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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65 毫秒
1.
曾钰诚 《浙江社会科学》2022,(11):32-43+156
地方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作为一项保障地方政策权力规范运作的党内监督制度形式,在强化中央政策统一性,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等方面扮演关键角色。本文尝试从中国政党国家治理的历史线索中提出一个“调适性治理”理论框架,用以分析与解释当前地方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过程中的一系列制度现象及其实践,包括由正式治理与非正式治理、常规治理与动员治理、技术治理与政治治理共同形塑的制度环境,以及它们之间的机制互动与深层次制度逻辑。调适性治理的稳定存在与机制生产既是法规部门组织结构及其所处制度环境,以及对环境不断适应与塑造的产物,也是法规部门保持工作灵活变通与政治能动,缓解治理紧张所导致的结果。这可以从工作通报、审查标准、指导案例、问题处理等制度调适过程得到具体呈现。然而,调适性治理在为地方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带来有效性的同时,也存在目标替代、制度变通、政治偏好、法治张力等制度局限。这为我们全面客观评价调适性治理的制度过程及其对地方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影响提供了资源。  相似文献   

2.
制度治党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将法治理念融入管党治党实践、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基本路径。建立和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是制度治党的基础和前提。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着眼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的系统性、协调性、科学性、发展性,针对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宏观设计,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协调和衔接,党内法规的科学制定,党内法规的与时俱进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思考及论述,形成了一个较为系统的思想体系。坚持制度治党,必须深入学习和领会习近平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思想,全方位推动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科学发展。  相似文献   

3.
章志远 《社会科学》2022,(9):185-192
作为一项崭新的党的制度建设成果,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制度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理论解读和实践发展提供了鲜活素材。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制度首先具有维护法治体系统一性的内在功能,应当通过及时制定专门党内法规的形式正式确立其应有地位;其次具有强化中国特色党政体制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下监督领导职能的功能,应当通过完善遴选发布程序增强其透明度和公信力;还具有创新党内法规社会普及方式的功能,应当将其一并纳入规划范围并形成分类推进模式。此外,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制度也具有促进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衔接协调的功能,应当借此平台形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规则确立者和处理建言者角色。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制度多维度研究的展开,能够丰富党内法规解释适用技术,推动党内法规释义学的形成。  相似文献   

4.
准确把握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关系,促进二者的良好衔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顺畅运行的重要一环。将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关系定性为软法与硬法、社会法与国家法、愿望道德与义务道德的理论观点,对我国治理和法治实践缺乏解释力。现代法治精神内核是规范公权力,“制度之治”是法治的核心要素及“中国之治”的根本特征。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共同铸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双轨并行”型制度架构,应遵循统分结合、平等互促、合理转化的原则,从制度的理念、内容、形式全要素、全过程地促进二者衔接协调,形成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制度互动格局。  相似文献   

5.
党的十九大开启了我国合宪性审查工作的新篇章,推动了合宪性审查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推进了合宪性审查主体、对象、范围、程序等关联一体的制度健全和完善。党内法规能否成为合宪性审查的对象或者说能否将党内法规纳入合宪性审查范围,存在一定的争议。无论基于党章与宪法关系的理论审视,还是立足于合宪性审查本身的理论反思,党内法规接受合宪性审查的必要性和可能性皆存在不足。构建中国特色的党规国法审查监督体系,需要合宪性审查与合章性审查在各自场域中相对独立运行,同时又相互衔接配合,两者并行不悖、关联互通。回应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化发展的需要,对照国家合宪性审查制度,应当重点围绕党内法规合章性审查的主体、对象和一般程序等,构建党内法规合章性审查制度,以形成合宪性审查与合章性审查协同发展的中国式审查监督体系。  相似文献   

6.
党内法规实施效能提升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党内法规实施效能的提升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积极回应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建设与常态化精准化疫情防控的新要求,明确党内法规实施效能提升的新使命、新任务,是当前党内法规实施的重心所在.党内法规实施效能的提升,以党的领导根本政治保证与常态化精准化疫情防控法律保障的有机统一为前提,以党统领战疫全局、协调各方执法力量为基础,以强化疫情防控督查检查为支撑,以党法协同为路径,从协同效能、补强效能、监督效能的提升出发,形成党内法规实施体系建设整体合力.通过党内法规与疫情防控法律的统筹衔接,以及党内法规实施全链条中的复合型风险防控制度保障,为公共卫生法治体系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相似文献   

