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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自律与自律的法——法律的自我内化机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苏永生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5,17(4):64-67
法的自律是指法律所固有的主体能以法律为标准要求自己做或不做某种行为的一种特性,以法律的正义性与合理性为观念基础,任何社会的法律都具有自律的一面;自律的法是法的自律的扩展与升华,以法律至上、司法公正和政治、经济与文化的发达为基础,因而自律的法只能存活于法治社会;从法的自律到自律的法是法律的内化过程,以积极守法为实现方式,以良好的法制环境为实现条件,以社会教化和主体内化为实现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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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道德是法运行的重要保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不是一种静止的社会现象,而是依照自身的运动规律在社会上周而复始运行的。法在运行中存在,在运行中发展,通过运行得以实现。其间,立法、执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全过程,称为法运行的外在过程。伴随着这一进程,法律内.在方面即自身形态方面也必然发生相应的演化,由法律规范借助社会主体的法律行为,转化为社会现实生活中的法律关系、法律秩序,这一过程称为法运行的内在过程。法运行的外在过程和内在过程是法运行同一过程的两个不同侧面,但无论哪一侧面,都不可能自发进行,都与人紧密相连。而人本身是一种道德动物,从人意识到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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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道德实现的良性化态势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从社会道德主体与个人道德主体两个层面看 ,我国在道德实现的过程中存在着经验教训与不足。为了探寻道德实现的良性化态势 ,有必要探讨在道德实现问题上应当选择的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 ,进而梳理出我国道德实现的基本走向。在我国道德现实化问题上存在一个良性化的进程 ,即道德观念从一元到多元的嬗变 ,道德心态从应然到自然的内在趋向 ,道德行为从他律到自律的良性调控以及道德选择的社会化和个性化的有机融合等 ,这个过程是复杂而曲折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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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法律运行中道德要素的介入——对司法公正的道德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阐述了从立法创制到执法、司法和护法的法律运行的各个环节 ,都有道德要素的介入 ,都要进行道德评价。通过对立法道德与司法道德的兼容合一的分析 ,认为司法中的道德评价是法律评价的必然延伸 ;道德要素介入司法裁判存在正负协调的双向制约机制 ;道德与法律相冲突并不必然取消法律标准。并详尽分析了司法裁判中的道德评价是确保司法公正不可或缺的补偿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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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精神在法的理论和实践过程中,倡导一种动态的精神追求;在法律的功能上,更多地侧重于在事情和事中对经济主体进行价值指引,它平等公正地对待各法律主体的利益,从各法律主体的利益结合点出发,努力促进各法律主体通过价值指引的方式来消弭冲突和对立,进而实现社会整体利益的增加。本文以经济法为例,从法的概念这一新角度出发探讨法的精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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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本质的传统争论之一关涉到法的客观性和确定性问题。而有关法律的确定性或客观性和法律与道德的关系能够在关于法律解释所具有特性的论争语境下得到更好地理解和评述。因此,从规则模式,法律实证主义和规则怀疑论者,疑难案件的不确定性和司法裁量权,规则和原则等方面论述了有关法律的确定性或客观性和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是可欲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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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法学的角度论述了信用与法制的关系以及法律在信用文化构建过程中具有的作用 ,提出了政府在信用文化建设方面应有的对策和作用。作者指出 ,如果将信用理解为道德信用范畴 ,信用和法制的关系也就体现为法律和道德的关系。二者共同点是同属于控制和约束社会主体、协调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 ,区别在于法律规制是一种他律机制 ,道德规范是一种自律机制 ,二者的有机结合就体现为将道德规范提升为法律规范 ,实现对道德规范的强调和保障。就信用而言 ,就是信用的法律化 ,包括信用主体的商业登记制度、商事主体信用的维持制度、社会信用服务法律制度、信用交易法律制度、信用救济法律制度等几个方面。同时作者认为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应发挥主导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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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传斌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12,24(12):74-75
