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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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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孙婧婍 《中州学刊》2022,(2):121-124
南宋时期的东南漕运因漕供机制变化、转般与直达供漕方式的交替进行、漕供运程远及供输压力大而产生了水脚糜费。官般与民般这两种承运方式在运行中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水脚糜费。漕粮交卸地变动与州县官员违规办漕过程中的水脚糜费,导致上供欠折。对水脚糜费造成的上供欠折,宋廷借助货币政策与司法手段予以应对。  相似文献   

2.
《东岳论丛》2020,(1):44-54
明嘉靖以来,由于水环境的恶化,下河地区的州县普遍面临赋税征收的困难。府、巡按一级的官员,根据水环境与水利系统维护的差异性,一方面蠲免受水之高邮、宝应、兴化、泰州等州县的部分赋税。另一方面,自正德年间始,将受水患最为严重之兴化县的部分赋税调剂至泰州、江都、如皋等滨江州县,试图通过在州县之间的调剂完成赋税的缴纳。这一措施虽然得以短暂的推行,但是却损害了被额外摊派赋额州县的利益,万历初即无法延续,只得采用钞关船税银、支修河夫银、仓稻米、漕折银、赃罚银等田赋之外的其他经费筹措方式。兴化县最早采取田地清丈、整顿里甲体系的措施,进行赋税征收体系的调整。嘉靖、万历时期,泰州、如皋施行民灶分征,其目的皆是控制更多的可缴纳赋税的田地与户口,整顿赋税征收的秩序,缓解完纳赋税的压力。  相似文献   

3.
略论明清时期的卫所漕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明代前期,统治者对漕运体制进行改革,以东南有漕省份卫所取代粮户运送漕粮,卫所成为漕运职业运输机构,漕运是其最重要的经济职能。新的漕运体制一直延续至清末。明清时期的漕运卫所对于保障漕运顺利进行,促进南北商品交流和社会发展都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以卫所运送漕粮亦是对中国传统漕运方法的成功改革,提高了漕运效益。  相似文献   

4.
晏爱红 《东南学术》2011,(5):219-227
林则徐从道光十二年调任江苏巡抚以来,曾四次主持办理冬漕,对渐至积重的漕运弊端有着深刻认识。十九年七月,林则徐奏呈"体察漕务情形通盘筹画折",阐发了思考已久的漕务改革思想。林则徐主张改革运法,以"县督帮收"替代行之二百年之久官收官兑,旨在将官府权力限制在行使监管职能,而让运军与粮户直接接触以减少腐败。难能可贵的是,林则徐最先从制度层面上思考摒弃"官办"实行"商办",停止征漕而从市场上采买米石海运京师之类根本变革的问题。遗憾的是,历史没有留给他施展抱负的机会,完整体现他的漕务思想的奏折作为宝贵的精神财富留给了后人,让人们得以借鉴其思想精华以观察今世,并从他个人的遭际体味改革的艰难。  相似文献   

5.
清代漕运兴废与山东运河沿线社会经济的变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 清王朝建立后,沿袭明代成法,规定每年从鲁、江、浙、赣、洲、鄂、皖和豫八省,额征漕粮四百万石,经京杭大运河输往北京,以满足其官俸、军饷和宫廷靡费的需要。漕运的推行,直接关系到封建国家机器的运转,向来受到清政府的重视,所谓“漕粮为天庚正供,俸米旗饷计口待食,为一代之大政。”山东是八省漕粮必经之地。大运河从鲁南兖州府峄县台庄由苏北进入山东境内,转向西北过微山、昭阳、南旺、安山等湖,进入鲁西平原,最后由德州桑园镇出境进入直隶,纵贯山东,全长一千余里,途经四府两直隶州。清代漕运鼎盛时,每年有各省漕船六千余艘,循运河经这些地区北上。漕运的兴废,与山东运河沿线社会经济的变化息息相关。  相似文献   

