觉精力充沛,打算在退休以后成立一个正当的协会,为社会提供诸如“心理健康咨询”、“法律宣传咨询”等方面的服务。请问,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需要办理什么手续?读者:李刚  相似文献   

2.
翻开报纸、打开电视,在五花八门的牙膏、奶粉、维生素以及保健食品广告中,消费者经常会看到这样的字眼:“本品经中国营养协会推荐”,“本品经中国牙防组认证”……仿佛有了权威的“学会”或“协会”的“推荐”或“认证”,许多产品就变得货真价实,应该成为消费者的“首选”。对此,北京市律师协会指出,“学会”或“协会”属于社会团体组织,以其名义发布广告是明显的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社会团体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我国目前存在的各种学会、协会等,其性质均为…  相似文献   

3.
《社区》2002,(14)
问:在什么情况下,老百姓可以申请复议? 答:《行政复议法》所规定的“老百姓”,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民是有权提出复议申请的自然人,包括中国公民和境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法人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机关法人;其他组织是指自然人、法人以外的从事其他活动依法成立的组织。  相似文献   

4.
由我国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和政法界德高望众的老前辈倡导,于1990年在北京成立了“中国老年法律工作者协会”。1993年“山西省老年法律工作者协会”和“太原市老年法律工作者协会”也相继成立。凡是成立了老年法律工作者协会的地方,每年都有一批从各级政法机关、高等政法院校离退下来的老年法律工作者参加这一社会团体,继续从事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各项活动。这些老年法律工作者具有丰富的政法工作实践经验,他们深深懂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如  相似文献   

5.
一 高等学校法学试用教材《刑事诉讼法教程》以及其他不少刑事诉讼法教材,没有将“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单独地列为刑事诉讼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我以为,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明确的列为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即有法律依据,又是司法实践所必须的。 我国1982年宪法第126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宪法第13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法院组织法第4条、人民  相似文献   

6.
编辑同志:我是前年到工商局申请办理了营业执照,在西塔附近开了一个“利民寄卖部”,在经营过程中经常发生权利受到侵害的事,有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打着各种旗号要挟,想捞便宜,使我很苦恼。最近看到报上有关“个协”的报道,请问,个体劳动者协会是什么组织?我这种情况能否参加?  相似文献   

7.
在德国,无论踏进哪一个社区,都能感受到人与自然相和谐的居住氛围。德国社区的建筑外观都很整齐,而且“历久长新”,这是为什么呢?原来德国社区的居民每5年集体刷一次外墙。德国涉及房子装修的法律很多,有《建筑法》,也有环境规划、建筑设计师投入、保修期等诸多条例。法律规定:  相似文献   

8.
法律监督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过程中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列宁曾经指出:“一般是用什么来保证法律的实行呢?第一,对法律的实行加以监督。第二,对不执行法律的加以惩办。”(《列宁全集》第二卷,第253页)赵紫阳同志在党的十三大报告中也说,今后应继续“加强立法工作和法律监督”。“徒法不足以自行。”我们要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的尊严,保障一切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公职人员和全体公民严格遵守和执行法律,离不开一个完善的法律监督系统。没有法律监督的法制是不健全的法制。但是,由于我国长期对此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因此,这方面的工作显得非常薄弱,现在亟待认真从实践上加以总结,并从法学理论上进行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9.
房屋登记申请主体一些地方性法规稍有规定,有一些立法中都没有明确法规规定的地方,登记机构在实际的工作时该如何处理?一些人把民事主体等同于房屋登记申请主体,无疑把那些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组织在不动产方面享有的权利流放到了法律保护墙之外。且一些人对民事主体的理解也并不全面,民事主体传统的传统含义,随着社会的发展,显露出了其内在矛盾。分公司能否作为房屋登记申请主体,是大家不得不回答的问题。  相似文献   

10.
获“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人员退休后有哪些待遇?问:大家都知道,省劳模、市劳模或其他享有相应荣誉的人员在退休费方面都享有相应待遇。我想了解的是,获得科技方面荣誉的人在退休后有哪些待遇,比如说获“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人员,退休后有哪些待遇?阳泉 老孟答:我省对获得科技方面荣誉的人在退休待遇上有具体规定。1994年《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事厅关于获“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人员退休待遇的暂行规定》(晋人老字(1994)4号)中相关内容如下:  相似文献   

11.
Q1:请问,湖北省少年作家协会在哪些地方成立了分会?目前,协会已经成立了十堰分会、襄樊分会、潜江分会、仙桃分会等4个分会。分会(办事处)隶属省少年作家协会,是省少年作家协会的派出机构,是以上4个城市最高层次的青少年文学团体组织。  相似文献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四十四条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实行退休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是国家根本大法所作的规定,具有法定的效力,我国企事业和一切国家机关乃至每一位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循不渝。随着干部制度的改革,我们国家每年  相似文献   