文章从德与法的辩证关系切入,对行政道德法律化的限度进行思辨,需考察其下限与上限两个维度。行政道德法律化的下限存于抑恶扬善、提高强制性,凸显从行政道德转为行政法律的必要性;行政道德法律化的上限存于德与法的辩证联系,须考察法律之缺陷、道德之特性,强调社会的多样性。德法共治才是我国合理的治国方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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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上法与道德关系的研究集中在立法领域,但随着司法视角的转换,人们发现严格的形式司法在某些道德意味浓厚的案件中步履维艰。司法改革不仅要关注司法的独立性、去行政化等方面,也要关注司法过程中的道德参与及其法律方法。道德参与司法必须遵循两个原则:一是实质原则,即参与司法过程的道德类型必须进行严格界定,包括制度道德、社会公共道德、法官职业道德和个人良知;二是形式原则,即在司法过程的不同阶段(包括事实认定阶段、法律发现阶段、法律解释阶段、判决生成阶段、法律论证阶段),通过一定的法律方法,实现道德参与的形式化和合法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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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信仰从其形成的状态讲,既包括道德信仰作为客体的形成过程即道德信仰形成的发生性过程,又包括道德信仰作为客体被主体客体化的形成过程即道德信仰形成的完成性过程。从后一过程来看,它是道德信仰作为客体被内化为主体的观念意识的过程。也就是说,是人通过何种方式确立其道德信仰的过程。通过这一过程,道德信仰才真正完成了其主体的信仰构建,这是对道德信仰主体客体化的最终完成。一 从主体客体化的向路看,经验-习染是完成道德信仰的一种常见方式。 经验-习染是在道德主体不受任何强制指向的作用中,通过道德环境的不断作用,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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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道德批判与法的价值理念的发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法的价值理念是法学的核心理论问题,也是法的根本出发点。法的价值理念的变迁与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律的道德批判如何。法律的道德批判之所以可能主要是源于价值判断的客观性;而价值判断是否合理的问题,却说明法律的道德批判是必须的。法律的道德批判的深刻性与法的价值理念的发展程度成正向比例的关系,它们相并而行,互为作用,共同推进着我国乃至世界法律文明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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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送法下乡到理性选择——乡土社会的法律实践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乡土社会的法律实践是一个法律逐渐“祛魅化”的过程,即从基层司法建设魅化法律到农民法律参与下的法律脱魅。法律的祛魅化使农民对法律有一个更为理性的认知和选择。法律实践和法律参与的“知情祛魅”逻辑从主体角度抑制了农民对法律的需求,而基层司法体制的诸多弊端和缺陷则从外在限制了农民的法律需求。由此可见,结构混乱虽然使乡土社会产生了法律需求,但这种需求的扩展性和持续性存在问题。因此,当下乡土社会的法律实践并非简单地从“送法下乡”向“迎法下乡”转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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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伦理发展制度化、法制化观念的刚性构建——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观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发展和伦理研究依循制度化到法制化的逻辑构建过程,是制度伦理到法制伦理观念的刚性化构建。这一过程既遵循道德发展向法律延伸的逻辑统一,也反映了我国各民族道德与法律的时代进步,是社会主义荣辱观、法制观下的现代伦理发展提示。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现代发展之一,应是以社会主义荣辱观念形态下的道德法律统一观的观念形态构建为基础,以公民道德规范体系的制度建设为重点,由普适性的制度规范教育实施到法制化观念的刚性构建的制度伦理和法制伦理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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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实体和程序是现代法律的三个并存的基本范畴,表征的是现代法律的三个侧面的基本特征,同时对应着人在法律上的三种不同的存在形态。现代法的发展历程实质上是一个从单一主客维度到主体际维度,从单纯的法律形式主义到程序主义的实践转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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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美玲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2,14(6):80-81
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要协调发展 ,其具体途径是 :1)立法活动需要道德引导 ,道德规范要求法律强化。 2 )执法主体需要道德保证 ,道德风尚要求法律保障。 3)守法心态需要道德制约 ,道德理想要求法律推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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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是主体性与规范性的统一。从道德的主体性看,高校德育应注重培养和发展大学生的道德主体性;从道德的规范性看,高校德育在培养德育主体的过程中,不能放松对道德规范的传授和灌输,应实现道德灌输机制和道德接受机制的有机统一。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