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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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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 笔者曾在一篇短文中举出四个例子为新版《辞源》成语补充定型式书证(见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版八六年第一期第88页),今再举五例如下: 【安步当车】《辞源》引《战国策·齐策四》:“晚食以当肉,安步以当车,无罪以当贵,清净贞正以自虞。”可补引清代李渔《闲情偶寄卷六·行》:“有足而不用,与无足等耳,反不若安步当车之人,五官四体皆能适用。”【别鹤孤鸾】引晋代陶潜《陶渊明集·卷四·拟古诗之五》:“上絃惊别鹤,下絃操孤鸾。”  相似文献   

2.
《全宋诗》卷二四八三据《橐斋铅刀编》卷五录周年《冬日予与六人者游焦山谒圜禅师访瘗鹤铭断碑及焦公丹台怆然有怀兼谏朱陈二友陈方病目而朱校易未毕》第十二句阙四字,仅有一个”老”字。检《宋百家诗存·橐斋铅刀编》此句为“老钵席完莱”。又第十六句“一读一感慨”,《诗存》作“百不代一慨”。《全宋诗》卷二八三四据《方泉诗集》卷三录周文噗《赠相士丁日宣》,第七旬闭一字,仅六字为“兴来一笑扫燕□”,校云:“群贤集作云。”检《宋百家诗存·方泉集》,此句作“兴来一笑扫燕然”。作“扫燕然”于义为长。《全宋诗》校补二则@方…  相似文献   

3.
本文指出了《马氏文通》中五则引书分析方面的错误。它们是:一、“地”“日”等“假为外动字”并非“《公羊传》之特笔”。二、《公羊传》中“问句煞以‘也’者”,并非“未之见也”。三、《孟子》之后,连词“斯”在结果分句中并非“用之者仅矣”。四、先秦文献中并非没有“为”“所”连用构成的被动句。五、《说文》并非“无无解之字”。  相似文献   

4.
修辞学里的“析字”格在诗歌中常有运用。《红楼梦》第五回云。“凡鸟偏从末世来,都知爱慕此生才;一从二令三人木,哭向金陵事更哀。”“凡鸟”是“凰”(凤)字的拆析,隐指王熙凤。周春《阅红楼梦随笔》;“诗中‘一从二令三人木’一句,盖‘二令’,  相似文献   

5.
“吟安一个字,拈断数茎须”,这是颇为人称道的两句诗,它形容作者创作的艰辛和煞费苦心.但对诗句的作者,有的说是“苦吟”诗人贾岛(如 1997年9月13日《钱江晚报》上《工夫为文》一文,就指明贾岛是诗句的作者),有的说是诗圣杜甫.《佩文韵府》又说是唐代的卢延逊.该书“一’字下有“一个字”条,引《扪虱新话》云:“昔人于小诗皆旬锻月炼,至谓‘吟安一个字,拈断数茎须’者.”《佩文韵府》编者在引文后加按语曰:“此二句唐卢延逊《苦吟》诗.”  相似文献   

6.
毛泽东同志《蝶恋花·答李淑一》中“万里长空且为忠魂舞”的“且”字,不应理解为“姑且”而应作“皆”讲。万里长空之众仙子皆为忠魂而舞,句通意顺,无丝毫牵强之意。裴学海《古书虚字集释》卷八云:“且”犹“并”也。“且”训“并”,“并”亦训“且”。《论衡·非韩》篇:“此所谓文武张设,德力且足者也。”又,同书卷十云:“并”,“皆”也。这是非常明白的。“且”和“并”既可互训,而“并”可训为“皆”则“且”当然亦可训为“皆”了。上面裴书举引的王充《论衡》“此所谓文武张设,德力且足者也”句中的“且”,就可以当“并”或“皆”讲.  相似文献   

7.
关于司马迁生年的史料现存两条: 一、《史记·太史公自序》:“五年而当太初元年”句下,唐张守节《正义》云:“案迁年四十二岁”。依此推算,司马迁当生于汉景帝中元五年(前145)。二、《史记·太史公自序》:“五年而当太初元年”句下,唐司马贞《索隐》引晋张华《博物志》的佚文:“太史令茂陵显武里大夫司马迁,年二十八。三年六月乙卯  相似文献   

