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近几年来,由于企业改制、劳动保障制度改革等方面的原因,在企业中形成了几种特殊劳动关系,鉴于这些劳动关系的特殊性,企业和职工在处理这种劳动关系及其相关问题时,对政策理解往往不一致,容易导致引发劳动争议.目前在各类劳动争议中,这种由特殊劳动关系引发的劳动争议已占有相当大的比重,成为劳动争议的热点.由于这些争议涉及人员多,仲裁机构如果处理不当,极易引起劳动关系的不稳定,影响各项改革的顺利进行.本文就这些劳动争议进行透视,以期引起企业、职工和有关部门的关注.  相似文献   

2.
自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以下称《条例》)以来,许多企业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以下称"调解委员会"),使大量劳动争议案件在企业内部得到了及时处理,为保证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还有不少企业尚未建立调解委员会,《劳动法》关于"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  相似文献   

3.
企业改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涉及劳动关系的处理,由于这项工作政策性很强,企业往往难以把握,致使许多企业将改制方案搁置起来,已经改制的企业也出现一些不必要的劳动争议。为了帮助改制企业正确处理劳动关系、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稳定职工队伍,根据国家、省、市各级政府下发的规范性文件,本文结合十堰市劳动仲裁办办理劳动争议案件涉及到的情况,归纳出企业改制中必须处理好的15种人的劳动关系问题。并将这15种人分为三类分别予以讨论:一是劳动关系在企业的人;二是劳动关系暂时在企业并有可能发生变化的人;三是与企业已经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企业内部各种劳资纠纷日益增多,劳动争议案件数量逐年递增。有资料显示,2005年全国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共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1.4万件,是1995年《劳动法》实施当年的9.5倍,涉及劳动者74.4万人,10年间增加了近6倍。为探索预防和解决劳动争议的新方式,去年4月,劳动保障部与美国劳工部合作进行的"中美劳动法合作改善劳动关系项目"在青岛正式启动。试点的主要内容就是引荐美国企业内部成立的用于劳资双方交流沟通的劳动关系委员会,指导部分企业成立类似组织,通过定期召开专门的会议,协调企业内部的劳动关系。项目实施1年多来取得了显著成效,15家试点企业均不同程度地建立起了企业内部劳动关系双方自我平等协商的机制,真正起到了改善劳动关系,预防劳动争议的目的。  相似文献   

5.
多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地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在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近年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关闭破产,以及大量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滞后等因素的影响,一些地区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出现萎缩,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有所弱化。为适应市场第期四川劳动保障经济条件下协调劳动关系的迫切需要,最大限度地把劳动争议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持社会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高度重视新形势下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强…  相似文献   

6.
三项制度改革,实际上是对企业内部及企业与社会之间的各种利益关系进行重新调整和组合,这对于职工的心理振动是很大的。随之而来,劳动争议的新问题不断出现,如果我们不认真研究,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预防,势必会妨碍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为此,对于当前劳动争议新问题及预防进行探讨是很有必要的。引起劳动争议的新问题(一)企业富余人员为工作问题的争议较突出。富余人员在待岗期间生活困难且受社会、家庭的压力,便经常找厂长、经理安排工作,并到处上访,使企业领导为做好这些人的工作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分散了抓企业生产的经营的精力。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容易激化矛盾,甚至引起突发事件和集体劳动争议的发生。  相似文献   

7.
当前,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正处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关键时期。一方面,中央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要求加强建立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和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和企业改革的深入,劳动关系越来越呈现复杂多变的趋势.劳动关系双方的局部利益矛盾日益突出,劳动争议案件不断上升。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与此同时,现行劳动争议处理机制还不完善,  相似文献   

8.
国企改制是建立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阶段.在这个过程中,企业的产权关系和劳动关系势必发生重大变化.国企改制在产权关系方面,步伐较大,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在劳动关系调整方面,却遇到了较大阻力,引发了大量争议,并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正确、及时地处理好这些纠纷,对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9.
劳动争议主体即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劳动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条规定“企业与职工为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一、作为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主体的法律适用劳动者必须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劳动权  相似文献   

