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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49 毫秒
1.
仲裁员是仲裁活动的主体,是仲裁制度的核心,仲裁员准入制度更是仲裁公正的前提和基础。本文通过对中外仲裁员准入制度以及相关法律职业准入制度的比较分析,研究我国仲裁员准入制度存在的问题。在借鉴的基础上提出了对我国仲裁员准入制度建构与完善的几点构想。  相似文献   

2.
仲裁员队伍是仲裁制度的脊梁,仲裁员则是仲裁的灵魂.自1995年9月1日仲裁法实施以来,我国的仲裁事业在十几年的时间里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然而,近年来仲裁员制度的缺陷及制度运行失范亦日渐凸显,其主要表现为:仲裁员法定条件宽松,聘任仲裁员不合条件,名册仲裁员信息量不足,当事人选定仲裁员盲目,选择首席、独任仲裁员权利落空,驻会仲裁员大量存在,仲裁诉讼化倾向严重,办案仲裁员收入微薄,精英仲裁员消极退阵,对仲裁权监督的立法不足,仲裁员责任虚化,仲裁质量及信誉下降等.我国仲裁员制度的缺陷与运行失范现象亟待矫正,应采取措施为:取消仲裁员资格的模糊性规定,建立、实行严进宽出的仲裁员淘汰机制,广泛披露仲裁员信息,取消驻会仲裁员,改革首席、独任仲裁员产生办法及仲裁报酬办法,建立相关聘任不合法仲裁员、仲裁员信息虚假公布、仲裁员过错等方面的责任追究制度等.  相似文献   

3.
文章通过分析我国仲裁法 ,指出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已构成了我国仲裁质量保障机制 ,这些规定主要包括七项制度 ,即 :仲裁委员会设立制度、仲裁员聘任制度、仲裁员选定制度、仲裁员回避制度、仲裁员承诺制度、仲裁裁决书草案审阅制度、仲裁员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4.
商事仲裁责任制度简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商事仲裁得以存续、发达的根本原因在于效益与公正价值的统一,而商事仲裁责任制度是保障商事仲裁公正的关键.商事仲裁责任制度由仲裁员责任制度和仲裁机构责任制度构成.仲裁员责任与仲裁员责任的性质、仲裁员承担责任的诉因、仲裁员责任豁免理论三个方面密切相关,但仲裁员责任豁免是核心.仲裁员与当事人间、仲裁机构与当事人间的关系是一种特殊服务合同关系,仲裁员或仲裁机构应为其违反合同的行为承担责任.完善的商事仲裁责任制度需体现在一个完善的仲裁法律体系中.要解决我国仲裁法律制度中现存的问题,需构建清晰合理并有利于整个仲裁体系发展的仲裁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5.
2008年来世界范围内金融仲裁发展快速,但高效临时措施制度的缺失制约了金融仲裁进一步发展.2014年《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规则》确立了紧急仲裁员制度,在临时措施领域有诸多创新.紧急仲裁员制度快速高效,可引入金融仲裁中弥补不足;紧急仲裁员发布的临时措施可根据《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承认与执行;在具有高效经济等优点的同时,紧急仲裁员制度中仲裁员选定、单方面临时措施等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紧急仲裁员制度有助于金融仲裁发展,我国仲裁立法应相应改进,支持紧急仲裁员制度.  相似文献   

6.
完善的仲裁员责任制度,对仲裁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在阐述仲裁员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行业责任的基础上,指出了我国仲裁员责任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了构建我国仲裁员责任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7.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颁布实施,推动了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制度的完善,但也暴露了一些尚未解决的问题。其中,劳动争议三方协调机制运行不畅,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围较为狭窄,仲裁员水平总体较差,仲裁庭在先予执行中的自由裁量权过大,一裁终局制度不够细化等方面是我国当前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存在的典型问题。因此,改进劳动关系三方面协调机制,放宽劳动争议受理范围,提高仲裁员任职资格,强化先予执行制度对劳动者的保护,细化一裁终局制度,是进一步完善我国当前劳动争议仲裁制度需要瞄准的方向。  相似文献   

8.
仲裁是解决商事纠纷的重要方式之一,而仲裁员责任制度是保障商事仲裁公正的关键。仲裁员承担有限责任的观点是符合我们国家的实际情况的,完善我国仲裁员责任制度的立法可从以下方面考虑:仲裁员民事责任的限制、判定民事责任的标准、民事赔偿数额的限制以及对追诉仲裁员责任的担保。  相似文献   

9.
现行国际投资仲裁不存在遵循先例原则,也不存在具有约束力的先例制度。但仲裁庭越来越频繁地援引过去的裁决和决定,先例在实践中不断地发挥作用。随着投资者—国家争端机制改革的推进,完善国际投资仲裁机制中先例的使用具有重要价值。国际投资仲裁中先例的形成和使用不具有强制性,先例制度是一种"软"规则。制度体系层面的改革能最大程度地明确先例的使用,但改革困难重重。国际投资仲裁的公开和透明有助于裁决的监督和推广,进而建立具有一定关注度和影响力的先例。仲裁员的规范和优化有助于仲裁的独立和公正,保障高质量裁决的同时也推动了仲裁员间共识的形成,更易达成对先例的认可。  相似文献   