6.
魏源称道光六年试办海运漕粮"费仅百四十万",河运帮费"丝毫无有焉";而主持海运全局的琦善向皇帝密陈海运所用皆为外筹办漕杂费,不但丝毫未费帑项,且较河运省费甚多。经考证,海运之费不仅包括海上水运之费,还包括首尾两段的内陆河运之费,合计白银1424380两,其中州县帮费银约1007880两、帑项约416500两。琦善深知道光帝只不过把海运视为权宜之计,为迎合道光帝吝惜帑项的心理,故意把海运费用窄化为海上水运之费,又把饱受诟病的河运帮费说成是海运杂费,以邀功沽宠。魏源明知海运用了河运帮费而称河运帮费"丝毫无有焉",反映了他希望兴海运以除漕弊的变革大计。  相似文献   

7.
韦庆远 《学术研究》2005,(5):98-103
潘季驯是中国古代历史上最卓越的水利专家之一,他的政绩还涉及吏治、民生、赋役改革等多方面.他于明朝中期被委派到当时最复杂难治之地的广东任巡按御史.在任期的两年多时间里,他大力整顿吏治,连续查办了潮阳县知县蔡明复、海丰县县丞朱杰、博罗县知县舒颛三人违法乱纪、贪黩殃民的三大案件,震撼了广东官场.而他巡按广东期间最大的贡献,影响也最深远的,是推行"均平里甲法",它是张居正在全国推行的"一条鞭法"赋役制度的前身.正是由于潘季驯在广东推行"均平里甲法"的成功,才有了万历初年张居正在全国普遍实行的、对后世影响深远的"一条鞭法".  相似文献   

8.
彭勇  蒋玉晨 《中州学刊》2023,(1):134-144
明中后期州县田赋征收中的收头和柜头,是条鞭法推行后税银官收“自封投柜”过程中的主要执行人和实际操控者。头役从最初的看柜收银到拥有催科、倾锭、解运,甚至包征包赔等,功能不断拓展,几乎覆盖了税银“官收官解”的整个流程,头役也成为赋役领域官民之间的代理人。头役佥派之制施行之初,有效地减轻了粮长里甲侵吞之弊,然法久弊生,头役对国家财政和基层社会均产生了消极影响。佥派头役收掌税银之法,也是赋役制度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不断调适的结果,从明代源于民间的歇家包揽钱粮,到清代出自官府的书差包征田赋,明后期的佥派头役正处于过渡环节,是官府借民间力量对社会控制的方式之一。在基层社会各项赋役征派的实际运作中,头役发挥着不容忽视的作用。  相似文献   

9.
有明一代,江南漕粮输往北方,其运输方式发生了一系列的变革。洪武时期海运,永乐前期海陆兼运,永乐中期以后,运法又有三变:“初支运,次兑运、支运相参,至支运悉变为长运而制定。”明代漕运方式不断更替的原因何在,诸种运法产生的过程及其实行的后果,就是本文所要论述的内容。舛误之处,请指正。  相似文献   

10.
一条鞭法的施行是中国法律史上一个重要事件,本文从法律的实效这一侧面分析明代一条鞭法的兴衰。一条鞭法产生的背景是旧的法律在执行中为利益集团所侵蚀,一条鞭法旨在重建一种能为各方接纳的新的利益格局,而一条鞭法的失败则缘于权力格局的改变产生了新的特殊利益。法律的实际效力取决于国家权力与利益集团斗争的结果,这是法律改变社会的限度。  相似文献   

11.
卫所制度建立于明初,明中后期开始"民化"。入清以后,清政府逐步对其进行改制和裁并。继顺治之后,康熙一朝继续对其进行大力裁并。作为康熙年间卫所裁并的第二个阶段,康熙二十六年至三十二年,共裁并卫所七十八个,主要集中于康熙二十六年与二十七年。二十六年京师与云南省卫所全裁,且贵州省的七个卫被改置为县;三十二年直隶省的六个卫也被改置为县。康熙三十二年之后,由于康熙帝怜惜百姓而再无卫所被裁并。经过康熙一朝的大力裁并,再加上之前顺治一朝的裁并,卫所裁并的数量已经占去整个清朝卫所数量的一大半,这为之后的卫所裁并,尤其是大规模的改卫所为府厅州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相似文献   