13.
《物业管理条例》中使用了前期物业管理这一新概念,并对其作了一些规定。对于这一新的制度,尚有很多问题值得探讨:前期物业管理企业是否有资格与建设单位进行承接验收?前期物业管理的时间界限如何确定?业主大会成立前,建设单位能否向主管部门申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修建新的建筑物?若主管部门予以批准,是否意味行政侵权?本文认为,可以赋予前期物业企业承接验收的资格,但对其法律效果应予以完善。前期物业管理的开始,以物业上的权属性质属于区分所有权为前提。前期物业管理于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终止。对于建设单位的申请,只要建设单位不是唯一的业主,且申请未获得全体业主同意,主管部门的批准将构成行政侵权。  相似文献   

14.
一“一国两制”是我国政府为解决香港问题而提出的具有政治远见的构想和模式。按照这一构想,在1997年7月1日中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之后,中国政府将对香港采取一整套不同于中国大陆的特殊政策,五十年内不变,其中包括香港现行的法律基本不变。中英联合声明明确指出:“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后,香港原有法律(即普通法与衡平法、条例、附属立法、习惯法)除与《基本法》相抵触或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修改者外,予以保留。”“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从上述规定中可以看到,在收回香港主权之后的一个较长的时期内,香港将继续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区域,实  相似文献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29条规定:“本法施行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有限责任公司规范意见》和《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登记成立的公司,继续保留,其中不完全具备本法规定的条件的,应当在规定的限期内达到本法规定的条件。具体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公司法的这一规定对原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原有公司〉在《公司法》施行后如何处置的问题提出了要求即:首先,确定了在公司法施行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两个规范意见登记成立的公司,继续予以保留。…  相似文献   

16.
各国关于高等教育机构的立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高等教育机构的法律地位及其设置;校务委员的法律地位及高等教育机构中的校长、资格条件和权利义务。 高等教育机构的法律地位 波兰、匈牙利、法国、意大利等国家高等教育立法都明文规定高等教育机构(高等学校、大学)是“自治法人实体”,“自治社会团体”,“有法人资格”、“是法人团体”,“在法律上高等学校有自治权”。立法发展趋势是强化高等教育机构在行政、教学、科研、经费筹措和使用等各方面享有法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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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看了贵刊1995年第6期登载的“有关国家赔偿法的几个问题”后,特向你们咨询一件事: 根据“在刑事诉讼中,错误拘留、错误逮捕、无罪错判的属于刑事赔偿之列”之规定,那么我的一位亲戚,于1970年“一打三反”中被打成“现行反革命”并被逮捕、判刑,在监狱中度过了8年多,1982年彻底平反。这段期间的损失怎么办?是否在赔偿范围之内? 偏关县 张礼  相似文献   

18.
编辑同志:我原来的丈夫离家出走多年,我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在法院宣告他“死亡”后,我和现在的丈夫结了婚,他的财产已被我和成家的子女分别继承。可谁料想,一个月前,已经“死亡”15年的他又出现了,要我这个已经六十出头的老婆子回到他身边。前夫当年对我非常好,现在的丈夫对我也很好,因此在是否离开现在的丈夫而回到前夫身边这个问题上,我很难作出选择,也不知道法律有什么规定。可前夫说如果我不愿复婚,就必须返还属于他的财产。请问,这种婚姻和财产关系是否可以恢复?又该如何恢复?读者王勤王勤同志:宣告死亡,是…  相似文献   

19.
是谁,这样独占鳌头,退休后仍然能够连续23次获奖,年近八十依然获得省劳动竞赛委员会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记二等功,成为山西省先进会计工作者,得到省人大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的殊荣。是谁,这样精神矍铄,满头银发,身形矫健,退休后仍然自强不息,十年如一日,不知疲倦地奋战在财会工作岗位上?他就是山西省会计学会省直机关分会常务副会长、高级会计师王青平同志。王老退休前系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干部。退休后,他曾几次策划成立会计学会、珠算学会、会计电算化研制组等组织。在他的积极努力下,省直机关会计知识大赛、行政事业单位决算、会计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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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问答     
“部分供给、部分工资制”可否视为供给制? 问:我是一位退休干部。当年和我一起办理手续的一位同志大部分情况都和我差不多,可就因为他的经历中曾经享受过“部分供给、部分工资制”待遇,结果他办理了离休,而我办理了退休。事隔几年,我还是不大明白,什么是“部分供给、部分工资制?”“部分供给、部分工资制”可以视作供给制,可以办理离休,国家有这方面的规定吗? 晋中 老张 答:老张同志,你提的问题具有代表性。鉴于近来有不少老读者打听什么是供给制,在此将“供给制”、“部分供给、部分工资制”,一并解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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