10.
仲裁已发展成为与民事诉讼并驾齐驱的用于解决民商事纠纷的两种最常见的法律制度。为确保仲裁的独立公正,必须要保证仲裁员的独立性或中立性地位,而仲裁回避制度则是保证仲裁员独立公正的一项重要制度设计。仲裁回避制度直接关系到当事人合法权益能否得到公平公正的保障和维护。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规定的有关仲裁回避制度日益暴露出了不少问题与缺陷,该法有关仲裁回避制度的5条原则性规定已经难以适应社会发展之需要。因此,建议就有关仲裁回避的事由、回避的程序、回避的对象、仲裁员的信息披露以及回避的责任与监督机制等方面予以进一步的改革与完善。  相似文献   

11.
“枉法仲裁罪”的学理质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规定了"枉法仲裁罪",旨在监督仲裁员,保护当事人的利益。然而,该罪名的设立带来了难以解决的问题和无法避免的负面影响,包括违背仲裁本质、难以准确定罪、破坏"一裁终局"、打击仲裁员积极性,以及有损我国仲裁国际形象等。可见,"枉法仲裁罪"的设立弊大于利。因此,完善我国"贿赂罪"的相关规定,惩治仲裁员受贿、索贿行为,才是更为可取的做法。  相似文献   

12.
枉法仲裁应否入刑的争论背后是公共政策选择的歧异:仲裁员责任制度应优先满足管理仲裁的需要还是仲裁发展的需要。而今,再纠缠于枉法仲裁应否入刑的问题已无实质性的意义,理智的选择是直面枉法仲裁已由刑法规制的现实,进而思考如何善用司法解释,实现其积极的立法目的,尽量消弭其对仲裁发展的消极影响,同时谨慎讨论和构建我国的仲裁员民事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13.
本文拟通过对仲裁制度的性质 ,仲裁机构的性质 ,仲裁当事人、仲裁员、仲裁机构之间的关系的论述 ,探讨在我国建立仲裁机构责任制度的可能性 ,以便当事人在仲裁裁决被法院撤销或被裁定不予执行时有救济的途径  相似文献   

14.
当前我国的仲裁司法监督在对内国仲裁和涉外仲裁方面实行内外有别的“双轨制”,对内国仲裁的司法监督主要限于“实体”方面,仲裁司法监督的内容缺少“公共秩序”条款的限制,仲裁庭的权力过小。今后我国应当逐步加以改正。  相似文献   

15.
枉法仲裁罪的主体只限于民商事仲裁和劳动仲裁中具体参加仲裁的仲裁员,不包括这些仲裁机构中的其他人员以及参加其他仲裁的仲裁员。该罪主体由于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不存在与滥用职权罪或受贿罪发生主体竞合的问题。对该罪罪状应予修改,应取消“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的规定。  相似文献   

16.
我国《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在规定法院对违反仲裁程序、仲裁员的不正当行为及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仲裁实施监督的同时 ,还确认了法院有权对仲裁认定的事实及其证据、法律的适用等实体内容进行全方位的司法审查。这样的规定既对当事人逃避仲裁裁决的效力制造了一个法律借口 ,也为对仲裁的不当的司法干预提供了制度上的漏洞。因此 ,修改现行法律 ,将司法对仲裁的监督由实体审查改为程序审查 ,既符合国际惯例 ,也有助于促进我国仲裁事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17.
国籍原则是“中心”仲裁机制和外交保护制度的共有原则,但其具体内容和要求存在重大差异。《外交保护条款草案》第17条在投资者外交保护事项上似乎确立了“中心”仲裁机制优先适用的特别法地位。然而,由于《关于解决一国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第27(1)条建立在投资者始终拥有单一国籍的假定前提之下,在多重国籍投资者以及投资者国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此类投资者的外交保护便会面临众多困境;同时,坚持ICSID仲裁机制的优先性将对外交保护制度形成严重冲击。  相似文献   

18.
临时仲裁不仅有其合理性,还有现实紧迫性和必要性。本文首先从价值角度分析临时仲裁的合理性,并以实践中临时仲裁的优点印证其价值合理性。从而论证构建我国临时仲裁的必要性。在此基础上,对我国临时仲裁的运行机制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9.
随着中国入世和法制体系的逐步完善,中国的仲裁制度具有明显的中国特色和国际化的法律特征,尤其表现为意思自治原则的确立和体现.当前,中国仲裁制度的发展与完善,要注重立法的国际化,制定新法并修改原有相关法规,积极加入重要的国际仲裁公约,并在世界组织争端解决机制(DSU)的条件下,完善贸易政策审议机制和改革中国仲裁制度,加强意思自治、仲裁独立等原则,以及协议仲裁制度、协议管辖制度、或裁或审制度和一裁终局制度,以便尽快提高中国仲裁的国际化程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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