10.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成为相当普遍的一种社会关系。因此,公正、及时、正确的处理劳动争议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国民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实现。本文分析了我国现行制度的缺陷,从立法、诉讼等角度提出改革我国劳动争议改革的几点设想。  相似文献   

11.
目前,劳动争议案件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相当一部分是争议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却存在劳动关系,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事实劳动关系.在劳动仲裁机构审理案件时,如何界定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或者说界定事实劳动关系以什么为依据,成为难点问题.  相似文献   

12.
实行市场经济体制以来,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我国的劳动争议数量也在大量增加。本文研究我国经济增长与劳动争议动态关系的演进机理,并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表明:随着经济的增长,我国的劳动争议数量会经历一个先上升后下降的演进过程,表现为倒U型曲线的演进轨迹。这一演进过程和轨迹是经济持续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逐渐成熟完善的必然结果,是政府主导型、不平衡型和平衡型三种不同类型的企业劳动关系演变和转化的过程,是企业劳动关系的各种影响因素变化发展和综合作用的结果。  相似文献   

13.
<劳动法>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在当前的劳动争议案件中,由所谓的"事实劳动关系"而引发的劳动争议则越来越多,其本身所带来的不合法性和不稳定性给处理此类争议带来不小的难度.  相似文献   

14.
随着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企业改革力度的不断加大,就业结构也处于调整时期,劳动关系趋于多元化、复杂化.当前,青岛市的劳动争议案件每年以45%的速度递增,且集体争议案件及群体性突发事件时有发生,维护劳动关系双方权益的任务日益繁重.几年来,我们从强化劳动争议预防、协调工作入手,建立完善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新体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相似文献   

15.
劳动关系是现代社会关系的基础和核心,劳动关系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和基本保障。当前,针对我国劳动关系日趋多元化、复杂化,劳资矛盾进一步加剧,应着力创新劳动关系制衡机制,实现劳动关系的健康、和谐与稳定。劳动关系失衡是劳动关系紧张的根本原因我国建立了劳动合同、集体协商、劳动争议的协商和企业调解等劳动关系内部自主调整制度,以及劳动标准、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劳动信访和三方协商等劳动关系外部调整制度。这些制度经过10年来的发展,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6.
施凯 《中国劳动》2012,(8):19-21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于今年正式实施,着重建立推动企业内部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机制。建议企业通过建立企业内部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网络和预防在先的工作机制等办法,来提升企业自主解决劳动争议的能力。  相似文献   

17.
劳动争议调解协议的效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劳动争议调解协议的效力是劳动争议调解制度的核心。《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依归,确立劳动争议着重调解的处理原则,通过调整企业内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构成、整合各种社会调解力量、缩短调解期限、规范调解协议等一系列制  相似文献   

18.
为妥善处理劳动争议,进一步做好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及时化解矛盾,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解决劳动争议中的重要作用,吉林省九台市建立劳动争议调解联动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形成推动调解工作的合力。充分发挥三部门的职能作用,高度重视劳动关系领域出现的新问题,准确判断和掌握劳动关系的突出矛盾,全力引导和鼓励企业和职工协商解决矛盾纠纷,有效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相似文献   

19.
<正>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和争议调解仲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首次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具体业务工作列入十八大报告内容,这充分表明党和国家高层领导对劳动关系领域的重视和期待。■现阶段劳动争议调处呈现的新特点一是劳动关系总体保持和谐稳定,但劳动关系领域中的一些突出矛盾依然存在。一些用人单位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大量存在,近几年统计表明,每年仍以一定的速度快速增长。2013年,镇江市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  相似文献   

20.
《中国劳动》2012,(1):62-64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7号《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76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部长尹蔚民二○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行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