12.
"因公科敛"是府州县亲民地方官与管军官吏非奉上司明文,对所管理、辖制之军、民的一种分派科敛行为,因是监临官吏因公务针对所辖、所部的犯罪行为,因此犯罪率较高,而且案情一般错综复杂,且在因公掩饰之下,因此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乃至案件最后的处理等诸多环节都很费周折.清代刑部官员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把具体的个案同犯罪构成要件以及相应的制定法规范联系起来,在制定法规范与案件事实之间进行比较、分析、权衡,使案件事实逐步向制定法规范拉近,使制定法规范向案件事实靠拢,并通过情、理、法之间的比较、推衍、联结,完成"因公科敛"案件中制定法的选择和适用.  相似文献   

13.
冰雹灾害是重要的自然灾害种类。本文依据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相关档案、《清实录》和各种地方志的记载,力图全面梳理清代自1644年清军入关至1911年宣统逊位为止时间段内的冰雹灾害。在以州县为单位的统计数据中,清代的冰雹发生次数已经超过6000次;从分布朝年来看,以顺治、道光和光绪朝为多,乾隆至道光时期平稳上升的趋势相当明显,与气候学者关于明清小冰川期的判断吻合;从统计区域来看,北至黑龙江,南至海南岛,西至新疆、西藏、云南,东至台湾,涉及了全国所有的省区;从分布时段来看,包括了所有的年份和月份,可谓"无年无月无处无雹"。  相似文献   

14.
白银货币化视角下的明代赋役改革(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明代"一条鞭法"推行全国之前的一系列赋役改革,经历了长达一个半世纪的时间。虽然名称不一,但无一例外地都把折银征收作为最主要的一项改革内容。折银成为明代赋役改革的一条主线,"一条鞭法"是这一系列赋役改革的延续和总结。均平赋役是历史上数不清的赋役改革的共同特征,统一征银则是明代赋役改革不同于历朝历代改革的主要特征。明代赋役改革呈现出三大不可逆转的进步趋向:一是实物税转为货币税,二是徭役以银代役,三是人头税向财产税转化。这三大趋向都与白银有着紧密联系。赋役改革以折银为主要形式,由此白银货币化向全国各地铺开。明代白银货币化,也即一系列赋役改革推而广之的过程。这一过程具有更为广阔的社会意义,对于农民、农业与农村的影响极为深远,最关键的作用体现在直接推动农民从纳粮当差到纳银不当差,农民与国家的关系从身份走向契约。它既是社会的进步,也是社会转型的重要标志之一。  相似文献   

15.
白银货币化视角下的明代赋役改革(上)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明代"一条鞭法"推行全国之前的一系列赋役改革,经历了长达一个半世纪的时间。虽然名称不一,但无一例外地都把折银征收作为最主要的一项改革内容。折银成为明代赋役改革的一条主线,"一条鞭法"是这一系列赋役改革的延续和总结。均平赋役是历史上数不清的赋役改革的共同特征,统一征银则是明代赋役改革不同于历朝历代改革的主要特征。明代赋役改革呈现出三大不可逆转的进步趋向:一是实物税转为货币税,二是徭役以银代役,三是人头税向财产税转化。这三大趋向都与白银有着紧密联系。赋役改革以折银为主要形式,由此白银货币化向全国各地铺开。明代白银货币化,也即一系列赋役改革推而广之的过程。这一过程具有更为广阔的社会意义,对于农民、农业与农村的影响极为深远,最关键的作用体现在直接推动农民从纳粮当差到纳银不当差,农民与国家的关系从身份走向契约。它既是社会的进步,也是社会转型的重要标志之一。  相似文献   

