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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海洋油污损害的类型化是完善海洋油污损害之救济机制的基础和前提。海上石油勘探平台与船舶溢油所致海洋油污损害是两种不同的救济体系与机制,而将海上钻井平台解释为海商法意义上的"船舶",是整合两种救济机制的可能性途径。基于海洋油污损害之不同进路救济机制的诠释,应构架"国家责任中心"主义下海洋油污损害之救济机制,提升国家责任的根源性手段和功能,明确海洋油污损害之国家索赔主体资格、国家赔偿责任以及阶梯矿产资源税费的准入制度,使之成为海洋油污损害救济机制重构进程中的重要因子。  相似文献   

2.
法律责任内涵的复杂性决定了环境法律责任概念既指法律责任形式又表征一种法律责任的实现方式。环境法律责任是综合性法律责任,包括环境民事责任、环境行政责任和环境刑事责任三种责任形式。多种责任形式的存在决定了追究环境法律责任不能适用统一的归责原则,而只能分别按照三种责任形式各自的归责原则完成环境法律责任的归结。协调适用三种环境法律责任形式,建立系统的环境法律责任机制是解决环境法律责任竞合问题的关键。  相似文献   

3.
竺效 《浙江学刊》2007,33(3):166-171
松花江水污染事故不仅以生态环境为媒介造成了环境侵权损害,而且也已经造成了生态环境本身的损害,这类损害独立于传统的环境侵权损害而存在。应该借鉴部分欧美国家(地区)和国际公约的法治经验,建立相应的法律责任制度,让相关责任人负担生态环境本身损害的填补责任,并借此震慑潜在的环境危害行为人。建立生态损害填补责任制度的首要课题是生态损害的立法定义模式,可以将已有的国际经验归纳为直接定义式、列举组分式、间接定义式和“引申”式四种,我国将来应采取直接定义与列举组分相结合的方式。  相似文献   

4.
企业环境责任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企业环境责任要求企业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同时承担保护环境的责任.企业环境责任以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的形式存在.我国企业环境责任承担还存在不少问题,其直接原因在于法律约束的乏力,但背后更有立法理念、政策导向和道德文化水平等方面的原因.企业环境责任实现机制的完善途径主要包括:完善法律机制、发挥政府的作用、重视市场引导与社会监督.  相似文献   

5.
《求是学刊》2021,(1):125-135
侵权责任的追偿权,存在于连带责任、替代责任、典型的不真正连带责任、先付责任、补充责任以及附条件的不真正连带责任等不同形式的多数人侵权责任之中。在理论上和实践中,特别是在侵权责任的立法中,对于如何确定追偿权,认识不一致,理解不相同,立法规定也有异,缺少统一的见解和对策。事实上,侵权责任追偿权的法理基础,通俗地表述就是"背锅"理论,即在多数人侵权责任中,责任人为行为人造成的损害"背锅";既然是责任人为行为人造成的损害"背锅",就应当有统一的"甩锅"的规则,这就是追偿权的原理。整理《民法典》关于侵权责任追偿权的规定,可以看到多数规定是正确的,但也有部分规定有待于一步深入研究,旨在提出更好的解决追偿权的具体规则。  相似文献   

6.
行政法上的行政侵权赔偿与行政补偿在产生原因、承担责任、救济方式、目的和法律规定形式上都不同,其赔偿责任是由行政侵权行为引起的,责任性质属于行政法律责任,而责任的主体只能是行政机关本身。我国行政赔偿立法应确立违法与严重不当的归责原则。赔偿范围包括物质、人身和精神的损害赔偿;主要以支付货币的形式履行,还有其他的赔偿方式;对财产权的赔偿数额应以当事人的实际财产损害为标准,而具体行政行为被法律确认为侵权性质的时间应是合理评估损害物价值的有效时间。行政赔偿诉讼可以同其他行政诉讼一并提起,也可以在某些必要情况下由受侵权损害人单独提起,可以适用调解。行政侵权赔偿还涉及行政机关内部行使追偿权的内部行政程序。  相似文献   

7.
在学界,现有研究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损害责任的认识不充分、研究角度单一;在实践中,现有立法未能关注到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损害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导致执法、司法不顺畅。因此,建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损害责任制度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应当在界定损害内涵、外延和比较法考察的基础上,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损害责任进行界定,并对责任作出限制。责任界定中,损害行为无须具备违法性;损害事实认定可以参考技术法规;举证责任分情况适用倒置,举证标准达到盖然性即可;归责原则采“二元论”。最终,要建构“公法—私法”救济结合的“司法—行政—社会”三元责任制度途径。  相似文献   