8.
拙作《也论“伤心碧”》曾载于本刊1985年第2期上。现补一例证: 《楚辞·招魂》的末尾两句是“目极千里兮伤春心,魂兮归来哀江南”。王逸注:“言湖泽博平,春时草短,望见千里,令人愁思而伤心也。”又举另一说:“或日荡春心。荡,涤也。言春时泽平,望远可以涤荡愁思之心也。”从“或日”来看,伤春心,就是荡春心,伤与荡同义。但它作涤荡解释,不免偏离原意。远望千里而令春心摇荡,这才是确解。目极千里,怎么可以“涤荡愁思之心”呢?基调是悲愁的,“魂兮归来哀江南”,愁情婉转,哪有  相似文献   

9.
《大汉和字典》和《中文大辞典》,有着较大的影响。但其中部分词条,亦有欠妥之处。今试举若干条以商榷: 一、“言误”条引《后汉书·吕布传》:“思动辄言误,误事岂可数乎!”查本传:“将军举动不肯详思,忽有得失,动辄言误,误事岂可数乎!”二、“责理”条释义:“不可求其治也。”释义成为反义。当去掉“不可”二字。三、“卖租”条说:“贷地耕作也。《清会典事例·户部·田赋》:准其卖租,不准其卖地,令细户照旧完纳,不得夺佃增租,以杜争端而恤穷佃。”查原书,引文上面还有一句“如安州业户因所得租息不敷应用”。这样,就清楚地看出不是“贷地耕作”,而是允许安州业户可以卖租(即把向佃农收租的权卖掉),不影响佃农耕作。  相似文献   

10.
<正> 新版《辞海》释“婵娟”义项有三。一为“美好貌”;二为“情意缠绵貌”;三曰:“指月亮。苏轼《水调歌头》:‘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第三项说法未妥。苏  相似文献   

11.
杜甫《春望》诗“烽火连三月”句的“连三月”,已有三种解释:一、谓“乱后两逢三月”,见《杜诗镜诠》。二、指“正月二月三月”,见《杜甫诗选注》。三、谓“直到春深三月”,见《唐宋诗词探胜》。这三种解释的共同点,是把“三月”理解为“三月份”,似都不甚妥当。我以为此句中的“三”字和对句的“万”字,都是不定的数词,应作“三五个月”  相似文献   

12.
《论语·公冶长第五》中有一句话:“子贡曰:‘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吾亦欲无加诸人.’”对此句中的“加”字,自汉代以来就有多种解释.一种说法认为“加”字是“凌辱、驾凌”的意思,另一种说法认为是“施加、施与”的意思.通过考证,我们认为“加”字释义为“凌辱、驾凌”更为符合《论语》中该句的原意.  相似文献   

13.
郭在贻师《楚辞解诂续》一文(刊中华书局《文史》第十四辑)谈到:《离骚》“索藑茅以筳篿兮,命灵氛为余占之。曰两美其必合兮,孰信脩而慕之”?其中“命灵氛为余占之”与“孰信脩而慕之”二句当为韵,而“占”、“慕”二字实不相叶,于是此二韵乃成为注家聚讼之点。文中特征引了各家主要说法,并提出了自己的新解。  相似文献   

14.
<正> 《孟子·公孙丑上》里有这么一句话:“管仲以其君霸,晏子以其君显。句中的“以”字,据王力先生主编的《古代汉语》1981年修订本第一册第298页注:“以,介词,凭着。”依此,则全句只能理解为:管仲凭着齐桓公称霸,晏子凭着齐景公显名。这样理解“以”字,显然不符孟子原意,因为它有违于历史事实。众所周知:春秋时,管仲相桓公,通货积财,富国强兵,尊周室,靖四方,九合诸  相似文献   

15.
说“读破”     
“读破”是训诂学常用的一个术语。它指的是改变一个字原来的读音以表示其意义的转变。例如《古文观止》解释《报任安书》里引的一句谚语就用了读破这种手段:“谚曰:谁为去声为之!孰令平声听之!”第一个“为”注明读去声就有别于后面那个通常读平声的“为”了,前者是介词,后者是动词;将“令”字通常的去声读法,改读为平声意思也由“命令”改为“使”“让”了。从中可以看出,一个字的读破可以表明它的词汇意义以及语法意义的变化。借助读破这种训诂手段,象上面引的这句谚语就不难理解出它的“给谁去做,教谁来听”的意思。  相似文献   