7.
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是当下彻底反腐的必然选择和根本要求.本文基于传统文化的视角,立足传统文化审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探讨传统思维模式、文化心理结构对法治反腐的负性影响,提出在吸收和借鉴传统文化精华的基础上,实现法治反腐的推进,从而实现传统文化与廉政文化的有机融合,有效助推反腐倡廉建设.  相似文献   

8.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提出逐步扩大有立法权较大市的范围,反映现代城市管理中对地方立法权的现实需求。现行较大市立法中的批准制度反映当时法制建设的实际状况,却带有强烈的行政色彩,模糊了各级人大之间法律监督关系,混淆立法权与立法监督权,忽略了较大市立法责任,制约备案审查制度的完善。树立法治思维,完善法规备案审查制度,授予较大市完整的法规制定权。现代宪法理论中,作为根本法的宪法不仅仅是国家权力的依据,更是国家权力运行底线,根据实际需要,全国人大立法授予较大市完整立法权并不存在宪法障碍,因而也无须修改宪法。  相似文献   

9.
基于规范主义法学和法社会学的不同研究角度,理论界对党内法规制度属性的认识出现差异。党内法规作为一类重要的治理规范,其建设必须以良法善治为目标。当前,党内法规建设存在着规范性仍需提高,实效性有所不足,部分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衔接协调仍需加强等问题。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需要以习近平依规治党思想为指导,使党内法规建设同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相契合,服务于党的建设的实践需要。同时,推动党内法规由义务性规范向义务与权利平衡性规范转变,加强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协调。  相似文献   

10.
"潘洪斌审查建议案"暴露了备案审查功能上的短板,对此,可以考虑建立以法院审查"补强"备案审查的机制,系统性地完善我国的合宪性审查制度.法院审查是成文宪法体制下法院的责任,其实质是司法过程基于个案的合宪性审查,旨在落实宪法最高效力,同时直接作用于诉讼当事人的权利救济.补强机制的构建,在整体上宜确立审查权力的"双审"配置,并形成有效的"回路"控制;在实体上宜确立法院审查的范围,明确不同层次法律规范审查上的分工;在程序上宜确立法院审查与备案审查之间的衔接技术,采用一般、特殊、补充三种程序规则,实现二者之间的合作.  相似文献   

11.
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和谐社会之关联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我党根据新形势下的具体国情,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全局出发,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这一决策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及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我党在"十一五"规划中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和谐社会的实现必须有一个法律制度作保障,法律制度的构建则需要一个最佳的法治理念,换言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前置.  相似文献   

12.
合宪性审查是宪法实施的重要保障,只有其有效实施才能实现宪法制定的理想。在制度实践中,合宪性审查和合法性审查共同组成我国的法律规范审查体系,而这一体系又是由法律草案审议、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附带审查等一系列具体的审查制度组成的。通过对法律规范审查体系的梳理,可以发现合宪性审查的权限、能力、意愿、风险等诸多因素所带来的制度运行阻力,加剧了合宪性审查与现有法律规范审查体系的隔阂。因此,必须明确我国合宪性审查的"宪法实施和监督"定位,发挥法院在审查中的常在性、专业性和中立性,同时启动合宪性解释、畅通公民提起审查建议的渠道,以促进多维机制的衔接与互动,实现我国法律规范审查体系的良性运转。  相似文献   

13.
高校法律地位的复杂性决定了其内部规则具有契约规范性质、授权法性质和自治规范性质等多重属性。随着社会的发展,高校内部规则不得不接受法治的审视:自由裁量权过大、缺乏严谨性和强调管理的效率、忽视程序正当等问题与法治要求相背,因此,必须通过完善我国教育法律、法规及规章和明晰法律保留的范围等方式,为高校提供立法依据的同时缩小高校自由裁量的空间;通过批准和备案制度,加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和对高校内部规则的监督;通过明确司法审查的范围和方式,确定司法对高校干预的限度。  相似文献   