8.
中国沿海地区饱受海洋外来物种入侵之痛。传统环境侵权理论无法救济海洋入侵种造成的除人身或财产利益损害之外的生态损害,而中国现有的法律制度又存在管理体制不完善、统一技术标准缺乏、法律责任体系不健全的缺陷,因此有必要通过防治海洋外来物种入侵立法来有效遏制海洋入侵种造成的损失。风险预防原则、扩大化解释的污染者付费原则、以生态系统为基础的全程管理原则和风险预防原则应成为中国防治海洋外来物种入侵立法的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9.
刍论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之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自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1969年被美国国会以法律形式确认后,由于该制度的实施对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具有科学的预见性,后被许多国家所效仿。我国在1979年确立了环境影响评价原则,并于2003年9月开始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法》。该法的实施对我国日益恶化的环境形势起到了一定的遏制作用,但对公众参与制度的规定过于原则性,在实践中操作性差,故应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环境评价的实体性和程序性内容;没有明确环境评价机构对其评价结论向谁负责,故在实践中往往只对建设单位负责,其评价结论缺乏科学性、公正性,为此应设立环境影响评价基金,通过招标选择评价工作机构;违反环评法的法律责任不严格,应考虑违法行为主体的主观恶性、行为的情节、后果的严重程度等予以处罚,以改变由于现行法律责任畸轻而被违法主体所漠视的现状。  相似文献   

10.
责任政府及其公务员职责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主权在民"思想和代议民主制的产生促进了责任政府的产生。在责任政府建立过程中,各国逐步确立起政府及其公务员对人民承担责任的责任体系。责任政府中公务员的职责应包括作为善良管理人所应具有的两大方面,即要履行注意和忠诚的义务。  相似文献   

11.
在社会转型过程中,社会主体机会主义行为空间的增大及对其缺乏有效的制度约束是中国社会诚信缺失的重要原因。因此,在诚信社会建设中,政府的基本责任就是进行制度体系的建设,包括制度结构的完善、制度内容的合理化以及有效地执行制度并使自身发挥示范作用。然而,一方面,由于政府自身理性的有限性与自利性导致政府的责任难以充分履行,表现为政府供给的制度约束体系存在边界的有限性、内容的不合理性和执行的失效,这不仅难以约束社会主体的机会主义行为,反而会刺激甚至鼓励其失信行为;另一方面,由于体制的缺陷,政府的责任和定位被扭曲,政府不仅不能为建设诚信社会所必需的以专门从事呵护和培育人性以及守护社会良知等为己任的强大主体群提供充分的活动空间,而且政府自身的强势和渗透及运行逻辑对诚信缺失的社会风气也会推波助澜甚至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相似文献   

12.
在我国经济决策法制建设的首要问题,是用立法的形式科学地确认经济主体——国家、区域与行业组织、企业以决策的法律资格;经济决策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建立健全民主的、科学的决策和执行法律程序(一般应包括决策的准备、确定和实施三个阶段);而经济决策法制建设的关键,是建立健全决策法律责任制度,其内容包括:实行奖励与惩罚相对应的法律制度,决策与执行主体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相结合的双罚制度,以及经济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相结合的综合法律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13.
环境物品具有公共物品的属性.环境政策本质上是对环境物品这一公共资源的再次分配.环境利益的不平等分配、环境风险的不公平承受和环境治理责任的不合理负担是主要的环境分配不正义现象,其根源于公民参与不足的政府环境决策体制、效率优先的公共环境政策导向、市场机制为核心的环境资源配置制度和政府责任缺失的环境物品分配结构.只有改变产生环境不正义的政治结构、调整环境资源配置机制、转变政府环境建设决策模式、明确政府在环境物品公平分配方面的政治责任、尊重公民的环境人权和政治参与权、完善公共环境服务体系,才能从根本上消除环境不正义产生的政治根源,实现环境物品的公正分配.  相似文献   