16.
<正> 中华书局标点本《史记》,对于三家注,同正文一样,也以其他版本和他书予以校勘,如卷二《索隐》中“华”字即校改为“垂”字,《正义》中“泰”字即校改为“秦”字(66页)。而卷五“(文公)十九年,得陈宝”之注,显然失校。该句《正义》云:《晋太康地志》云“秦文公时,陈仓人猎得兽,若彘,不知名,牵以献之。逢二童子,童子曰:‘此名媦,常在地中,食死人脑。’即欲杀之,拍捶其首。”(180页)按,欲杀之而拍捶其首,不可解。  相似文献   

17.
本文以中华书局1974年版《宋书》为底本,参校以中华书局本《魏书》、《晋书》、《梁书》、《资治通鉴》及《开元占经》等典籍,得陋见数则,以求教大方. 1.十七年,又作小浑天,径二尺二寸,周六尺六寸,以分为一度,安二十八宿中外宫……悉居黄道.(第679页) 按:“以分为一度”,《开元占经》卷一引徐爰《宋书》作“二分为一度”.按上文云浑仪,径六尺八分少,周一丈八尺二寸六分少,五分为一度,按比例推断现“径二尺二寸,周六尺六寸”的小浑天,当约以二分为一度,疑“分”前佚一“二”字.  相似文献   

18.
四、五格品诗《诗式》在前面部分总论作诗法后,以四卷多的篇幅,分五格品评汉魏至唐代的诗歌。《诗式》卷一“诗有五格”条曰: 不用事第一,已见评中(谓下文有具体评语)。作用事第二,亦见评中。其有不用事而措意不高者,黜入第二格。直用事第三,其中亦有不用事而格稍下,贬居第三。有事无事第四,比于第三格中稍下,故入第四。有事无事,情格俱下第五,情格俱下,可知也。《诗式》卷五卷首序有曰:“今所撰《诗式》,列为等第,五门(即指五格)互显,风韵铿锵,使偏嗜者归于正气,功浅者企而可及,则天下无遗才矣。”可见他对五格品诗是颇自负的。关于“作用事”和“直用事”的区别,皎然没有说明。“不用事第一格”条评语有曰:“但以格情并高可称上……虽有事非用事者,若论其功,合入上格。”卷二“作用事第二  相似文献   

19.
《采薇》第五章:“驾彼四牡,四牡骙骙。君子所依,小人所腓。”毛传:“腓,辟也。”郑玄笺:“腓,当作芘。言戎车者,将率之所依乘,戍役之所芘倚也。”“芘”敦煌写本s2514卷、s2049卷并作“庇”,音义并同。 “小人所腓”,郑玄笺句意甚确。但他认为“腓”字有错,则非是,“腓、辟”本有蔽义。古“辟、僻”通用,“僻、蔽”叠韵,义并相通。惟其偏僻,乃能隐蔽,故“僻”有隐蔽之义。《汉书·萧何传》:“何买田宅必居穷辟处。”师古曰:“辟读曰僻。僻,隐也。”“小人所腓”,即小人藉以隐蔽,谓征途以避风雨,战场以避矢石。 经文“腓”字通“匪”。《说文》:“匪,隐也。”与“辟、僻”义正相同。 孔氏正义引王肃曰:辟,“所以避患也”。陈启源谓传“辟”为“避不敢乘”。都解“辟”为回避,失之。朱熹引程子曰:“腓,随动也。如足之腓,足动则随而动也。”望文生义,其失更甚。  相似文献   

20.
《晏子春秋》中有三种被动句式:“于”字式、“见”字式、“为”字式,句式较为齐全,比较客观地反映了战国时期被动句的使用情况:“于”字式自从在西周金文中产生以来,继续保持领先地位;“见”字式迅速发展直追“于”字式;“为”字式辉煌过后开始衰落,“为……所……”式开始萌芽;没有出现“被”字被动句,“被”全部作动词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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