14.
法治建设包括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国家建设、法治社会建设三个层面,法治社会建设主要侧重于对“私权”和社会“公共领域”进行法律规制,通过完善法律体系,促进社会实现全面合法自治.法治社会建设必须注重秩序与权利、公共权力调控与公民社会自治、公民自由保障与行为规制相结合.完善立法,为法治社会建设提供完备的制度规范体系;确认和保护社会权利,充分发挥社会自治功能;细化法律实施细则,实现对公民和社会组织的行为的合理规制;严格实施宪法,引导公民依法参政;完善社会纠纷预防、化解的体系和机制,都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路径.  相似文献   

15.
程杰 《中州学刊》2005,(4):69-71
宪法制裁不同于违宪责任和违宪审查,它是指在违宪审查的基础上对应承担违宪责任者采取具体处理措施.在我国,宪法制裁的对象包括违宪的法律和有违宪行为的特定国家公职人员,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和一般的公民个人都不是我国宪法制裁的对象.目前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下成立的法规备案审查室不是我国宪法制裁的专门机构,但可以考虑以其为前身在全国人大下设立宪法委员会来行使宪法制裁权.  相似文献   

16.
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将会带来法治建设领域革命性的变革,让法治原则和法治精神真正落到实处。要充分发挥合宪性审查在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原则方面的重要作用,必须完善合宪性审查运行机制和具体制度,推动合宪性审查工作走向规范化轨道。应当结合国外合宪性审查工作的实践做法,探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框架内的"合宪性审查"的概念、合宪性审查的对象、合宪性审查的机制、合宪性审查的程序等与合宪性审查工作相关的制度特征,并从推动合宪性审查工作实效化的角度,健全和完善合宪性审查工作的机制制度。  相似文献   

17.
《江西社会科学》2018,(3):197-204
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是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目前学界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党内法规的性质定位、与国家法律的关系等方面,而对党内法规体系的内部效力关系与实效性等问题关注较少。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体系建设成效显著、体系框架基本形成,但仍然存在效力位阶原则尚需明确、内部统筹协调有待加强、公开透明性不足等问题。我国党内法规体系建设可批判借鉴国外政党的经验,通过明确"下位法服从上位法"等原则、建立党内法规全流程监控机制、公开法规全编、出台法规制定与解释技术标准等内部进路方式,推进党内法规体系的法治化。  相似文献   

18.
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之策。在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历史进程中,党内法规制度应需而生、迎时而立,为不同时期党的建设与发展提供制度保障。进入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成为践行“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在依规治党、制度治党的要求下开辟了体系化发展的路径。百年以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历史经验启迪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应立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时代要求,融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总体布局,致力于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能力的提升,建设更加成熟和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19.
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下,党的政策和党内法规并非与现代治理的法治化要求相违背,相反两者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政策的宏观性、灵活性引领国家治理的现代化,更是在依法治国的要求下,与法律保持一致,从不同维度参与国家治理。党内法规的纪律性、法律性通过作用于党的治理,科学地、有效地参与国家治理。无论是党的政策还是党内法规,都与国家法律保持着紧密的联系,在法治治理逻辑下协同作用于国家治理的现代化进程中。  相似文献   

20.
作为中国共产党管党治党的重要制度依据,党内法规的制度效能不仅关乎全面从严治党的实现,也是依规治党得以长效化的关键,然而现实中党内法规的制度效能实现受到一定程度的阻碍。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实现了制度与行为、环境的有机结合,对于分析制度效能问题具有视角优势。借鉴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制度-制度相关人-环境”三维分析框架分析可知,党内法规制度效能实现受阻的因素包括内部因素、能动性因素和外部因素,具体表现为:党内法规的质量有待提高、部分主体的思想认知落后与法治能力不强、党内法规与环境的契合度不高。因此,提升党内法规制度效能应从党内法规的内部因素、制度相关人的能动性因素以及制度环境的外部因素方面着手,全面推进依规治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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