14.
《合同法》第191条之规定,不能排除侵权责任法,鉴于侵权责任法与《合同法》不同的立法价值,《合同法》对于赠与人之宽容应当仅限于赠与物本身的瑕疵上,而不应当包括加害给付的情况。此处的"责任"应当限缩解释为仅指对瑕疵赠与物本身损害的责任,而不包括对固有利益损害的责任。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海上溢油事件日益增多,已经成为威胁我国海洋生态安全的主要原因之一。溢油污损事件发生后,针对海洋生态环境被破坏的情况,除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以外,利用法律手段保证污染责任人承担污损责任以维护国家利益也是十分必要的。本文拟从我国处理溢油污损海洋生态事件入手,对完善生态索赔诉讼制度提出几点建议,以供参考。  相似文献   

16.
企业社会责任的基本内涵、理论基础和责任边界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研究企业社会责任必须做到三个紧密结合:一是企业社会责任必须与中国社会发展的阶段特征紧密结合;二是企业社会责任必须与中国经济体制环境紧密结合;三是企业社会责任必须与企业性质及其发展阶段紧密结合.界定企业社会责任的基本内涵必须立足于"责任铁律",体现三个有机统一:一是必须坚持权利与义务(责任)的有机统一;二是效益与公益的有机统一;三是利己与利他的有机统一.利益相关者理论为企业社会责任"指明方向",但利益相关者理论不足以在理论上支撑企业社会责任."企业公民"理论可以在理论上支撑企业社会责任,成为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基石,原因一是"企业公民"是一种人性假设,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二是"企业公民"假设本身具有"经济性"、"社会性"和"道德性"等特性,兼备了"经济人"、"社会人"和"道德人"的部分特性;三是"企业公民"假设本身有体现了层次性,即"企业公民"首先是"经济人",然后是"社会人",最后才是"道德人","企业公民"的社会责任首先是经济责任、法律责任,然后才依次是社会公益、道德责任、慈善责任.企业社会责任是有边界的,作为特定时期社会(含国际社会)对企业应该肩负义务或承担责任的特定期望,以及企业在自愿基础上给予这一特定社会期望的回应,企业社会责任不能无限扩大,正确处理企业、社会和政府三者之间的关系,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应该始终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  相似文献   

17.
方印 《学术交流》2012,(4):61-65
生态文明时代要求法律制度进行不同程度的生态化.在各种法律制度生态化历程中,民法制度的生态化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民法基本制度的生态化是民法生态化的重要内容,它包括人格权制度的生态化、物权制度的生态化、合同制度的生态化、侵权责任制度的生态化.这其中,环境人格权是人格权制度生态化的主要内容;生态性用益物权是物权制度生态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环境物权交易合同是合同制度生态化的主要方面.以损害风险预防、现实损害救济赔偿、恢复责任承担为切入点,采用无过错责任与过错加重责任并用的原则,贯彻环境损害全程监管与责任追究的理念,对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的源头与过程实行全面的控制与追责是侵权责任制度生态化的基本要素.  相似文献   

18.
恢复性措施在澳大利亚的兴起和发展是对传统刑罚规制环境犯罪失灵的回应。2007年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在加勒特诉威廉姆斯一案中开创了环境犯罪领域适用恢复性司法的先河,这对环境、罪犯、社区及整个司法体系都有着改革性意义。然而在实现环境犯罪新治理的同时,澳大利亚环境恢复性司法面临着量刑目的能否实现、量刑不一致违背公正价值及如何确保恢复性协议得以遵守等挑战。当前中国正在推进环境恢复性司法,建构该制度应当根植于既有的刑事司法基础,借鉴澳大利亚的有益经验,完善环境恢复性司法的法律供给,逐步扩展恢复性司法适用阶段,设计规范的恢复性司法程序,确保恢复性责任履行到位,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保驾护航。  相似文献   

19.
刘志强 《社科纵横》2010,25(10):58-60
促进型法律是一种新兴的法律现象,其特点是较少甚至没有设置法律责任。它的理论背景包括立法妥协、理想追求和公共治理模式下的"软法"理论。促进型法律文本中的责任主要包括行政主体责任、其他主体责任以及援引其他法律等形式。过错责任原则是促进型法律的主要归责原则。政府责任包括法律责任以及道义责任、社会责任和政治责任等。  相似文献   

20.
航天商业发射保险法律制度浅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鉴于航天发射产业是一高风险产业,世界主要航天大国都建立了航天发射保险法律制度.航天发射保险具有强制性特点,而且与政府、国家责任有紧密的联系.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航天大国,在制定我国航天发射保险责任制度时,应当借鉴其他国家的法治经验,建立自己的航天发射保险制度以优化航天工业的法律环境,促进航天工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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