16.
姜金顺 《理论界》2012,(3):100-102
通过对明代史料的梳理,可以发现徐阶案的产生与江南的投献风习有密切联系;而出于在江南地区顺利推行一条鞭法的考虑,海瑞需要对缙绅的优免特权加以限制,于是要求徐阶"削籍"和"退产过半",这应是理解徐阶案的经济史背景。  相似文献   

17.
宋代福建、夔州、广南东西路及一部分边远州县有私酿的传统,由于榷酒管理成本高,私酿难止,因此实行官不榷酒、许民自酿,把酒税敷配于民的制度,宋人称之为"万户酒"。在官监酒务经营不善,无利可图而废罢的州县也推行万户酒法。万户酒有增加贫民下户负担之弊,但实施简便,税额易办,因此,实施万户酒的区域越来越广。  相似文献   

18.
三代而下,两汉称理,次叙循吏,彰示后人。西京首述文翁,《东观》先书卫飒。观其理蜀郡。教桂阳,率以库为先,夷落自化,是知学校政之本与欠。崇文广武圣明仁孝皇帝嗣位之明年,诏以供备库副使陇西公如武安军府事。公自以为当不次之用,临至剧之郡,思树殊迹,以答奇遇。下车布政,比屋允怀,参考支能,寻绎民病。狱讼纷紊,决剔无留,米盐靡密,推行不倦。属岁非大有,人用阻钒,减估发仓,  无告者得安其业;募兵置籍,强梁亡赖者悉拘于军。千里耕桑,涸辙得水,七州兵甲,走丸在 ,有废必兴,无政不举。 初,开宝中,尚书郎朱洞典…  相似文献   

19.
明崇祯十五年(1642)年五月,李自成率农民起义军第三次围攻开封,历时达四个多月,因黄河在开封城北决口而告终。这次河决,使数万百姓葬身鱼腹,大片良田化为荒土,鳞次栉比的店铺楼阁和巍峨壮丽的宫殿建筑倾圮坍塌,给开封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惨重损失。因此,谁是河决之祸首,历来为人们所注目。为了弄清这一问题,本文就当时黄河决淹开封的几个具体问题进行初探,以求得出较为贴切的结论。 一、双方掘堤原因浅析 明崇祯十五年的黄河决溃,是由于人工掘堤所引起的。明、李双方为何先后扒掘河堤呢?这还要从开封战役的形势谈起。 首先,从明军方面来说,开封城自崇祯十五年(1642年)五月二日被围以来,至六月中旬,缺粮十分严重。六月“十七日,客粮空,五隅俱闭户绝粜,客粮已尽,民粮不卖,从此乏粮矣”。是月,因粮食馈乏,军食困难;“二十一日,司理委总社买粮,不限价”。七月份,城中贫苦百姓已“十室九空,饿  相似文献   

20.
胡铁球 《社会科学》2022,(3):147-163
比限制度,即分限征收法,始于两税法,五代、宋、金、元、明初皆推行“两税三限制”,其具体含义是夏秋两税各立三限征收,这个时段的比限制度主要是中央针对地方负责赋役征收的官吏以及各职役而设置的,核心在“解纳”这一环节。明中叶以后,随着赋役货币化和官员考核倾向于“赋役完欠”,州县地方政府开始针对纳户设置比限制度,地方设限的核心在“征收”这一环节。起初,地方政府主要设立三限制。随着条鞭法不断深入,嘉靖中期至万历初期,各地所设限数五花八门,自三限至十限皆有,但南方开始以六限、十限为主。万历十年(1582)以后,各地所设限数开始趋向统一,南方以十限为主,北方以四限为主,最后南北皆趋向设立十限制。因设限取决于地方官,所以各地的期限数目与追比方法是不断变化的。中央设限与地方设限,自始至终皆有互动,尤其是中央设限对地方设限影响很大,而地方设限也会影响中央设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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